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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一年之计在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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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曌姐妹到了李府之后,才知道救她们的人是当今长公主的未来夫婿,西山县伯李庸,武曌看到李庸的时候,眼睛直冒小星星,因为李庸在松州的事迹那是全天下都知道,男的敬佩,女的把他当成了心目中的英雄,这当然包括武曌在内,武曌年纪比李丽质还大两岁,可是已经媚态尽显,隐隐要把郑丽琬比下去,李庸也是很头疼,一个是武大帝,一个像曹操一样的郑女强人,如果不是她母亲范氏在后院压着,李庸的后院早就着了,李庸头疼的在院子里喝着茶,心里盘算着自己现在已经有多少个女人了,正妻肯定是长乐,两个平妻是郑丽琬和李雪雁,这是他母亲定好的,李庸也没有意见,而且他能有什么意见,不想活了?李雪雁给他做平妻,李孝恭那老家伙都要拿刀劈了他,至于春兰小雪可得也要纳做侍妾,这下好,前两天他母亲又把什么传家宝的玉戒指给了武曌姐妹,李庸都不知道他母亲哪来这么多传家宝玉戒指,一个未到十六岁及冠的少年一下子就三妻四妾了,李庸都感觉自己没脸出门了,万恶的旧社会啊,至于武顺的儿子贺兰敏之,这个拖油瓶虽然对李庸这里很好奇,可是他不喜欢这里,因为他觉得这里太小了,比不上他原来家里,毕竟贺兰家是大族,每天过都是侍女侍候的衣来张手饭来张口,现在没有侍女侍候,还要每天像那些仆人一样干活做事,甚至还要跟李庸念书,他已经不止一次和他的母亲武顺说要回贺兰家,可是都惹的武顺流泪满面,说他不懂事什么的,但他只觉得自己的母亲无能,对武顺也记恨上了,儿子的心思,武顺怎么可能不知道,这自然也逃不过李庸的眼里,不过他不吭声,毕竟这是人家的家事,终于有一天晚上,武顺单独来到李庸的书房,李庸看到她的时候,就知道她要说什么,不过武顺比她的妹妹性格上差很多,就是很柔弱那种,说不好听的就是没主见什么都听别人的,不过她的姿色的确是美艳动人,尤其身上带有少妇的韵味更有一番滋味,难怪她和她女儿一起服侍高宗皇帝,李治也算是姐妹俩加加老婆姐姐的女儿全包了,还有武大帝的后宫面首,李隆基连自己儿媳妇都收了,这就是后世说的汉脏唐乱就是他们这些人弄的。

“你找我有什么事?”

武顺地下头想了一会低声说道。

“之儿想回贺兰家。”

“哦?想回去就回去呗,我说你们不是卖身给我,想走随时都可以走,我不会阻拦。”

武顺听了慌忙摆手。

“不,不是的,只是之儿想回去,他毕竟是贺兰家的,至于我和曌儿,要不是公子出手相救,我们姐妹的命运是怎么样,可想而知,而且你对我们都很好,夫人也很照顾我们,所以我们不会离开。”

武顺越说越小声,俏脸更是如红霞般绯红,她自然知道范氏的意思,她更加明白就和妹妹将来会怎么样,可是她毕竟已嫁过人,还生过孩子,自卑肯定有,但是李庸和范氏,甚至整个李府都没人歧视瞧不起她,反而很尊重她,这是她从来没有感受过的,这个时代姐妹二人娥皇女英共侍一夫,在贵族中比比皆是,何况像李庸这样的,武顺也是很喜欢的,毕竟她也就比李庸大四岁,在李庸那个年代还在读大学的年龄,她喜欢李府的环境和人,那个女人不喜欢过平静的生活。

“好吧,我还是那句话,如果你们觉得不喜欢住在这里,随时可以离开,至于你儿子,我会安排人送回贺兰家去。”

李庸也是正常男人,自然不喜欢给别人白养儿子,所以就答应了武顺的要求,贺兰敏之第二天就被李庸安排送走,武顺看着多年的儿子离开,心里很难受,但是她知道,她儿子根本不喜欢这里,也瞧不起她这个母亲,贺兰敏之也是只白眼狼,离开那天连自己母亲武顺都不打招呼,就跟着贺兰家的人和李庸的人离开长安,李庸看到这一幕觉得武顺这个决定是对的,不是她不爱自己的儿子,而是她这个儿子真心不咋的,他希望武顺在以后的时间里慢慢淡化吧。春节大假很快就要结束,李庸的醉美人是大卖特卖,郑丽琬再采取饥饿营销和会员制的策略下,现在长安一盒醉美人黑市上能买一千两,而且是有价无市,郑丽琬可以说赚疯了,一箱又一箱的金银铜钱秘密拉到西山银行的地下保险库里,所有的一切都朝好的方向发展,李庸的资本不断壮大,不少行业开始垄断,把那世家门阀的压的透不过气来,资产不断缩水又无可奈何。今天天还没亮,李庸又被几女从被窝里拉了起来,因为今天是新一年的第一次朝会,李庸又被传旨参加,李庸还是老样子找了个隐蔽的位置睡懒觉,仍由前面说什么有多激烈都不关他的事,其实的确也没什么事,也就是李二和那些大臣们说今年的工作计划,都一些老生常谈的事情,什么春耕、教育、税收、民生等事,其中最激烈的还是科举,那些反对的还是坚持反对寸步不让,这样搞的李二很下不来台,吵了大半天,个个吵的耳红脸赤都没个结果,最后李庸又被黄言黄公公在同一个位置给拉了出来,李庸心里吐槽自己这个黑心的岳父,一搞不掂就拉他做挡箭牌,那些人看到李庸,心里就膈应的不行,知道李庸可不是那么好对付的,俗话说的狠的怕愣的,李庸就这个愣的,李庸揉揉松软的眼皮看看了那些人,没好气说道。

“怎么又是你们,不就科举嘛,有什么好纠结的,又不是不让你们的人参加,还是你们害怕你们的那些门生比不过那些寒门学子吧?那你们那么门生不应该念书了,应该回去务农了,起码还不至于饿死,还有是你们害怕那些手上都没书,靠抄都没得吵的寒门书生比过去?”

李庸这话可就杀人诛心了,那些世家士族的人可是掌握这全天下所有学子,所有的教育资源都被他们垄断,李庸说他们的门生不行,那是叔叔可忍,婶婶不可忍。

“好,我同意,那就看看谁的门生会念书。”

“哎,这就对了嘛,科举对大家都公平,何必吵来吵去呢?各位大人门生遍布天下,还会害怕那些没几本书的寒门书生是吧?”

李庸用激将法一步步把这些人带到坑里,他们好像忘记了李二已经掌握了新的印刷术,李二一看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立马拍板说。

“好,今年年底恢复科举,此事由长孙无忌和房玄龄负责,公告天下。”

明白过来的支持者们赶紧接旨,至于那些反对者都懵了,他们就这样稀里糊涂的掉进坑里了,可是已经为时已晚,李庸给了老丈人一个你懂的眼神,李二自然收到,心想还自己女婿靠谱,就当所有人以为准备退朝的时候,李庸突然说道。

“哎呀,差点忘了,圣人,臣有一物要献给您。”

“哦?是什么?”

李二也好奇,自己这个女婿他是知道的,上朝躲着睡觉,都是武库中尚署令了,没上一天班,俸禄也不去领过,整天就知道窝在家里,今天怎么转死性了,李庸冲怀里掏出一个袋子,然后递给来接的宦官,李二打开袋子把里面的东西倒到手中,他一看。

“稻种?”

所有人都很好奇,稻种有什么好献的李庸认真的说道。

“圣人,此稻种是叫占城稻,是臣花重金从占城国买来,后经过臣和手下会农之人改良,此稻种不仅耐旱,而且适应性强,可以说不择地而生,最大的特点就是生长期短,自种至收仅五十余日,一年可种植两季,在江南地区甚至可以一年三季,而且产量极高,每亩产粮五石左右。”

“什么?你说的可是真的?”

李二猛然站了起来,说话都不利索了,因为粮食永远是国家的命脉,尤其是封建时代这种没有有机化肥什么的情况下,社会的平稳人口等等就是靠粮食,现在李庸把这个如仙稻般的稻种拿了出来,这怎么不让李二这样的千古一帝疯狂,太极殿不镇定了,李二不镇定了,所有人都知道这代表着什么,一年可以种两季甚至三季的高产粮食,那代表太多意义了。

“真的,臣已经实验过,自然不会错。”

“为什么?你为什么先有这个稻种~”

李庸突然被一人死死的扯住衣领,李庸一看,我艹,竟然是牛进达,他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激动,看样子是想要把他给生吞活剥了,李庸也不敢像踢程咬金那样下手,就任由他扯住自己的衣领,还好程咬金和秦琼等人赶紧跑出来把牛进达给拉送开,李庸耸耸肩膀看了看秦琼他们几个,程咬金才在他耳边说道。

“当年老牛家里人就是饿死的,你小子不要见怪,他也是一时激动。”

“放肆,大殿之下成何体统。”

李二发怒的重重一巴掌拍在案桌上,可把所有人吓坏,纷纷不敢再吵闹,牛进达红着眼瘫软坐在地上,秦琼等人互相看了其他人一眼,都摇摇头叹气,李庸整理一下被牛进达扯乱的官袍,其实他并没有怪牛进达,因为当年高达也是这样,应该说这天生很多人都是这样,这才是他拿出占城稻,想全国推行,让天下的人不再挨饿,让这种悲剧不再发生。良久,李二平复了一下心情缓缓说道。

“牛进达大殿失仪,罚俸一年,司农寺卿何在?”

司农寺卿徐凯激动的站了出来。

“臣在。”

“西山伯,你手上还有多少稻种?”

“我想想,差不多有一百石。”

“好,徐凯,你和西山伯交接一下,今年现在皇庄内试种培育稻种,李君羡,调集百骑保护皇庄,没有某的旨意靠近皇庄者,杀无赦。”

司农寺卿徐凯和李君羡纷纷接旨,终于李庸本来就是要做这件事的,只不过他没说实话而已,他手上哪止一百石稻种,就西山那上万亩的农田,一年的产量都够长安城所有人吃三年的。

“西山伯献仙稻有功,封朝议郎加勋骁骑尉,并赐华亭县为其封地。”

李庸可没想到,自己这个老丈人竟然把整华亭县给了自己,至于新华亭县里面的东西,李二是不知道,但是他知道李庸通过手段买了华亭县不少地,李二搞不明白李庸为什么话那么多钱买块华亭县的地,按理说哪里不是良田,所以现在就索性把整个华亭县给他算了,那些大臣听到李二的封赏不觉得什么,反而觉得李二小气了,李庸贡献整个稻种可是神种啊,封朝议郎加勋骁骑尉就是一个文散官加一个勋,华亭县很多人都知道在那,知道的都知道那就一个小破渔村,地是挺大的,不过都不是良田,不少人好暗暗为李庸打抱不平,可是李庸已经乐开了花,真是一年之计在于春啊,我李庸的春天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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