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失忆的将军6
“燕回……”唐筝默念他的名字,接着笑了,眼睛弯弯的,像是两轮弯弯的月牙儿:“我是唐筝,我啊,在等我的丈夫回来。”
燕回就这样与唐筝相识,他想带着唐筝去医馆看看伤口,唐筝却摇了摇头。
“我要等我的丈夫回来。”
她的语气虽轻,但带着坚不可摧的力量、信念、与决心。
其实作为一个人,很难不为唐筝的容貌而动容。燕回自诩自己是个正人君子,不会为美色所倾倒,第一眼见到唐筝,也被她的样貌给惊艳了稍稍。
如同自己手中把玩过最美的琉璃盏子,她光是站在那,都可以自成一道风景。
可惜了。孟灜是必须死的,而唐筝只不过是个意外而已。燕回不信,还会再出现一个意外。既然他可以解决孟灜第一次,当然也可以解决他第二次。
燕回是燕国太子,在外自称游士。燕国皇室式微,孟大将军是民之所向,民心向背,这是皇室绝对不愿意看到的。
总不能到了最后,百姓们只知孟大将军,而不知燕国皇上吧?所以燕国皇帝总是暗暗针对他,作为他的继承者,燕回自然也是站在皇帝那边。其他的皇子都不成气候,也只有他能坐上那九五之尊的位置,如果孟灜没有特别的想法。
但是,如果孟灜有了叛乱的想法,如果孟灜想要自立为皇,那可能直接将燕氏王朝造成毁灭性的打击。皇帝多疑,燕回作为他的继承人,也是如此。即便是孟灜察觉到了一丝不同寻常,提前交出了兵权,他的命也必须交代在那里!
结果,在一次非常偶然的时候,他的部下看到了孟灜回到了京城,还带了一个貌美女子。他原本是想自己追杀孟灜,但考虑到如果有那么万分之一的可能,孟灜逃脱了,他就不好控制孟灜了。
所以,他找到了唐筝。他相信,孟灜对唐筝即使没有什么想法,唐筝也绝对能够成为要挟孟灜的桎梏。可是,当他看到了唐筝的第一眼,他的心生出了不忍的情绪,他不想要唐筝伤心,更不想要她受伤。毕竟让美好的事物失去她原本的光辉,也不是什么人都有如此恶趣味,大多数人都是心向美好的。
他是没想到,唐筝竟然是孟灜的妻子。孟灜名声在外,虽然受到很多少女的青睐,却向来是不近女色的。因为他自觉将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军营,自己也是不解风情的汉子。所以对于唐筝称“孟灜”为“丈夫”,他确实是很吃惊的。
不过,如果是“夫妻”关系的话,那就更好办了。劫持住唐筝,即使孟灜是否逃脱,那他都有控制他的手段。
燕回就这样陪着唐筝,从白天等到了黑夜,等到了月上枝头。燕回觉得自己在这坐的身体都要酸透了,整个的身体几近麻木,唐筝却依然在那等候,像是一块坚韧不移的石头。
“唐夫人,你的丈夫……今天可能不会回来了,休息吧。”
燕回有些不忍,他眼见着那精美的琉璃盏子染上了瑕疵,然后逐渐失去了光彩,怎么回事他愿意看到的呢?
唐筝看起来很失望,整个人都焉哒哒的。自孟灜出去之后,他还答应自己给自己最爱吃的桂花糕,到现在为止她都是滴水未进,像一只有些干瘪的花骨朵儿,受伤的手的血倒是止住了,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治,现在生疼生疼。
“……”
燕回叹了一口气,他干脆起身,将唐筝受伤的那只手上缠着的布条轻轻撕了下来,查看伤口的情况。
见伤口没有恶化,燕回重新包扎了一下,接着他像个登徒子一样,突然靠近唐筝,离着她极近极近。
唐筝没有什么反应,她整个人都像是僵住了,维持着同一个姿势一动不动。燕回靠近着她,甚至能够感受到她细细的呼吸声,小小的,轻轻的,痒痒的,让他的心都跟着有些躁动起来。
“扑通、扑通。”
燕回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突然离她这么近,就像是拿起了那心爱的琉璃盏,想要更靠近、更靠近一点。但唐筝反应平平,连眼珠子都没有挪动一下。
她似乎没有什么男女观念。
燕回心想,因为她表现的一切都是如此理所当然,之前他给她包扎伤口是,陪着她等到晚上是,现在如此亲密的靠近她竟然也是一点反应都没有,仿佛是天经地义,这种人他只在戏文上所写的“怡红院”看过。
但是,唐筝不像是那些烟花柳巷中的人,她浑身气质干净,就像是一颗刚刚剥了壳的鸡蛋,温软细腻,眼神又像是澄澈的水,一眼就可以望到底。光是看着她,就会觉得浑身舒畅、心情愉悦。怎么会是那种人呢?
之前燕回还不理解,为什么孟灜这么一个出了名的不解风情的人会突然成亲,还有了一个自称为他妻子的女人。现在看到了唐筝这种样子,那安静到不染凡尘、仿佛是不存在于这个世间的、如同九天仙女的气质,他突然理解了。
他看过太多人,大多数人靠近他都是带有阶级利益,谄媚而庸俗,就像是一座巨大的花园,里面什么样的花都有,姹紫嫣红,让人眼花缭乱,却又都是俗套的、千篇一律的花,人工雕琢的痕迹一眼就可以望到底。突然出现了这么一个如同月亮一样的人儿,怎么会不为之吸引?这样的人,很好控制。因为她就像个孩子一样,像个白纸,可以随意染上属于自己的色彩。
而孟灜,就是第一个染上色彩的人。
燕回现在对自己“正人君子”的自称有些怀疑了。他不是见色起意的人,在第一眼看到唐筝的时候,依然会被她吸引。即使她是孟灜的妻子,即使她已经心系他人,但燕回心中的那份情感却依然没有消散。
燕回想要得到这个琉璃盏,反正孟灜生死未卜,而他自己现在也只是一个路过的无辜路人,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