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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6章 淡淡定定的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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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屏幕上,庄严注意到侯军带领的一班此时是所有班里行动速度最慢的一个。

别人都在匆匆忙忙用最快的速度往目标方向赶,而他们则还在距离降落点仅有十多公里的地方停了下来,而且停了两个小时还没离开。

他们在做什么?

从林某处,李正在一个土坡

“再挖,再挖就看到它了!”

魏胖子蹲在一米多高的小土坡上指手画脚。

“加把劲!你挖得太慢了。”

李正忍不住回怼:“再吵,再吵你下来挖!”

魏胖子说:“我倒是想,但我没你动作那么麻利,你就不怕野兔跑掉我来挖也行。”

李正白了他一眼,知道魏胖子是在摆烂。

按照之前大家商量好的计划,一班现在是故意拖慢前进速度。

这样做能让小分队落在其他班的后头,等到晚上再开始前进,有意落后几个小时的路程,有利于自己尾随,而不是跑在最前面当靶子。

正所谓黄雀在后这句话,关键就在一个“后”字。

有时候,并不是越快越好。

多出来的这几个小时,闲着也是闲着,侯军开始命令大家搜集食物和野果之类,尽可能多收集,为之后几天可能到来的饥渴做最坏的准备。

大家在树林里休息的时候,去小便的魏胖子兴冲冲跑过来说看到一个东西从他面前跑过,钻进了这个小土坡的草堆里了。

“可能是什么野猪野鸡野兽之类。”魏胖子说。

大家听了一头雾水。

侯军问他:“到底是什么你看清没有?”

魏胖子难得诚实地摇起了头:“没有。”

李正说:“不会是蛇吧?”

魏胖子立马否定:“绝对不是,是灰色的,圆的。”

他伸出手来比划了一下。

“有这么大!”

大家面面相觑。

从魏胖子两只胖爪子比划的形状来看肯定不是蛇,是小动物一类。

但能在这里遇到小动物,不管事什么,至少肯定能吃是没错的。

所以,在大家一致的同意下,十多分钟后李正就在这里曾曾曾狂挖,然后魏胖子就蹲在自己原来小便的地方看戏说风凉话。

这让李正想将这小子一把扯下来,让他来干自己歇着。

山里好东西多,这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

其实山地丛林就像一头野马,一头不羁的勐兽。

没有征服它的时候,它会让你吃尽苦头。

可当你征服它,对它真正了解透彻之后,你就会是这里的王。

这就是你的地盘,在你的地盘上,自己说了算。

一个擅长山地丛林作战的特种兵能够在森林中如鱼得水,行军、摆脱、周旋、跟踪与反跟踪,乃至战斗,甚至不携带任何食物和水就能在里头生存几个月或更长时间。

丛林作战里的士兵首先要过的第一关就是喝,第二就是吃!

喝排在吃前面是因为不喝水的情况下人七天就要挂掉,不吃东西却能坚持三十天。

每个特种兵都要学会生吃一切无毒但有营养的东西,最好就是蛋白质和脂肪,再不济也要点维生素,即便口感再差再难接受,都必须过心理关。

因此特种兵又被成为食物链顶端的人,就像那个从sas里退役,常年在电视上露脸参加生存节目的贝爷一样,吃常人所不能。

在特种兵的眼里,所有东西都能被看作是一堆蛋白质、维生素和脂肪。

之所以大部分时候要求生吃,是因为在丛林作战中禁止生火烤煮食物。烟、火,这两样东西在实战中就是靶子,除非你想暴露自己送命,否则最好不要图舒服生个火烤个肉。

就算学过的如何构筑散烟灶大多时候也被禁止使用,特种小分队敢在敌我犬牙交错的丛林里就等着脑袋顶上落炸弹,等着被人突突了进裹尸袋。

只能生吃,生吃一切能抓到的东西。

老鼠、野兔、蛇、昆虫、蚂蚁、蜘蛛、马齿见、野菊花,甚至松针也能用来泡水作提神清热之用,简直就是居家旅行必备的人间凉茶……

要活下去,一切都不要太讲究,当了特种兵从此就告别讲究。抓住什么吃什么,蚂蚁蜘蛛去掉脑袋和毒腺放进嘴里就是蛋白质,野鸡野鸭野兔剥了皮就是脂肪,血也不能浪费,例如蛇,抓到后用格斗刀直接戳在树上,在蛇颈位置环开一道口子,揪住蛇皮往下一拉——

随着嘶啦一声,剩下就是一条白皮肉,只要能忍受住那股子腥味,那就是丛林里难得的人间美味。

吃完了别忘了还要收拾干净,留下的血液和皮毛之类要处理掉,剩下的骨头要掩埋掉,绝对不能留下任何痕迹被敌人追踪到自己。

一个良好的野外生存习惯是让特种兵活得更长久的必修课。

目前,一班这个小分队刚离开降落点十公里左右,目前这个位置上还能生火烤点东西吃,一旦进入目标附近敏感范围内说不准哪里就埋伏着其他小分队或者假想敌,那时候任何东西只能生吃。

此时不烤,更待何时?

动物的肉烤熟了,撕下来成条状能延续保存时间,当场吃掉也好,放在身上也行,关键时候能填肚子救命。

但李正断没想到,自己这里一通勐挖,在连队的指挥部的监控屏幕上却显示出了心律加快令人迷惑的生理现象。

终于,李正的工兵锹挖到了什么东西。

咵啦一下,面前的泥土顺着坡塌方一大片。

面前的土坡上露出一个大洞。

李正吓了一跳,手里他工兵锹停了下来。

侯军忽然惊喜地叫了起来:“看到没有!看到没有!在那!抓住它!”

只见一条灰影在塌陷的洞口处一闪而过。

是兔子!

真的是只野兔!

“狡兔三窟,赶紧看看周围还有没有别的洞口。”

李正这时候才忽然想起了野兔的习性——狡兔三窟。

迟了。

之间一道灰影从土坡另一侧的某处草丛里飞快蹿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逃向一片茂密的树林。

“抓住它!”

在众人紧张的欢呼声中,李正勐地追了上去。

他追,其他人也追。

一时间,人和野兔在林间来了一场速度与激情的角逐。

其实在山坡的地形上,野兔奔跑并没有在平地那么快速,它的速度会受到非常大的阻碍。

当李正扑上去抓住那只惊恐万分的兔子时,发现这货居然一头翻到在地,仿佛死了过去。

“死了?”

魏胖子很是可惜。

“快快杀了,趁新鲜!不然血凉了就腥了!”

侯军过来检查了一下,白了一眼魏胖子:“激动个啥?没死,僵直过去了。”

李正提着兔子耳朵看了看。

发现野兔果然不是死了,有点像人癫痫一样,僵直过去了。

其实很多动物都会这样,在遇到危急的时候,又或者被天敌攻击的时候,就会发生这种瞬间僵直。

很多人以为兔子胆小,吓死了,其实不是死,只是四肢不受控制地僵硬,等同晕厥。

一群人围着李正,商量着怎么处理这只大约有三四斤的野兔。

红烧?

水煮?

还是直接烤?

议论正激烈,突然,侯军脸色一变,举起手指在嘴唇上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嘘——有人!”

然后做了个隐蔽的战术手语。

所有人顾不得兔子了,立即散开躲进了旁边的灌木丛和土沟里去。

有人?

是迷路了没有赶到前面去,还是和自己一样打算做扑食螳螂的黄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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