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收获很多
更新时间:2013-08-14
赵磊很渴,他已经有四个小时没喝一口水了,在炎热的夏天,在毒辣的太阳底下,半个小时不喝水都会觉得口干舌燥要死了,何况是四个小时。
但是这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连个池塘都没有,赵磊带着的一瓶水早就喝光了,现在的他喉咙已经快着火了,身上的汗倒是一直在坚持不懈的流。
今天早上七点多,赵磊正在汪若海所住小区外的一棵树下睡觉,忽然,天降一坨鸟屎,直接把他砸醒了,然后他擦掉鸟屎对天天空说了一句:天分(粪)来了吗?
天分没来,倒是汪若海从小区里出来了,身后依然跟着个每天上班下班都会不离左右的高大保镖。而后汪若海和其保镖开车上了大路,赵磊则坐上出租车不远不近的跟着。
一个小时之后,车子来到了某农村的一片荒凉地,从周围环境来看,这里有点像古时候的乱葬岗,偌大一片土地上面,长满了各种各样的杂草,偶有不长草的地方则是乱七八糟的堆了好些墓碑样子的石块。方圆五里内看不见一户人家。之所以说它像乱葬岗,除了外观之外,另一个原因是,在现在这个年代,在农村,如果有空地闲着,那么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政府已经征收了这块地,已经规划好用途,所以禁止民众使用;另一种则是这地方不祥,所以大家都不愿意接近它、使用它,其他书友正在看:。
并非农村人就喜欢迷信,而是农村里怪事多,很多时候可能一代一代的传言传下来,都成了大家约定俗成的禁忌,至于到底传言是真是假,也很少有人会真的去考证,反正记着不要去触碰那些敏感的东西就是了。
这块地方,绝对不像是被政府规划过的宝地。
非宝地,那就八成是乱葬岗了。
古时候,乱葬岗到处都是,在今天这个时代,乱葬岗也不缺,只是相对于古代来说,现代的乱葬岗要更加人性化一些。人们埋死尸,大多数都真的会挖个坑把死尸放进去然后填回土。任何年代都有莫名其妙的死人,农村不是城市,不可能只要死个人就整个小区、整个街道都炸开锅。农村死个人那是家常便饭,尤其是大乡镇里的村子,个把人死了,只要不是太明显的凶杀,派出所根本就不会来过问,更别提什么破案了。而且农村多的是自杀的人,什么和儿媳妇吵架了、和老伴吵架了、孩子不赡养老人了,一咕嘟半瓶农药下去,脚伸直直的眼睛闭紧紧的,派出所就更不会管这种一个村子里一年能发生十二起的破烂事。鳏寡孤独者又没人给送葬,最后还不就是好心邻居搭把手用破被子一裹,把尸体用三轮车拉到乱葬岗埋了了事。
所以,乱葬岗啥时候都存在,也必不可少。葬的是没亲没故的人,葬的,也是社会的冷淡。
赵磊自从下车后,就远远观察着汪若海和他的保镖。烈日炎炎,周围都是灌木,站在其间,人就会有种想死的感觉。但凡在大热天下田干过活的人,肯定都知道站在田地里是什么感觉。没有高大乔木遮荫,没有小桥流水提供水份,有的,只是一层层的热浪从低矮植物上翻涌上来。那种湿热感会让人发疯。
汪若海和保镖站在一块空地上,保镖手上则举了一把遮阳的伞在汪若海头上。站在距离他俩两百米远的赵磊喉咙已经冒烟了,但他必须坚持,这是他的任务他的责任。
又过了大约半个多小时,一辆黑色轿车出现在汪若海和其保镖旁边,从车上走下一个男人,由于距离有些远,赵磊并不能看清后来者的面容。待男人走近后,汪若海和对方站着说了会儿话。
看他俩说话的状态,汪若海微微弓着腰,而那人则昂首挺胸,赵磊初步推测,汪若海比那人的等级要低。
赵磊皱起了眉头,当初弄完周山后,就把周山背后的**oss林万重牵扯出来了,这回换个等级比周山高一大截的汪若海,这背后的人等级得有多高?
“哥,这回好像有点玩大了…”赵磊喃喃自语。
半个小时没到,男人就离开了。接着汪若海和保镖也上车离开了,赵磊看着汪若海和保镖上车后,这才想起来自己现在身边没车,低头想了想,然后再一抬头,就看见汪若海的车风驰电掣般的消失了。
“我操!”赵磊对着天空声音沙哑的大吼一声。没办法了,他只有继续抵抗着四十摄氏度的高温,拖着快要脱水的身躯慢慢的往似乎有村庄的地方走。一个小时后他才终于走进一个小村庄,双眼发花的他最终倒在了村头,距离一口公用的井只有一百米不到。
醒来时,赵磊发现自己睡在一张简陋的木床上,他张口说出的第一个字就是‘水’。
“你醒了啊,来,水。”一位面目清秀,身量甚高约有二十岁左右的女孩像是一阵风似的凭空出现,端着碗水递给赵磊。
赵磊一口气喝完,长舒了口气道:“谢谢你救了我,敢问芳名?”
“叫我容言吧,德容言工的容言。”女孩笑答,又反问:“你呢?”
赵磊下床,穿上鞋,又喝了一碗水,挠头道:“我叫赵磊,三石磊,你说啥德容…”
女孩扑哧一声笑出来,道:“就是三从四德中的四德,德、容、言、工,。”
赵磊面无表情的说:“不好意思,我文化不高,三从四德听过,但具体是哪三从哪四德就不知道了。今天谢谢你,不过我得走了,改天请你吃饭。”
女孩点点头,带着赵磊来到村头。村头居然停着一辆出租车。
“喏,你去吧,我已经把我的手机号码输在你手机里面了。”女孩站在赵磊的身边,穿着高跟鞋的她比将近一米八零的赵磊还要高几公分。
“谢谢,那我走了,等我电话。”赵磊坐上车,挥挥手,出租车驶离这片村庄。
终于回到高山酒店,赵磊已经在外面过了七八天。白天几乎全都在太阳下暴晒,最好的也不过就是躲在树荫下被热浪熏烤。晚上则都是睡在大街上,好几次他都被小偷当成醉汉,然后他就得动一动拳脚把小偷赶跑然后才能继续睡,要么就会被巡警提起来盘问,然后他就会解释说自己跟老婆吵架,所以被老婆赶出来了。至于吃的,都是**块钱一份的盒饭,里面除了大量的味精就是大量的盐,也就早上他能吃点好的豆浆油条。
不过赵磊并不觉得累,除了今天被汪若海坑到那片农村的荒凉地导致他脱水晕倒,他觉得有点吃亏外,其他的都还好。他甚至觉得自己就算再这样守着汪若海三两个月都没有问题,不过他肯定每天都会准备个三四瓶矿泉水带着,防止今天这种情况再次发生。
“我擦!磊子你刚从非洲执行任务回来吗?”狼山吃完晚饭刚从外面散步回来,看见趴在桌上猛吃剩饭剩菜的赵磊,惊道。
一旁的牧秋掩嘴轻笑,道:“黑点好啊,黑点显得磊子更有男人味了。”
“你个小雏儿知道屁男人味,见过光屁股的男人吗?”狼山不怀好意的笑。
牧秋哼了一声,不说话。她并不同意师兄的理论。师兄所言很肤浅,并非什么事都要经历过才能明白,对,确实,拥有过男人的女人或许会比没拥有过男人的女人要多懂一些关于男人的事,但这不是绝对的。
了解男人,就一定要陪男人睡觉吗?
这两者根本就不是必要的因果关系好不好?若如此的话,那也只能说明陪睡觉的这个男人你了解了,其他没睡过觉的你不一定就了解。那这样的话,一个女人,能为了去了解更多男人,就得不停的陪很多男人睡觉吗?
成何体统!
牧秋想大声对着师兄说出这四个字,但她没有。师兄说的话也许有错,她也能反驳,但她也不能总是反驳,毕竟她是师妹,搁在千百年前,师父不在身边,师弟师妹就应该凡事都听师兄的。
跑题了。
难道非要死过一回才知道危险是什么吗?难道非要参与过战争才知道怎么打仗吗?难道非要失过恋才知道失恋很痛苦吗?
况且,牧秋只不过是说,男人黑一些更显男人味而已。本来就是这样啊,她的确觉得白净书生不如黑面郎君更具有野兽气息啊。
赵磊终于吃完,一抹嘴,点根烟,对狼山道:“非洲那片适合赤着脚自由奔跑的土地不是我的向往…”
狼山在一旁坐下,正色道:“这些天在外面辛苦你了。”
赵磊抬头,万年不变的没有表情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些难以置信的表情,道:“这可不像从你嘴里说出来的话。”
狼山笑笑,也点根烟,道:“关心你还不好吗…怎么样,这些天有收获吗?”
赵磊道:“收获很多,我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