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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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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遥终于在黑恶势力面前低头了,吃了最后一顿午饭之后,他连自家爹娘都没有知会一声,就赶紧灰溜溜地跑去了县衙,生怕慢了顾淮又来找自己的麻烦。

李遥犯的事放在现代应该叫做投毒罪,依法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如今这个时代,法律体系显然还没有那么完善,因为这件事归根究底,最后的受害者也只是一只猫。

可惜县衙里的大人们个人感情浓重,在他们看着长大的宁欢和这个居心不轨的犯罪嫌疑人面前,他们当然会选择前者。

更不用说若是李遥真的成功了,还不知道后果有多么严重。

县衙当即就将其收押,就算不会像现代一样判那么多年,那日子也足够他受的了。

人总要为他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金塘县就是一个芝麻大点的小县城,这消息立刻就像长了腿一样传了出去,到了下午就已经闹到人尽皆知的地步了。

李遥的娘知道这件事之后,气急攻心,直接晕了过去,等好不容易醒了过来之后,就紧赶慢赶地跑到了县衙门口,在蹲着的石狮子面前嚎啕大哭,想求着官府放她儿子一马。

最后当然也没有结果,被阴沉着脸的丈夫强行拉走了。

一时之间,他便成了整个金塘县的谈资。

宁欢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其实已经很晚了,原因很简单,因为她在睡午觉,还做了个噩梦。

她梦见自己重新穿回了现代,穿回去也就罢了,偏偏穿越到了组会上,她电脑也没带,PPT也没写。

导师还在问她这个月学了什么。

学了什么?她只知道马上要放国庆节的假了。

宁欢看着讲台下面导师扭曲的脸色,连遗言写什么都想好了。

就在此时,她终于醒了。

宁欢看着古色古香的床顶,难得的松了一口气,她突然觉得,就算她这辈子都再玩不到手机,打不到游戏,她也不想回到现代去看论文,然后和导师展示她那贫瘠的学术能力了。

她对学术界造不成一点威胁。

宁欢向来不是个喜欢和自己过不去的姑娘,她当即决定去后厨找点好吃的,慰劳一下自己保守风霜的幼小心灵。

然而她路刚走到一半,就被兴冲冲的青珌拦住了。

小丫头眉飞色舞地和她说了县里刚刚发生的大事,脸上是完全掩盖不住的幸灾乐祸。

她今天早上刚刚得知咪咪毫发无伤的事儿,几乎当场就喜极而泣,但是这一切也半点没有折损她吃瓜的快乐。

宁欢揉着有点发胀的太阳穴听完了前因后果,不觉啧了一声:“倒也算是意料之中,不过他那种人,怎么还会有去自首的觉悟呢?”

青珌咂了咂嘴:“小姐,你现在纠结这个干什么啊,那姓李的小子遭报应了,你不应该开心吗?”

“嗯。”宁欢抬手理了理青珌刚刚跑乱了的刘海:“他做了错事,受了应受的惩罚,就已经足够了,我们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行了。”

青珌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小姐说的是,我以后不这样了。”

“唉,没事,他倒霉我也很开心啊。”宁欢摇摇头,倒是突然想起来了什么:“对了,看见咪咪了吗?”

经过上次那件事后,整个县令府都对这只大难不死的幸运小猫看得很严,最近也不让它出门瞎跑了。

“刚刚看到它在后厨呢,王师傅给它炸了小鱼干,正抱着啃呢。”青珌笑眯眯地说着。

没有办法出去玩,那就只有用美食补偿它了。

宁欢不置可否:“那正好,我去看看它,顺便去找点吃的。”

说罢,她抬手拍了拍青珌的头:“自己玩去吧。”

……

宁欢沿着家里围墙边的回廊向后院走去。

如今已至盛夏,家里的桃花虽已经谢了,但枝条依旧茂密,遮阴避暑,连夏日的熏风吹过来时都透出了几分凉爽,让人身心舒畅。

高兴地宁欢都哼了起歌儿:“啦啦啦~种太阳~啦啦啦~种太阳~”

然而她走着走着,却突然瞥见前面的树丛在窸窸窣窣地动,吓了她一跳,欢快的小曲儿戛然而止。

宁欢不觉抬头看了一眼天空,嗯,天色湛蓝,烈日当空,给了她勇气与喜之郎。

她小心翼翼凑上前,才发现那被层层叠叠的树叶掩着的,竟然是一个油纸包,带口扎着根细麻绳,还在颤颤巍巍地向下掉,顺着绳子向上看,末端隐没在房檐上,似乎是有个人正在拽着它。

宁欢眯眼看着这相当炸裂的一幕,若有所思。

等到油纸包逐渐下落到她面前时,她骤然出手,坏心眼地轻轻捏住了它。

麻绳迷茫地在空中摇摆了几下,似乎是在奇怪为什么动不了了。

紧接着,房檐上便探出了一个脑袋。

顾淮今天又扎了高马尾,但又有点不一样,被束起的发丝之间,夹杂了几根细细的麻花辫,有一根的末端缀着之前宁欢随手送出去的那颗小木珠。

长长的乌发顺着他探出的脖颈蜿蜒而下,配上那张难得带着些许困惑的面孔,竟是褪去了平素里的淡漠沉稳,显出了几分二十岁出头青年人本应有的蓬勃生气。

顾淮低下头看见了宁欢那张好整以暇的脸,连杏仁眼都亮晶晶的,似乎是在为了当场抓住他一事而沾沾自喜。

他一下便笑开了,看起来莫名有些傻兮兮的,夏日的风拂过他额前垂下的刘海,无端让宁欢想起了振翅的蝴蝶。

她看着顾淮那张仅仅因为看见了她便高兴起来的清俊的脸,心中突然升起来了一种成就感。

从前看书的时候,书中的顾淮就一直是一个精密沉稳到不似人类的角色,他智多近妖,几乎没有感情,又或者,感情于他无用。

他只是一直向上爬,直到成为那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百官之首。

她记得那本书里的结尾写到:

“顾淮身着朱红色的官袍,补子上绣着飞天的白鹤。

他站在长长的汉白玉石阶上,遥望着远处鳞次栉比的宫墙。

而初春三月的阳光也终于撕开了厚重的云翳,流水般倾斜而下。

这便是他的朝堂。”

小说完结的那晚,评论区都在欢呼庆祝,但是宁欢却感觉到了一种怅然若失。

她在那个简短的结尾中看出了一种孤寂。

所以她当时也在评论区里写过,希望作者能再写点结局之后的故事,至少她想知道顾淮后来过得好不好。

可惜还没等到什么结果,她便已经为了祖国的科研事业英勇献身了。

而她来到这里之后,却是看见了一个不一样的顾淮。

他虽然同样在少年时代饱受磋磨,尝试抓住一切转瞬而逝的机会,同样卧薪尝胆,厚积薄发,但他还会委屈,会装可怜,做得一手好菜,还会为她去学他本来不爱的甜食。

他不再是那个书里冷心冷情的权臣,而是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

那痛苦的的过去终于如烟云一般散开,而那原本未竟的结尾,她也终于有机会去亲眼见证了。

宁欢收起了那个带着点调笑意味的表情,转而仰起头,对着正出神看着她的顾淮露出了一个堪称温柔至极的笑。

把顾淮都看傻了。

他下意识从房檐上跳了下来,还没忘以一个帅气的姿势落地。

宁欢本来也不是什么擅长说肉麻话的性子,见他下来了,便有些不好意思,转而低头解开了自己刚才一直捏着的油纸包。

袋子刚打开,便传来了一阵诱人的香气,里面是最近木兰镇特别流行的一种小吃,前几天赵昕便托人给她带过。

放在现代应该叫生煎包。

宁欢捏起来了一个,满足的咬了一口,民间的小吃用料都很充足,包子皮很酥脆,煎得微焦,满满的肉馅配上爽口的青菜,鲜美多汁,是她这辈子加上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包子。

她笑眯眯地看着顾淮道:“你怎么知道我刚好想去找点吃的。”

顾淮没有回答,只是觉得她像花栗鼠一样吃东西可爱极了,一直默默看着。

他们认识这么久,顾淮其实已经深知他的欢欢虽然外表看上去温柔又娴静,实则内里是个相当欢脱的性子,还特别爱吃好吃的。

俗话说,想要抓住一个姑娘的心,就先要抓住她的胃。

所以一直以来,他都相当热衷于投喂她。

有时候他甚至还庆幸,自己做饭还算好吃,不然已经成亲了,欢欢天天吃吃腻了怎么办?

宁欢顶着顾淮那温柔又纵容的眼神,又有些无所适从。

啊啊啊,求求这位大男主,不要总去散发他那无处发泄的魅力了。

知道这对一个母胎solo来说是多么大的诱惑吗?

男孩子出门在外也要保护好自己啊!

她三两口嚼完了那个本来就不算大的生煎包,抬头看向顾淮:“不过说起来,你怎么来了?还不走正门?”

顾淮从口袋里翻出张帕子,抬手擦了擦宁欢的嘴角才回答道:“当然是为了防止宁大人打我。”

“嗯……”,宁欢有些犹豫:“有没有一种可能,你翻墙他更有可能打你。”

顾淮:……

他很快便放弃了讨论这个问题,转而有些踌躇:“其实,确实有点事,我不想瞒着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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