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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第 47 章(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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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鹤出门, 从别墅外的大厨房取了几块红薯。

大厨房米面齐全,窗台边晾着红薯土豆白菜等易储存的菜, 高处还挂着腊鸡腊肉, 两排冰箱里塞满了各种饮品酱料,后面房间还种着水培有机菜。

要是世界末日丧尸危机,傅云峥的庄园能直接建成观云山基地。

关灯时, 余鹤听见了柜子后窸窸窣窣的声音。

不会是有老鼠吧。

余鹤打开灯, 抄了摘腊肉的竹竿捅开柜门前的帘子。

十分钟后,余鹤抱着一个纸壳箱回到别墅。

傅云峥看到余鹤怀里的纸箱:“你拿了多少红薯?怎么还抱个箱子回来了?”

余鹤把纸箱放在茶几上,从羽绒服兜里掏出两个红薯:“就拿了两个。”

傅云峥疑惑道:“那箱子里......”

余鹤把箱子抱过去给傅云峥看,纸箱上盖着块儿绒毯。

撩开绒毯,四只小猫崽和傅云峥面面相觑。

另有一只大猫用尾巴把小猫崽圈在怀里,头都没抬, 只是动了动耳朵。

傅云峥:“......”

余鹤:“我捡了一窝猫。”

还真是一窝,连大母猫都给连窝端来了。

傅云峥沉默了片刻:“我看见了。”

余鹤问:“怎么办?”

傅云峥说:“你想养?”

余鹤看了眼纸箱里的大猫, 压低声音用气声跟傅云峥说:“我怎么觉得这是野猫啊。”

傅云峥:“......”

傅云峥也压低了声音,微微探身在余鹤耳边说:“野猫也听不懂人说话。”

余鹤:“......”

纸盒里的母猫看了余鹤一眼, 余鹤总觉得大野猫的目光意味深长。

余鹤把纸箱放回茶几上:“我在大厨房看见的,躲在柜子后面,还摘了只腊鸡吃, 家猫哪儿能跳那么高,再说这荒山野岭的哪来的流浪猫。”

傅云峥又看了一眼纸箱 :“野猫倒也没什么, 不是猞猁就行, 没挠你吧。”

余鹤摇摇头:“可乖了。”

傅云峥说:“都说刚生完猫崽的母猫护崽,下回别直接上手抓。”

余鹤也看向那纸箱:“那这些猫怎么办, 寒冬腊月的小猫崽最容易冻死了。”

“先养着吧。”傅云峥转动轮椅, 带着余鹤往一楼走廊尽头的房间走, 推开房门:“我之前养过几天猫,这儿还有些猫砂猫粮,你看着弄吧。”

余鹤非常不可思议:“你还养过猫?”

傅云峥应了一声:“嗯,你来之前养的。”

“那猫呢?”余鹤问。

傅云峥:“养不好,送走了。”

余鹤皱起眉,上下打量傅云峥:“你不会哪天觉得我不好养,就把我也送走吧。”

“不会。”傅云峥抬眼看着余鹤:“你好养。”

摆好食水猫砂,余鹤又把纱窗开了条小缝方便大猫进出。

猫科动物是警惕性很强,倘若它觉得这里不安全,自然会离开。

余鹤捡猫捡的很随缘,充分尊重猫咪意见,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并不强求,不会因为觉得小猫崽可爱,就硬把它们留在别墅里陪自已,推着傅云峥轮椅回到客厅的路上,余鹤总觉着这种随缘的态度很熟悉,一时又想不起来在哪儿遇见过。

年夜饭是一种极丰盛的糊弄。

乍一看林林总总摆满餐桌,仔细看才发现以半成品居多,连糖水黄桃都单独盛在水晶盆里凑数。

面食种类繁多,这得益于余鹤和傅云峥上午和了整整五斤面。

有两个形状诡异的面包,是从面包机里烤出来的;还有油炸面果,颜色接近于麻花,咳下去却并不松软,反而有些硌牙。

汤也有两种,一份唤作珍珠翡翠白玉汤,是傅云峥的杰作,珍珠和白玉都是面块儿,白玉是大面块,半生不熟,珍珠是小面疙瘩,熬煮的稀烂,另一份是接近于面片的面条,余鹤做的刀削面,削到后来怪刀不锋利,该用手揪,揪完一抻,潦草糊弄出个面条形状,匆匆忙忙下锅。

二人一道在厨房忙活了进三小时,不约而同地得出结论:

傅云峥/余鹤没有厨艺天赋。

开席后,余鹤与傅云峥一撞红酒杯,彼此道贺了句新年快乐,而后拿着筷子在席面上转一圈,筷子不约而同,先落到了糖水黄桃里。

这是唯一一道没有经过二人加工的菜,保留了原本的鲜美。

傅云峥日常饮食向来食不厌细,每一餐饭都是经过严格的营养搭配,即便如此,车祸后的亏空依旧没补回来。

眼下看到傅云峥在一众难以下咽的菜品挑挑拣拣中,最终夹着水煮青笋蘸酱油吃,余鹤心中忽然涌上来一阵愧疚,总有种尊贵的王孙公子下嫁自己吃糠咽菜的错觉。

余鹤把一道烤乳鸽往傅云峥面前摆了摆:“你吃这个,这乳鸽是厨房提前腌好的,应该好吃。”

傅云峥很不在意地说:“你做的青笋也好吃。”

春节是一个很奇怪的节日,明明是团聚的日子,人们却很容易在这一天无端生出离愁别绪。

思念先人,思念亡者,思念所有曾经在自己身边却又离开的人。

欢聚一堂时越热闹,越显出各自散场后的空寂,也更容易理解曲终人散四个字背后的落寞。

繁忙劳碌的一年的人们带着期盼返回故乡,满怀积攒整年的乡愁,然而物是人非,这一年发生了太多事,重聚总是想象中的场景不同,相聚过后是又一场别离,时光向前,身边的人来来去去,明年今日,他们还会在吗?

繁华落尽后,人终究是要踟躇独行的,无论多难。

余鹤情不自禁想,明年的春节,傅云峥还会在他身边吗?

喜欢一个人,会想把世界上最好的东西都捧到他面前来。

青嫩的竹笋很不错,但傅云峥值得更好的。

按理说傅云峥此时应当同傅家人一起过年,一大家子花团锦簇阖家团圆,就算各家有各家的小心思,在傅云峰面前也都是恭恭敬敬。

傅云峥如今关上私邸的门称病不见客,说到底,还是想让余鹤过个清净年,可清净是清净,但除了清净余鹤什么也给不了傅云峥,连顿像样的年夜饭都筹措不出来,如果不是傅云峥有钱有势,换做个普通人跟了他,不会连饭都吃不上吧。

余鹤也夹了青笋慢慢啃着。

焯水过的青笋很脆,带着股竹叶清香,确实很好吃。

可是青笋好吃是因为它本来就新鲜,和余鹤的厨艺无关。

就像傅云峥,他原本就风生水起,多了个余鹤,连锦上添花都不算。

余鹤正在胡思乱想,傅云峥却握住了他的手。

傅云峥倒像是知道余鹤在想什么一般,他放下筷子,说:“小鹤,我喜欢跟你在一起,喜欢没有那么多条件。”

余鹤陷入了自我否定的情绪中,郁郁道:“可是我很没用,你不该吃这些。”

傅云峥说:“如果世上的事都要‘应该做’才能做的话,我最不该的就是放纵自已的欲望,把你接到我身边。”

傅云峥看向余鹤的眼神温柔,却带着无限的暖意,这是他眼中罕见的明显情绪:“可是我也很没用,明明知道自己身休抱恙难以痊愈,知道这样做就注定会在你人生上抹上污点,知道你和我有万般不相配,但我还是想要你。”

余鹤看着傅云峥,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

他一直不清楚傅云峥为何选择自己,开始以为是因为他好看,但是傅云峥对他太好了,世界上好看的人又那样多,只用好看解释根本说不通。

今天傅云峥给了他答案。

傅云峥告诉余鹤:“我们很早就见过。大概两年前,明都慈善晚宴,我致辞演讲时,你站在台下。”

余鹤倏地抬起头,看向傅云峥,努力从记忆中寻找傅云峥的影子。

傅云峥慢声回忆:“那天觥筹交错、传杯弄盏,却没人能遮住你的光彩,许多世家的少爷小姐都围着你说话,旁人频频侧目惊艳于你过分出挑的面容。而你满不在乎,仿佛也好呼朋引伴,一呼百应也罢,都不能叫你真正高兴起来。”

傅云峥也看余鹤,似乎也在透过现在的余鹤看当年惊艳他的少年。

余鹤皱起眉,两年前他应该是上高三......

慈善晚宴,致辞演讲?

早已抛诸脑后的回忆猛然复苏。

余鹤想起来了。

他早就见过傅云峥!

两年前,宴会厅后门,他俩还一块儿抽过烟!

*

两年前,明都慈善晚宴。

宴会上,被评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青年慈善家衣冠楚楚,长身而立。

他手握荣誉奖杯,侃侃而谈,与台下众人分享去年做慈善事业的全部历程。

余鹤站在台下,百无聊赖。

身边站的是明都首富的小儿子黄少航。

黄少航端起酒杯抿了一口:“余哥,你看什么呢?”

余鹤收回视线,随手把黄少航手里的酒杯拿过来,放在侍者的托盘上:“成年了吗?喝橙汁吧你。”

黄少航在明都是作威作福的小公子,在余鹤身边倒是很听话,被余鹤拿走酒杯也不生气。

黄少航嘻嘻一笑:“都听余哥的。”

余鹅瞥了黄少航一眼。

黄少航和余鹤对视一秒,脸唰的一下红了,侧过头避开余鹤的视线,扭扭捏捏地说:“余哥,你怎么这么看我啊。”

余鹤心不在焉,随口说:“你喝酒上脸也太快了。”

黄少航心脏砰砰直跳。

慈善晚宴结束后余鹤就要回奉城了,他本来想借酒劲跟余鹤表白,但一口酒喝下去他更紧张了。

黄少航和余鹤在同一所贵族私立高中念书,是余鹤的学弟。

余鹤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是全校公认的男神,长得好,打架厉害,性格也明朗,学校里喜欢余鹤的男男女女能绕操场三圈。

黄少航刚转学过去时人生地不熟,被高年级的学长堵着欺负,余鹤从旁边路过,一脚把那个人踹倒在地,漫不经心地踩在那个人肚子上,说:“这个人我罩了。”

从那天起,黄少航就一直跟在余鹤身边,替余鹤买饭、抄作业、收情书......

但没人知道黄少航也喜欢余鹤。

余鹤马上就要毕业了,黄少航担心再不说就没有机会,这次慈善会正好在他家这边开幕,他便提前邀请余鹤来自己家玩,想要趁机表白,可惜一直没敢开口,一拖就拖到了晚宴当天。

明都慈善晚宴邀请到了新锐青年慈善家,学校组织学生代表参加——

其实就是在学校里选出家室最好的几位,以家校活动为契机,给这些学生家长结识那个青年慈善家的机会。

听说那个青年慈善家非常、非常有钱,去年一年在全世界个人捐款总额超过三亿美元。

这只是个人捐款额,还没算家族企业的捐款额度。

黄少航的目光从青年慈善家身上移开,转而看余鹤身边零零散散站着的几个同学。

余鹤的人缘特别好,晚宴一开始,同学就都围到了余鹤身边,他根本没机会单独和余鹤说话。

黄少航侧头对余鹤说:“余哥,你听的好认真啊。”

余鹤回过神,动了一下肩膀:“这人谁啊?”

黄少航全副心思都放在余鹤身上,根本没认真听,只记得父母说那是什么傅家的掌权人,很有权势。

晚宴光线幽暗,黄少航知道余鹤夜盲,便眯着眼睛读出致辞人的名字:“傅什么峰。”

“什么峰啊?”余鹤也眯起眼睛看了一眼,会场本就暗,那人站在台上,一束光正好打在名牌卡上,他是一点看不清,就说了一句:“哎,算了。”

黄少航问:“什么算了。”

余鹤揉了下眼睛:“看他挺帅的,想认识一下。”

黄少航脸色一下变的很难看:“余哥,他岁数也太大了吧。”

余鹤诧异道:“和岁数有什么关系?再说他也不大吧,不就二十多岁?”

黄少航说:“得三十多了吧。那是大资本家,可牛逼了,连我爸跟他搭话都费劲,别说咱们了。”

余鹤失笑道:“你在说什么啊,我是说他经历帅,你没听他说吗?他去过西南山区支教,还去过非洲发展医疗,每年都带着自己的专属车队去西北青藏线防风固沙,救援野生动物,还在缅北和偷猎者交过火.....太牛了,这才是男人该做的事啊,这一路绝了,简直是惊心动魄,要不然人家是全球最具影响力的青年慈善家。”

黄少航根本没听那个男人说什么,他光想着余鹤了,听余鹤这么说有点不好意思,讪讪道:“哦,我以为你说他长得帅。”

余鹤仰起头:“帅吗?我看不清,他在我眼睛里就是一团墨绿色的人形,哎呦你余哥我这个眼睛啊。”

黄少航无语了一阵,说:“余哥,你要不还是吃点胡萝卜吧,人家穿的是墨蓝色的西服,你咋能看成墨绿色呢?”

余鹤:“......”

正这时,台上的青年慈善家结束了致辞,台下人一同举杯。

结束致辞后,台上人在众人掌声中缓缓下台,被人拥簇着,走远了。

余鹤又在会场待了会儿,身边的同学围着他说话,会场燃着茉莉花味的熏香,和酒香混在一起莫名有些黏腻,闻久了有些气闷。

他推开身边的黄少航:“你们聊着,我出去转一圈。”

黄少航拉住余鹤的胳膊:“余哥,我有话想对你说。”

余鹤皱起眉:“等我回来说。”

黄少航松开了手,余鹤走出宴会厅。

明都城中种满了杨柳,恰逢三月,柳絮如雪如烟漫天飞舞,连空气中都是股草木香。

余鹤深吸一口气,打了个喷嚏。

好烦。

在这种攀高结贵名利场呆久了,余鹤很容易生出烦躁的情绪,摸了摸兜也没有烟,就往绕着宴会厅慢慢走,想跟路上遇见的安保人员要一根烟。

每当余鹤心理出现负面情绪时,尼古丁都是他最好的抚慰剂。

只要一口,他就能和这个美好的世界重新连接,否则他就会异常烦躁,非得找谁打一架才能发泄的那种。

余鹤运气不错,走到后门那儿的时候,正巧有辆车开进去,两个保镖从车上下来,其中一个手上就夹着烟。

余鹤非常自来熟,喊了一句:“大哥。”

两个保镖同时回头。

余鹤边走边说:“借个火。”

抽烟的保镖一扬头,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扔给余鹤。

余鹤接过打火机在手里转了一圈:“再来根烟就更好了。”

那保镖笑出声来,又把烟盒扔过去:“小帅哥,都给你了。”

余鹤接过烟,叼起来点燃抽了一口。

连接成功。

余鹤身心舒畅,顺手摘下西服上的铂金袖扣,他一边往后门走,一边把袖扣扔给保镖:“谢了大哥,这烟救命。”

保镖没回话,很恭敬地快步上前,拉开玻璃门。

余鹤抬眼,正巧看见个穿着墨蓝色西装的高大男人从后门走出来。

瞧着人形像是青年慈善家,但余鹤也不太敢认,万一认错了怪尴尬的。

室内暖橘色的灯光透过玻璃门映出些许,余鹤视力十不存一,也只能恢复到能分辨墨蓝和墨绿的地步。

那男人身高腿长,西装挺括,满身贵气,和余鹤差不多高,但可能是更成熟,气场也更强大的原因,余鹤总觉得他比自己高似的。

那人看到余鹤也不惊讶,只是扫了眼余鹤手上的烟:“成年了吗就抽烟?”

人总是会产生种错觉,就是你看不清别人长什么样的时候,就总会觉着对方也看不见自己长什么样。

反正余鹤这辈子都不知何时才会再来明都,面对这可能仅有一面之缘的年轻男人,余鹤及其放飞自我,他把烟盒一递:“当然了,来一根?”

那男人低下头,轻声说了句:“成年就好。”

男人抽出一支烟,对余鹤说:“没火。”

余鹤没多想,从兜里掏出打火机。

下一秒,夜风忽起,柳絮打着旋卷过来,迷了余鹤的眼。

男人也侧头避风。

长风席卷,余鹤按了几次打火机,每次火苗刚出来就被风给吹灭了。

余鹤不由叹气,投篮似的随手一抛,把这废物打火机扔进垃圾桶,破罐子破摔:“我也没火,要不你别抽了,吸烟有害健康。”

“心里有点乱,就想抽这一口......”那男人沉吟一声,声音在胸腔震出共鸣,是当下最受欢迎的低音炮,特别有磁性:“小孩,你过来。”

那男人把烟含在嘴里,一扬下巴,姿态说不出的潇洒。

余鹤懂了,也叼着烟凑过去。

烟嘴对着烟嘴,猩红的火焰在夜色中格外亮眼,随着余鹤一吸气,火光如星,顺利渡到了男人的烟上。

余鹤恍惚闻到了一股特别好闻的味道,但下一秒,这股味道就被烟味盖过去了。

他们几乎同时吐出一口淡蓝色的烟雾。

不同的是,隔着淡淡缭绕的烟雾,傅云峥记住了余鹤的脸。

而余鹤自始至终都没看清那个人长什么样。

只记得那晚的柳絮特别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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