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四章 貌合神离
对于罗信等人而言,太子谋反这件事结束了,罗信等人难得在大明宫的角落里睡一个踏实觉。
第二天一早,罗信让林小七领着队伍,前往南面的营地;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程处亮等人之所以能在夜里就赶来,还是白郎几个人的功劳,他们第一时间通知了长安四周的守备部队,其中就包括程处亮。
可以说,罗信是这场闹剧的最大功臣,不过在李世民对太子一党进行全面清扫,并且赏赐此番功臣的时候,罗信早已经乘坐马车,左搂右抱地带着妻女回家了。
第三天早朝,对重臣进行论功行赏,李世民却是故意遗漏了罗信,罗信自己也没有资格站在大殿,无法为自己喊冤;而那些文武重臣们巴不得李世民没不提罗信,对于他们而言,罗信就是一个异类。
至于程咬金他从头到尾都没说一句话,就是闭着眼睛仿佛在睡觉一样,与罗信关系最好的程处亮也是闭口不谈。
太子谋反,还对自己的老子下毒,现在很多人都叫嚣要将李承乾的头给砍了,李世民的情绪变得很遭,谁都不希望在这个时候触霉头。
早朝最后,李世民才提到罗信,在很多人眼里,这对于罗信而言,这并非好事。
通过早朝,罗信为吉州刺史的任命也正式下达,那些善于捕风捉影的官场中人纷纷猜测,这是一个李世民遗弃罗信的信号。
吉州在哪?
说白了,吉州仅仅只是两个字而已,它甚至不在大唐现在的版图内,乃是一个不毛之地。
李世民将罗信派到那里,不明摆着是发配边疆么?
而且高句丽人肯定不会善罢甘休,那些鱼罗信有过节,或者看罗信不爽的人已经在暗地里摩拳擦掌了。
也有人开始猜测罗信是不是做了某件惹恼皇帝的事情了,但仔细分析似乎又没有,想来想去最后就到了一个人身上,那便是晋阳公主。
这样一想,很多重臣也开始寻思着找一个机会,向李世民提亲,而提亲的对象则是晋阳公主。
虽然很多都知道罗信与晋阳公主关系亲密,但现在罗信因为不明原因被发配边疆,那那些未婚的王公子弟的机会就来了。晋阳公主乃是李世民最疼爱的女儿之一,娶了晋阳公主飞黄腾达指日可待。
眼下太子被废已成定局,顺位继承人自然就成了李泰,因此李泰一下子就成为了长安最受追捧的人。
此时此刻,在不太贵酒楼一处十分幽静的小院内,一道身影突然从外边迅速飞蹿而入,就跪在小院走廊上,而室内的门却是关着。
“启禀女帝,大局已定,太子一党已被尽数连根拔起。”这说话的女人全身都罩在黑色的衣服之中,脸也蒙着,就只能看清一双眼睛。
眼下可是大白天,她穿着夜行衣倒是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那块墨玉寻到了么?”
室内的女帝似乎对黑衣人所禀报的事情并不关心,而是开口询问墨玉。
一提到这个,黑衣人径自趴在了地面上,语气显得十分惶恐:“奴婢该死,只找到了一个空匣子,里面的墨玉早已不见。”
“找。”
“是!奴婢一定竭尽全力找到墨玉!”黑衣人微微抬起头,小声说,“太、太子已废,顺位继承大统的应是魏王李泰,我们是否要安插人进魏王府?”
“不用,李世民的心思从来就不在太子与魏王身上,那不过只是幌子而已,你们真正关注的应该是李治。”
“是!”黑衣女人顿了顿,接着说,“那罗信几次三番破坏女帝大计,是否需要奴婢出手杀了他?”
室内停顿了一会,之后便传出女帝淡漠的声音:“有些时候阻碍即是促进,没有这个小猴子,事情也许不会进展这么顺利,由着他蹦跶吧,等若是有一天不受控制了,朕会亲自出手。”
“阿嚏!阿嚏!阿嚏哎哎!”
这时候,同样是在不太贵酒楼的贵宾小院,与女帝相隔不到三道围墙的院子里,正在跟李治、李墨、程处亮喝酒的罗信连续打了三个喷嚏。
“信儿哥,你是不是得风寒了?”同生共死在之后,李墨也改口跟着程处亮喊罗信“信儿哥”了,虽然李墨嘴上不说,但他很清楚,这次要是没有罗信,他早就不存在了。
罗信抹了一把鼻子,笑嘻嘻地说:“怎么可能,就我现在的体质,纵然跑到灞水里裸泳,也不可能得风寒。”
程处亮笑嘻嘻地说:“这小子有大半年没回家,我今天早上去他家里寻人的时候,恰好听到家丁碎嘴,说他前天晚上抱着三位夫人进房间,直到今天早上我进门的时候还没出来。这哪是得风寒,分明操劳过度。”
程处亮特意将“操”字读得重了一些。
罗信这没脸没皮的货则是咧着嘴说:“羡慕嫉妒了吧,信哥我金枪不倒,别说一两天,一两个月都行啊。”
李治的情绪显然没有罗信那么好,特比是他在炫耀自己男性特征的时候,他对着罗信说:“信儿哥,父皇让你去当那什么吉州刺史,这样一来你不是要将家小都迁徙到吉州去?”
程处亮一般啃着鸡腿,一边问李治:“晋王殿下,你知道吉州在哪么?”
“听说在辽东,但具体不是很清楚。”李治摇摇头。
李墨用手指沾了沾酒水,在桌面上画出了现在大唐的疆域图,结果他最后一点,则是点在了大唐疆域图最最东北角,而且还是在线外。
“晋王殿下,这里就是吉州。现在吉州可是一个不毛之地,信儿哥自己一个人去都够呛,更何况是带着家眷?”
一听李墨这么说,李治内心稍稍松了一口气,与此同时更多的是一份小雀跃。
当然,这一份小雀跃可不能让别人看见。
程处亮端起酒杯至罗信身前,对着罗信说:“信儿哥,我敬你一杯。”
“都是自家兄弟,客气啥。”
话是这么说,两人还是碰了杯,一饮而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