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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1章 年代:我有特殊的生存技能(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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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也是这么想的。”林嘉禾感叹道:“陆哥, 你说这样明显的谎话,怎么有那么多的小伙儿被骗呢。我只给你讲啊陆哥,自从那个曾珍知青下乡, 不光咱们白塔生产队的年轻小伙儿, 就连隔壁的白羊生产队的年轻小伙儿,都开始骚动起来。”

“你不是没一起骚动吗?”陆繁星轻笑起来。

林嘉禾开始哎呦连天。

“我倒是想骚,谁让曾珍同志看不上我呢。”

陆繁星:“他看上了谁?大队长家在外当兵的二儿子?”

“嗯,我琢磨是。”林嘉禾摇头晃脑起来。“陆哥,你说我要不要去参军啊。”

陆繁星:“就你?”

林嘉禾:“就我。”

“因为被说小白脸?”陆繁星笑着问。“我的皮肤比你还白, 好像没少被说小白脸吧。”

林嘉禾哭笑不得:“那是因为陆哥你先天晒不黑。当然了,我先天也晒不黑。主要是......”林嘉禾退让故作神秘的凑近陆繁星。

“知道吗?”林嘉禾左看右看, 然后拉低声音, 神经兮兮的道:“我感觉我好像变异了。”

“嗯?”陆繁星稍微认真了一点点。“哪里变异了?不还是个人吗?”

林嘉禾没察觉出这句话有什么不对, 只乐呵呵的说:“是真的变异了, 有一天早上我起来,居然发现我后背长出了蛇的鳞片。”

“???”这下子陆繁星彻底认真。“我能看看吗?”

“能啊。”林嘉禾乐呵呵的继续说:“别怀疑我为什么会这么相信你的原因, 因为我直觉超级准。在我后备长出像蛇一样的鳞片时,我就感觉到了陆哥是我的同类。我们都变异了。”

蓦然想起不知道哪一世的话,穷人靠变异,富人靠科技。啊呸, 不对,此方位面世界本来就是末法时代的最后狂欢。

建国之前成精的妖魔鬼怪早已经销声匿迹, 现在遗留在世间的,除了混血外,就只是开了灵智却没有机会再成精的动物们。

陆繁星拥有四分之一乌鸦精的血脉, 是人妖混血, 并不代表世间只有他这么一个人妖混血。只不过惊讶的是, 小小的白塔生产队,居然出现了两个人妖混血......

挺意外的,却能接受。

“所以,给我瞧瞧。”陆繁星再次吩咐,然后便见林嘉禾撩起衣服,转过身,让陆繁星能够清楚的看到他背后的鳞片。

果然,林嘉禾后背密密麻麻的长了像蛇一样的鳞片。是那种橘红偏粉的颜色,这很让陆繁星怀疑林嘉禾身体中的另外血统到底来自哪种妖怪。

“嗯哼,的确变异了。”

“那陆哥,你能看出我的种族吗?”

“我怎么知道?”陆繁星有些无语的说:“你没问你妈或者你爸?”

“这能问?”林嘉禾惊讶了。

“为什么不能问?”陆繁星奇怪了。“除非你不是林支书和王嫂子的种,不然咋不能问。”

“我家除了我外,都没有变异。”林嘉禾想想,又说出一个事实。“我暗中观察到的。”

“所以,你背上那玩意儿可以隐藏吗?”陆繁星有些生硬的转移话题。“别忘了,快夏天了,到时候你要怎么下河洗澡?”

“......穿着衣服下河洗澡。”

“你确定?”陆繁星被逗乐了。“你信不信跟你一块儿洗澡的小伙儿,看到你穿着衣服下河洗澡,不止会嘲笑你是憨批,还会十分感兴趣的扒你的衣服。”

真当21世纪初六七十年代,是22世纪啊,衣服什么的,多得穿不完。现在的人,能有一身干净、没有补丁的衣服,都是及其惹人羡慕的。

就像陆繁星,他现在独居,身上穿的衣服是补丁套补丁。他没有好的衣服穿吗?肯定有的,太虚幻境里,不止堆放了衣服,还堆放了各种料子,自己做衣服穿的话,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衣服都够了。

你看陆繁星拿出来穿没有?反而每天上山,遇到荨麻的时候,就采集一些,打算自己制作麻布来裁剪制作衣服。身上穿的衣服,依然数日都是补丁套补丁。

相反林嘉禾的家务很好,毕竟他爸是支书。能有一身没什么补丁的衣服。也仅仅只有一身,另外换洗的衣服,也基本上都是补丁套补丁,花花绿绿的,看起来格外的喜庆。

“应该不会吧。”林嘉禾迟疑起来。

“也是。毕竟你是支书的小儿子,没人真敢扒你的衣服。”陆繁星深以为然的道:“不过容易妈见打。”

林嘉禾:“???”

“现在布料多珍贵啊,辛苦一年攒的布票还不够做一身衣服,你敢穿着衣服下洗澡,你看王嫂子打你不。”

林嘉禾:“......”

“那我咋整。肯定不是爸妈遗传的。”林嘉禾快哭了:“或许是我爷爷,也或许是我奶奶。可他们俩老都已经嗝屁了,我去哪里查找变异的根源啊。”

“那个...或许不是你爷奶呢?”陆繁星想想,又说了一种可能性:“或许你是抱养来的?”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我和我爷年轻的时候,长得可像了。”林嘉禾振振有词的说:“还忘了怀疑我姥爷、姥姥了,说不定是遗传他们的呢。”

“哎,想那么多干嘛。”陆繁星打断林嘉禾的喋喋不休:“车到山前必有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嘉禾啊,你别急,现在没办法,说不定等以后,不用怎么想,办法就出来了。”

林嘉禾开始‘嘤嘤’假哭起来。

陆繁星没理他,反而确切林嘉禾这是恢复了精神。不过接下来,已经没了林嘉禾再和陆繁星说废话的时间,因为吧,那位被评价挺有心计,很不简单的曾珍,跟着同住一间房的女知青出来采野菜了。

陆繁星和林嘉禾说话的地方属于山坳间,视野比较空旷,不管什么方向来人,都能看到。陆繁星远远就看到了曾珍以及朱海棠、唐秀秀三位女知青,说说笑笑的挎着竹篮子往这边走。

陆繁星提醒林嘉禾一句,开始蹲下身体,捡地皮菜。

地皮菜其实就是地木耳,一种藻类植物,生长在潮湿的环境。往往一长就是一大片,采摘的话还是比较容易,就是比较脏,采集过后,需要反复的冲洗。

林嘉禾也开始帮着捡。

其实这回陆繁星不找他问八卦,林嘉禾也会主动的找陆繁星。林嘉禾虽说是村溜子,可是吧,摸鸡偷狗的事情,可从来没有干过。

就是懒,不喜欢干农活儿,平日里下地挣工分,也是能偷懒就偷懒,导致生产队的人看林嘉禾,就是成天游手好闲,混混一个。

林嘉禾现年16岁半了,后背的鳞片是在他16岁的时候长出来的。当时林嘉禾还以为自己是过敏了,长了鱼鳞癣,不痒不麻的,也就忽略了。结果一天长一块鳞片,很快后辈就长满了橘红色偏粉的鳞片。

林嘉禾小心翼翼的藏着,就怕暴露,让家人让乡里乡亲把他当做怪物。

幸好某一天他出门散步的时候碰到陆繁星,感受到了陆繁星身上玄之又玄,却应该属于同类的气息。也就是从这一天起,林嘉禾开始思索如何接近陆繁星。

结果他还没想好如何接近呢,陆繁星就主动找他。如此这般,他们应该成为朋友了吧。要知道他可是喊了陆繁星‘哥’。

“陆同志,林同志,你们在挖地皮菜啊。”正在林嘉禾想说什么的时候,已经走近的曾珍率先打招呼道。

“曾同志、朱同志、唐同志你们好。”

林嘉禾先开口问好,陆繁星紧随其后。

三位女知青并不觉得奇怪,在他们的眼中,陆繁星就是沉默寡言,不擅长与人交流的主儿。

于是打了招呼后,唐秀秀就好奇的问:“这地皮菜怎么吃啊。”

“木耳是怎么吃的?”陆繁星反问一句。

“凉拌,清炒...”朱海棠说:“要是炖鸡汤,放点木耳进去,也很好吃。”

“地皮菜可以炒,可以凉拌。”陆繁星微笑起来。“当野菜吃,挺不错的。”

“哦,那我们也采点?”曾珍看向朱海棠、唐秀秀二人。

林嘉禾感觉有点儿奇怪,就道:“顺便采啊,这又不是我们种的。”

“感谢大自然的赠与。”曾珍由衷的感叹。

陆繁星若有所思的眯了眯眼睛,却一言不发,看向林嘉禾:“我想去河边走走,看能不能捡点螺丝,你要不要去。”

“要去要去。”

林嘉禾忙道,甚至还挺主动的帮陆繁星背起了竹篓。

陆繁星朝着曾珍、朱海棠、唐秀秀三人微微颔首示意,就带着林嘉禾往河边走去。倒是不知道,他们一走,唐秀秀就迫不及待的抱怨。

“曾珍,这姓陆的也太高傲了吧。我们主动和他打招呼,居然这个态度,怪不得会被继父继兄联手赶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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