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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国色天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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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狗急跳墙,穷鼠啮狸。

人被逼急了,啥事都能干出来,更何况是一群喝醉了的地头蛇?

田七一声令下,其余四人还真就往前冲了。刚刚白光破碎匕首的那一幕,似乎已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更古怪的是,粉衣男子好像并没有看见迎面冲来的四人,依旧自顾喝酒,一步一晃,如在泛舟而游。

六煞帮那四人虽然都有些醉意,但身上的力气却极大,速度甚至还要比平日里更快。田七蹲在原地不动,但神色疯狂,再次将目光放到了陆飞身上。

“为了一个将死之人,得罪老子,值得吗?你陆飞,向来贪财好色,却又胆小怕事。在县里这么多年了,也没见你放过几个屁,更没有硬过几次骨头。今天,怎么这么有种了?”

“咳咳,咳……田老七,你家境殷实,打小就没吃过苦,更没有饿过肚子。你这种人,自以为看得清这世道,雄心勃勃,整天觉得壮志难酬,要出去干一番大事业。可实际上,天下,就是被你们这帮子吃饱了饭便无所事事的废物,弄得乌烟瘴气,饿殍遍野。咳咳……不是我陆飞今天胆子大,非要跟你作对。而是我陆飞,跟你们这些畜生不一样。”

“畜生?哈哈哈哈,那老子就让你连畜生都做不成!”

田七表情一狞,便要一拳砸向少年头颅。霎时间,原本摇摇晃晃,慢悠悠走路的粉衣男子突然一步十丈,在夜幕下拉出一条长长的虚影。

身形所过,雨水尽数蒸发。

四个混混还未反应过来,便全部朝街两旁倒飞出去,摔了个头破血流。

这一边,田七的拳头刚砸落一半,就发现手腕被人牢牢扣住,不管如何用力都挣脱不开。只见那是一只无比白皙的手,五指纤细,简直比青楼里的头牌还要看着娇嫩。

抬头望去,男人一袭粉红长袍,青丝束发,两鬓悬柳,依旧在仰头喝酒。看似人畜无害,但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特殊的气息,深不可测,令人挪不开眼。

此时此刻,田七是真的有些慌了。目光绕过身前男子,发现手底下的四个小弟早已不知去向。而对方,却仿佛什么都没有做过般潇洒从容。

“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何要与我六煞帮作对?”

“哎呀,你这人怎么如此痴傻?是你耳朵不好使,还是我说话声太轻了?都和你说了,是我李某人啊李某人。”

田七一开口,男子便猛地甩开手中葫芦,转过头,俯下了身来。一双眸子波光潋滟,灿若星辰。田七吓得脚步踉跄,可手腕被扣住,寸步难行,也只能如那热锅上的蚂蚁,干着急。

好在男子并未一直盯着他看,很快又将目光望向了地上的陆飞。随即便听到青衫少年那有气无力的声音。

“李,李先生……你,你怎么回来了?”

“啥?李先生?陆兄啊,我李某人最讨厌的事情,就是读书了。”

粉袍男子一本正经的摇头,说完话后又开始挤眉弄眼,示意青衫少年重新再叫一次。此时的陆飞受伤极重,哪有心情玩这些?提了提最后一口气,也顾不得伤口会不会裂开,挑眉大骂道:“滚你娘的李某人,李天香,赶紧救老子!”

“好嘞。”

男人顿时咧嘴憨笑,点头哈腰,一副嘴脸说不出的猥琐谄媚。与此同时,田七发现自己竟腾空飞了起来,并且越飞越快,越飞越高,耳畔和嘴边,全是疾驰的风雨,脸皮更是被坠落的雨点打得生疼。顷刻之间,田七已经到了高天之上,四下漆黑无极,至少远离地面与城池有百丈高。

然而,还未等他回过神,肉身又开始极速下坠,比来时还要快上许多。疾风灌耳,脑袋嗡嗡作响,是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看不见。心中只有无边恐惧,仿佛弹指刹那,便要摔得粉身碎骨。

噗通!

田七屁股着地,积水冰凉刺骨。

抬头看,漆黑的夜空如磨盘般旋转。他脸色惨白,闭眼许久,才呆呆的望向眼前的街道,除了四个躺倒在地,痛苦挣扎的手下外,再无旁人。田七张了张嘴,想说话却根本出不了声。只觉得胯下突然一热,吓尿了。

“我去!禄哥,原来那阴柔的外乡人,是个神仙啊?娘的,听说他在宝峰湖上头结庐而居,已经大半年了。也不知要做些啥,就是成天到附近的几个村里瞎转悠,帮寡妇挑水,给小姑娘们讲笑话,隔三差五还去一些老色胚那里请教荤段子,猥琐得很。我之前,咋没发现他还有这等神通?不行,明天我就得去拜师学艺。”

“就你这吊儿郎当的样,拜个屁的师。还是先把我教给你的刀法练好了,以后要是有命活着,再去琢磨娶媳妇的事情。”

陈禄一手抱着刀,一手也同那粉袍男子一般,拿着个葫芦喝酒。

屠二柱见汉子泼冷水,丝毫不在意,只是紧了紧甲胄之下的袍子,越发觉得冷了。

而两人所在的位置,是一条狭窄的巷弄,距离十全楼外的街道,仅有数十步。

“唉,田七那小子,怎么还是这副欠揍的狗模样?他家在我们镇上,也算是最富庶了。可这小子,偏偏不学好,花钱买了个六煞帮四当家的位置,成天来县里耀武扬威,这不存心找死么?”

“哼,世道不就是毁在这种人手里的吗?只可惜,这种人往往命好,死不掉。”

陈禄放下酒葫芦,冷笑连连。随后不久,便看见一个小胖子,突然从一处巷弄里冲出,身后还跟着十来号人。随即摇摇头,转身走进了漆黑的巷弄之中。

屠二柱见状,浑身一个激灵,似乎有些害怕,也跟在后头走了。

清明时节,不光雨水多,回乡祭祖的人也多。澧州古称大庸,虽然地方不大,但也算得上人杰地灵,多有商贾在外做买卖,得了几代人的富贵。而相较于这些外出的商贾来说,一直留在本地的大庸人,便要穷上太多了。

此时,在一座大湖之畔,两个年轻男子正蹲在路边看热闹。其中一人着青衫,长发披肩,是个颇为俊俏的少年郎。另一人则年纪稍长,大约二十出头,穿了件粉色长袍,浓眉杏眼,青丝束发莲花冠,说不出的阴柔貌美。

那湖泊极大,两岸青山环绕,曲折通幽。春风拂过,碧水微波,那满山枝丫便也跟着摇摆起来,越发衬得春光明媚。

这一日天色极好,艳阳高悬,似在为山道上的行人指路。两个年轻人的身后各有一座吊脚楼与茅草屋。那茅屋大门敞开,摆着许多纸钱香烛,还有一些新鲜的水果、鱼虾。若有上山的香客路过,那青衫少年便起身吆喝,兜售自家的货品,也算是在做买卖了。至于那粉袍男子,则始终蹲在地上,笑脸盈盈,只有那貌美的妇人、姑娘过路时,才眯着双眼细细打量。

没过多久,山路的尽头便出现了两辆马车。车身是那楠木所造,精雕细琢,窗牖如画,再裹上精美的丝绸,远远便叫人瞧出了一股富贵味儿。

两辆马车之后,又跟着一大群仆人,多是些丫鬟婢女,个个身姿婀娜,穿金戴银。再后头,便是十余个背负棍棒的护卫,看上去个个身强力壮,精气神极好。

“我去!”

看到这一幕,青衫少年立马放开了笼袖的双手,吐掉了嘴里的草根。那粉袍男子则速度更快,猛地站起身,先是理了理衣袍跟发冠,而后右手一招,不知从哪变出来了一柄扇子,“啪”的一声打开,吟诗而去。

“摘花折柳寻常事,尽管风流莫下流呐,莫下流。”

“李天香,你他娘的等会儿,别把老子的买卖搅黄喽。”

陆飞一把抓住男子的衣角,死活不肯松手。粉袍男子挣脱了片刻无用,又见那马车越来越近,连忙转头道:“陆国色,你他娘的别太嚣张啊。我这次游历东海,可是从归墟之国带回来了一本奇书,名曰《桃园杂录》。此书不光插画精美,而且内蕴乾坤,凡夫俗子只需看上一眼,便可神魂入梦,为所欲为。”

“什么,为所欲为?”

陆飞顿时两眼发光,咽了一下口水后,缓缓松开了五指。

“你要是敢骗老子,老子立马就将你的丑事传遍十里八乡。”

“放心放心,都是读书人,我李某人最讲诚信,国色兄大可放一万个心。”

“你不是最讨厌读书的吗?”陆飞翻了个白眼道。

“此一时,彼一时。”

粉袍男子嘿嘿怪笑,去势如风,几乎瞬间便出现在了不远处的一棵老树底下。随后一手揉捏鬓发,一手挥舞扇子,学那读书人仰望青天,吟诗作对,只等两辆马车靠近。

陆飞在茅屋前看得啧啧称奇,重新将地上的草根捡起,哈了两口气便放回了嘴里。但随即觉得苦涩,便又吐了出来。

“李天香啊李天香,老子要是有你这本事,估摸着早就后宫佳丽三千了,还管什么风流下流?唉,占着茅坑不拉屎,你这朵奇葩,也算是天下第一了。”

陆飞朝远处吐了口唾沫,正要再多骂几句,这时候,吊脚楼里传来了一阵虚弱的叫喊声。

“水,水……我想喝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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