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搬出去住
周日清晨,天台上。
将最后一缕紫气化作法力,路明非缓缓睁开双目,眼底隐隐流转过一道青芒。
“哎,果然,之前那种好事不是天天都能有的,”盘坐在空调机旁的路明非语气很难说是失望还是庆幸,“虽然第一次食气时紫气的量实在要命,但是这么多紫气带来的效果也是真好啊。”
相比于第一次食气短短几秒钟就被撑满,最近几天吐纳紫气的量就很“正常”了,炼化起来没什么难度,更不用担心被撑爆,但相应的,法力积累的速度也要差上很多。
“再等两天,再积累两天法力,到时候就尝试一下吐纳其他天地之气吧。”
路明非一边自语一边起身,抬头望向已经浮现鱼肚白的天边,法力运载双目上,视野却并没有发生明显的变化,似乎是因为天空中并没有什么天地之气。
“天书所载,九天之上有清气,九幽之下有浊气,不过这两种气不是一般修士有资格看到的,能将之察觉,必然已是大能……”路明非心底艳羡,“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达到那种境界。”
天色渐亮,路明非也不再逗留,拍了拍身旁空调机的机箱,像是对朋友告别一般,路明非身形轻盈跃起,仿佛一只借风滑翔的雨燕,飘飘悠悠地向着家的方向而去。
“希望待会儿场面不会太僵硬……”
离去的路明非低声自语。
……
“你说什么?你要搬出去!”
餐桌上,婶婶语气陡然拔高,叔叔手里端到嘴边的粥碗猛然放下,嘴角还站着两粒大米。
卧室里传来路鸣泽哼哼唧唧的声音,似乎是被婶婶的大嗓门给扰了清梦。
不过婶婶现在没空在乎儿子的睡眠质量,一手执着筷子,一手抚在碗边,正用一副“你小子突然抽什么疯”的眼神看着路明非。
“明非,你开什么玩笑,你还是个孩子,你这才刚上高一,想什么搬出去……”
叔叔伸手抹掉嘴边的米粒,赶紧打圆场。
“我没开玩笑,”路明非面色如常,语气平淡,“东西我已经收拾好了,在外面住的房子也找好了,今天我就搬出去,晚饭就不回来吃……”
“路明非!你翅膀硬了是吧?!”
婶婶猛地一拍桌子,叔叔身子一抖,卧室里断断续续的嘟囔声嘎然而止。
看来即便是在睡梦里,身为一家之主的婶婶对路鸣泽的压制也是绝对性的。
面对婶婶的一声拍桌一声厉喝,平时的路明非就算再硬气这会也该骨气尽失赶紧缩起脖子跟婶婶认错道歉了,婶婶让他往东,他就得先拿指南针找找东生怕走偏了方向。
不过现在的祖窍中的法力却是如同一股凛冽的清流一般盘桓在他的灵台,驱散了一切负面情绪,以至于面对婶婶平日里无往不利的“拍桌打法”,路明非这次连眼皮都没跳一下。
法力运转在灵台,路明非连妖兽当面都敢冲上去锤它,何况只是面对婶婶。
虽然在路明非心底婶婶的恐怖程度并不亚于青面獠牙的妖兽,但是总体来讲这种恐怖程度还是处在同一个级别的。
“搬出去住”这个想法在前天婶婶拒绝路明非去打工的时候就已经在他的心底有了萌芽,只是路明非当时并没有必须要搬出去的理由,于是这个想法就被他直接掐灭了。
直到前天晚上到昨天凌晨那段时间,路明非从老唐那里接触到了“猎人网站”,而且还和老唐定下了一笔两万美元的“大生意”。
路明非有了不得不搬出去的理由——他总不能在家里炼药。
昨天他再次尝试说服婶婶,想着如果婶婶允许他去打工的话暂时也可以不搬出去,大不了自己晚上偷偷出去找个合适的地方炼药,实在不行去酒店住一晚总是可以的。
但是面对路明非诚恳真挚的请求,婶婶“和蔼亲切”的告诉他想都不要想,让他赶紧绝了这个念头。
如果路明非还是个普通人的话,他是很赞同婶婶的话的,因为去酒吧兼职真的很危险,酒吧通常也是真的很乱,遇上坏人不管是学坏了还是有危险都会产生难以挽回的后果。
但是路明非已经不是普通人了,坏人遇到路明非那是坏人倒霉,路明非心情好把他当个屁放了,心情不好就给他个永世难忘的教训。
可他总也不能告诉婶婶说“侄子我修仙了,别说坏人,妖怪我都打过”,路明非不想把这种事告诉婶婶。
对他来说,他的周围没有人可以和他分享这种重要的秘密。
“今天我就搬出去,”路明非再次重复道,“我身上有些钱,也找好了住的地方,有空我会回来……”
“你今天要是出去了就别再进家里的门!”
婶婶一口把话说死。
路明非一个孩子能去什么地方?他也不过只是说说而已,吓一吓自然也就怂了。
婶婶如此想道。
“明非啊,你怎么突然想要搬出去,你哪来的钱啊?”叔叔显然比婶婶更讲道理一点,“在外面生活要的钱很多的,不是和在学校里一样一个星期几十块钱就够了……”
“那像路鸣泽一样一个星期四五百呢?”
路明非垂着头,冷不丁的问道。
叔叔的话梗在喉头。
“也不够!”婶婶依旧气势汹汹,而且也注意到了叔叔刚刚所说的重点,“到底谁给你的钱?真有人给你找房了?你在外面认识什么人了!”
婶婶觉得路明非应该是被外面的坏人带坏了,恐怕就是那个他要去打工的酒吧里认识的!
然而路明非忽略了婶婶的质问,只是把头垂的更低一点,让叔叔和婶婶都看不见他的眼睛,继续语气平淡的问道:“四五百也不够的话,我爸妈每个月打来的钱呢?够了么?”
此言一出,仿佛施展了哈利波特里的“silence”魔咒一般,叔叔和婶婶都不再说话。
路明非是被他爸妈寄养在叔叔婶婶家的没错,但是寄养不是过继,路明非那远在国外考古的爸妈,每个月都会从国外汇过来一笔钱作为路明非的生活费。
路明非被送过来的时候还是孩子,这笔钱自然不可能打到一个孩子手上,当然是由叔叔婶婶代收代用的。
托这笔钱的福,路明非初中并不算很优秀的成绩可以上私立贵族高中。
也是托这笔钱的福,全家每月收入不过六七千叔叔婶婶能买一辆小排量的宝马,叔叔有钱买一些仿得很像的名牌货,婶婶有钱在麻将桌上输。
还是托这笔钱的福,堂弟路鸣泽在学校里有了“泽太子”的绰号,一个月的零花钱动辄几百——毕竟实在贵族高中上学,出手不阔绰点容易被同学看不起。
婶婶可舍不得自己宝贝儿子在学校里受委屈。
不过这笔让婶婶几家都过得很舒服的钱,到底算是谁的呢?
在被汇过来以前,它毋庸置疑是路明非爸妈的,那汇过来以后呢?
算是路明非叔叔婶婶的?还是路明非自己的?
从某种角度上讲,这和“过年收到的压岁钱是自己的还是父母的?”有异曲同工之妙。
这是这笔钱要比压岁钱多太多了,多到叔叔婶婶突然滞声。
这笔钱最开始肯定是该给叔叔婶婶的,毕竟彼时的路明非还只是个孩子,给一个孩子这么多钱可不是好事。
然后这个“传统”就像红包被家长收走一样一年年地保留了下来,唯一的不同就是孩子长大点了家长就不会收走红包了,但路明非的生活费依旧一年年在叔叔婶婶手中。
孩子会质疑自己的红包被收走,路明非却从没质疑过自己的生活费。
直到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