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7章 回去买副好牙
“我擦!”
当叶夕看到卫兵将他的陨天令牌收到储物戒中,并拿着锁灵绳向他走来的时候,顿时就懵了!
他实在没有想到,这卫兵竟然还有这样的骚操作……
“怎么了?!愣在那干什么?!还不乖乖束手就擒?!”卫兵一脸戏谑地瞥向叶夕,一边说着,还一边晃甩着手中的锁灵绳!
在他眼中,叶夕已然成为了他升职的工具,所以他自然不会轻易放过叶夕!
“就尼玛的擒!!快把我的陨天令牌还给我!!”叶夕眉头一拧,眸中放出了一道戾光,也不打算再好声好气地与这傻雕卫兵沟通了!
要知道,眼前这个只有婴天境一重的卫兵,他只要随便动动小拇指,就可以将其撂倒!
不过之前他是想尊重这个卫兵的工作,才走的正规流程把陨天令牌拿给这卫兵看的。
结果,谁能想到,这个傻雕卫兵竟然直接把他的陨天令牌给没收了!!
“哟!小伙子,怎么还生气了啊!是打算禽困覆车?还是打算狗急跳墙?!告诉你,省省吧,在我眼里,你只是蝼蚁一只罢了,任何挣扎都是徒劳无用的……”卫兵丝毫不将叶夕放在眼里,继续甩着锁灵绳朝叶夕一步步逼近!
“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要是不把我的陨天令牌还给我,我保证你今天回去后立马装一副全新的假牙!”叶夕握紧拳头,压低了音量道。
“哦豁!!威胁我?!行嘛!那我也给你一次机会,要是你能把我的牙打掉,不,要是你能伤到我一根毫毛,我就把你的陨天令牌还给你!而且相信你就是特勤卫……”
呼!!!
然而,他的话还没有说完,面前便突然刮起了一道迅猛的寒风!!
而刚刚还在他面前的叶夕,竟然不见了踪影!!
“嗯?!什么情况?!人呢?!”
嘭!!!
他的话音刚落,自己的正面便遭受了无比猛烈的一拳!
咵!咵!咵!咵!咵!
五颗门牙,上面两颗,下面三颗,全部连根拔起,一并钻进了他的食道……
“啊!!!”
在巨大的冲击力下,他整个人直接倒飞而出,发出了鬼哭狼嚎般的惨叫声!!
轰!!!
轰!!
轰!
在连续撞倒了三株苍天大树后,他才狠狠地摔落在地,但已经连爬都爬不起来了……
“我……我滴妈耶……这……这小子还真是特勤卫兵啊……太……太猛了吧……”
至此,他才彻底相信到叶夕并没有说谎……
咚!
咚!!
咚!!
躺在地上无法动弹的他,听到叶夕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后,神情顿时就紧张了起来!
“不好!他的陨天令牌还在我这!”突然,他猛然意识到自己还扣押着叶夕的陨天令牌!
咕噜!!
一时间,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涌出的力量,他忍着全身撕裂般剧痛,直接一鼓作气就从地上爬了起来!
趁叶夕还没有走到他面前的时候,他已经将叶夕的陨天令牌从储物戒中拿了出来。
“特……特勤大哥……实……实在对不起……给您添麻烦了……”见叶夕已经来到身旁,他第一时间弯下腰,毕恭毕敬地将陨天令牌交还给了叶夕。
“嗯。”叶夕神情漠然地接过了卫兵手中的陨天令牌。
正准备转身离开之时,他好像到了什么,心神一动,从储物戒中掏出了一块金锭:“对了,回去买副好点的假牙。”
毕竟他今后还是要经常路过这里的,相信经过这一次,以后再遇到这卫兵时,就不会出现今天这样的情况了。
“好的好的,特勤大哥慢走!以后常来玩哈!”卫兵接过叶夕手中的金锭后,顿时喜出望外!
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因祸得福吧!
……
下午,叶夕刚回到幻影堂,张步开便已经焦急地在等候了。
看到叶夕的身影后,他立刻笑逐颜开:“叶哥,你可算回来了!这个周末的假期过得怎么样?”
他并不知道叶夕每周都要去元始天尊那里特训,所以还以为叶夕每个周末都会给自己放假呢。
“还行,怎么样,最终的参赛人选确定了没?”叶夕对张步开问道。
“还没有……虽然许队长已经明确说要让你代表我们第七分队参加明天的正赛,但是其它小组的人都不同意,非吵着要跟你比试比试……”张步开蹙了蹙眉,对叶夕说道。
“嗯,毕竟这是他们给自己加分的好机会,不轻易让出来也很正常。”叶夕点了点头,继续对张步开问道:“许队长最终怎么说?”
“唉……还能怎么说,只能在我们队内先进行预选赛了,现在他们都已经去到幻影练场了。而且还有人建议说如果你不回来参加预选赛,就算你弃权……”张步开沉下眉头,对叶夕说道。
“那我们先过去看看吧。”叶夕凝了凝眸。
其实他参加这次季度大赛,并不是为了那些积分,他的主要目的,还是想与其他分队那些优秀的武者过过招,看看这两个月来的努力是否有成效。
毕竟幻影堂卧虎藏龙,据说还有驭天境的武者,平日里都不怎么露面的,执行任务时更是神龙见首不见尾!
这就更加激发了他想参赛的玉望!
“嗯!”
……
随后,两人便赶往幻影练场,准备参加分队内的选拔赛。
砰!
嗤!
哐!
此时幻影练场的一隅,第七队的武者们正在进行激烈的角逐比拼。
十个小组,每个组长副组长以及一些有一定实力的组员,都想竞争那仅有的三个正赛名额!
本来这三个名额都已经确定了的,但是许守义内定给叶夕的名额遭到大家强烈反对,所以今天大家争的名额,其实只有一个!
“许队长,叶夕来了!”张步开连忙挤过人群,对许队长说道。
“来了就简单了,这样吧各位,你们谁要是打得过叶夕,叶夕的那个名额,就归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