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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6章 嘲笑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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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这就是我闺蜜徐心悦呢!”

第二天下午,陈梦媛拉着自己闺蜜的手,便在这江景餐厅汇合了沈昭。

“嗯。”

上下打量着身穿紧身牛仔裤,身高一米六五,梳着双马尾的徐心悦,沈昭立刻十分满意的点了点头:“坐,咱们坐下说。”

“心悦是吧,这个送你。”

酒足饭饱后,沈昭便直接把一个粉色的盒子递向徐心悦。

“这——”

打开盒子,看着其内价值过万的LV包包,徐心悦顿时就惊诧了。她紧咬朱唇,立刻把这包包推向沈昭:“这我不能要,太贵重了。”

“不过一万多块罢了,这算啥?”

沈昭无所谓的一挥手,直接优哉游哉的翘起二郎腿:“对我而言,不过是毛毛雨了。”

“就是嘛,我老公可不差这点钱。”

陈梦媛笑着对着徐心悦挤了挤眼:“给你那你就拿着,客气啥!”

“这,好吧。”

紧抿朱唇的徐心悦打开纸盒,把包包拿出来好一番欣赏后,便立刻把自己原来包里的东西放入其中,又兴奋的把新包抱在怀中!

“哈哈,只要你喜欢,以后有的是。”

看着徐心悦的动作,知道她是个什么人的沈昭顿时就信心十足的笑了:“包括什么卡地亚的手表,周记的金戒指和项链什么的。只要你让我舒服了,以后梦媛有的,那你也应有尽有!”

“谢谢你。”

徐心悦紧抿朱唇,俏脸通红的微微颌首。

“走吧,我在隔壁的五星级酒店订了房,这就带你们去参观参观这无边界的游泳池去!”

看着徐心悦这羞涩的模样,食指大动的沈昭立刻兴奋的站起身。

“你和心悦去吧,我就算了。”

陈梦媛轻捋耳畔秀发:“我那个来了,而且心悦和你又是第一回做这个,不太合适。”

“嗯呢。”

徐心悦也赶忙小鸡啄米一般的点头:“沈哥,我会害羞的,就下次吧,你再带梦媛姐一起游泳——”

“也行。”

沈昭微微颌首,便直接拉着徐心悦小手的走向酒店。

背着LV包的徐心悦,自然是乖乖的跟在沈昭身后,随沈昭进入了酒店。至于说她原来那个,年初生日时她男朋友送给她的包,那她早就忘到九霄云外了。

毕竟二三百的地摊货,才不值得她重视呢!

“金晨,你马上就完蛋了!”

目送着沈昭带徐心悦离开后,兴奋的陈梦媛便二话不说,直接兴冲冲的赶到了金晨的金龙建筑公司。

“你来做什么?”

刚收拾东西准备下班的金晨,看着突然挡在门口的陈梦媛,立刻神色一凝:“我这里不欢迎你,你可以走了。”

“金晨,你装什么装,你以为老娘欢迎你啊?”

冷眼看着面前的金晨,脑袋伸进办公室里四处撇了撇的陈梦媛,此刻是越加不屑了:“怎么,没有带你那个小贱人来上班?”

“我还以为你会和她在办公室里做些见不得人的事呢,呵呵!”

“滚!”

“嘭。”

看到陈梦媛这张臭脸就厌恶的金晨,便直接重重的一关门:“没事别来烦我,我现在做什么和你无关,对你也不感兴趣。”

“金晨,有种你就走,真是枉费我的一片苦心。”

看着气急败坏的金晨,陈梦媛是越加兴奋了:“别以为你开了一家建筑公司就牛掰上天了,可以目空一切的无视所有人了。”

“我告诉你,沈昭已经做好准备了,你的建筑公司马上就要完蛋了!”

“到时候你就等着跪在我和沈昭面前,痛哭流涕的求我们饶恕你吧!”陈梦媛狠狠的瞪着金晨:“活该你有这样的下场!”

“说完了?”

“对。”

陈梦媛越加兴奋的笑了:“金晨,你现在跪下来求我还来得及,我没准还可以替你向沈昭求求情,让他饶你一次呢,呵呵!”

“说完了就滚吧。”

“我和你不一样,不喜欢跪着。”

冷笑喊一声,金晨懒得理会这个脑子有坑的女人,便直接上车离开。

“金晨,你个王八蛋!”

目送金晨驾车离开,被喷了一脸尾气的陈梦媛顿时勃然大怒:“你个混蛋,你敢这样对我,你给我等着。”

“我要让你跪下,给我沈昭舔鞋!”

紧咬嘴唇又紧握前拳头,陈梦媛重重的跺了跺脚,此刻心中是越发的愤怒,越加痛恨金晨了。她在心中发誓,一定要让金晨破产完蛋,要让金晨一无所有。

因为只有这样,她才能甘心!

否则金晨和她离婚后,就一帆风顺的创业发财做老板,又娶了新的老婆。这事传回老家,大家该怎么说她?

都会觉得她是丧门星,是她拖累了金晨!

所以她要让所有人知道,金晨其实就是个废物,她要比金晨过的好无数倍。她离开金晨是正确,不是错误。

要让金菲菲乖乖的,回到她身边!

“金晨,这都是你自找的!”

一咬牙,陈梦媛便想着实在不行就成全了沈昭的想法,只要可以让沈昭废了金晨,那她就和徐心悦一起——。

“这家伙,怎么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而此刻开车离开的金晨,心情也十分复杂。毕竟当年他和陈梦媛结婚时,那会在村里长大,连县城都没出过的陈梦媛性格很好,就像所有村里的女人一样,守家在地的拉扯孩子,老老实实的过日子。

但是一到了城里,看到了城里有钱人的日子,再加上她身材相貌又都很好,所以就逐渐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越发的像换了个人般恶心!

“其实有不光是陈梦媛,这或许是我们这一代所有男人的阵痛。”

想起自己在后世看过的分析,金晨叹了一口气:“都说七五后和八零后赶上了城乡变迁的好时候,这时候城里房价还不贵,彩礼也不高,不像九零后的农村男人那样,买不起动辄一平米二三万的房,娶不起彩礼开口就是三五十万的老婆。”

“但是,这还是幸存者偏差。”

金晨一声苦涩的长叹:“诚然有一部分七五后和八零后抓住了时代的机遇,算是成功的在城里买房安家,可以带着老婆孩子定居城里,摇身一变的成了市民。”

“但还是有很多兄弟,都在进城后离了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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