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054
深绿色的书皮, 上面用楷书板板正正写着三个黑色大字:
《避火图》。
正经的不能再正经。
平时沈曲看的那些话本,光是书皮颜色都比这好看。
元宝露出疑惑的眼神,目光怀疑地盯着沈曲看, “这有什么好看的?”
沈曲表示,“我当时也是这么想的。”
书铺伙计把书拿过来的时候,沈曲表情跟元宝一模一样,心想这有什么好看的。
他是看点爱情故事怎么给他拿这种一看就是“学习”类的书。
“快翻看,里面别有洞天。”沈曲略显激动, 催促元宝翻书看内容。
元宝半信半疑,随意翻了一页, 扭头垂眼看书。
第一眼他根本就没看出来这是什么, 第二眼才眼睛睁圆惊得抽了口凉气,随后闭上眼睛“唰”的下把书合上。
书放在腿面上,他手掌搭在书皮上,脑子里想到这是本什么书,指尖被烫到似的立马蜷缩起来。
元宝轻抿薄唇扭头看沈曲, 想说什么又没张开口。
红晕从他耳根一路蔓延到脸上, 元宝本就生得好看, 如今羞涩起来,白皙漂亮的脸蛋晕染着绯红, 瞧着更是一抹绝色。
尤其是他定做的新夏衫到了,颜色不同以往清淡素雅, 是鲜嫩的桃粉色。
衣服衬着脸蛋,脸蛋更显艳丽,使得本来清纯如水的眸光都荡起了涟漪波澜。
沈曲眨巴眼睛, 表示道:“对对对, 我刚看完也是这个表情。”
他们算是被养在闺中的男子, 连情爱都没体验过,看过最亲密的场面也就是牵手了,连嘴对嘴都没见过,何况书中这般露骨大胆的图跟动作呢。
简直被画面冲击刺激到半天回不过神。
沈曲伸手往书桌桌洞里摸,“这还不是精修版,精修版的图都是彩色的,人看起来也更清楚。”
元宝手里拿的这本是入门级别的,上面的两人都是用黑色的细线条简单勾勒描绘,只有身形曲线能分出性别,没有画详细的眉眼,所以一眼看过去,也就只能看到缠绵的动作而已。
唔,就跟前天的寒具昨天的麻花今天的花卷一样,缠在一起融合起来,难分彼此。
元宝惊到不行,压低声音问,“你还有精修版?!”
曲曲都背着他看了些什么!
还、还带到了书院里!
沈曲拿书的手略显迟疑,一脸遗憾,“你不看啊?”
他道:“可好看了呢。”
元宝,“……”
元宝沉默了一瞬间,脸更红了。他慢慢用袖筒盖住腿面上的书,生怕被身边偶尔来往走动的学子看见,声音细若蚊咛,“……看。”
元宝脸红到快要烧起来,人趴在桌面上,脸贴着微凉干净的木桌降温,眼睛被水洗过似的,亮晶晶看着沈曲,小声说,“借我再看看。”
太大胆奔放了,他刚才都没看仔细看,如今回想起来,脑子里全是模糊的动作,十分好奇。
他给自己找理由:
都是为了了解人体动作,看看不丢人。
沈曲嘿嘿笑起来,用胳膊肘轻轻拐了元宝一下,“我就知道你会喜欢。”
沈曲刚看的时候也放不开,一脸的“我怎么能看这个”!
看完一本之后,他一脸惊叹后悔“我怎么才看到这个”!
谁说深闺中的男子不能看避火图的,沈曲还问过周明钰,了解到男子出嫁前,亲爹是会在嫁妆里放一本这种类型的书,当作房事的启蒙,免得洞房花烛夜时,跟妻主两眼抹黑干坐一夜。
只不过——
沈曲茫然地挠了挠鼻翼,不是很懂,“姐夫说这种书看看就行了,他说我年纪小要节制。”
节制什么?
是少看点的意思吗?
沈曲心里装过粉蒸肉糖醋排骨跟酱香肘子,反正酒楼里有什么他爱什么,各种好吃的能吃的都装过,就是没装过女人,所以根本理解不了周明钰话里的未尽之意。
周明钰到底是男子,碍于羞臊没法把话说的特别明白,只点了沈曲一下,示意他看的时候要节制。沈曲听得懵懵懂懂,只点头应下。
应该是跟劝他饮食节制一样,从少吃点变成少看点。
沈曲点头,自顾自肯定,就是这个意思。
元宝微微愣住,“你还跟明钰哥哥说了?”
“对啊,”沈曲一脸坦荡,“这有什么不能说的,咱们不是合奏《凤求凰》嘛,我这是为了找曲意才看的书,跟做饭看食谱,行医看医书一样,没什么见不得人的。”
所以他才会大大方方的带到书院里来。
元宝目瞪口呆,原来可以这样啊。他还潜意识以为这种事情是见不得人的。
元宝现在还记得他五岁搬家前,因为偶然撞见奶爹爹和陌生女人咬嘴脱衣服,被关了两天小黑屋饿了整整六顿。
那时他便下意识觉得这种事情见不得人,不能让人看见听见,是羞耻的隐晦的肮脏的。
元宝伸手,手指搭在沈曲手背上,握住他柔软的指尖,眼里带着笑意,“曲曲,你真的是个宝贝。”
沈曲开心起来,拉着元宝的手说,“我要是宝贝,那你是什么呀?”
“我啊,”元宝想了想,“我是金元宝。”
“那让我沾沾财气~”沈曲搂住元宝的腰,黏在他身上,“元宝,你新衣服好好看呀,颜色好漂亮。”
元宝任他揉搓,眉眼弯弯开心道:“我自己选的颜色。”
“好看!”沈曲见人越来越多,这才放开元宝,他收拾食盒的时候,眨巴眼睛问元宝,“那精修版的……”
元宝立马截住他的话茬,“我先看完这本,再看精修的。”
循序渐进,不能上来就看那么刺激眼睛跟身体的画册。
元宝把书塞书袋里,先将这事压下,准备回去的时候慢慢看。
两人上午在学堂练字,下午时候沈曲去筝院,元宝去舞室。
朝颜来的时候,他俩还没散学。
朝颜比预计时间早到了一天,她原本想着直接去书院找两人,理由跟借口她想了一路,觉得挑不出半分错。
那就是先拜见夫子,这是尊师,然后把沈曲要的话本带给他,这是守信。
还有就是……
朝颜坐在马车里,腿上放着个漂亮精致的盒子,她拇指轻轻一顶盖子,盒子打开,露出躺在莹白色绸缎布料上的玉镯子。
翠玉,颜色青翠欲滴,很是好看。
她这两年见元宝穿的衣服颜色偏向于青翠雾蓝,所以在选镯子的时候,就挑了个翠玉。
差不多五十两银子。
虽然比沈明珠的玛瑙镯子便宜了十几两,但这掌柜的说这玉色纯粹,两只一样的很是难见。
早实坐在车外,撩开帘子瞧见朝颜在看镯子,不由问道:“嗳?主子,挑给明珠少爷的镯子您怎么给带回来了?”
朝家在朝中权势重导致朝臣言辞颇多,所以需要拉拢清流言臣帮忙说话,这时候蒸蒸日上的沈家就成了最好的选择。
沈家有个宝贝儿子,人如其名被当作掌上明珠般捧在手心里娇养着,如今也十三岁了,比朝颜小一岁。于是朝主君就办了赏花宴,有意让朝颜跟沈明珠见见。
镯子是朝主君带着朝颜亲自去挑的,朝主君说沈明珠长相甚是好看,这般漂亮的玛瑙镯子比较配他。朝颜又没见过沈明珠,他爹说好看她就选了。
只不过趁朝主君去看别的首饰的时候,朝颜偷偷买了两只玉镯子,一只送元宝,一只送沈曲。
朝颜看向腿边的另一个盒子,里面躺着送沈曲的那只镯子。
她要是只送元宝不送沈曲,会显得刻意很多,而且元宝见沈曲没有,有可能都不会接受她的礼物。
朝颜把盒子盖上,清咳两声说,“不是送沈明珠的那个。”
她转移话题,撩开帘子探头朝外看,“还有多久到啊?”
早实知道她急着回来,笑着说,“快啦快啦,咱们也只能这么快啦。”
提前一天回来已经是极限,再快除非给马插上翅膀,让它拖着车厢起飞。
“你也知道,我这次没几天时间,所以能多呆一天是一天。”朝颜把两个盒子收好。
两只镯子虽然一样,连盒子看起来也没什么区别,但朝颜自己心里清楚,元宝的那个盒子花纹更精细些,垫着玉镯的布料也更柔软些。
这些藏在暗处的小细节就跟她的小心思一样,不那么明显,又的的确确存在。
马车进城后速度便放慢了,车行的越慢,朝颜就越紧张,尤其是车停下的那一瞬间,坐在车里的朝颜呼吸下意识屏住,胸口心脏扑通跳动。
她很想见到元宝跟沈曲,但又有点不好意思见两人。
每年她回来,最期待的事情就是可以跟元宝和沈曲相处,他俩同京中那些男子不一样。
京中的贵公子们像是养在水盆里的花,虚假缥缈。而元宝跟沈曲则是扎根在地上,真实好看。
不过这两年元宝跟沈曲慢慢抽条,从小圆墩长成了纤细的少年,导致朝颜有时候再跟他们相处就会束手束脚。
朝颜深吸一口气,面带欢喜撩开车帘下车。
然后——
就看见祖母那张慈祥带笑的脸。
朝颜,“……?”
朝颜左右看,怎么看怎么觉得这是朝家后门门口,而不是无涯书院的正门。
朝老太太顺着朝颜的目光左右看,双手搭在拐杖的凤头上,“找谁呢?”
“没、没找谁。”朝颜悄悄把盒子放在身后坐垫下面。
朝颜看向早实,早实一脸无奈。
没办法,她们刚进城就被等在城门口的朝管家一路领着回来。
朝颜整理好心情,身体轻盈地从车上跳下来,张开胳膊给朝老太太一个熊抱,“祖母,我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