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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金衣的野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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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的客栈也比别的地儿贵,他们一共十个人,起码要花不少银子,阿绯是女孩子自然不能睡大街,老头已是个老人,自然不能睡大街

于是,他们决定让阿绯和老头住客栈,他们将箱子里的被子搬出来,去箱子里找地儿凑合一晚。

“你们睡大街,我也睡大街。”阿绯正拿着一根火腿喂阿黄,阿黄吃得干干净净,阿绯揉了揉她的头,将口水抹在阿黄的黄毛上。

“你是女娃子,怎么能和一群大男人睡大街?”

阿绯嫣然一笑,“我才不管别人怎么看。这里的客栈肯定比别处贵,我是来赚钱的,又不是来当小姐的。”

阿绯虽然是个女孩子,还是个长得唇红齿白的女孩子,但她却不把自己当女孩子。

她不把自己当女孩子并不是说她不想当女孩子,而是她年少时就跟着老陈他们走南闯北,根本没人教她怎么当女孩子,第一次来葵水的时候,她吓得哇哇大叫,认为自己一定是得了不治之症,连遗书都写好了。

老陈四十六了,连姑娘的手都没摸过,其他八个老杨、李四两、赵重阳、孙初三……倒是想摸女人,但赚的钱也只够吃饭住店,根本没有闲钱去找女人,是以也不知道女人来葵水是怎么回事。

他们急匆匆扛着倒在地上打滚的阿绯去看大夫,阿绯出来时脸却不红,似乎还有点气,若是每个月都要这么一闹,那岂不是要少挣几天的银子?

“我不管,睡觉在哪睡都一样,这点钱不如留着给老杨买口酒喝,他年纪大了,说不定哪天下去了,就没得喝咯!”

老陈的脸想一块柏树皮,笑起来时更像一块老柏树皮,他拔了一口烟,吐出一圈白雾,道:“我下去了,你们就当我的骨头装在盒子里,你们走到哪里我都陪你们去。”

几人奔来在笑,现在却笑不出了。

他们本都是无父无母的孤儿,自幼流落江湖讨生活,都有一段十分凄惨的经历,若不是亲身经历过,谁也没办法体会那种感受。

没有亲人,没有朋友,甚至连条狗都没有,就算哪天死在山里路上,也没人埋个尸,幸好遇到了老陈。老陈不仅收留他们,还教他们耍杂技,有他一口吃的绝不会饿着底下小的,有时他宁愿自己少吃一顿,也要让他们吃好。

他们虽然没有血缘关系,却已是彼此生命中最亲的人。无论失去哪一个,他们都会痛苦不堪。

阿绯的脾气倔,口齿又伶俐,几个人争不过她,只得给她在胡同角铺好被子、抖出一块绿色的床单给她当做窗帘。

床单本来是绿色的,现在已成了白色。

胡同外忽然走来一个人。

这人圆脑袋,圆眼镜,带着个圆圆的瓜壳帽。

十个人齐齐盯着他,一句话都没说。

他们都是老江湖了,老江湖不到该说话的时候绝不说。

圆脸小厮笑眯眯从怀中递出一张帖子,道:“我家老爷备了些薄酒,请诸位到寒舍一叙。”

“你家老爷是谁?”杨老头道。

“冯府冯老爷,”他生怕被人小瞧了,朝着皇城的方向拱拱手,言辞间颇为自得,“乃是当今圣上身边的红人。”

这小厮身上的布料乃是上等,裁剪得合身,袖口还绣着精致的花纹,比普通人穿得都华丽,看来他家老爷果真是达官贵人不假。

既然是贵人,那么薄酒想来也不是薄酒了。

几人正要应下,老杨正想问几句,那小厮已经打断了他,“咱家老爷今日很是喜欢你们的表演,欲请诸位在寒舍小住几日,包吃包住,每日有好酒好菜招待。”

“好,咱这就走!”李四两一口答应下来。

他生得又高又撞,简直就像一面墙,胸前衣襟大氅,露出发达的胸肌。他向来胃口大,别人已经吃了六分饱,他才四分饱,又不好意思说,因为钱还要留着当明日的饭钱。

阿绯还小,才十五岁,老陈老了应该让他们多吃点。干这一行的,奔来也不能吃太饱,也不能喝太多,否则容易出事故。

酒虽好,但谁也不敢拿自己的命开玩笑的。

酒已在桌上,饭也在桌上。

酒是红葡萄酒,桌是金丝楠木桌,桌角上确实凹进去的,嵌着拇指大的明珠,在这张桌上吃饭,已不必点灯,整个亭子已被照照得如白昼般明亮。

这一颗珠子起码够吃十年了吧?

他们虽然这么想,却并不羡慕,因为他们兜里虽然没有多少钱,也时常吃不饱,但他们用的却是自己双手挣的钱,靠自己辛劳挣来的钱,就问心无愧。

他们奔来以为老爷已经很老了,起码和老陈一样老,但没想到老爷不仅年轻,还生得仪表堂堂。

他穿着极其华丽的衣衫,头发以金冠高束,嵌着几颗绿松石,他的手上戴着白玉扳指,身边伺候的人起码有二十来个。

一个的信心并不在于他穿得是否华丽,有时,越是自卑的人,越喜欢炫耀。

酒樽也是用真金打造的,筷子是银子打造的,大老爷没动筷,他们也不敢动筷。

冯小宝说了几句颇有文辞的话,大意就是喜欢他们的杂技,想请他们到府中来耍几天,就这么一点话,他说了起码有一盏茶的功夫。

菜很精致,酒也很美味,但在老杨、阿绯、李二两等人看来,却还不如一碗普通的打卤面好吃,因为菜虽美味,却很少,吃不饱。

他们并没有喝多少酒,却已觉得有些醉了,分别由侯在亭子外的仆人扶到客房去歇息。

半夜,屋外落起了雨,窗外的草丛里传来虫鸣声声。

阿绯东倒西歪的躺在又大又软又舒服的床上,简直像睡在云层里,飘在天空中。一阵凉风吹来,阿绯感到有些冷,拉被子盖住肩膀,被子很暖和,棉被是用苏绣做成的,很精美。

这里的一切对他们来说就像天宫一样,今晚路过花丛时,还有几只白孔雀缓缓开屏,精致的尾翎在月色下闪着银光,漫天星光,一瞬洞明。

她从来也没有住过这样好的地方。

在遇到老杨们之前,她住过最好的地方就是在一条废弃的巷子尽头,用几块木板搭在墙头,当做屋顶,三面围墙,再用一块破败的被单遮住前面,烧一堆火,便是家了。

床这样软这样舒服,她却睡不着了,因为不习惯。

正想趿着鞋子去院外偷偷参观一下,却忽然想起外面还在下雨,便要回到榻上。

刚转身,她就愣住了,眼睛睁得大大的,似乎像看见地府的母夜叉了一般。

床上竟然多出了一个人。

那人面着墙,一袭长发乌黑柔顺,竟然比缎子还光滑,若不是见他精壮的胳膊,还真要以为是个女子哩。

一般女孩子,若忽然看见床上多了一个人,必定先放声尖叫一番,再推开门跑掉。

阿绯从不把自己当女孩子,所以她没有。

她愣了一瞬,竟然走进了几步,歪着身子看了看,看不见脸,索性叉着腰问道:“你是谁?我方才并没有看见你进来,莫非你会穿墙的魔法?”

那人一动不动,没回答她。

阿绯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他的衣服竟然是干的,一滴雨也没有。

明明方才她已将屋子检查过了,绝对没有人。

那么这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阿绯想到了。

这床周围必有密道,这种装神弄鬼的小把戏她早看惯了。

“快出去,快些出去,我想睡觉了,明早还要起床排练呢!”她伸手,手还未碰到那人,那人已转了过来,是一张俊朗的脸,还带着微笑。

“大老爷?”阿绯愣住了。

大老爷保持着迷人的微笑,用温和的语气问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你觉得我的家怎么样?”

“很好。”

“我的财富怎么样?”

“很多。”

“我的人怎么样?”

“很有钱。”

“你还有什么不满意?”他笑得意味深长。

阿绯被他问得莫名其妙,撅起嘴,皱起了眉头,她的嘴小小的,润润的,撅起来时就像一条小鱼儿。

阿绯转身就走。

入了虎口的羊,还能逃得出来?

“我有一辈子花不完的钱,我还是当今圣上身边的红人,这淮安城简直没有人敢得罪我,你若是跟了我,我包你们几个下半生吃喝不愁。”他喘息着,眼里放射出兴奋的光。

床在剧烈震动。

阿绯在哭。

窗外下起了倾盆大雨。

她生得瘦小,冯小宝生得精壮高大,两人在床上扭起来。她去咬他肩,血都咬出来了,他却仿佛像感觉不到痛一般,甚至还说了句:“舒服!”

他曾经和野狗抢食,将野狗的耳朵咬下一半只。

阿绯面露痛苦,哀求地道:“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只不过吃了你的一顿饭。”

冯小宝嘿嘿一笑,笑得格外愉悦,却又格外阴森。

“你不知道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我求求你,你放了我,我天天给你耍杂看好不好?不要钱的。”声音带着颤抖的哭腔,她显然又害怕,又无助。

“不好。”

“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因为我一见你便有亲切感。你知不知道,我以前也是个乞丐,风餐露宿的样子我试过,那滋味,真不好受。因为我们都是无父无母的可怜人,我不想和我一样的可怜人受苦,我这是为你好。”

“我不需要!只要和老陈他们在一起,我一点也不觉得苦,你放开我,放开我!”

寒光一闪,两人已滚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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