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孙仲奴
待到次日,齐玄素再一次来到摩根兄弟会见到了莎迪。
莎迪将一个厚厚的牛皮纸袋交给了齐玄素:“这是有关孙仲奴和福音部的行程规律。”
齐玄素打开纸袋,取出里面的资料,大概扫了几眼。
这份资料倒是很详细,都有些像文献了,不仅仅是给出一个结论,还有为什么得出这个结论的各种佐证,这些佐证甚至还附有对应图片。若是客人不认可这个结论,也可以通过这些汇总整理后的信息自行判断。
要不怎么说一分钱一分货,这么大一笔钱出去,服务的确好。
齐玄素感叹道:“恐怕福音部都不如你们。”
莎迪说道:“没办法,用东方人的话来说,福音部是吃公粮的,旱涝保收,自然不必太过拼命,而我们兄弟会是自负盈亏,干得不好,就要喝西北风,当然得拼命。往高了说,福音部负责整个新大陆,包括南大陆,难免力量分散,而我们兄弟会只要顾好眼前的一亩三分地,更简单一点。”
齐玄素笑了笑:“你的东方话一套一套的,没少跟东方人打交道吧?”
莎迪笑而不语。
齐玄素也不深究,把资料放回到牛皮袋中,决定回去之后慢慢研究。
莎迪又道:“对了,这份情报有时效性,因为福音部打算把孙仲奴转移到西海岸的圣弗朗西斯科,大概的行程,我也附在了后面。”
莎迪特意强调了西海岸,因为圣约克有一座圣弗朗西斯大教堂,西海岸的圣弗朗西斯科则是一座城市,因为淘金热,所以又称为“金山”,那里也是东方人聚居之地。
齐玄素的脸色变得凝重了:“福音部把孙仲奴转移到圣弗朗西斯科做什么?”
莎迪回答道:“阁下是明知故问了,圣弗朗西斯科拥有最庞大的东方人群体,福音部把孙仲奴这个人调过去,肯定是为了继续甄别异教徒,然后再来一场大清洗。”
“我知道了。”齐玄素不再多言,起身离开了此地。
离开兄弟会,齐玄素将这份资料仔细看了一遍。
他很容易就确定了动手的地点,从圣约克到圣弗朗西斯科的路上。
圣约克在东海岸,圣弗朗西斯科在西海岸,两者之间隔着一整个大陆,而且北大陆人少地多,有着太多荒芜区域了。
其实中原也有很多这样的地方,齐玄素
巫罗可以做,齐玄素也可以做。
……
“孙,等你解决了圣弗朗西斯科的问题,我便向上面请示,让你做大主教。东方人也可以沐浴在无上意志的神恩之下。”
“不敢奢求,能够保住小命,平平安安地度过余生,便再无所求。”
“你是在担心东方人的报复?大可不必,我们会保证你的安全,以及你家人的安全。”
孙仲奴笑了笑:“东方有句古话: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但愿是鸟尽弓藏,而不是兔死狗烹。”
丹尼斯直视着孙仲奴:“孙,你是在怀疑我的友谊吗?”
孙仲奴轻笑着摇了摇头:“洛佩兹先生,我从未怀疑过你的友谊和诚意,只是东方还有一句话,叫做身不由己。你想要做好人,上面的人未必会让你做好人,可这个骂名又不能让上面的人来担,最终也只能由底下的人来担。无非是苦一苦孙仲奴,骂名丹尼斯来担,不是吗?”
丹尼斯的目光变得柔和了:“孙,你不必如此悲观,你未来将是标杆。东方不是还有一句古话,叫‘识时务者为俊杰’吗?我们很需要这样的俊杰,东方人有‘南门立木’和‘千金买马骨’的典故,你就是‘立木’和‘马骨’。”
随着东西方的交流加深,东方人可以知道西方“断头皇后”的典故,西方人同样可以知道东方人的各种典故,在这方面,并不需要额外的解释。
这两个例子还是很有说服力的。
孙仲奴轻轻叹息一声,转开了话题:“我出生在金陵府,哪怕是放眼整个东方,那也是有数的繁华之地。只是我的家族并没有过得很好,我的祖父生了一场重病,我的父亲是个孝子,不惜倾家荡产也要为祖父治病。结果就是祖父又在病痛折磨中苦熬了半年左右,最终还是去了,而我父亲不仅是光了家产,而且欠下了巨额债务,不得不漂洋过海来到新大陆。”
“我是在新大陆长大的,我从记事起,就生活在圣约克。对我而言,这里就是我的故乡。只是那时候的我还不明白,为什么我和其他人不一样,他们敌视我,认为我是祸害。不过我仍旧很喜欢这里,因为这里可以实现我的理想。”
“我并不否认,我很喜欢老钱这个人,他算是我的半个老师。可他有一点不好,太过自以为是,总是喜欢搞东方大家长那一套,说一不二,容不得半点反对意见。他将我视为弟子,便也将我视为了他的附庸,总是打着为我好的名义强迫我做一些我不喜欢的事情。不过念在他过往的恩情上,我都忍了下来,因为东方有句古话,叫做多年媳妇熬成婆,我只要熬得住,总有自己说了算的那一天。”
丹尼斯审视着孙仲奴:“可你还是背叛了他,虽然我很想用弃暗投明、幡然悔悟一类的说法来进行修饰,但这就是事实。”
“对,背叛。”孙仲奴坦然一笑,“因为他越过了我的底线,人是要有念想的,有盼头,或者说希望。我之所以能够忍受,是因为我还有希望,只要希望还在,我就能说服自己退让,最可怕的是希望没有了。既然没有了希望,那就没有忍受退让的理由了。”
“我的希望是怎么没有的?因为老钱忽然跟我说,他觉得我的思想有问题,要让我去万里之外的中原,接受教育,矫正思想。这等于否定了我过往的一切,他是一个成年人,我也是一个成年人,谁都不是小孩子,他凭什么用自己的想法来否定我的想法?”
“对于我来说,中原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未知,意味着陌生,意味着从头再来。我在新大陆辛苦经营的一切,全都付之东流。我为什么要离开自小长大的地方,跑到一个完全陌生的所谓故乡?这就好像抛弃几十年含辛茹苦养育之恩的养父母去认从未见过的亲生父母一样可笑,我为什么不能留在一个更富饶、更自由、更开放的城市里,而要返回落后的东方向东方的皇帝匍匐叩首?”
丹尼斯伸手拍了拍孙仲奴的肩膀:“孙,你是对的,东方专制威权,就像一座巨大的牢笼,只有我们西方才是自由之光。我们是世上的光,城建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我们将如山巅之城,为万众瞻仰。因此,我们如果在已经着手的事业中欺蒙无上意志,使无上意志受贿赐予我们的庇佑,我们将成为笑柄,天下丑闻。”
孙仲奴笑道:“圣约克就是山巅之城。”
……
清晨,阳光首先照耀在上城区的浮空岛上。
一艘飞艇正停靠在浮空岛的港口,不远处就是一座精美教堂。
中城区属于市议会,上城区是蒸汽福音的领地。
只有教士们和教士们认可的人才能来到此地。
孙仲奴、丹尼斯、弥尔顿走出教堂,走向飞艇。
已经有圣殿骑士在飞艇的下方位置排列好了队形。
孙仲奴道:“其实我很不喜欢乘坐飞艇,因为出事的概率太大了,我听说那位莲座就曾两次遭遇空中险情。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干我们这一行的,有人叫我们是阴水沟里的老鼠,还是脚踏实地比较好,高来高去不适合我们。”
丹尼斯也会一同乘坐飞艇,笑道:“没办法,上面催得很紧,时间紧,任务重,飞艇比蒸汽列车要快太多了,顾不得那么多。而且你放心,这艘飞艇足够可靠,平日里由福音部独立维护,上面都是我们自己人,不是索菲亚议长的飞艇可比。”
孙仲奴不再说什么。
弥尔顿相送,一行人沿着飞艇放下的舷梯登上飞艇,除了孙仲奴和丹尼斯之外,还有许多其他的福音部成员。
至于追捕莲座的事情,已经移交给福音部的其他人,不再归他们负责,毕竟莲座已经离开了圣约克,考虑到各邦相对对立,福音部内部也是分锅吃饭。
这让孙仲奴十分遗憾,如果能由他抓住莲座,便是功成名就,只可惜这样的功劳,轮不到他。在这一点上,他倒是很羡慕那位莲座,能力还是其次,关键是每次都能被委以重任,每次都能拿到该得的功劳,这可太难得了。
不过被调到圣弗朗西斯科也算是福音部的安抚,这同样意味着巨大的功劳,只是比不上抓住莲座而已。
孙仲奴要用东方同族的鲜血,铺垫自己通向圣廷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