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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轩杰的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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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阿彩点了点头,脸上的笑容在汗水点缀下显的格外美丽。

“所以我知道传授他们一种知识,至少可以在这里自给自足。”

用药草...自给自足?

原本轩杰还想问些什么,但阿彩表示药材够了,随即便转身返回了洞窟。

和居民讨要了一套磨粉用的器皿,磨制的同时把药材名和放置的先后顺序讲了遍。

“这个药粉的作用是麻醉,像这种受了重伤需要清洗伤口在上药,可以把药粉遍布在伤口上,只要控制好量就会把痛苦降低。”

大家看了演示后,赶忙拿着药粉去为部落里的伤员清洗伤口,防止进一步感染。

在旁边观看的轩杰,沉默不言没有说什么,从紧皱的眼神中可以察觉他对阿彩的做法并不赞同。

可这也算是件好事,只要不超出底线就没必要出手制止。

将剩余药粉均匀涂抹在箭矢上,交给猎民让他们用这个去射林猪。

这片林子里猎物其实很多,主要是实力太强这些人驾驭不住。

然而有了阿彩给的药粉后,几个猎人没多久就扛了好几头林猪回来。

夜晚,篝火首次照亮了洞窟,首领亲自给两人倒满水以作感谢。

可以说没有阿彩的帮忙,他们面对死亡只是时间的问题。

“嘿嘿...大家太客气了。”

面对众人的致谢,阿彩的嘴都笑的合不拢了,唯有轩杰脸上没有半点笑容。

晚会结束后,轩杰找她去山顶说些事情,在底下就是那群载歌载舞的人民。

“你真打算在这里多留几日吗,还是说以后就留在这里了?”

阿彩没有马上回复,而是打趣着来到他的身边。

“轩杰你怎么了,陈首领问你话都是一副不想理的样子,平常的你不是有说有笑吗?”

洁白的月光洒向随风摇曳的草,也将轩杰脸上那严肃的神情照亮。

“你真的以为传授这种几乎无解的药粉给人类,是个正确的选择吗?”

面对轩杰的质问,阿彩终于感觉到了他的不对劲赶忙收起嬉戏的神色。

“怎么了吗?这样既可以让他们填饱肚子,又可以救治受伤的人...”

她的声音虽没有底气,但能听出还没有认识到错误所在。

“你传授他们捕猎、种植或是其它的生活技巧我没意见,但这个药粉本身的性能太强,甚至能让他们直接脱离所有生活难题,难免不会产生依赖!”

只是沾了点就能麻醉林猪,除了狩猎外还能当武器用。

人性的要点就是,只要基础生活得到满足便会去考虑其它的,根本不会有满足的一天。

只有真正通过双手创造的,才能是属于他们的文化。

可这些阿彩显然不明白,还觉得只要结局是好的,过程就是要择优选择。

轩杰也不能说她这样是错的,交谈了会阿彩便先行离开了。

“反正旅程还长呢,既然你打算待两日那我就悠闲一段时间吧。”

小部族中的首领姓陈,他有一个身高体壮的儿子名为陈尘,被制定为下一任部族的首领。

留下阿彩的原因很简单,那就是询问更多有关草药的知识。

三天后部落里的人都恢复了精神,食物多的吃不完都挂在了竹竿上用以风干。

每次阿彩讲述草药的知识,都会有一大堆人过来围观做笔记。

可是如果认真去听就会发现,人们此时想的都是如何强化、升级手中的药粉。

按理说在这种地方,询问的药草应该要以维护身体有关,就算是个感冒都能取人性命。

旁观的轩杰还注意到一个重点,那就是陈首领的儿子借着询问药草作用的间隙,刻意与小可进行肢体接触。

这种现象特别合情合理,身穿彩色裙子的她在这里就是天女,心生爱慕实在正常不过。

只是可惜发生的时机不对,仅仅几天时间就能对全族恩人做到这一步,多少是有些不合理。

往小了讲这种举动是心生爱念,但往大了说就是人性复苏了。

拥有这种近乎无敌的药粉,谁能压制住内心的欲望呢?

“哼,这么快就藏不住尾巴了吗?”

晚上轩杰在没有与阿彩商量的前提下,和陈首领表示自己明天就要离开了。

一脸懵逼的阿彩很快就被首领请求多待几日,而且众多居民也发出了同样的请求。

盛情难却,如今的阿彩就像个未经世事的小女孩般,顿时就没了主意。

她赶忙来到轩杰身边,轻声询问道:“你怎么突然提出要走啊?都事先不和我商量来着。”

“因为没什么必要,看你很留念这里的生活,完全可以以真实身份领导他们嘛。”

自从来到这里后,轩杰的情绪就多少有些不对劲,似乎很不喜欢这个部族。

“你在说什么啊?我把存活于世的手段交给他们难道不对吗...”

轩杰全程的注意力就没在阿彩身上,如今看来的确就是个小姑娘心性。

在两人交谈时,陈首领父子也躲到一边不知道在密谋着什么。

“好啦,我刚才确实不应该说那么重的话,”看着阿彩一直在吐槽,轩杰只好以道歉来终止话题。

“你明天看自己情况做出选择吧,我肯定是要启程先离开了。”

比起呆在这里,阿彩更想去外面走走只是不知道如何拒绝。

就在她为难之际,陈首领带着部分族人靠了过来。

“实在是对不住了,帮了我们这么多居然还想着麻烦你们,若有事就去忙自己的吧,我儿子明天会送你们出去。”

“那真是不好意思了...”

陈首领的出现可谓是给了台阶下,至于态度为什么会发生如此大的转变就不得而知了。

尴尬的用完餐后,阿彩还以此为题表示部族人们的大度。

可轩杰对这些都不以为然,只是轻笑着让她睡好一点明天看好戏就是。

“这个家伙到底要干嘛?话都不说完还留着一半,真的好气人啊!”

其实轩杰不是刻意藏着,而是自从离开洞窟后两人就都在监视之下,足以看出对方的心思不纯。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13章:轩杰的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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