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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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喉结,锁骨,手,真的有种似曾相识燕归来的感觉。可是直到被放开,宁芙都没想起来菲尔曼·兰格这只外国燕子到底从哪条记忆缝隙里归来。

她没有佩戴工牌,他是怎么喊出宁芙这个名字的?或许他喊的不是名字,宁芙(Nymph)在西方语境里不是一个人名。

不管怎么样,这个恰到好处的拥抱化解了所有可能尴尬的情况,宁芙礼数周全地献了花,回到同事中间,恰好对上蓓蓓投来暗含歉意的目光,她接电话到现在才回来。

接机组准备了三辆商务车,来的时候一辆就坐得下,去的时候加上画家,画家经纪人,助理,以及他们带来的保镖,三辆车够坐,只是座位配来配去,不知怎得,宁芙跟双胞胎坐上了同一辆车。

这辆车加司机总共七座。

画家,画家哥哥,哥哥助理,宁芙和一个领导,多出来的空位放着那束玫瑰花,最后是司机。

放眼望去这等“豪华”配置,宁芙可算明白为啥刚才选车,大家都推来推去都不上这辆——谁也不愿意跟领导坐同一辆车。而且这车里的座椅不知道为什么,给调成面对面的了,宁芙所在的座位相当考验商务水准。

双胞胎坐她对面,领导坐她旁边,花,助理,司机都被隔绝在前面。她的安全带不知为何,总感觉扣不到底,但表面上看又很正常。周围人都上来了,她也不好意思提出换座,索性就继续坐着了。她身旁的领导不是男人,不需要她照顾喝酒,也不需要她充当陪笑的下酒菜,她只要做到敌不动我不动就可以了。

敌方确实不动。

双胞胎上了车,简单问候过她们就不再开口了。一个看窗外,一个划iPad,安安静静地扮演两道赏心悦目的风景线。

宁芙观察到了方才被自己忽略的一点。

菲尔曼和他哥哥虽说是一对面容相似的双胞胎,西服也穿得同款定制,但是菲尔曼没打领带,他哥哥打了领带。通常来说,搞艺术的人都不习惯作西装革履的商务精英打扮,西装拘束感太重了,大部分艺术家都是桀骜不羁的。

艺术经纪人则不一样,排面上讲究低调高冷精英范。菲尔曼的哥哥威尔曼·兰格就是他的经纪人,他是一个面容冷峻,目光锐利的男人。

据说弟弟的一切工作行程都由他来安排,他一上车就拿出iPad,不时抬头跟弟弟确认工作。

窗外三十五度高温,黑色定制西装一丝不苟地穿在他的身上,金属领夹闪烁熠熠冷光。虽说夏季西装采用的布料大多干爽透气,他这个档次的上层人士也不可能去挤闷热窒息的地铁,每到一个地方都会有空调……但大夏天穿长袖肯定是舒服不到哪里去的,他还规规矩矩地打了领带。

宁芙看着都热的装扮,他穿在身上都不中暑,正襟危坐的样子仿佛活在冰箱,宁芙非常佩服。她就坐在他正对面,一抬头就能看到他垂下眼眸时,两排又卷又密的淡金睫毛,像日耳曼神话里的精灵,他的耳朵形状还真有点儿尖。

这对双胞胎面容相似,气质却不相似。

张爱玲说:一个女人的一生中,至少会拥有两朵玫瑰,一朵是白的,一朵是红的。(张爱玲:?)

白的红的,都是同种玫瑰,都是双胞胎玫瑰,白玫瑰是哥哥,红玫瑰就是弟弟——逻辑完美,无懈可击!今天也是沉迷自己思想才华无法自拔的顶级水仙花自恋少女宁芙呢!

呲——

一道刺耳的刹车声响。

司机猝不及防的紧急刹车把宁芙甩了出去,重重撞进对面威尔曼怀里。炮弹般的冲撞姿态并不像一株婀娜多姿的银台水仙,反倒像是菜园子里的一把长势喜人的倒栽葱。她今天还非常应景地穿了一身葱绿白的裙子,长发上编一条绿发带。

独头蒜,羊角葱,后娘的巴掌,过堂的风。

乡村俗语,诚不欺我。

她整个人都被甩得晕乎乎的,抬头的时候还感觉眼前有金的、绿的星星在转,手掌不知道按到什么organ,迷迷瞪瞪好一阵,逐渐明朗的视野里先是看清了沾染嫣红的白衬衫,接着是紧抿的薄唇,最后是一双幽碧色的卡姿兰大眼和淡金色眼睫毛——金的绿的不是星星,是威尔曼先生的瞳孔和眼睫毛。

他瞪着她,眼珠绿得像玻璃球。

宁芙头一低。

她手上的小银镯对威尔曼先生某个不可描述的organ实现了精准且致命的打击。一紧张,她的另一只手又扯散了他的领带。

前方座位上的玫瑰花束也被急刹车震下来了,滚进了四座区域里,面对面的四个座位之间,空气完全凝固了。

宁芙和威尔曼现在保持的这个姿势,出现在某十八禁主题影片里想必非常合适——前提是男方的眼神看起来不要那么像杀人。

司机无知无觉的声音响起,“大家都没事吧?系好安全带。”

是啊……安全带。

她早该想到的。

早该在那个安全带怎么扣都扣不到底的时候就想到安全带肯定是坏了,她应该跟那束花换个座位的!她怎么就没想到呢?

“对不——”

宁芙想迅速爬起来道歉,头皮传来丝丝拉扯的剧痛,迫使她又趴了回去,定睛一看,她的头发缠上了他的领带夹。

这回场景更让人误会了。

前方的助理回头捡花,只看了一眼就当场愣住。女人跪趴的姿势,男人松散的领口,暧昧凌乱的长发,衬衫上的口红,以及两人近到低个头就能接吻的距离……助理捡完花迅速回到了座位,非礼勿视的道理西方人也懂。

宁芙更绝望了。

她的商务礼仪大概是没救了。

***

接完人后面本来还有一个行程,就是带艺术家们去会展中心看场地。但是威尔曼的衬衫沾上了太明显的口红痕迹,怎么擦都擦不干净,去会展中心难免要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所以这个行程就取消了,接机组改道直接送他们去酒店。

酒店是艺术家们自己订的,位置在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到达目的地以后,做事讲究周全的女领导又拉过宁芙向威尔曼道歉,其实宁芙在车上已经道过谦了。

对方不要求赔衬衫,也不要求送去干洗,虽然脸色不好看,但确实也没为难宁芙。

女领导在酒店门口巧舌如簧地说一堆没用的场面话,宁芙除了鞠躬和说对不起以外也不知道自己还能说啥。

她搞不懂为什么就非要这么翻来覆去地讲对不起。

本来大家都不知道车上发生了什么,最多就感觉行程忽然改变有点奇怪,现在这么一弄,连保镖团都知道有个小姑娘在车上一头撞进他们Boss怀里,还差点把他们Boss扒了。

怎么看都是他们家Boss更丢脸吧。

正当她烦躁得不行的时候,她远远看见了一对郎才女貌的璧人走来——那句老话怎么说来着?屋漏偏逢连夜雨,船破又遇顶头风。

她居然在这家酒店大堂看见她未婚夫了。

一米八五的个子,眼尾有一颗泪痣,五官长得还挺俊。她一个脸盲,能认出对方完全是因为他手上戴的那块江诗丹顿。

那是她特地跑到国外买的限量款,国内根本没有进货。最重要的是!最讨厌的是!他戴着它,跟着孟鹿一块儿从电梯口里出来!

他们俩开房居然不去自家的余城酒店!明明对面就有好大一家分店。

余子姜不瞎。

宁芙那么大一个人杵在大堂外,周围纵然人头攒动,她那张脸也漂亮惊艳地像是不在同一个世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一动不动地直直瞪着他,瞪着他手上那块限量表。

她穿了一身多么清新亮眼的绿啊,绿发带,绿裙子,绿包包,绿得雨过天青,绿成惨绿少女,绿得纯爱战士缓缓倒地。

余子姜看见了她,眼神微微一停滞,又装作没看见似的很快移开。他搂着他的白月光,抱着他的旧情人,带着他那美丽动人的大明星孟鹿一言不发地路过了宁芙身旁。孟鹿不认识她,好奇朝她一瞥,同余子姜低声说了句什么。宁芙听不见她说的什么,但她总觉得孟鹿那个表情的意思是,你看,那个人绿得好像一把倒栽葱。

宁芙:脏话连篇。

余子姜居然敢装不认识她!

女领导客套了半天,终于觉得差不多了,想拉过宁芙简单跟人道个别,结果喊了半天,宁芙都跟没听到似的,眼睛死死盯住远去的一辆车子。

“小宁,你怎么回事啊……哎呀小宁你怎么哭了……”

女领导终于发现不对了,宁芙的眼眶红红的,好像一只兔子。

女领导尴尬地朝两位兰格先生笑了笑,“小姑娘不经事儿,这么点事就吓哭了,真的很不好意思。”

女领导翻遍全身没找到纸巾,同事们也没有带纸巾。宁芙两眼通红泪汪汪,鼻涕都要出来了,看着好不可怜。

最后终于有人递来了手帕,宁芙看都没看就接了过去薅鼻涕,边薅边抽抽噎噎,“谢谢你。”

“不用谢。”

冷冰冰的声音好耳熟。

宁芙泪眼朦胧地朝上一瞟。

白衬衫,口红印,皱皱的领带,是差点被她扒了的威尔曼。

呜哇,他的眼睛也超绿的。

她哭的更大声了。

威尔曼:……

他真的很无语。

“你到底在哭什么?我根本没有骂过你。”

“谁哭你了!我哭的是我的表没有了!它花了我五十万!整整五十万!它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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