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 爷也曾是很萌的骚年
李文森粗犷脸颊微微俯低,性感的棕褐色眼珠,岁月历练下充满了让人心安的坚定和心疼的沧桑,正如Y国的天气一样,从他身上找不出一丝阳光的气质,却像一个磁石一般,吸引着人的眼球,想一探心境。。
想要的答案?
怔怔地望着他,李小瑶自己都不知道想要什么……答案。
没再说什么,李文森不轻不重,却郑重地点了两下那信封,随后便转身离开了,也将他身上满满的孤寂带走了。
待病房一片安静,李小瑶拿起鼓鼓的信封在外面捏了捏,里面的东西四四方方,硬硬的,猜不出是什么。
撕掉了一条边儿,她咬着唇朝里看去。
心,顿时一沉,。
竟然是她在名媛千金成年舞会上和施乐一起照的照片。
有捧着奖杯证书的,有拿着酒杯的,有站在油画前的,有和乐乐矜鼻子嘟嘴唇的……
一张张充满欢乐笑容的照片,是她和乐乐友情的鉴证。
无论那镶了金边儿的舞会有多虚假,在这背后有多少可怕的阴谋,至少在她看来,照片上她俩的笑容是那么纯净,是真金不怕火炼的感情。
然而,给她留下这些回忆的人却不在人世了。
她清楚地记得,那冷冰冰的镜头,凉丝丝的镜片背后,有一双灼热的眼睛一直在注视着她。
那双眼睛充满温情蜜意,是爱着一个人时的表现。
他爱她,她感受得到,可她最终也无法接受他变态的爱人方式,甚至下贱到出卖男色,陷害自己的朋友。
可是,下场真的只能有死这一种吗?是她把一个活生生的人逼成这样,逼上了死路,直到最后那一刻不仅不拉一把,还狠狠踹了一脚吗?真的是她吗?如果在和乐乐吵架那天,她就放手韦欣,他会不会就不会死了?
双手颤抖得几乎无法拿稳照片,眼泪像脱了线的珍珠啪嗒啪嗒往下掉,滴在她绽放笑容的脸上,是何等的讽刺。
原来一直以来,她只看到了那贱男的无耻,却没有看清原来自己也罪孽深重。
是她在爱情上的犹豫不决害了自己,也害了韦欣,是她害了一条活生生的人命。
她是杀人犯!
她是杀人犯!
她是杀人犯!
啊——!
本来经过早先李文森故事的开导,已经差不多要走出阴影的李小瑶,再次卡进了牛角尖,而且比之前更甚,她发疯了一般坐在病床上撕扯着那些照片,笑脸在她一念之间变得支离破碎。
一张,两张,三张,不知道多少张……
照片碎片粉末一样散在空中,仿佛她撕得不像是照片,而是在抹除回忆。
倏地——
又拿起一张照片准备撕碎的两只手顿住了,事实上,手里的并不是什么照片,而是一张由M国福罗里达州寄来的空白风景明信片。
亮丽的棕榈海滩,天空万里无云。
怎么照片里会夹着这种……
凝视着卡片上她曾经想要结婚的梦想之地,良久,她彻底嚎哭了出来。
“呜呜……,谢谢……”
……
汽车空调的暖风,给车窗打上了一层白色的霜雾。
回想着文森叔说过的每一句话,施乐深有感悟,这提醒了她应该要珍惜身边人,珍惜眼前的一切,没准什么时候,那种她一直理所当然享受着的舒适关系,就会被外力无情地破坏,从此再也修补不了。
想到这里,她转头将落在笔直雪白道路上的目光移到了李文森的侧脸上,手撑着下巴徐徐道:“文森叔,你认识项野的时候,他也是像现在这么酷吗?”
“酷?”李文森扯了扯唇角,“……,其实他,哎……”
见李文森欲言又止的模样,施乐心痒痒了起来,反而更想知道了,“到底是什么样的啊,难不成有暗黑历史?”
在Boss的老婆面前揭Boss老底儿,这样会不会不厚道?
突然意识到了这一点,李文森犹豫不决,可转念一想,也许说出来对那两个人未必是坏事,想了想,他还是决定告诉施乐,好看的小说:。。
“项夫人。”
“叫我施乐吧,求求你。”施乐双手合十,她实在受不了这个称呼,怎么听怎么觉得雷人。
一只手稳着方向盘,李文森无奈地摇了摇头,“好吧,施乐。你觉得Boss小时后是什么样的?”
“我觉得啊,他肯定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什么足球队,篮球队队长,体育全能,科技大赛常胜选手,有一群同样是校风云人物的男学生崇拜和追捧,并且受到学校最漂亮啦啦队队长的青睐。那校花还警告其他女生不许跟她抢,可没想到学校里总是发生狗血的事情,突然半路杀来了一个美女转校生,很不巧,她也对项野有兴趣,于是展开了和啦啦队队长的争夺战,拼样貌,拼家室,拼后援团,结果两位美女斗得两败俱伤,还没追求到项野,反而发展成了最好的闺蜜,然后在外说项野的坏话,说他是同性恋。”一口气说完,施乐猛吸了口气儿,果然跟文森叔聊天还是得聊跟项野有关的,才会有话说。
“……”李文森手一抖,差点没和前面的车追尾。
这就是她眼中项野的小时候?
施乐眨了眨灵动的大眼,“欧美青春校园电影都是这么演的!”
“……”李文森默了默,搞了半天,她是在调侃Boss。这么古灵精怪的姑娘,Boss每天都是怎么承受得来的?
心里念着OS,李文森左打方向盘,驶上了一条更宽敞的道路,缓缓踩着油门。
稳住了车辆之后,李文森以一句假设句作为开场,彻底勾起了乐妞儿的好奇。
“如果当初菲比还记得自己哥哥怎么对她,肯定不会像现在这么无条件崇拜他。”
“到底怎么了?”文森叔真会吊人胃口。
“小时候的项野是个十恶不赦的混小子,根本和酷沾不上边,他还自认为自己很酷。八岁时候离家出走,怕被路易斯爵士找到,没去同学家,晚上在公园里和流浪人睡了一晚,从此学会了抽烟。”
乐妞儿眼珠子瞪得比牛铃还大,“丫八岁就会抽烟了?现在怎么连烟味儿都闻不了?难不成已经肺癌晚期了吧?”
“咳!……戒了。我不知道他童年都发生了什么,第一次和他相识是在我妻子和儿子出事儿之后,我花了一个月时间解决了北欧那边的恐怖分子,当时我觉得我的人生都可以结束了,可毕竟还有父母,经过考虑之后,我离开了军情六处,打算找一份普通的工作平静地度过余生。可就在我准备出发去苏格兰做货运工作时,有一个人找上了我,也正是因为那通电话我的人生再一次发生了巨大的转变。”
“老路易斯吧?”
“对。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我的,说有事求我帮忙,让我无论如何都要答应。一开始我拒绝了,后来他说是关于他的儿子,我又改变了主意。呵,我没想到我的遭遇竟然已经在军方传开了,随后我就去了他的办公室……”
*
“李先生,见到你很高兴,!”路易斯爵士隔着办公桌热情地向李文森伸出手,作为欧洲最大军火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肯放下骄傲的身段主动示好,这与外界传说他狠辣凌戾的作风大相径庭。
被他的手紧紧握了一下,刚刚经历严重心灵创伤的李文森一时还有些不习惯。
路易斯爵士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挺拔健朗的身躯坐在了办公椅上,逆光的暗影里凝聚了一股摄人心魄的凛然霸气,“坐吧,不用防备我,我找你来是纯为了私事,但还不想在家里商量,所以才叫你到办公室。”
“谢谢。”李文森礼貌的回应了一声便坐了下来,他对这样一位亲和,气场强大,又有魅力的年轻企业家第一印象颇好。
上了咖啡之后,两个人之间的气氛稍显缓和。
路易斯爵士开门见山,紧蹙的眉头彰显了他郁结的心情,“事情是这样,我想请你做我儿子威廉。路易斯的保镖和老师,他和他后母关系不好,自小不听话,叛逆,我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管她,我妻子Grace也忙,一来要照顾女儿菲比,还有很多公益活动要参加,再这样下去,我怕他走上歪路。。”
李文森对路易斯第一次见面就跟他讲自己的家室有些感到意外,但也因此而相信了路易斯的诚意。
“为什么选我?”
“因为你闲。哈哈!开个玩笑,”路易斯大笑着仰靠上了椅背,从左手边第一个抽屉里拿出来一份档案,“以后也许你会成为我家庭的一部分,我就不拐弯抹角了。我调查过你,十七岁进SAS,同年就在国际金熊特种兵大赛单项枪械和越野跑双料冠军,转去军情六处也是战绩连连,连最后捣毁了北欧恐怖集团也只用了一个月时间,哎……,我为我军损失一名你这样出色的军人而感到惋惜,不过,我也要感谢上帝,你能做出这样的选择,让我有机会遇到你,你和威廉年龄相差不多,有过经历,你我都是有儿子的人,都希望儿子有朝一日成为真正的男人,我想,没有比你更适合做威廉老师的人选了。”
路易斯说话恳切,中肯,中间没有提到一句利益关系,都是在跟李文森打亲情牌。
李文森看的明,但他吃这一套。
金钱对他来说已经随着妻儿的离去成了身外之物。
没有多想,李文森便答应了下来,同样的工作,他觉得寓教于人比做货车司机更有意义。
从路易斯办公室出来,天下起了雨夹雪。
望了望阴沉昏暗的天空,他突然觉得这个世界没那么绝望了,人活着,就一定要有目标和追求,只要信念还在,当一切离自己而去,新的一切就会迎面而来。
生生不息。
紧了紧自己的大衣,李文森快走了两步便上了路易斯为他准备的车,他现在的目标就是将一个路易斯口中再不拯救就没救了的小恶霸‘威廉。路易斯’拐上正途。
毕晓普斯大街,一个只有富人和贵人才住得起的地方。
这条街上的孩子出身非富即贵,受良好的家庭教育,上的都是贵族学校,按理说是应该没有小混混,坏孩子的。
不过,自从项野出来“闯荡江湖”之后,就彻底打破了宁静的传说。
施乐有一点说对了,项野,当时还是十四岁的少年,的确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也有校花喜欢,不过,那种风云完全是雷雨交加型的,在学校无人不怕,没人敢惹,连老师和校长都拿他没办法,想给他劝退学吧,可这孩子就算不上课期末考门门拿A,而且路易斯爵士又每年捐款三十万英镑支援学校建设,无奈之下只好忍了。
项野在学校喜欢滋事打架不说,一放学就召集毕晓普斯大街上半大不大的骚年们一起到街外公园厮混,其他书友正在看:。这些孩子,有著名黑人说唱歌手的儿子,有警务署长的儿子,船王的儿子,甚至还有从中东过来留学的石油大王的儿子,等等,总之一提自己的爹,都是无一不知,无人不晓的大人物。谁知道都被项野那臭小子一并给带坏了。
路易斯和Grace都很忙,项野的妹妹,只有三岁的小女娃菲比平时只有保姆在照顾。
项野放了学,就喜欢拿着专门用来牵小孩的带子绑在菲比身上,然后就像牵宠物一样,把菲比牵去了公园。
远远看见一个身材欣长,拥有亚裔血统的俊朗少年朝公园走来,面上的脸色和这雨夹雪的天气差不多,他身穿一件敞开的及膝黑色毛呢大衣,明明成熟男人的打扮,里面一套薄薄的蓝色TK贵族中学校服出卖了他的年龄,更显眼的,是他身后还牵着一个走路蹦蹦哒哒像洋娃娃似的漂亮小女娃,褐色的头发,粉色的棉衣,千鸟格的小裙子,这么萌的兄妹画面,根本让人想象不出他是带妹妹出来混的。
对于老大这样的出场,早就等在那里的小弟们已经见怪不怪了。
一拥而上迎过去,左一句Boss,又一句boss,叫得某位小爷脸色多云转晴。
“Boss,怎么今天这么晚来,菲比妹妹我帮你牵吧?”见项野正掏出兜里的烟盒打算点烟,说唱歌手的儿子小黑用一口流利的说唱口吻对他说道,同时伸过手去就要拿绳环,哪知下一秒就被小爷的一句厉喝吓回了黑爪子。
“不准碰!”
“Boss,你不让我们碰,为什么连你自己也不碰?”大胆而富有探究精神的警务署长儿子胖墩不要命地问道,因为他已经发现这个问题很久了。
走上前一步,项野居高临下地望着胖墩,身上凌厉肃杀的气势飓风一般凌迟着那张肥得快流油的脸。
呼……
他把烟全吹在了胖墩的脸上,“你爸爸我愿意!还有没有问题?!”
“啊,咳咳咳,没,没问题了。”胖墩儿吓得脖子一缩,更显得他没有脖子了,逃到了其他小伙伴儿身后。
其他七个不同肤色的男孩互相对看了一眼也都不敢再说什么。
“Boss,我们今天玩什么?”
项野没有说话,鹰凖般锐利的眸子在被雪花罩上朦胧色彩的美丽公园扫视了一圈儿,他盯准了在打秋千的一对儿小情侣身上。
凉薄的唇一勾,他有了馊主意。
下一刻,一小队人马就朝秋千架进军了过去。
小黑照例是做开道先锋,怒指着那帮着女朋友荡秋千的男孩,“你,过来,跟我们老大问好!”
那男孩看起来十**岁,见都是些初中生模样的小鬼,也没怎么怕他们,继续荡秋千不予理会。
这样的漠视,无疑触怒了某位霸道嚣张的小爷,就在那男孩转头的刹那,项野一道神飞腿劈过去直接踹中了侧脸,下一秒,他就满脸是血地倒在了泥泞的雪地里。
男孩的女朋友吓得尖叫,却一把被项野的人抓住。
没过一会儿,那男孩就被反绑着手,跪倒在秋千旁,一声也不敢吱。
“菲比,今天哥哥带你玩秋千。”项野淡淡地说着宠溺的话语,唇角勾着一丝邪魅的笑意,像从冥府而来的死亡之神,带给人类的只有残忍和冷酷,。
“哥哥,我爱你!”菲比仰着脖子奶声奶气地说着,哥哥在三岁的她心中就是神一样的存在,只有他肯带自己出去玩,还有那么多厉害的大哥哥陪着。
带上皮手套,项野抱起小菲比将她放进小孩子专用秋千里坐好,系好安全带,下一刻,便命令小喽啰们把那个男孩带到菲比的身后跪着。
“你们来,打不到的绕公园跑十圈。”一句冷冷的命令,让所有小弟们都雀跃了。
这种即残忍,又有趣的游戏最让人兴奋了,纷纷在菲比身边排好了队伍,等着自己给菲比荡秋千,而项野则独自坐在成人的秋千上,一手插着大衣兜,一手夹着烟,任自己的烟蒂滴落在大衣上烧出坑洞也不在乎,眼神里的沧桑像个历经世事的中年男人。
第一荡,小菲比的秋千飞了起来,回荡时,秋千椅边缘的木棱刚好砸到了跪着的男孩的额头上。
“哟吼,我打到了!换你!”与胖墩儿拍了下手掌,小黑兴奋地跑去后面排。
第二荡,小菲比的秋千用为力度不够,回荡时,没有碰到男孩,可想而知,胖墩儿被兄弟们嘲笑了,去公园跑圈。
之后是,第三,第四……
男孩几乎昏厥满脸是血,女朋友已经哭得泣不成声,项野抽着烟,漠视着眼前的一切,听着菲比咯咯的笑声,冷峻的脸颊上没有任何情绪的波动。
突然——
脖领被一股大力抓起,他还算高大健壮的身躯紧接着被人拽离了秋千。
等他定睛一看,面前是一个样貌粗犷阳刚,一身正气的年轻男人。
而自己,竟然耻辱地只被这个人一只手抓着衣襟半吊在空中。
锐利的眼睛下一秒就蹿上了盛怒的火儿,一记狠拳就向男人的鼻梁挥了过去,可惜一个十四岁的少年怎敌得过一个训练有素的前特种兵,即使他反抗的时间已经令男人惊讶了,最终还是败下阵来,将他上万块钱的大衣蹭得满身都是泥泞。
其他的男孩们吓傻了,关键时刻全都跑得无影无踪。
“你是什么人!?”项野从地上爬起来,像一只被惹毛了的狮子,怒吼着就又向李文森冲去。
一手扣住了他的手腕,再反手一拧,项野就被治服了,而李文森壮硕的身躯大山一般没有一丝不动摇。
“哥哥,哇~!我怕啊~!”菲比一个人呆在秋千上没人理,又见项野被人欺负,大哭了起来。
“放开我!”项野怒吼,心里又急,他何曾遇到这种屈辱,他一定要杀了这个人,一定!
紧接着,头顶就传来李文森低沉冷静的话语,“这样吧,你要是有能力在三拳之内打倒我,我就任你处置,我给你三次机会,如果你没做到……”
“没做到怎么样?”
“认我做老师,以后什么都得听我的!”
这明显是一场不公平的较量,从年龄,力量,功夫等各个方面,项野都不是李文森的对手,换了一般人应该要提出抗议了,可是项野连想也没想就一口答应了下来,因为他认为三拳还打不倒一个人的话他可以去死了。
“好!我答应你!”
……
“哈哈哈哈哈,!”不能怪施乐不厚道,她真的听得前仰后合,想不到平时那么酷毙装逼的臭男人竟然也做过痞子,还是带娃出去混,实在是太好笑了。
“那后来呢,肯定输了吧,他去死了没?”
李文森也眼波带笑,语气轻松地说:“当然没有去死,从此之后他就缠上我了,天天找我练拳,比试,说有朝一日一定要杀了我。”
这个小心眼的男人啊!
“哈哈哈!”施乐抹了抹眼泪儿,在笑过之后,她不确定眼角的湿液是不是单纯只是笑泪,因为她的胸口在渐渐揪紧。
一个含着金汤勺出生的男孩,理应走着高端大气上档次的青春路线,却在8—14岁之间迷失了整整六年,而那之后,他变得不抽一根烟,变成变态洁癖狂,变得自律,懂事,除了这暴力倾向没有变之外,他整个人脱胎换骨。
在想感谢有李文森这位良师益友正确引导之外,她真的佩服这个男人超强的意志力,可又是什么让他曾经变得那么叛逆?
“文森叔,他应该很感激你吧。”
李文森抿了抿唇,似若有所思,“倒是奇怪,他从来没对我说过谢谢啊,那时候他用了两年时间就达到了三拳之内打倒我的目标了,估计心里不服气,憋着气呢吧,哪能谢我呢?”
噗!
话虽是这么说,她觉得项野还是很尊重文森叔的,重要的是要对比,看他对其他人的态度,就知道文森叔有多幸福了。
汽车又拐了一个弯,便进了施乐家的小区,项野宝蓝色的宾利车和一辆保镖车正停在家门口。
没想到的是,待汽车停稳,项野高大凛然的身躯竟率先从宾利车里钻了出来,大跨步走过来绅士地为施乐开了车门,脸上冷冰冰的表情,据施乐自己分析应该是有点生气了。
乖乖地任男人牵着手下了车,随后转身对文森叔挥手,“文森叔,拜拜~!”
哪知刚要走,却被男人钉在地上的刚毅身板儿惯性地带进他的怀里,她诧异地抬头望去,却见男人俊脸上的神情略一迟疑,下一秒惊悚的事情就发生了。
他在俯身关上车门的瞬间,对护送施乐回来的李文森说了一句——
“谢谢!”
李文森一愣,下一秒柔和了脸色,“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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