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区(一)
“爸爸妈妈,你们没事儿吧!”兰斯特朝着自己的爸爸妈妈走去。
“没事儿,儿子,爸爸妈妈没事儿。”李玉琴一把抱过兰斯特,她知道自己的儿子,已经走上了一条只属于他的道路。
“儿子,你真的好厉害啊,爸爸为你骄傲!”兰富荣对着兰斯特比了个大拇指,但是兰斯特不知道,自己的父亲也是一个绝世高人般的存在,只不过,他从来没在自己面前表现出他强大的一面。
“嘻嘻,爸爸妈妈,我们走吧!这里味道好难闻啊。”兰斯特指了指那个烧焦的青年。
一旁喝酒的人,都已经吓得要昏过去了,这哪是一个孩子的力量,这分明是怪物啊!实际上他们不知道,这就是修炼者的可怕之处,即便是孩子也能发挥出怪物般的力量,而且兰斯特隔空打出的烈焰掌,显然让其他人无法想象世界上竟然还有这种招式。
李玉琴看了看躺倒在地上的青年,已经是口吐鲜血了,肚子一块全部都糊了,实在是太可怕了,这股力量实在太强大了,既然自己的儿子已经有了这种力量,那么儿童组的武道大会,对自己儿子来说,有有什么危险呢?成年人都架不住兰斯特一顿打,更何况是个孩子。
“lance,咱们回去。”李玉琴拉着儿子和老公,走出了酒吧,酒吧里的监控拍下了兰斯特的所有动作过程,不过,兰富荣是谁,他可是兰氏集团的总裁,这点小事,他还是完全搞得定的。
一夜过后,李玉琴说要带着兰斯特在藏区逛逛,而兰富荣也认为来到外省,一定要尝一尝当地的特产,没错,兰斯特也是这么认为的。
“老公,咱们就去这里吧!”李玉琴用手指了指点评网上的图片,的确,那里是一个类似于庙会一样的地方,有很多的古玩,小吃,还有文化表演。
三人坐上车,前往了庙会。
到了庙会后,他们首先看到了属于藏区的特色表演,“藏舞”。
“哇塞,他们穿的好漂亮啊!”兰斯特指了指前面跳舞的女孩,那些女孩长得和内陆人就不同,她们本身就有些像外国人,加上特别的穿衣风格,更加能让她们吸引人了。
“lance,这是藏区的特色舞蹈,藏舞,你别小看他们的跳舞动作,实际上,看起来简单,做起来可难了!”兰富荣对着兰斯特说道。
“嗯,我觉得她们的舞蹈,和我之前看到的那些舞很不一样,她们好像多了一种,就是那种我说不上来的感觉。”
兰富荣没想到自己的儿子竟然这么快就发现藏舞的不同之处了,没错,普通人无法感受到藏舞的特别之处,但是,修炼者却能感受到,藏舞能够带动身体内部的气血循环,也就是说,跳藏舞也能够给修炼者带来好处。
“哈哈,儿子,是不是觉得,他们的舞蹈,多了一种生命气息啊?”
“对对对,爸爸,你也发现啦!”
“哈哈,我早就知道了,你爷爷以前就带我来过藏区,你可不知道,你爷爷还会跳藏舞呢!”
“啊!我爷爷也会跳舞啊,但是,这个舞不是女孩子学的吗?”
“哎呀,也有男孩子可以跳的藏舞啊!”
“哦,这样啊!”兰斯特现在都感觉到自己体内的气血正在不停的涌动,仿佛全部都想往丹田那边汇聚。
兰斯特也就将自己身上的气汇聚到丹田了,但是他出奇地发现,丹田炼气竟然比平时快了整整一倍!
自己转进丹田的气,竟然一会儿的时间就已经全部炼化完毕了,兰斯特当然不能放过这么好的机会了,继续将气传入丹田,能多修炼一点就多修炼一点。
兰斯特到现在,虽然没有突破瓶颈,但是他的气,已经超过普通的炼体中期的修炼者了,如果炼体中期的修炼者,进度条没有到一半,那么他的气顶多和兰斯特一样。
兰富荣能感受到自己的儿子正在修炼,因为他们父子的气,是有一定关联的,他也下意识的把气传入丹田,开始了久违的炼体。
兰富荣现在是宗师级炼体,而且是无限接近神级的级别了,可是,他无法突破神级,因为没有神血传承,而兰斯特有神血,所以兰斯特是整个兰家千百年来,唯一一个能够踏入神级炼体的人.
至于为什么兰富荣会拥有如此强大的实力,都要归功于他的爷爷兰霸天,兰霸天曾经在死前,传授了他自己的修炼秘籍,也就是混灵神功的翻版,他将自己错走的道路全部修正,然后传给后世,希望后世有人能够代替他成为世界上的至强,而兰富荣正是修炼的改良版混灵神功,但是兰富荣修炼到最后一章,却说非神血脉无法修炼,这也让他很不解,不过他已经可以算得上目前整个龙华的最强了,他一直隐藏自己的身份,是为了不让兰家遇害,如果自己一旦出世,那么兰家必定会遭受其他修炼者的攻击,他的妻子就是首当其冲,更何况现在有了儿子,他也不希望自己的儿子每天都过着东躲西藏的日子,但是现在,自己的儿子已经成长起来了,而且是以参加武道大会的方式让世人认识他,这不但能让兰家重新声名鹊起,更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有人在兰斯特一战成名后就袭击兰斯特,那么武道协会也不会就此罢休。
在兰斯特爷爷临终前,就告诉了兰富荣,一定要守护好家族,不到逼不得已,千万不能让自己的真实实力暴露在公众前。
兰富荣之所以让兰斯特修炼正规的混灵神功,是因为混灵神功是会自己择主的,一旦被选中,就算不修炼,混灵神功也会用其他的方式让自己修炼,而且,兰霸天不是被选中的人,只是他误修炼了这本书,才导致自己最终走火入魔爆体而亡。
如果是真的被这本书选中的人,也就是神看重的人了,一定是有机会修练完这本书的。
兰富荣看着自己的儿子,他知道,自己的儿子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崛起,属于他的时代,一定会到来。
“老公,咱们去那边看看吧!”李玉琴拉了拉兰富荣的袖子。
“好啊。”兰富荣温柔地摸了摸李玉琴的脸。
到了小吃街,兰斯特一眼都望不到尽头啊,整整一条街,全是吃的!
“lance,千万不能吃太多哦,不然午饭该吃不下了!”李玉琴说道。
“妈妈啊,你忘了吗,我可是大胃王!”兰斯特拍了拍自己的肚子说道。
“哈哈,是是是,你是大胃王,但是还是要留点肚子吃午饭呀。”
“妈妈,我知道啦。”
兰斯特走到一个摊位前,这个摊位的老板非常热情,看到兰斯特这样可爱的孩子,直接送了他一串羊肉串。
“哇塞,谢谢老板!”
“哈哈,小朋友,你真可爱,你怎么一个人啊?”老板看着兰斯特问道。
“我的爸爸妈妈在那边呢!”
“哦,这样啊,怎么样,我的羊肉串好吃嘛?”
“好吃!”
“哈哈,好吃就好!”
“老板,再给我二十串!”
“二十串?你要给你爸爸妈妈带吗?”
“不是,我一个人吃。”
“你一个人吃这么多啊,吃多了可不好哦!”
“没关系啦。”
过了一会儿,老板已经烤好了羊肉串。
“来!你的二十串!”
“谢谢老板!”
兰斯特付了帐,竟然三分钟就把二十串羊肉串全部消灭了。。。
老板都看傻了,这哪是孩子的胃口。。。成年人也不过如此。。。简直是饿死鬼投胎啊!
兰斯特前往下一个摊位,这个摊位的老板是个女的。
“老板!”
“欸,哎呀,好可爱的小朋友啊,来,送你一杯刚出炉的奶茶!”
“谢谢老板娘!对了,老板娘,奶茶还有多少杯啊?”兰斯特接过奶茶,一口气就喝完了。
“哦,大概还能做十杯吧,怎么啦?”
“那我全要了!”
“啊?这都是奶茶啊,你喝的完吗?”
“没事,我爸妈在那边呢!”
兰斯特接过打包好的奶茶,五分钟喝完了。。。
老板娘呆呆地看着眼前的孩子,满脸不可思议。。。
“这孩子,多久没吃饭了呀。。。”
兰斯特又到了下一个摊位。
“孩子,要不要来一根血肠呀,买三送一哦!”这次的老板是一个青年。
“血肠啊,好吃吗?”
“当然了,我弄一根给你尝尝。”
兰斯特接过血肠,味道的确不错。
“老板,给我十根!”
“好嘞!”
兰斯特接过十根血肠外加送的三根,一共十三根,不过,这次他选择给他爸妈吃一些。
“谢啦老板!”
“爸爸妈妈,吃血肠!”
“这是香肠吗?怎么颜色这么奇怪。。。”兰富荣看了看血肠,表现出嫌弃的样子。
“这是血肠,味道很独特哦!”兰斯特已经吃完了两根了。
“我试试。”
兰富荣和李玉琴一人拿了一根,味道的确不错欸,他们又拿了一根吃了起来。
剩下的,兰斯特竟然一人全包了。。
“lance,少吃点啊。。马上吃午饭了。。。”
“知道啦,不吃了。”兰斯特吃完了最后一根,不再去别的摊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