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血影岛!
蓬石岛的外围几乎全都是石块,唯有中心区域才有些许土壤。
土地大多都种植了树木,真正属于生活的区域尤其稀少,可既然选择来到了这里就没有挑选的机会。
每一次的涨潮,都会让这仅剩的泥土消失部分,所以人们选择用沙子进行填埋。
望着兴高采烈蹦蹦跳跳的阿彩,轩杰皱着眉提醒了一句,“小心点,这里有不少人的踪迹,还有魔神的气息存在。”
要在这种海面中心生存下去,就必须要有魔神带领否则根本很容易被巨浪吞没。
所幸的是,这里的战争程度相比于陆地根本不在同一个档次,守护这里的魔神是一位石头神。
它的身躯是由紫色石块汇聚而成,硕大的身躯从海底升起,来到陆地上时已是一人身高,看起来对并无恶意。
会来到这里安家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迫不得已,如非必要是不会主动挑起攻击。
“吾名宣菲特,不知两位漂洋过海来我这里是出于什么要事的安排吗?”
面对彬彬有礼的石头神,轩杰两人也表示了自己毫无恶意。
“贸然打搅还请见谅,我们来此绝非有意冒犯,只是途经此地想要落个脚,顺便逛一逛罢了。”
宣菲特能感应到对方两人的强大,随便一个都可以将它击溃根本不需要任何诡计。
“既然如此两位请跟我来吧,由我带你们看看这座小岛。”
岛屿的总体面积还算可以,至少容纳这上千人的生活没点问题。
根据宣菲特的说法,这附近海域有接近十多个岛屿,每处都有当地魔神或是从大陆迁徙而来的所占领。
其中海魔的地盘最大,他是长着鱼耳的鲛人魔神,因为海底的战斗过于残酷从而占领岛屿生存。
为了生存资源,即便是荒海众多魔神间也有纷争。
想要一块真正的与世无争之地,显然是不太可能实现了。
众多岛屿中,宣菲特重点介绍的有两个。
其一就是刚才海魔占领的海林群岛,无论资源还是环境都是周边最好的。
其二就是血影岛,那里的物资是最为贫乏的区域,现在留驻在上面的魔神是蝙蝠魔神——血斯莱特。
据宣菲特所述,这个蝙蝠魔神与它一样来自大陆,可处境就没它这么安稳了。
“血影岛其实并不适合生存,上面的杀气太重了,根据海中一些老者所说这是因为镇压而设立,”宣菲特面露愁容的解释道,显然是对蝙蝠魔神的怜惜。
血影岛上森冷异常,地面布满红色的结晶,就连树上都有血红色的结晶生成,挂在树梢上就如同血泪在滴落一般。
在这种环境下,能生存下来的生物大多都非常警觉,而是肉多少会被那些晶石侵蚀。
身为魔神的血斯莱特自然没有大碍,可其子民却是肉体凡躯,只能在侵蚀下慢慢步入死亡。
这位魔神高傲的性格,使他不曾向物资最为丰富的海魔投降。
可就在子民接连离去内心出现动摇,最终决定向海魔鞠躬时对方的回答却是:
“你和你的人民已经肮脏不堪了,赶紧离开我这里否则的话,必将你们一次性歼灭!”
附近的魔神大多是自给自足都做不到,如何能出手救助这位可怜的魔神呢?
于是,血斯莱特只能在血色晶石的光芒下,抱着怀中最后一个小女孩,看着她慢慢陷入死亡之中。
大多数子民在陆地上战死了,少部分在远渡重洋来此时丧生,如今最后的部分也就此消亡。
身为爱人的神,血斯莱特此时心性大变,每天都在血影岛上大肆破坏,如同发疯了般。
会聚集在这里避世的,都是不愿争夺七执政位置的魔神。
因此不会有出兵去剿灭它的势力,要真打起来除了搬起石头砸自己脚以外,在没有其它收获。
血斯莱特的权能不算大,可是它能翱翔天空,在海岛上空能造成的威胁就变大了。
而且有谁会刻意去招惹一个疯子呢?就算要对付也轮不到他们来出手。
顺着宣菲特所指的方向,隐约间可以看到远海边有一块散发红色光晕的区域。
那就是血影岛的位置所在,也是血斯莱特的留置之处。
按照宣菲特的描述,它们是魔神战争还未爆发时就已经来到这里了,正是这样才没有受到多少阻力。
而血斯莱特破坏血影岛已有数月之久,岛上的晶石特别坚固,没有人知道它的目的为何。
“子民都在注视中死去,估计这就是压垮内心的主要原因吧。”
同样深爱子民的宣菲特,不由的叹了口气,“唉,不提这些伤心事了,两位来此我必须要招待一番才是。”
在它的带领下,两人朝着岛屿深处走去,穿过丛林之时已经能看到一桌丰盛的美食。
在海岛上,人们最吃的最多的就是海鲜,陆地上的食物在这里根本就没法种植。
吃饭之时,阿彩对这些海鲜似乎很是喜欢,比起她轩杰就看的很淡。
血影岛...血斯莱特,你究竟是个怎样的魔神?
越想就越深入,轩杰当即决定过会就去亲眼看看。
原本不想让阿彩跟过去,她却凑上来笑嘻嘻的表示两人是旅伴,去别的地方怎么能丢下她呢?
海岛上阳光明媚,浪花拍打岸上的石块发出略显节奏的撞击声。
两人飞天而起,朝着宣菲特所指的方向飞去。
由于那整座岛都泛着红光,根本不用刻意去记住航线,沿着海线去飞就是了。
红光就代表着杀气,仅仅是靠近都能感到一股寒意。
好可怕的杀意...这座岛到底是用来做什么的?
就在轩杰感到疑惑之际,阿彩忽然就跳到了后背上,袭来的柔软感让他顿感一惊。
还以为是在开玩笑的轩杰,准备让她下去之际忽然感到她整个身体都在颤抖。
“你...怎么了?”
这种颤抖不像是装的,更像是源自内心...甚至是灵魂深处的恐惧。
“不知道...就是感受到这股杀气后,心忽然就加快了跳动像是在害怕什么...”阿彩有气无力的说着,能感受到很显著的恐惧。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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