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水仙花
六年的时间, 余檀无法想象。
余檀记得,谢之煜出国的那天,一月中旬, 冬天。
阳历新年已过半个多月,距离农历新年还差十多天。学生放假的放假, 家里置办年货的早早开始准备, 出门到处是张灯结彩的红色喜气,多多少少有了一些年味。
那年的C城依旧没有下雪,但中国北方室外的积雪早已没过行人脚踝。
离开这件事并非临时起意, 谢之煜在三个月前就有这个打算。
只不过当时心意未决,总幻想着是否还有缓和的余地。因为, 余檀说她有喜欢的人了。
可是那么短的时间,他又能改变什么?
三个月前,农历的9月28日,余檀生日, 谢之煜回到C城。
谢之煜没提前告知余檀, 想着给她一个惊喜。其实也说不清楚到底是要给她一个惊喜,还是要给自己一个惊喜。
大学一年多时间,余檀有自己的生活和社交圈, 她很少主动联系他,但她会时不时地在自己的朋友圈透露最近的生活。
她最近认识了新的朋友……
她去看了一场画展……
她加入了英语社团……
她重新分配了寝室……
她的朋友圈没有一个关于他的话题……
谢之煜的生活很简单, 甚至有些不合群。
他开一辆黑色的跑车出入校园, 车在他看来不算高调,是他用来代步。因为不喜欢住寝室, 他在学校附近买了一套房。难得上课他几乎不会迟到, 下了课学校里很少见不到他的身影。他几乎不对什么事情感兴趣, 主动上来搭讪的人多, 大多数时候他都会戴一副耳机。
那副耳机,让他把自己隔绝在这个世界之外,不让别人进入自己的世界。
北方的学生身高大多都很高,谢之煜一米八八的个头算不上高,也算不上矮。他肩膀宽,厚重的衣服穿在身上不会被衣服压着,反倒因为身材优越,再简单的颜色穿在他的身上都吸引人眼光。
这里冬天来得很早,才十月份就要穿上羽绒服。
谢之煜喜欢穿一身的黑,再戴一顶黑色棒球帽,腿很长也很直,喜欢的都是休闲宽松的裤型,脚上的鞋子一个月不带重复。
在外人眼中,谢之煜的身上总是有一股神秘的气息,没人知道他耳机里在播放什么歌曲。
谢之煜听的歌很杂,不管是摇滚还是乡村乐还是POP,在当下能够让他共情的,他就会循环多听几遍。
有一段时间,谢之煜挺爱听一首名叫Wings的歌曲,歌词里有一段他很喜欢:
“In the moment we're lost and found
一路上的得得失失
and I just wanna be by your side
我只想在你身边
If these wings could fly
如果翅膀能够翱翔,将我带到你身边
Oh damn these walls
这莫名的隔阂……”[1]
歌词像是在唱他和余檀之间。
该怎么去形容谢之煜呢?
在那个女生情窦初开的年纪,他实在太让人好奇。即便他什么话都不说,他就是全场的焦点。
他不与人多加来往,面容姣好的脸上总是酷酷的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像是一个黑暗深邃的溶洞,即便底下有深千尺的潭水,却引人去冒险探索。
他就是很多女孩子的青春。
谢之煜偶尔会去打篮球,这时候会摘掉帽子和身上厚重的外套。
神秘阴郁的气质一下子消失无踪,他在阳光下肆意奔跑,身上的线条清晰,发梢被汗水浸湿,垫脚轻松跳跃投篮,顺利投进一个三分球,惹得一片掌声较好。
很少能见到他笑,当然不是不会笑,只不过他的笑点高,很少有什么话题能够让他捧腹。
向他告白的女孩子挺多,有偷偷给他塞情书的,有当面阻拦询问联系方式的。那些情书他没要,联系方式也没给。别看他外型高冷的一批,可是拒绝女生的时候倒是挺有礼貌。
没有瞧不起任何人的意思,更不会洋洋得意,他不觉得自己身上有什么值得别人的喜欢的地方,更不会践踏别人的这份喜欢。
再没有人比谢之煜更清楚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滋味,所以他能够共情,不忍别人和自己有同样的遭遇。
在学校,他总把棒球帽檐压得很低,几乎让人看不到他那双眼。可他的骨相实在优越,高挺的鼻梁和清晰的下颚线,这顶原本用来掩盖自己的棒球帽,反倒像是一件装饰物。
他的声音很低沉,普通话不像北方人那样带有儿化音,却也是标准的,拒绝别人的时候,会说:“抱歉,我有喜欢的女孩子了。”
没人敢去纠缠他,本身主动去跟他告白就要鼓起巨大的勇气,女孩子在看到谢之煜那双深邃的眼眸时,像是掉进一汪深潭,知道会万劫不复。
真的,拿捏不住这种男生的,即便真在一起了,大概也是患得患失。
可忍不住想,他这样一个人,究竟会喜欢怎么样的女孩子啊?
究竟喜欢余檀什么呢?
谢之煜脑子里能一大堆有的没的,但似乎并没有什么重点。
喜欢小时候被余檀拉着手回到他家,
喜欢每天放学和她一起走在路灯下,
喜欢看着她解不出题目一脸苦恼,
喜欢她吃到美食一脸心满意足……
那些看似无关紧要的喜欢,谢之煜能在自己脑海里搜罗出一大堆。
不喜欢余檀什么呢?
谢之煜倒也能认真细数出余檀所有的小缺点,他真的自以为很了解她。
这丫头没心没肺,呆头呆脑像块木头,爱赖床,不喜欢做运动……
操,可这也不是什么缺点啊!
谢之煜那颗偏袒的心总能为余檀的一些行为主动做出解释:
没心没肺呆头呆脑又怎么了?这样也少点烦恼。
赖床又怎么了?南方的冬天那么冷,是个人从被窝里爬起来都要勇气。
不喜欢做运动又怎么了?没人规定一定要热爱运动。
喜欢就喜欢了,那需要那么多理由和借口呢?
谢之煜早就认清了自己的现状。
大一时,谢之煜不止一次去过余檀的学校,熟门熟路,一路上期待着,期待见到她。
她生日,他精心准备了挺多礼物,有些国内买不到,还特地托付人代购回来。
她会喜欢吧,她肯定会喜欢的。
少年的心思很简单,只要她喜欢就好。
那是谢之煜第二次见到那个叫陆彦的男生,和余檀站在一起倒也还算郎才女貌。
阳历已经是十一月初,C城也染上了寒意。
余檀的身上披着那个男生的外套,她一脸娇羞的模样正对他笑。
谢之煜远远站在余檀的身后,没有上前。
是想过上去的。
怎么可能没想过。
想上去走到她的面前,问她:“诶,你怎么回事啊?怎么披着别人的外套啊?”
想想不该怎么问,该换成:“余檀,生日快乐啊,我特地过来给你过生日的。”
不对,应该拉走她,对她这样说:“余檀,你是不是木头啊?不知道我喜欢你吗?你跟别人那么亲近干什么?”
不对不对不对,怎么说都不对。
一贯我行我素的谢之煜,不知如何是好了。他一再斟酌,几个月不见,和她的开场白应该如何上演。可是好像怎么样都是不对的。
于是他就这样静静看着她。
看着她慢慢和那个男生在路灯下手牵着手。
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呢?
谢之煜到现在回想起来,依然清晰记得。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硬生生掏出一块,鲜血淋漓,那些血飞溅到他的身上,像是硫酸,将他身体灼烧出一个一个伤疤。
太他妈疼了。
不上前打扰,就不会出任何差错,这也是他仅有的温柔。
谢之煜不懂温柔,那些和煦的相处之道是从余檀身上学的,他也只对她千百倍的温柔。
谢之煜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余檀的学校里走出来,如同一道行尸走肉,顺着血液的气息往前步履蹒跚。
最后他走到一家纹身馆面前,五彩斑斓的灯光,非主流的图腾被制作成广告牌挂在店门口。
他问人,纹身疼吗?
店员说每个人对疼痛的承受度都是不同的,如果纹身面积小的话不会太疼。
他问。怎么样才会疼?
店员说,面积大的,不打麻药会疼。
于是谢之煜选了最大的一个图腾,让人纹在他的手臂上。
没有一丝犹豫。
不论是那个时候还是现在,人们对大面积的纹身多多少少存在一些偏见。店员再三向谢之煜确认,谢之煜没有一丝犹豫。
不要麻药,直接纹吧。
颜料用针扎进皮肤,密密麻麻的如同被啃噬。
谢之煜没皱一个眉头,他忽然爱上这种疼痛感。
纹身过后的那几天,皮肤红肿、结痂、瘙痒。他不管不顾去抓挠,划出一道道血痕。
血痕发脓,溃烂,再结痂,脱落,往复循环。
那天谢之煜到底没有忍住给余檀打了个电话,祝她生日快乐。
这次他没有再自讨没趣地问她希不希望他过来。
就当他没有来过。
那些要送给余檀的礼物,谢之煜让人代为交给她。
余檀的语气听起来是高兴的:“小之之,谢谢你呀。你最近过得怎么样?”
他说:“还行。”
余檀不信:“只是还行吗?你在外面肯定有很多朋友。”
其实真不怎么样。
他没有什么朋友。
但谢之煜没说,就让她以为的那样。
那通电话打了将近二十分钟,谢之煜舍不得挂。
余檀有一些好事情要跟他分享。
她说她喜欢一个学长,两个人有了一些进展。
谢之煜没多说什么,他只是静静地听。
没有什么祝福,更装不出无所谓。
听听她的声音也行。
后来谢之煜让人去调查过那个叫陆彦的身份背景。
家世清白,也说得上是一穷二白。
陆彦算有出息,自己努力考上这所大学,每个学期的学费都是自己努力获得,不靠亲戚朋友一点帮忙。
他长得不错,有过一个前女友,只交往过那一任。
从背调看来,这个人努力勤奋向上,算是可靠的一个男人,也有潜力。
十八岁生日的时候,余檀送给谢之煜一本书,名叫《小王子》。
谢之煜不能说自己的记忆力有多出色,但短短的几万字,他几乎能够全文默背下来。
一开始对这本书谈不上什么喜欢,因为是余檀送的,总得看看完。
“Flowers are so insistent! But I was too young to know how to love her…
花总是表里不一,而我太年轻了,不知道该怎样爱护她……”[2]
谢之煜懵懵懂懂,他也不知道该怎么爱护余檀。
他选择放手,让她去寻找自己最喜欢的。
因为他喜欢过,所以他更知道,喜欢这件事无法强求。
*
大二上学期的寒假,有一天晚上,谢之煜给余檀打了个电话,对她说自己手上的红绳旧了,要换新的一根。
余檀倒是记得有红绳这一回事,只是意外:“谢之煜,你居然看得上我送你的红绳啊?”
谢之煜:“你不是说辟邪的吗?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你不是不迷信吗?”
“少废话,你编了送我。”
余檀无奈:“谢之煜,你好烦呐。”
谢之煜却笑:“就烦你这最后一次。”
当时余檀没有听出这话有什么不妥。
她嘴上虽然说着谢之煜烦,可还是翻出家里的红绳坐下来仔细编织。花不了多少时间,也就几分钟,她利落编好一条。
只不过编好的红绳却一直没有时间送给谢之煜,一拖再拖。
余檀在那个寒假选择打工,很幸运的是,有一家花店需要临时工,她面试成功。
花店老板娘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长得很漂亮,倒是和谢之煜同一个姓氏,名叫谢灵凌。她有一个可爱懂事的儿子,但可惜的是,丈夫却在几年前因公殉职。
在店里帮忙工资虽然不高,但也没有什么压力,老板娘待人亲切,余檀也经常和她的儿子一起玩耍。
或许每个女孩子都有过一个开花店的梦想,每天被美丽包围。
余檀喜欢那些花,即便每天只是在花店里转悠转悠,心情总能变得很好。寒假期间,她和陆彦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暧昧,只差捅破一道窗户纸。
那段时间,余檀刚刚和陆彦摊牌。她这个人有时候直率到过于直球,反而显得有些钝感。
这几个月因为陆彦失恋,余檀作为好友各种安慰陪伴。
可那么长时间来下,她也要把话说清楚,不想让他误会。如果陆彦喜欢她,他们以后就以男女朋友的身份继续交往,如果他不愿意,以后她不会再来打扰。
余檀并没有心急得到答案,她给陆彦时间仔细思考清楚。
陆彦倒是很快给与答复,他说自己喜欢她,两个人可以试试。
凌晨时,余檀在自己的朋友圈大方表示自己脱单,这是崭新的一天。
微信好友点赞的点赞,祝福的祝福。
余檀没有发现,谢之煜给她这条朋友圈点了一个赞,最后又将这个赞取消。
只不过,脱单后的生活似乎并没有什么太大不同。
因为寒假,陆彦回了老家,余檀和他隔了很远的距离,两个人只是在手机上保持联系。
余檀当时在花店打工,巧遇那帮和谢之煜关系好的男生当中有一个来花店买花,那人问她:“送人出国的话,选什么花比较好?”
余檀说:“可以送水仙花。”
水仙花盛放在冬天,刚好也是这个季节。它的花语为思念,可以送给朋友亲人。如果是恋人的话,它的含义又有坚贞期盼爱情的意思。
总之,寓意不错。
那个男生不似那个圈子里不着调的性格,家里条件不错,父母都是做实业,人也踏实,是以谢之煜和他有聊得上的一些话题。
余檀对这人印象也挺好,顺口就问:“你是送给朋友的?还是女生的?”
那人说:“我是要送给谢之煜的,他不是今天下午的航班要出国嘛。”
“谢之煜?”余檀也没显得有多惊讶,“哦,他又要出国啊?”
每年寒暑假谢之煜不是去香港就是出国,他们谢家家族根在香港,但很多亲戚都在加拿大。
余檀早见怪不怪。
那人唏嘘:“是啊,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咯。”
余檀:“不是明年春天就回来了吗?”
那人有些疑惑地看着余檀:“怎么可能,他不是退学了吗?这次去加拿大了之后就不打算回来了。”
余檀更疑惑:“他退学了?”
她为什么不知道?
余檀立马给谢之煜打了个电话,问他:“你要出国啦?”
电话那头,谢之煜的语气轻松:“昂。”
余檀还想说话时,谢之煜打断她:“我的红绳呢?你编了吗?”
“编了的。”
“那送过来给我吧。”
那天下午,余檀特地打车去机场,想问个清楚。
C城的国际机场很大,余檀在里面绕了一大圈,最后才看到那道熟悉的声音。
远远的,有一帮人给谢之煜送行,他穿一身黑衣黑裤,戴一顶黑色棒球帽,显得人很酷。
余檀看到这番情形就懵了,她站在人群中显得格格不入,甚至挤不进去。
最后还是谢之煜看到她,拨开那帮人,主动朝她走过去,问她:“我的红绳呢?”
余檀这才呆呆地从口袋里拿出来带给他。
谢之煜当时只是放进口袋中,好像寻常接过一样不起眼的物品。
他甚至没说一句谢谢,转头望向一旁的人。
从来从来,谢之煜在余檀的面前都是这样一个潇洒的人。你看他身边朋友那么多,所有人有说有笑,各个光彩亮丽,非富即贵。
可是余檀不知道,谢之煜破天荒通知这帮自己不怎么来往的朋友,特地制造了这么一个热闹的送别仪式。
他只想让她看到他最鲜艳的那一面。
余檀很快被挤开,她怔怔站在边缘处,有一堆的话想问谢之煜,可这里那么多人,好像多她一个不多,少她一个不少。
她有些失落地低下头,自然也没有注意到,谢之煜的余光一直望向她。
而今在回忆起这些。
余檀忍不住去剥开这中间所有的细枝末节,心里开始顿顿地疼。
她想到,谢之煜离开的那天,刚好是她在朋友圈宣布告别单身的那天。
怎么办啊……
要怎么弥补,才能让自己的心里少一些难过。
余檀缓缓吐出一口气,眼角泛红:“谢之煜,你才是木头吧。”
为什么什么都不说呢?
你这个人不是最专横野蛮吗?
只要是你喜欢的东西,不是一定都要得到手吗?
为什么你从来都没有告诉我啊?
为什么没有早一点说啊?
那么甜的周末,突然在结尾染上一丝哀愁。
余檀抱着谢之煜的脖颈,怪他:“都是你,好端端的说那些晦气的话。”
谢之煜倒是一脸无所谓的态度:“怎么呢?心疼我了?”
“嗯。”
“有多心疼?”
余檀仔细看着谢之煜的脸,伸手摸摸他,像是抚摸一只被人遗弃的可怜大狗狗。
“bb猪,我现在给你口吧。”一着急,余檀什么话都说了出来。她知道他喜欢,现在就想弥补,无论从哪一方面弥补,只要她能满足。
谢之煜嗤笑一声,谢绝她的好意:“你可怜一个男人,你完了。”
余檀心里还有一点淡淡哀伤,让他这句话搅乱。
这个人真的很会破坏气氛,明明她这会儿为他难受的不行,可他却是这么一副轻飘飘的样子。
“我心疼我老公不行吗?”余檀瞪谢之煜一眼。
“那行啊。”他又是这吊儿郎当的样子。
余檀反悔:“算了,我不心疼了。”
“也行。”
“谢之煜,你在我面前能不能不要这样啊!”余檀没好气掐他的脸,“不要戴上故作轻松的面具,我想感受你的感受,你的高兴,难过。”
“我现在就很高兴。”
谢之煜发自肺腑,他伸手勾余檀的腰在自己怀里,仰头看她:“你不知道我有多开心。”
“有多开心?”
“每天抱着你睡觉,睁开就能看到你,想你了可以亲亲你。”谢之煜说着温柔一笑,他这样笑起来,脸上凌厉的线条瞬间柔和。
真好看。
余檀低头亲了亲谢之煜的额头,承诺他:“bb猪,我们要好好的。”
“嗯。”
好好的。
傍晚时,谢之煜接到一通电话。
是香港那边打来的。
他当着余檀的面,用粤语说话,没有刻意避让她。
年后谢之煜其实回过一趟香港,今年没在香港过年,那边一直念叨着,毕竟再怎么都得回去见一见老太太。
只不过,这一次谢之煜依旧还是独自回去,没有带上余檀。
那边多多少少有些意见,毕竟谢之煜现在已婚,不带新婚妻子过去见长辈,实在不合体统。
谢之煜这个人别看好像对什么事情都不在意,其实骨子里,他的家庭观念极重。
不管豪门家族再怎么貌合神离,但老太太对他这个骨血至亲到底是有求必应。情感上不能满足的东西,物质上谢之煜从来都不缺。
余檀渐渐发现,谢之煜比她想象中的更加需要被爱。
换句话说,他这个人缺爱。
谢之煜跟人领证结婚的事情虽然谢家上下都已经知晓,但毕竟没有办过婚礼,总让人感觉少了点什么。
况且他也没有跟家里上下正式介绍过余檀,真要说起来,的确有些不合规矩。
其实杨老师这样的意思也是想让谢之煜跟余檀办个婚礼,这样一来也省得她总是得跟人解释余檀已经结婚。
谢之煜之所以这个态度,也都是因为余檀。
余檀懒得办婚礼,更不想去香港。他都依着她,她怎么开心就怎么来。
即便余檀一辈子都不去香港,谢之煜也不会强求。她嫁给他,不是嫁给他的家人,他才不会为了那些所谓的传统礼仪,让她感到不适。
这次香港那边打电话过来,是说老太太摔了一跤。
老太太七十几岁的高龄,这摔一跤可不是伤筋动骨一百天那么简单。
余檀通过谢之煜的话,大致也算模糊听懂了一些。等他挂了电话,便再仔细询问一番。
谢之煜说,奶奶不小心从二楼楼梯上摔下来,断了一根肋骨,脚踝骨也摔碎了。
余檀担心地不行:“那你得快回去看看。我奶奶当时也是,因为摔了一跤,后来再也没有起来。”
说到自己的奶奶,余檀心里又好像被什么堵着。
那个全世界最好的奶奶,说要看着她结婚的奶奶,到底还是早早离开了。
谢之煜反过来安抚余檀:“都过去了。”
余檀起身帮谢之煜收拾东西:“早点过去吧,这个时候老人家都想看到自己最亲近的人。”
她开始忙前忙后,真像个贤惠的妻子,又是帮他找衣服,又是找行李箱。
在照顾生活起居这一块,余檀的确算是一个不错的女孩。不管是出租屋还是这里,她总能打理得井井有条。
谢之煜也爱看她忙活,最后轻飘飘来一句:“不用收拾,我的东西那边都有。”
“谢之煜!你怎么不早说!”余檀说着放下谢之煜的东西,开始收拾自己的。
谢之煜意外:“你在干什么?”
“收拾东西啊。”余檀一脸理所当然,“你奶奶摔伤那么大的事情,我应该去看看的。”
“你想去么?”
“想啊,”余檀歪了歪脑袋,“怎么?你不欢迎?”
谢之煜笑着一把将余檀抱起:“欢迎。”
热烈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