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番外5
轩昂紧张极了, 一把攥上陈思雨的手臂,说:“姐,他要让咱丢脸了。”
这是一场准备了整整一年的演出, 随团队伍包括了乐团,舞团, 舞美道具,以及艺术顾问,足足有二百多号人。
而轩昂是被部队文工团公派出国留学的,要是万尼亚上校冲上来就喊崽儿, 喊我的儿子呀, 我可算找到你了,别人会怎么看他, 会怎么看他姐?
他姐是如今外交部最年青的文艺参赞随员,人嘛, 树大招风,她给人盯的紧着呢,他要闹点什么妖蛾子出来, 回去之后会不会打人打小报告,妨碍他姐的前途, 轩昂在这一刻紧张极了。
十九岁的大男孩在这一刻紧张极了,生怕要因为他而闹出乱子来。
但怎么会呢, 万尼亚是个曾经在华国呆了好些年的军事专家,退役之后, 他跟安娜一样,选择了出国, 并到了英格蓝, 现在在英格蓝国家大剧院任钢琴师。
他了解华国的国情, 了解华国人,当着几百号人的面,不可能会那么做的嘛。
他和英格蓝国家艺术团的人是共同来接机的,把鲜花递给陈思雨,等芭蕾舞团的代表用英文致完词之后,用流利的中文进行了欢迎致词,并请他们上车了。
在车上,徐莉想啊想,忽而目光落在轩昂身上:“思雨,我怎么越看那位说中文的钢琴师跟轩昂就越像呢?”
前面也有人回头说:“那位会说中文的钢琴家,跟陈团的弟弟越看越像。”
轩昂特别紧张,怕有人看出端倪来,拳头都攥青了。
但流言这种事情,陈思雨最擅长应付了。她半开玩笑半说真话:“轩昂,我也瞧着你们像,要不你干脆认个干爹吧?”
轩昂一缩肩,就听团里有个人说:“对啊,认个干爹吧,说不定他能帮帮你,让你留在英格蓝呢。”
“要是我,我就认他当干爹,让干爹帮忙,留在英格蓝。”还有人说。
轩昂还是个赤诚,纯真的孩子,听了团员们这种大放厥词,觉得不可思议。
但其实在这个年代,很多人为了能出趟国,能留在国外,是绞尽脑汁,无所不用其极的,在他看来了不得的大事情,就这样,在大家的玩笑中被一揭而过了。
在下榻之后,大家渐渐有种感觉,就是英格蓝艺术团似乎并不欢迎他们。
因为对日访问的成功,这趟国家投入了极大的精力,可以说是举整个文艺界之力而排练了这场演出,也因为英方在来之前的接待规格很是隆重,大家对这场演出抱着极大的期待。
英方的接待工作也确实搞得很隆重,也非常配合他们的排练工作,但在日常相处中,外交团的人却感觉到了一种边界感,一种礼貌,热情中杂夹着怜悯的边界感,那种感觉让大家很难受。
而两国的外交谈的也并不顺利,毕竟英格蓝还侵占着华国很大一片土地,据说在谈判桌上,双方的外交官已经吵过好几轮架了,英格蓝的官方报纸上,甚至把华国人跟印第安人相提并论,还把这次演出形容为是:接受文明的检阅。
好在团员大多不懂英文,也不会看报纸,否则就得大失所望,因为从媒体报道来看,人家对待他们,就好比对待刚刚走出非洲的智人。
陈思雨懂英文,一来就在看报纸,也因为上辈子的际遇而特别了解英方的心态,但她是个舞者,不会为了那种傲慢的漠视就轻视自己的。
舞者只会用舞蹈说话。
于她来说,排练,准备登台就好了。
……
来了两天,轩昂在外交人员的陪同下走访了两所艺术学院,他很喜欢其中一家,但因为万尼亚上校,还是给拒绝了,剩下的一所是明天约好的时间,今天他就来大剧院陪姐姐练琴了。
外交团有规定不能跟外国人直接接触,轩昂来了两天,万尼亚也并没有亲自找过他,这让轩昂心里的压力减轻了不少。
但他也知道,对方迟早会跟他见面,说不定还会让他改国籍,改姓啊什么的,所以已经准备好了一系列慷慨激昂的说辞,以回绝万尼亚。
但事实上,俩人的见面跟轩昂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他喜欢钢琴,看到好琴自然就喜欢弹一下,陈思雨在排舞,他在剧院里转悠,看到一间琴室里有好几架钢琴,而且一看其材质跟年龄就能看得出来是好琴,忍不住手馋,摸到一架象牙琴键的,忍不住就弹上了。
先试了一首《命运》,好琴跟差琴的区别,从琴键的手感到声音的醇厚,饱满度,那是完全不一样的。他于是趁兴又弹了一首《悲怆奏鸣曲》,当一个热爱钢琴的乐者碰到好琴,那种兴奋感是无与伦比的。
他自己弹的沉醉,剧院里很多英格蓝人看到有个黑头发,黑眼睛的华国人在弹琴,也觉得很惊讶,用路过的方式纷纷在礼貌的偷窥。
在这个年代,会弹钢琴的东方人,在西方是很让人震惊的嘛。
轩昂并不知道有人在围观自己,但突然,旁边又响起一阵琴曲,他整个人为之一震,它叫《月光小曲》,作曲家许如辉,发表于1936年,而那是胡茵在被判为土豪劣绅后,为防被批为靡靡主义,最后一张烧掉的黑胶片。
轩昂不知道在解放前胡茵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但从曲调中可以想象到,当她听着那样的音乐时,必定会穿着精致的旗袍,还会跟一个穿着西服的男人跳着慢四步。她会喝红酒,吃西餐,会讲英文,苏文,过着一种跟他属于阶级敌人的生活。
轩昂没有回头,但他猜得到,弹琴的人是万尼亚。
这让他心里很不舒服。
在他的潜意识里,陈家祥爱胡茵,胡茵也爱他,他们是幸福的一家三口。
而万尼亚,他比陈家祥年青,他还是健全的,因为曾经是军人,他通身有着一股普通男人没有的,儒雅与威严兼具的气质,是的,他看起来是一个比陈家祥更能让女人喜欢的男人。
这就更让轩昂生气了,他为了自己的父亲陈家祥而生气。
他也不甘服输,他弹起了《血色华章》,他誓要用声音盖过对方。
万尼亚也不跟他争,音乐弹的极为缓和,琴声极为缓和,弹完《月光小曲》,他又弹起了《凤凰于飞》,那也是一首战时歌曲,由陈昌寿作曲。
而这也是他妈小时候哄他睡觉时,总喜欢唱给轩昂听的。
万尼亚的琴声并不高,可他总叫轩昂想起胡茵,更可气的是,他弹的这些曲子总会扰乱轩昂的心,连弹错了几个琴键,轩昂忍不住了,砰砰几下,站起来说:“够啦,毛子先生,这间琴房我让你了,我走行了吧,我走了,再见!”
万尼亚在华国,在抗战期间做了很多年军事顾问,中文自然说的很好。
他也停了手,过了很久,说:“还有一首歌,是你母亲最喜欢的,也是她最后一次写信时送给我的,我把它送给你听,请你允许我弹奏完它,好吗?”
轩昂并不想听,因为胡茵是个资产阶级的大小姐,她喜欢的确实都是靡靡之乐,这跟轩昂从小受的教育是不相符的,虽然他是个黑.五类的后代,他也不信奉又红又专的就都是好人那一套,但他更信仰他的父亲陈家祥。
他就不可能喜欢靡靡主义。
基于这一点,他也不信他妈会喜欢这个老毛子。
他起身要走,万尼亚已经弹起曲子了。
而轩昂,走到门口时停了下来,那是他很熟悉的一段前奏,弹完之后,万尼亚唱了起来:“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那里有森林煤矿,还有漫山遍野的大豆高梁,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那里有我的同胞,还有我衰老的爹娘……”
其实轩昂并不了解胡茵那个人。
当他出生,胡茵的人生角色就只剩下了母亲这一个角色。
在他的记忆里,属于她的那一段,都是在想尽办法,保全他的人生。
而这些歌,才是胡茵的青春年代,《就比如《月光小曲》,《凤凰于飞》,以及万尼亚现在弹奏的这首,跟另外两首完全不同的,《松花江上》。
它将胡茵整个人,栩栩如生的展现在了轩昂面前。
她的小女儿情怀,她的家国大义,她爱万尼亚,却难舍故土,最终选择留下来建设国家的辛路历程,都在那一首首乐曲之中。
是的,轩昂必须接受一个现实,那就是胡茵并不爱陈家祥,她之所以选择留下,是因为在她心里有故乡,有《松花江上》,有《南泥湾》,有《义勇军进行曲》,她留下,是因为她想在新时代,投入全部的热情,去建设自己的国家。
万尼亚上校还没弹完轩昂就离开了。
但就像老毛团长说的,为什么在外交中,文艺是那么的重要。
文艺,沟通的桥梁嘛。
从这天之后,轩昂对万尼亚上校的态度缓和了不少,本来他跟团里打了审请,准备直接去法蓝西的,但在思考过后,他又去英格蓝的第三家学校面视了。
那是他最喜欢的一家艺术学院!
……
当你耗费了巨大的精力,花费了整整一年的时间去创作一部作品,并带着热情登台,却发现台下坐满了批评家时,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那就是此刻,总芭团长,陈思雨的感受。
这场交流演出座无虚席,台下雅雀无声,华方外交团的人屏息凝神,提心吊胆,外交团文艺参赞自己捏自己的手,都给捏青了。
而英方观众,用万尼亚上校的话说,他们是整个英格蓝所有报社里最笔锋最为犀利,最会挖苦人的文艺批评家们。
在政治上,他们把两国间的不平等条约称之为拯救,文明对野蛮的拯救,在文艺上,他们认为自己是来见证历史,见证蛮荒如何走向文明的。
他们自认为是文明人,来欣赏一场蛮荒世界的新奇。
他们人人一口牛津腔,礼貌的轻声细语着,矜持的用各种曲意,隐晦,晦涩的笑话表达着对于东方的戏谑。
而据说,因为这场文艺演出,几家报社里曾是死对头的编辑们都难得找到了共同点,他们在期待着演员们的上场,但他们并不关注东方的艺术文化,只是在想,明天的报纸上该抖什么机的机灵,说什么样的佻皮话,才会让他们显得比同行更加优秀。
万尼亚上校在苏国时结过一次婚,妻子曾经也是个军人,因为有严重的酒瘾,俩人之间并没有孩子,在禁酒令期间,她因为偷喝甲醇解馋中毒而死了。
也是于当时,他离开苏国,来到了英格蓝发展的。
因为胡茵,他非常了解东方文化,早在文艺团来之前,他就在想,从东方那浩瀚的文艺历史中,该挑选哪一部作品,才能入得了挑剔的,西方文艺批评家们的眼眸。
当作品被释出时,他有了点信心,但信心并不多。
因为文艺摆在那儿,它的再创作更重要,他特意来问陈思雨:“怕吗?”
陈思雨踮脚试鞋子,回头看自己的妆容:“我期待这场演出已经很久了,我一点都不怕,而且特别激动。”
万尼亚说:“我不知道在我离开后,胡茵曾经经历了什么,我还曾想过,也许是一个愚昧的,无知的,蛮横的华国军人强迫她留在了国内,但是陈思雨,你让我改变了我的想法,我想,你的父母都是值得我钦佩的,因为你不仅仅是一个八音盒上人偶般舞姿标准的舞者,你还是一个懂得艺术内涵的艺术家。这两部作品你选的非常好,我也非常期待你们整个文艺团的表现。”
陈家祥是否懂艺术,陈思雨不知道。
毛素美就算不懂,身材条件也是逆天的,是因为毛素美,原身才有如此好的身材条件,不过他们跟这次的节目选择没有关系。
虽然在节目单上,编导挂的是陈思雨,但节目是她的丈夫冷峻选的。
他并不懂艺术,是个行外人,但乱拳打死老师傅,他选的这两款作品,确实是最适合被搬上英格蓝国家大剧院的舞台的。
总共两个节目,皆是选段,第一幕,《牡丹亭》之《魂游》。
台下大多数的英方观众只知《梁祝》,不知道别的东方古典,而因其名,《魂游》,大家暗猜,那当是一部暗黑风格的作品。
曾经观看过《梁祝》的媒休记者们,则一致认为它一应该是另一版《梁祝》,老剧情,老故事,一个用色彩美学和廉价的的确良老调重弹的爱情悲剧。
但其实不然。
时间太紧,陈思雨没有办法独立创作一部舞剧出来。
所以从舞美到剧情,她完全采用了《牡丹亭》的昆曲版本,舞台装饰,道具,也不像《梁祝》那么简单了。
这部得政府大力配合的剧目,所有的道具都是从博物馆借来的真品。
而《魂游》,是整个《牡丹亭》中是繁丽,也最魔幻的一出。
人鬼爱情,花神护送,黑白无常的阴森,花间四友的俏丽,以及惊悚却不失可爱的大头鬼,道士做法,开棺复活,每一个配角的每一件演出服都是专门请老牌绣工们一针一线绣出来的,演员们是由昆曲大师们手把手教的,而如果说芭蕾代表着西方式华丽的话,昆曲所代表的,就是东方的富丽华美了。
当然,最为出彩的还是陈思雨。
杜丽娘是个鬼魂,殊于台上任何一个演员,她的服饰是最素,最平淡的白色,而芭蕾,其实是最适合去表现杜丽娘那个角色的,轻盈,空灵,如在云上起舞。
但想要满足挑剔的英格蓝批评家们,可不容易,因为英式芭蕾是以细腻与柔和著称的,动作要极尽优美,还要规范。
陈思雨上辈子于英式芭蕾没有太多钻研,她更喜欢可以任凭自己的体能和身体条件心情发挥的法式芭蕾,但在哪个山头就要唱哪个山头的歌,这一年多,为了能应付挑剔的英格蓝观众,她一直在钻研英式芭蕾的录像带,在各种高难度动作上也在尽可能的去收敛自己的老习惯。
最开始练的苏式风格的大开大合必须摒弃,法式的自由发挥也不能要,每一个动作,她都尽可能练出英式的规范性来。
而当这一切结合在一起,《魂游》在舞台上所呈现的,就是《吉赛尔》式的人鬼情未了,与《仲夏夜之梦》式的明艳,欢快与梦幻气息。
它呈现出来的,就是跟《梁祝》那种色彩美学完全不一样的,一种类似于巴洛克风格,但比它还要艳丽,繁复的舞台美学。
它是东方最为富足,华丽的历史巅峰中沉淀下来的美学瑰宝。
它所饱含的,是一种西方人从来没见过的,东方式的梦幻美学。
而当画面和舞蹈足够美时,观众可以不用去思考剧情,只享受感官的刺激,一饱眼福。
这是一场沉默的,甚至在很多时候观众都在屏息的歌舞。
不是因为它不好看,而是,于这些自诩见惯大场面的英式批评家来说,它也是新世界,是万花筒,是一种他们从来没有见过的,异域风情。
不知道台下那些挑剔的批评家们是怎么想的,当他们尽量克制,但也足够热烈的掌声响起来时,陈思雨有15分钟的中场休息时间。
下一场,是与《牡丹亭》殊异的另一部东方故事,《花木兰》。
那将是跟昆曲式富丽美学完全不同的,另一种美学风格!
……
再说另一边,国内。
今天新闻肯定传不回来,但冷峻依然在晚七点整,新闻时间准时守在电视机前,碰碰运气嘛,说不定会有快讯来插播一下呢。
高大光坐在冷峻后排,止不住的在叹气。
冷峻要听新闻,给他叹的烦,为了让他闭嘴,就问:“你怎么了?”
“家务上的破事儿,我媳妇吧,怀上了,唉!”高大光叹气。
冷峻一噎,心说这家伙是在故意显摆吧,显摆他媳妇怀上孩子了吧。
看他语气,那表情,搞的冷峻想打人。
但其实他家庭氛围和谐,是理解不了高大光的苦的,苏爱党是怀孕了,可她跟婆婆一直不合,正好婆婆说了几句怀孕就别登台了,妆化多了容易生傻子,苏爱党就炸了,认为婆婆是在咒自己生傻孩子,是因为看不惯自己故意说的。
一气之下,她跑到医院去堕胎,还好丈母娘不糊涂,给拦下来了。
但现在媳妇闹着要流产,离婚,还天天跟他干架,一个孕妇,高大光又不敢动手,每次回家都是挨打,听训,躲自个儿家吧,他老妈又整天念叨,说化妆对孩子不好,孩子会中毒,会变成傻子,要高大光勒令苏爱党请假回家休息。
可怜高大光就跟个烙饼似的,烙完这边烙那边,能不叹气嘛,他度日如年呐。
不一会儿何新松也来了,茶杯一放就叹气:“唉!”
高大光显然了解何新松家的内情:“想好了嘛,还是准备要。”
“都怀上了,三个是养,四个也是养,能不要吗?”何新松叹气说。
冷峻一凛,这意思是何新松家要有老四了?
这俩人看看电视,再同时看冷峻:“唉!”
好羡慕啊,冷大队长没家庭矛盾,媳妇儿那么美,还动不动就上国际舞台。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