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远海的残酷战争!
最终只有时间之执政伊斯塔露回应了这里的人们,并赐予智慧给阿倍良久,加以指导造出了人工太阳大日御舆。
光芒刺破黑暗,将畏光的龙蜥驱赶到地底下去,人类也终于得到了安宁的生活。
可这份安宁并没有持续太久,一些利益熏心之人,开始宣扬大日御舆是常世大神所赐予的神物,将其奉为崇拜来敬仰。
并且推选了太阳之子作为国家的掌控之人,建立政权执掌国家。
说是掌权人,可这些都是年纪还小的孩童,心智都未成熟任何能执政?
太阳之子不过是提线木偶,真正在把控国家的不过是那群权贵阶级。
甚至为了稳固朝政,当太阳之子成长到一定阶段后,还会让其进入大日御舆彻底消亡,然后又是新的一代太阳之子...
大日御舆虽带来了生机,可它也不过只是死物罢了,任何受得起如此吹捧?
人们为了私欲,情愿囚禁为白夜国带来生机之人,可无论对错这都是他们自己的选择。
通过法阵来到太阳照射的大地上后,阿彩的情绪还是有些低落。
轩杰没有过多的去劝说,谁都是从这个阶段过来的,她只是需要时间和经历去填补内心。
疼爱本身不是错,可爱的没有目的性就是一种错误。
为了爱去保护弱小的动物不被野兽吞食,那么你不过是以爱的名义,仗着自己强大从而将野兽活活饿死罢了。
这与你最初所痛恨的模样没有两样,所谓的爱不过是在做自己觉得对的事。
既然你的判定标准就是善恶的标准,那么...爱不就是以强为尊了吗?谁实力强谁就拥有绝对的话语权。
回到城里后,阿彩独自一人去海边散心去了。
影带兵外出讨伐那位操控风的魔神,战局也异常顺利,保护城市的工作并没有印象中那么艰难。
能渗透进来的大多只是些普通妖兽,这些守城部队就能解决根本不需要轩杰来出手。
事情直到影决定彻底击溃风魔神那一天,平静的生活就彻底被打破了。
阿彩在海边游玩,忽然跑回来说海面上出事了。
她回来时很慌张,甚至说话都有些不利索。
“唉,你别比划了,我跟着走一趟吧。”
就这样,轩杰带着人来到了海岸边,映入延年的是满海岸的尸体。
在来的路上听阿彩描述过,说这一带全是残缺的尸首,但没想到规模如此之大。
目之所及,皆有断肢残骸在海面上漂浮。
“大人,我们检查过了这些并非是稻妻之民,而且他们身上的伤口很奇怪...像是鲜血在死之前就被吸干了!”
被吸干了?
能干出这种事的,估计只有还未开出灵智的魔兽了,可这种规模也太大了吧。
思绪了会,轩杰当即朝士兵说道:“我知道了,把残骸都打捞上来掩埋吧,等将军大人出征回来我在和她商量。”
由于兹事体大,轩杰去到神社找狐斋宫说了这件事。
“嗯...从描述的死状来看,确实是被吸干血液才导致的表情,但你刚才说断肢残骸要远远多于完整的尸体,那...会不会是由于战斗所导致的呢?”
巫女端来茶杯,放在了轩杰的面前。
“大人请喝茶。”
说话的是一位芳龄巫女,放下茶杯后就站到了狐斋宫身后。
仅仅被冲上岸的尸首就有这么多,那么被海底生物啃食或是飘到别处的,又会有多少呢?
这种现象只能说明一件事,那就是未知名的某处正在爆发大规模战争。
两人沉思了许久都未能得出结论,最后轩杰只能回去加强防御,而狐斋宫则是急匆匆去了天守阁。
这段时间,每天都会有尸首顺着海线飘上岸,吓的渔民都不敢出海去捕鱼了。
事情直到一位少女被海水拍打上岸,其面纱才出现了被揭开的可能。
因为她身上的服饰,与之前尸首有很大相似度。
看惯了尸体的阿彩不在躲到轩杰的身后,而是选择直面内心的恐惧。
身为魔神她必须要有这些觉悟,否则终有一天会败在心性之上。
海滩上,一个戴着紫色斗笠帽的军人跑来,向轩杰行礼汇报着情况。
“大人,我们刚才检查尸首时发现那个少女还活着,经过医师救治现已无大碍,只是...”
士兵的声音忽然吞吞吐吐起来,轩杰当即越过他自行去查看情形。
少女的确已经醒了,但那瞪大的双眼中满含恐惧,嘴里还一直在喊着“恶魔”!
即便是同为人的士兵靠近过去,她都会害怕的几乎昏厥,见状大家就只好保持距离不过去刺激她。
这股恐惧是源于内心,究竟是看到、经历过什么,才能让一个少女陷入这种级别的恐慌中?
当轩杰在心中思绪时,阿彩已经迈出脚步朝少女走去了。
她身穿深灰色的破布衣裳,身体很多处地方都失去了遮挡,白泽的皮肤在阳光下很是引人注目。
“别过来...恶魔不要靠近我!”
轩杰抬起手刚想说些什么,一股七种光芒的能量就将少女包裹了起来。
“是我啊,别害怕了没事的...你应该还记得我,稍微回忆下千万别激动。”
别阿彩这么一说,少女缓缓抬起埋在怀里的头,瞪大的双眼已经哭红,凌乱的头发使她丧失了为人的尊严。
在四目相对了片刻后,女孩眼中的惊慌几乎是在一瞬间就消失了,如同是看到了生的希望。
希望在此刻超过了绝望,她也是手脚并用的冲向了阿彩。
由于脚早已麻痹,少女几乎是爬着向希望赶去,生怕她还会溜走。
“呜呜~七彩神大人,我记得你...呜呜,我还记得你!”
原本在恐惧的威慑作用下,泪水都没有落下太多。
可当扑到阿彩的怀中后,她的哭泣声响彻了海滩,如同一个卸下防备的小女孩在妈妈怀里的样子。
“没事了...已经没事了,”阿彩轻抚着她的后背,给予着足够的安慰。
慢慢的,哭泣声越来越小,最终动静完全消失只有那细微的呼吸声传出。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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