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第二十七章 审案(四下)
她胸膛发出气哽的声音,醒转过来,嚎啕大哭。
我见兵尉已经到了公堂门口,便道:“张氏,你现在坦白,尚且可以从宽。否则就别怪我不能怜香惜玉了。”
“堂上所加之罪,妾不敢承担!”张氏一脸怒气看着我,好像随时都会扑上来把我撕碎一样。
“我已经找到了凶器。”我道,“你要不认么?”
张氏冷笑一声,道:“妾没什么可认的。”
那个兵尉倒是在门口朝我挤眉弄眼,好像有什么话说。我招手让他进来。兵尉快步走到我身边,在我耳旁低语道:“我把所有东西都带来了,找到了手弩与账册,但是没有箭。”
我点了点头,大声道:“把凶器呈上来!”
兵尉愣了一下,还是将手弩拿了上来。
我指着手弩道:“这你可认得?”
“自然,这是良人用来防身的手弩。”张氏挑衅地看了我一眼,“前年从韩国买的,能射三十步。”
“你就是用它射杀的张某。”我肯定道。
“堂上,这弩只能射三十步,即便没有木栏阻隔,从院子里也射不到内堂紧里边!”张氏撇过头。
“因为不是从院子里射的。”我微微笑道,“就是在他点灯的时候,你从他背后射的。”
“胡说!”张氏已经口不择言了。
我站起身,走到正堂一角,道:“你家灯奴就是放在这里的吧。”
张氏看着我,没有承认也没否认。
“死者起身点灯,肯定是就近站立,也就是背对榻,面对墙,侧对灯奴。”我让人把灯奴移到这边,让众人看得清楚,“所以当他后背中箭,自然往前扑倒,灯奴就会被推倒,就像这样。”我轻轻一推,灯奴倒向了墙面,被两面墙的夹角卡住。灯油顺着夹缝流淌到地上,就和在张宅看到的情形一样。
“射杀我家良人的箭可是众人都看见的,岂是这样的小手弩能发的。”张氏犹自嘴硬。不过在我看来,她的心防已经彻底被打破了。一旦开始退步解释,就是投降的前兆。
“不是。”我道,“那支箭是随弓的摆设!你要想否认,问问你家婢女就知道了。”
张氏嘴唇翕张,并没有说话。
“虽然我没见到木屑洒落的痕迹,但是我相信那不是强弓劲孥射断的,而是被人用小手斧之类的钝器打断的。目的就是让人以为杀手是从院子里射进锐箭,杀了张某之后逃离。”
当天夜里的情况应该是夫妻二人办完事,妻子推脱太累,让丈夫前去点灯,趁机从背后用能射三十步的小手弩射杀丈夫。然后将装饰用的大箭插入创口,掩饰小箭的创痕。为了符合剧本,她砸断了木栏,然后回到丈夫身边发出一声尖叫。哦,对,在尖叫之前得把那支小手弩放好,弩箭藏好。
在我叙述完毕之后,张氏面如冷霜,嘴唇泛青:“你所谓的小箭又在哪里!”
“让你心服口服。”我对兵尉道,“把他家的灯奴呈上来。”
灯奴在西周时代只有贵族才能用,不仅因为礼制,也因为青铜的昂贵和稀少。随着冶金开矿水平的进步,在当下已经很普及了。就连我这样的中产偏下阶级,家里都有一座灯奴。
当然,贵族用的灯奴都是塑造**形,我家用的说穿了只是落地灯台罢了。
张家的灯奴是传统的少女捧灯造型,在少女的手下有螺纹,可以拧开往里填油。这样一来方便保存灯油,二来不至于发生用到一半灯尽油枯的窘况。
胥徒照我的指使,旋开了油室,探入长箸,缓缓夹出一支小箭来。
“你解释一下吧。”我道。
张氏突然笑道:“以前与良人玩耍,原来他将箭藏在了灯奴里。”
我叹了口气,道:“若不是我自己定下的不得刑讯逼供,真恨不得将你这巧舌的妇人狠狠鞭打一顿!”
“这就是民间传说洞察秋毫的狐子婴么!”张氏反驳道。
“来人,带张某。”我敲了敲法槌。
我最讨厌尸体!
当年为了混学分选修了法医学,一个学年的课起码逃了一半,为的就是不想看到同类死后的遗留物!你要是老老实实招认,大家相安无事,你偏要给我惹不痛快,那就别怪我辣手摧花了。
张某的尸体覆盖着白布,被抬到了正堂。张家人顿时哭成一片,就要往上扑,被许历带人牢牢挡在外围。张氏就在尸体旁边,当下伏在尸体上大声哭诉,好像自己真的受了多大的委屈。
我让人拉开张氏,翻过尸体,用白布包住了尸体其他位置,露出了致命伤创——箭创。尸体背部的青紫色尸斑让我看了浑身发痒,散发出来的尸臭混着香料的味道更是让人作呕。
我用细竹条点了点致命伤口,叫过令史:“这是三棱箭簇造成的伤口么?”
令史以布掩鼻,仔细看了看,道:“回长官,的确是。”
“再仔细看看。”我道。
令史又看了半天,道:“的确是三道尖棱所创,取出时还割裂了周边皮肉。”
我无语了,这就是人和人的资质啊。我之前已经说得那么清楚,这伤口是先用小箭所伤,然后大箭刺入加以掩盖。这样的痕迹一眼就能看出来了呀!
“看,这里,这里,这里,”我用竹条轻轻点了几个点,“看到有什么不一样了吧?”我看到令史还是一副茫然无知的模样,只得直言道:“这三处的肌肉是收紧的!这才是真正的致命伤,因为被害人本能会收紧肌肉,创口痉挛卷起,所以留下这样的创痕。
你再看这儿、这儿和这儿,那是因为有大箭簇沿着小箭簇的箭痕刺入,而此时被害人已经死了,所以肌肉不会收紧,故而创口的边缘是平滑的。”
“张氏,”我喊道,“你要不要过来看看?看看是不是我诬陷于你。”
张氏从衣袖中拔出一柄短剑,朝自己胸口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