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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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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远及近地,感受到了某种古怪的喘息声。

裸/露的皮肤被湿漉漉的触感袭击,我打着寒颤清醒过来,在强烈的晕眩感中与一双似曾相识的狗眼对上目光。

“呀——!”

“咣当!”

地板接住了从沙发上滚落的宿醉人士。

捂着脑袋坐起身,面前的大丹犬发出人性化的“呜呜”声,一看就知道是在嘲讽我。

晕眩犹如一只大手,把我的发型和脑花一起搅得一团糟。

着实没精力和蠢狗互咬。

我“咚”得一声躺回地板,分不清是这一下磕得头痛,还是脑袋本来就痛——总而言之,身下这张地毯还挺舒服的。

闭上眼的片刻,头顶除了有只狗在吐热气以外,还能捕捉到有人踩着楼梯走了过来。

等等。

我住的地下室什么时候多出了一层?

违和感终于抓着发梢爬上来,我才睁眼,来人便赶跑了大丹犬的阴影。

“还好吗,乌苏?我在楼下听见了你的尖叫。”

他也是黑发蓝眼。我盯了好几秒,才从青年比起普通白男更加健康的肤色认出他来:

“……格雷森?”

罗姆人没给我反应的时间,闻言露出微笑——我差点以为自己在直面太阳光——随后把我连搂带抱地扶上沙发。

“只是睡了一晚上,你的表情看起来像被我们拐进狼窝……认得出这是哪吗?”

我顺势环顾四周,略带工业风的装修,红砖墙上挂着乐队海报和超宽屏液晶电视,小型书架伫立一旁,其下的安乐椅在绿植的衬托中更显安宁。再加上颇具生活气息的茶几和柔软的沙发,怎么看都不像是我这种人能待的地方。

提图斯坐在格雷森身后,只是一段时间没见,他看起来就和当初的流浪儿判若两狗。

昨晚繁多的记忆回流进脑海。

“呃、嗯……真是想忘也忘不了……”

与之一起袭来的是凶猛的羞耻感。

到底是喝了多少我才会把蝙蝠侠当成什么猫精灵——变身难道把我的脑子也变回十四年前了吗?!

我简直没法去看格雷森脸上的表情,垂下头才发现他不放心似地抓着我的手。

视线滑动,在充足的天光照耀下,密布于手腕内侧的割痕愈发显眼。没了魔力,手臂和大腿上的伤疤更是如实展现着这具□□当初是如何被人用烟头和各种工具虐待,即使是我本人看见也会几欲作呕。

格雷森这回一定看清了。

T恤不够大,我猛地拉起沙发上的咖啡味毛毯挡在胸前,“早、早上好!”

我可以应付那些美容院姑娘们的打量,却对面前人的怜悯感到由衷的害怕。

刻意回避的视野里,青年饱满的唇瓣拉成一条直线。

就在他欲言又止的同时,有道熟悉的嗓音替我的困窘解围。

“格雷森,阿弗喊你下楼。”

是马龙。

偷偷松了一大口气,我在格雷森温和地“洗漱好记得下来吃饭”里点点头。对方最后拍拍我的肩膀,便起身往连接在平台边缘的楼梯走去。

“嗒嗒嗒。”提图斯也跟着他小碎步。

他和搭着扶手的男人交换眼神,我的目光顺势转移,却只觉得站在那的室友更令人感到陌生。

不,不仅是脸。

对方穿着修身的长衣长裤,原先总是凌乱搭在额前的碎发如今一丝不苟地后梳,仿佛下一秒就能披件大衣去演华尔街精英。

此刻我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他的身份代表了什么——也就是说,我不仅和全美富豪榜上的大亨捡了半个月的垃圾,还在喝大了以后强吻了他儿子不止一次。

妈的,妈的,妈的!

布鲁斯韦恩哪怕现在立刻起/诉我性/骚/扰都没有任何问题!

难怪他昨晚拎我后领的时候那么用力!

内心的小人尖叫个不停,我眼睁睁看着男人走到面前,递过来一张逮捕令——

噢不是,是一整套黑色运动服和长袜,就是我平时最常穿的那种。

“为什么不去房间里睡?”

我没想过对方第一句话是说这个。

韦恩微微蹙着眉,我一边觉得他似乎和马龙是同一个人,一边又无法克制地感到紧张:“……那个地方有香味。”

准确来说,那是房间原主人在长时间使用后留下来的味道——被它包裹只会提醒我正霸占着别人的地盘。

他沉默地看我接过衣服,把伤疤遮得严严实实。

以往我们还是室友的时候,马龙从没问过我身上的疤是哪里来的,我不太确定他是不是意识到“不提”才是合适的做法,总之这让我在他面前换衣服没什么心理负担。

等我拉起大腿袜再抬头,韦恩的目光也正好移回来。

他是怎么做到没了胡子也能把神色藏得那么好的?

“走吧。”

许是对方太过自然,等我反应过来,韦恩已经带我去了盥洗室,就像之前宿醉醒来那样帮忙准备了牙刷和毛巾。

我莫名其妙想跪下叩谢名贵布偶猫的馈赠,洗漱得战战兢兢。

身后人像是完全忽视了我的纠结,等我洗完脸,就听见他的声音附在耳后:“头别动。”

细齿梳插进发间。

因为睡姿问题而乱翘的短发被温柔地梳理整齐。

如果现在站在身后的还是那个不苟言笑的大胡子,或许我还能很安心地往后一靠——但镜子里倒映的分明是个超级大帅哥,我不敢回头,甚至不敢抬头,只觉得再这样下去会得心脏病。

“……”我不知道该叫他哪个名字,“咳,昨晚的事,我很抱歉。我是说,你的肋骨……”

那只去捉脖颈上碎发的手顿了顿。

“确实有点痛。”

这句话由大胡子马龙来说颇具违和感,但当我偷瞄镜子里的哥谭王子,立刻感觉自己干了十恶不赦的坏事。

“真的,真的对不起嘛,我没认出你来……”

旋过身,我小心翼翼地想去扶他一把。

依稀记得以前看新闻的时候我还对这人嗤之以鼻,大言不惭地在心里想谁会被这种小白脸迷得团团转……

老天,布鲁斯韦恩能蝉联哥谭这么多年大众情人榜首是真的有原因的。

见对方放下梳子手捂肋下,我的大脑仿佛也被劈成两半:一半尖叫着怀疑是不是得赔医药费,另一半则恨不得再揍断自己三根肋骨。

这下可不是计较社交距离的时候了:“很痛吗?……那我扶你去沙发上坐会?呃,还是找潘尼沃斯先生来?不不不,干、干脆把格雷森也找过来,他们都比我懂急救——”

听我叽里呱啦一长串的韦恩看起来更加不舒服了。

“没那么严重,乌苏,我又不是什么娇弱的小男孩。”

虽然这么说,但他还是往我身上靠了点,“阵痛而已,很快就会好的。”

洗手池前的空间一共也就那么点大,韦恩长手长脚的,几乎把我困在原地。距离一近,我还能闻到他衣服上的熏香味,很淡很淡,几乎和他本身的味道混在一起。

我只觉得宿醉的头晕化作一阵热度直冲脑门。

而对方像是发现了什么新奇事,蓝眼珠微微眯起,在眼尾拉出一点细纹。

“乌苏。”

“……嗯?”

“我想你可能误会了什么,”纠缠在一起的鼻息终于被拉开了,他站直身体,“到目前为止,我并没有完全找回记忆。”

快要沸腾的大脑因此有了冷却的余地。

手指撑住洗手池边缘,我勉强立住两条软绵绵的腿:“……什么?我还以为你已经恢复了?!”

“推测身份并不是一件难事,”韦恩说得轻描淡写,“但是待在这里,和他们一起共事,我也只有熟悉感。”

听他这么说的我本应表露出可惜。

可另一种更为隐秘的窃喜反而在此时涌上心头。

我努力把不该有的情绪压下去:“……那怎么办?果然还是得去看看医生吧,现在的你可不是逃犯了。”

“上周周中我去看过脑科专家,对方的建议是静养,并在自己熟悉的领域长时间生活。”

说到这,他不再言语。

在沉默的期待中,我意识到了面前人想要什么。

这一瞬,我有很多话想对他说,但所有词汇刚刚汇聚到舌尖,又被我重新咽回去。

最终还是避免不了这一步。

我叹气。

“……你早该回家的,韦恩先生。”

把敬称脱口而出的那一刻,心中剩下的便是尘埃落定的笃定——即使再怎么不情愿,我也不能把马龙留下来,他从不属于我这边。

以是,方才还算得上是困扰的粉色情绪也跟着沉寂下来。

“等等,乌苏,我的意思是——”

出乎意料,面前人反而眉头紧锁,抓住了我的胳膊。我在他眼中看见了闪烁的急切,这次对视令我们面面相觑,没一个人能继续把话说完。

微妙的预感像一道天降的闪电,我的后脑勺开始发麻。

他应该不是……想把我一起留下来的意思……吧?

盥洗室被更为致命的安静笼罩,以韦恩的敏锐,他肯定看出了我的眼神变化,于是反而松开了手。

仿若在等我的回答。

“……”

我的舌头则被这种等待压得动弹不得。

万一会错意了呢?又或许对方仅仅是不想一个人留在陌生的地方——天呐,我在骗谁,这明摆着是室友情在发挥余热,马龙可太知道我没人管就会随随便便死在街头了!

我好像能看见自己当吸血米虫的未来。

能投胎心地善良的富贵人家当狗不就是我下辈子的心愿吗,现在都有了实现的机会——

“不行。”

岌岌可危的理智坚守住了。

“为什么?”

为了防止再被他圈住,我矮身从韦恩胳膊底下钻了出去,义正言辞摇摇头,“当然是为了防止我们的关系变成糟糕的寄生了!你知道你家多有钱吗!万一我被那么多张富兰克林迷住不想走了怎么办?!”

男人愣了一下。

我就知道他完全没考虑过被可怕的穷鬼缠上是件多么糟糕的事。

“总之,你别再用这个诱惑我了,”我摸摸自己为数不多的良心,“要换别个多金蠢猪,我真的会答应的……”

“我不觉得这是个问题,”然而面前钱多人傻的帅哥丝毫没有放过我的意思,“暂且不提你能不能花得完韦恩的财富……你并不是那种见钱眼开的人。”

……怎么还有抢着想让别人骗自己钱的钻石王老五啊!!!

良心正在缓慢地被幻想中金灿灿的生活所淹没,我深知自己绝对不能再和有钱佬共处一室,即刻掉头就走。

“你说错了!我就是见钱眼开的坏女人!”

.

“噗——哈哈哈哈哈,你真的这么说了?”

下午的日光正烈,我缩在树荫里装尸体,实在不明白旁边的警官先生怎么还有精神开怀大笑。

隔着一条小径,大丹犬正颇具独立精神地自己遛自己——简称在无人的草坪上撒欢。

这一人一狗,加起来的精力是不是能绕地球两圈。

见我满脸的生无可恋,格雷森挪过来碰碰我的肩,“然后呢然后呢?你可不能说一半藏一半!”

“……然后我就下来和你们一起吃了午饭。”

他一股被太阳晒过的暖烘烘气味,我不太习惯地又往阴影里缩了缩。

没能得到养父后续反应的格雷森垮下肩,那副没找到乐子的模样活像只错过零食的大狗。

我忍不住为韦恩的家庭氛围感到担心:“为什么你看起来像在幸灾乐祸……我把这事说出来是想让你劝劝你爸!”

这句话不说还好,一说他憋笑得更厉害了,一头卷发乐颠颠地颤动。直到被我无言地盯了好几秒,青年才勉强摆正表情:“咳、咳咳,好……我明白了,谢谢你为他着想。”

“有这么好笑吗?”屁股坐得有点麻,我换了个姿势,“我想想就觉得生气,什么叫‘暂且不提你能不能花得完韦恩的财富’——现在我知道他为什么不把钱当钱了,四百刀在他眼里和四刀没区别!”

闻言,身旁人歪了歪脑袋:“……事实上,之前我们一起去快餐店他还随身带了刀叉切汉堡。”

我不禁陷入想象。

配上韦恩那张脸能让这事看起来发生在高档餐厅。

“那是你家传统还是什么?”

“Ouch……我在你心里也是这种富家公子做派?”

好像很受伤的格雷森捂了捂心口,“八岁以前我还和家人一起挤在马戏团的房车里吃晚饭呢。”

眨眨眼,我从脑海的犄角旮旯里翻出一张褪色的报道。

飞翔的格雷森。

或许是彼时常用那张报纸当被子的关系,我几乎把报道背下来了——哪怕现在不怎么记得,但大致内容还是有印象的。

身旁的青年亲眼目睹了家人的死亡,就像他的养父一样。

这是他们想要成为义警的原因之一吗?

仔细想想,要是把我换到他们的位置上,诞生的东西能不能正常长大都会是个谜。

大概是思考的时间有些久了,格雷森伸手在我面前晃了晃:“嘿?……有这么难回答吗——还是你只是在关注提图斯?”

“这多少有点过分,我的魅力还不如一只大丹犬……”

他还记得自己比我这个三十岁老阿姨还大那么点吗?

我把目光从在公园里到处嗅嗅的蠢狗上收回来,青年的脸被光斑照耀,眼睫毛像流动的金子。

不得不承认,有些人就是天生能把抱怨变成撒娇,你还生不起一丝反感。

“其实,我们刚才进来的时候那个卖冰淇淋的姑娘就在盯着你看。”

边说着,我又忍不住往里缩了点,距离长椅边缘只差一点就能掉下去。仅仅坐在这十分钟,格雷森就把我从中央挤到这。

在他顺势望向草坪另一侧的冰淇淋车时,我莫名感到了些歉意,“我是不是不该借口消食和你一起走的……要不你把狗绳给我,过去邀请她坐坐?”

格雷森的视线几乎是立刻移回我脸上。

认识以来的这段时间,青年始终给我一种比其他人更好说话的印象。哪怕是当初在囚车里,他的表情也不会让人感到恐惧。

以至于我自己都有些忘了,对方并不缺乏身为异性的侵略性。

于是在此刻面对他锁定在身上的双眼,我的后颈淌过冷汗。

可更快地,他又牵起嘴角:“乌苏,我还没计较你从布鲁斯那往我这逃,你就迫不及待把我推给别人?”

这话说的……好像我们出来遛狗是在约会一样。

为他的玩笑话摇摇头,我平举双手:“对不起,我错啦。但说真的,你要和我在这里浪费一下午的时间?”

记起上次打电话要档案时在他那边听见的女声,我接着问,“那个——呃,什么利托警官?她不是还给你带晚餐?”

“那是蒙托亚警探。”

明白我是在猜测他们之间的关系,格雷森脸色古怪,“你在想什么,她是我的上司。”

“噢,”我吹了吹过长的刘海,“我还以为……之前说的被排挤那件事解决了呢,你在同事里起码有一两个支持者什么的。”

他的眼睛眨了眨,很快回想起那是在他押送我时发生的对话。

好像没料到我会把这事记在心上,格雷森有那么一会儿完全没了声音。

夏日的午后很少有风,太阳把提图斯的脊背照得油光发亮。

大丹犬终于感觉累了,迈着小碎步朝我们走过来。我顺手把水壶里的水倒进手心,这次狗和我都没想着给对方使绊子,因此它看了看我,便低下头舔舐起来。

倒多少,舔多少。

我的掌心跟着大狗热乎乎的舌头一起变暖。

好奇妙的感觉。

无法准确形容这股盘旋在心间的情绪,我转头吩咐旁边还在愣神的青年:“格雷森,你把包里的湿毛巾拿出来敷在它背上,以免待会中暑了。”

他没有即刻动起来。

相反,格雷森拨了拨我的刘海,把它们别进耳后。

这种触感吓了我一跳,水都差点撒出手心,提图斯不满地打了个喷嚏,把我的注意力拉回去,“好吧,谢谢你,所以现在能拿毛巾了吗?”

“当然,我的小姐。”

他的语气里有种莫名的满足感。

提前准备好的冷毛巾搭在大丹犬的身上,它舒服地抖了抖耳朵。

正好水也喝得差不多,提图斯舔舔鼻子,干脆趴在我脚背上。

“老天,热死人的狗。”

我小声嫌弃道,但也没把它赶跑。

格雷森见状发笑:“你是不是以前养过宠物?”

“……我就没受过小动物欢迎,最糟糕的一次被流浪狗追了十条街。”真不知道对方是怎么得出这么离谱的结论。

不过说到狗,某些久远的过去跳进脑海,“我大伯开了间餐馆,会专门养殖一些用来吃的肉狗,我小时候常去他家串门,染了煞气,所以动物基本看见我都绕着走。”

这在欧美国家是很少见的营生,原本想说些什么的格雷森蓝眼微瞠。

而眼皮底下的大丹犬若有所觉,竖起了耳朵,和我对视。

它黑黝黝的圆眼珠总是充满警惕,此时也不例外。

我试探着伸出手,提图斯也跟着抬起头,似乎在衡量我的触碰会不会伤害自己。

“……”我把手收了回来,向身旁人耸耸肩,“这下还觉得我是小少爷那种爱宠人士吗?”

然而出乎意料,青年脸上并没有厌恶。

他只是很认真地看着我:“让一个孩子在后厨待着不是什么好消遣。”

“你说得对。”理智告诉我应该停止这个令人不愉快的话题,但面对格雷森的凝视,我却像找到了一个发泄口。

“事到如今,我已经判断不了大伯算不算好家长,他会从爸妈那把我接回家,专门烧小孩子喜欢吃的东西给我;当我去喂后院里关着的土狗,他还会大发雷霆,怕那些狗咬伤我。”

放空的视野里,冰淇淋车顶上的招牌还在旋转。

“但是他又从不避讳在我面前杀生。后院里的狗之所以永远都在哀嚎和发抖,也只是因为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你怎么能责怪它们敌视你呢……”

渐渐的,招牌上鲜红的草莓果酱摇摇欲滴,我看着那些黏稠的液体流了下来,蔓延上回忆里的青石板路。

“我知道……除非他不再拿那把菜刀,否则那些狗永远都会是食物。”

等我再一眨眼,那些装饰物却还好好地挂在车顶。

格雷森的手这时搭了上来,他手掌上的茧好像来不及熄灭的烟蒂,烫得我拧起眉。

“乌苏,这不是你的错。”

明明我什么都没有说,他却直接用话语编织成箭矢,射中靶心。

一阵口渴滑过舌尖,我自然不会像提图斯那样想喝水,但现在也没法把自己灌醉。

我只能把手从他那抽出来:“……格雷森,你简直比我以前的心理医生——我不是说德雷克——还要称职。”

青年反射性收拢指尖,从喉咙挤出了勉强算附和的拟声词。他或许还有一堆安慰人的话想说,可掐点想起的钟声由远及近,为我留出了口喘息的空间。

被惊动的飞鸟从公园的林区拍打着翅膀飞上高空。

和它们一样感到兴奋的还有提图斯。大丹犬噌的一下站起,绕着格雷森来回打转。

“什么巴普洛夫反应?”我纳闷。

身旁人叹了好大一口气,把狗绳扣进项圈:“这个点达米安放学,提图斯想去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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