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沈念洲,不可以随便勾引男人。
沈念洲接到宋凌骁电话的时候,还是早晨七点。
“早饭给你放门口了,趁热吃。”
“现在吗?”
“嗯。”
她打了个哈欠,从凳子上摸来一件风衣,睡眼惺忪地去拿早餐,却正好碰上了宋凌骁。
蓬头垢面的她瞬间想找个地洞算进去,宋凌骁虽然没有说什么,可眼里的笑意却出卖了他,他弯腰将早饭重新拿起来,笑盈盈地递给她:“给。”
她拨弄了两下头发,好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狼狈,或许是早上没睡醒的缘故,她冷不防地来了句:“要不要…进来坐坐?”
他歪歪头,在皱起的眉头中间缓缓挤出了一个问号。
“不是那个意思。”
他笑得更欢了,抿抿唇道,“沈念洲,不可以随便勾引男人。”
“这也算勾引?”
他的喉结上下一滚,正色道:“明知道我喜欢你,就不要对我说这种话。”
沈念洲抬头看着他,却发现他也正目光灼灼地看着她,如果不及时制止,他一定会做出一些不理智的事情来,于是,她趁机转移了话题:“早餐要凉了。”
他低头看了早餐,不自在地清清嗓子,“嗯”了一声,一句再见也没说就走了。
直到他的背影消失,她才关上门。
自从她查出胃病来,宋凌骁就做起了“外卖小哥”,怕她不接受,他还特意激她,跟她打赌故意输给她,代价就是承包她两个月的早餐。
而且早餐还不是简单的豆浆油条,每天的早饭都是宋凌骁亲手做的,有时是火腿三明治,有时是爱心煎蛋,有时是红豆薏米粥,总之,一个星期之内,早餐绝无重复。
有一次沈念洲问他,什么时候学的做饭,他一本正经地说,“网上说要拿捏一个女人,首先要拿捏她的胃。”
她确实有无数个瞬间被他打动,可每当两个人就要成的时候,有关徐逸洛的记忆就会再次出现。
一个星期之前,宋凌骁邀请她一起去打篮球,她没推脱掉就答应了,但当她看到在球场上冒着晶亮汗珠的宋凌骁时,她恍惚间看到了徐逸洛。
那天她和徐逸洛还有白至野喝完咖啡后,徐逸洛一定要她陪他去打篮球,于是她就被他带到了一个小型室内体育场,体育场空旷干净,似乎是单独为他准备的。
门卫喊他“少爷”。
她唯唯诺诺地跟在他身后,如果说他是少爷,那她一定就是小说里的冤种丫鬟。
她小心翼翼地试探着问道:“我可以问问吗?”
“问什么?”
“这个体育场——是你们家的吗?”
“其实是个健身房,我爸给他公司员工准备的,但他的员工们都忙着冲业绩,每天上班就够累了,哪有时间来健身?”
“所以,这里就成了你的地盘?”
“不用白不用。”
他挑挑眉,拍了拍她的肩膀:“来,我教你。”
本来他想教她一些比较帅气的动作,但在她自己把自己绊倒两次后,他决定教她简单的投篮。
“看好了啊。”
她点点头,在一旁认真盯着他。
一个帅气的投篮动作加上空中一道漂亮的抛物线,篮球在篮筐周围打了个转,倔强地从侧边落地。
她在一旁嘲笑道:“就这?还以为多牛呢。”
“啧,英雄也有失手的时候。”他小跑着捡过球,再次投篮,仍然没进。
“你不是篮球队长吗?怎么一个球都不进?”
他却极其傲娇:“还不是因为某人的原因。”
“某人怎么了!”
他忽而靠近了她,骨节分明的手眼看就要落到她的头上,却只牵起了她的几根发丝,“头发乱了。”
他看出了她的窘迫,轻笑道:“某人失望了。”
“没有。”
“还嘴硬。”
她瞪了他一眼,转而抢过他手中的篮球,“我试试。”
气势感是拉满了,但奈何那篮球不争气,从她手中飞出去后,抛物线的弧都可以忽略不计了。
连篮筐都没摸到。
她身后传来了徐逸洛爽朗的笑声:“就这啊,我以为多牛呢。”
他跑着去捡球,顺手扶了一下刘海,把球递给她,站在她身后,双手轻轻贴着她的手。
她能感受到他匀称的呼吸,微微的吐息拂动着她的耳发,余光里,是他清澈的眼眸以及鸦羽般的睫毛。
“眼睛看着篮筐。”
她定了定神,顺着眼眸微微抬头。
“手放轻松,挺住手腕。”
可他在操控着她的手,这让她怎么放松。
她敷衍地连声应是。
她还没反应过来,球就脱离了她的手掌,飞到篮筐上,转了一圈,从中心穿过。
“中了!”
徐逸洛则在一旁敛着笑意,歪着头静静看着她,“对,好厉害。”
这是她第一次投中篮。
虽说那天他们在篮球场除了投球什么也没做,她也没觉得无聊,反而兴致盎然,直到下午五点,她偶然看到时间,才意识到应该回家了。
徐逸洛打了个哈欠,问道:“玩够了?”
“该回家写作业了。”
“行,我送你回家。”
“不用。”
“真不用?”
“真不用。”
“行。”徐逸洛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浅绿色的吉他拨片,递给了她,“这个送你。”
“我不会吉他。”
“可以当项链。”
吉他拨片反面写的是“Destiny”。
命中注定。
明明他只是留下了一个吉他拨片,可后来她和他分开之后,令她睹物思人的却不止这一个吉他拨片。
篮球,篮球场,少年的微笑还有少年沾着汗珠的头发,都会让她想起他来。
所以那天她去看宋凌骁打篮球时,她的情绪总是难以被调动起来,事后宋凌骁也猜到了,板着脸说道:“以后不会带你看篮球赛了。”
宋凌骁一直都在试图让她把记忆淡忘,可越是想忘记,越是会在无数个不经意的瞬间由人或物再次牵扯出来。
吃完早餐后,沈念洲百无聊赖的躺在沙发上,电视上正放着去年时兴的偶像剧,男主和女主本来是异地,结果男主为了给女主一个惊喜,特地坐着飞机来到了女主的城市,两个人正在阳光下相拥。
这时林菁打来了电话。
“今天不上班?”
“宁总给我放了一天假。”
“来予里玩。”
“予里”是白至野开的咖啡店,当时白至野觉得当程序员不够自由,于是就辞去了这份工作,高价包下了一个他钟意的门店,开了这家咖啡店,那时候他还和林菁谈着恋爱,本想给咖啡店取名“林中野”,林菁却抱着手臂倚在门框上,半开玩笑地说:“别没等到你咖啡店倒闭,咱俩就掰了,你到时候想改名,可就麻烦了。”
为此他们还吵了一架,白至野便把名字最后一个字拆分开,取了“予里”,谐音“与你”。
没想到林菁一语成谶,没过两个月,两个人就分手了,但这两个“风风火火”人,即便分了手,也跟寻常人不同,他们从情侣处成了好哥们。
予里凭借着英俊帅气的单身店长以及店长亲手磨的口味醇香的咖啡还有店长亲手切的水果,很快在北川有了名气。
大家心里都明白,来这喝咖啡的十个有八个是为了泡店长。
“玩什么?”
“拿着相机,十分钟后下楼,我去接你。”
没等她回复,林菁已经把电话挂断了。
沈念洲下楼后,林菁还没有来,然而当手机的时间刚刚跳到八点半时,林菁的摩托车刚好停在了她面前。
林菁递给了她一个头盔,扭头用下巴指了指摩托后座,说道:“上车。”
她乖乖应了一声,自然地抱紧了林菁的腰。
在耍帅这方面,林菁从没输过。
沈念洲坐在后座,紧紧靠在林菁的背后,仿佛是大佬背后的“小娇妻”一样,曾经这种电视剧里的情节,竟然在现实生活中上演了,而且还不止一次。
到了予里,沈念洲的头盔还没摘下来,她就注意到了有一个熟悉的眼神在看她,血压开始升高,心跳开始加速,就算不望向靠窗的位置,她也知道是谁在那儿。
沈念洲刚碰到头盔卡扣的手又放了下来,垂下头对一旁的林菁说:“你怎么没跟我说他要来?”
“我知道你不想见他,可他是来找老白的,我也没法赶他走。”林菁一边取头盔,一边拨弄着头发跟她解释。
“换个地方玩吧。”
话音刚落,林菁就挡在了她面前,认真地说道:“如果真的放下了,就跟我一起进去,而且,你是和我一起来的,和徐逸洛没有任何关系。”
沈念洲微微叹了口气,“可我还没有真的放下。”
“那就更应该去面对,”林菁替她解开了头盔卡扣,“去面对的话,最好的结果就是重新开心,最差不过就是旧情复燃,这也没什么影响。”
林菁见她还在犹豫,就伸手帮她整理好了头发,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勇敢一点。”
沈念洲觉得眼前的林菁比网络上任何一个成功学大师都要有力量,有那么一瞬间,她确实鼓足了勇气想要跟徐逸洛说个明白。
但当她真正面对徐逸洛的时候,却立刻怂了。
就像刚刚去上幼儿园躲在妈妈身后的害羞小孩一样,她也总是想要站在林菁的身后。
徐逸洛的目光一直在她身上。
一番寒暄后,四个人才坐下,好在她身边是林菁,对面是白至野,情况也没有那么尴尬。
白至野对沈念洲说道:“帮忙拍个照。”
“给多少钱?”
“你只要拍,我就给钱,而且还给不少。”
沈念洲太想装出一副满不在乎潇洒自在的姿态了,但她一来有些用力过猛,二来她忘记了一旁徐逸洛存在的意义,她半开玩笑地说道:“给钱就拍。”
白至野嘴角挂上了一丝浅笑,反手用大拇指指了指一旁的徐逸洛,说道:“给他拍。”
沈念洲的笑慢慢凝固,“不拍。”
话音刚落,林菁十分夸张地清了清嗓子,沈念洲抿抿嘴,改口道:“不拍私密照。”
徐逸洛喉结微微动了动,话憋在嘴边,却一个字也没说。
白至野一拍大腿,说道:“成交。”
“就在这拍?”
“当然不是,”白至野喝了口咖啡,缓缓道:“前段时间林菁发现了个好地方,一直没来得及去,正好今天去看看,顺便拍拍照。”
说完,他坏笑道:“给我和林菁拍,应该不需要钱吧?”
沈念洲感觉自己像个被戏弄的傻子,脏话被她压在舌头下,她愤愤道:“林菁当然不用,你要加倍。”
白至野咧嘴而笑,笑声格外清脆,他和徐逸洛不同,徐逸洛只有在笑的时候才让人觉得好接近,白至野就算不笑,也给人一种和善的感觉。
他天生微笑唇,还有独特的欧式大双,如果睫毛上翘的话,他这张脸会有几分异域风情,可他的睫毛偏偏是直愣愣的,就像一把密尺梳。
他这种脸能温暖到什么程度呢?或许是日光照在他脸上,都会觉得羞愧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