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狼到死都没有合眼,而且它吻部短,鼻孔高耸,额头的肉瘤颜色深,看起来面目狰狞。罗汐想起它那条跛着的腿,发现那条腿的小腿处少了一块肉,仅有一些破皮挂着。想来若不是这条腿拖累,也不至于会让她给“折磨”致死。
她摸着狼毛,一个大胆的想法冒了出来。
几乎是想到就行动。可是她看看四周,又丧气了。没有利器,她没法割皮。
一阵风吹过,罗汐下意识拉紧衣襟,突然一喜,把缝在内衣暗袋里的戒指拿了出来。
她怎么把这给忘了?
戒指里除了她最初从团灭的佣兵那里夺来的东西,还有她几乎全部的“身家”——虽然现在没什么用。她把戒指拿出来找了一会,终于从其中一枚里找到了工具。太好了,有了工具那生存就不那么困难了。
她拿出一把小刀,在石头上磨了磨,开始剥皮。
这是她真正意义上的第一只猎物,肉是其次,重要的是纪念。
她把四只脚掌削下来,剖开肚皮,一点一点把狼皮“脱”下来,像脱衣服一样。狼的皮下脂肪较少,保护了皮下肌肉的完整。脱到脖子处时,罗汐犹豫了。要不要狼头那部分?
犹豫只在一小会,她踩着狼背用力一扯,把狼头部分的皮扯了下来。
没了皮的狼尸“光溜溜”的,就很像电影里的丧尸了。两颗没了眼睑的眼球显得特别大,特别突出,牙齿也是。罗汐抖了抖手中的狼皮,没有眼睛的两个洞显得很渗人。她把狼皮一卷,再也不敢看地上惨不忍睹的尸体,转身走了。
走出去老远,才想起来,要先找水源才对。
笨脑子,走那么快干嘛,都没搞清楚方向。罗汐一边暗骂一边慢下来,开始留意植被的生长特点。
连她自己都没注意到的一点黑暗因子,被压在了心底。
久违的丛林环境让她很快回想起在雾月森林的经历,凭着经验,不到一个时辰罗汐就找到了水源——一个小石潭。
她不顾形象趴在潭边,舀起水往嘴里送。凉凉的液体顺着喉咙流进身体,带着些口腔残留的血气,但她已经不在乎了。
喝饱了水,罗汐沾湿了布条擦脸,然后清理肩上的伤口。
伤口在昨晚就止住了血,怕狼的唾液带细菌,又在翻滚时沾了沙子。她解下包扎的外衣,一点一点擦拭血污。
很疼,疼得整张脸都扭曲的。好不容易洗去脏东西,重新包扎起来,罗汐长舒了一口气。
然后就是其他的伤口,那头狼可给她添了不少。为了方便,她把上衣裤子都脱了,清洗完伤口,想了想,干脆全身上下都擦了一遍。
原来的衣服太破了。她翻了翻戒指,找到了以前留下的衣服,尽管是男装,她还是穿上了。
总算不难受了。她想。
接下来就该找食物了。有过野外生活的罗汐这会算是一回生二回熟了,不过是走了两刻钟,她就找到了一个鸟窝。
爬树没什么难的。她很快就爬了上去,并掏到六个鸟蛋。
虽然对于鸟窝主人很抱歉,她本身也很喜欢鸟类,尤其是把鸟蛋包好下了树后,她有片刻心软,但随即坚决地走了。
原本以为,有过野外生存的经验会很容易生活并尽快找到离开森林的办法,然而事实证明,她想的太简单了。
短短十天,罗汐碰见同一棵树、同一块石头多达七次,回到原地的次数超过十次,不小心踏进迷雾至少五次。如果碰到同一种事物超过两次,那么无论她怎么走,都会回到这里,唯一的办法,只能等第二天正午后才能继续出发。
虽然不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但反复出现,还换着方式,一度让她快要发疯。
绝对不是她的问题!
在第三次回到她绑着布条的树前,罗汐果断放弃继续走,选择原地生火。反正已经快傍晚了,再走也走不远。
火烧起来了,她先是架起小锅烧水,然后从口袋里拿出沿路采的菌子,用木签串着放在火边烤。
火光映在脸上,烘得暖呼呼的。罗汐拿出中午吃剩的烤肉,放进嘴里慢慢嚼。一个人闲下来就会想很多事,森林,走兽,竹屋,左玄……靠,怎么又想到他了?
刚好菌子烤熟了,散发特殊的泥土香气,她拿起一串放在嘴边吹吹,一小口一小口地咬。
水还没开,罗汐一边吃一边思绪纷飞,夜里火是她唯一的光明。这热情给予她温暖的东西让她很容易联想到了赤炎——那个救过她的红衣少年。那时候她茹毛饮血的过了不知道多久,赤炎从外面挖开了岩石——虽然也有她的作用——把她从血地里拖出来,于是火光中耀眼的红,成了她对火的另一个映像。
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再见?
水烧开了。罗汐把小锅提出来,把水倒到小木碗里,慢慢啜了口。
吃饱后,她又到了一小碗热水,把布条沾湿,然后脱下外衣露出右肩。伤已经好了大半,里面的肉也重新长好,只剩外面一块皮没长出来。她用布条擦干净已经干掉的药汁和血,取出止血的草药放进嘴里嚼烂,吐出来敷上,又重新包扎好。
连续几天的换药,罗汐已经没那么怕疼了。刚开始两天,由于狼牙太大,又差点咬穿肩肉,为了防止破伤风,她用烧红的小刀把外面长出的新肉给剜去。那才是最痛苦的,她左手持刀,消了毒的铁器滚烫的贴上血肉,仿佛放在油锅上滋滋地冒烟,她嘴里咬着布,仍忍不住从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她全身都冒了汗,只痛的恨不得给自己一刀。
还好,她熬过去了,伤口也好得很快。把碗里的水喝掉,罗汐便收好了东西,看着火堆发呆。
森林天黑得快,太阳在天边消失的同时也带走了全部的温暖。罗汐添了柴,拿出狼皮裹着。
唉,古代就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可是这么漫长的夜晚,没点娱乐活动真难过。她心里抱怨。算了,反正都一个人,该怎么过怎么过呗。她耐不住起身去拾柴,这林子里,估计晚点会更冷。
……
——天行门,灵绝峰东岭。
外门弟子原本为期一个月的修行结束,虽然因为遇到灵兽耽误了不少,不过还是带回来门派要求的灵药。
可是左玄没想到,他离开的时间里门派居然发生了这么一件大事。
“你说魔道来袭?就在不到半月前?!”
“是的,灵绝峰前山据点几乎全部夷平,外门留守弟子已经转移到东岭。”
东岭!
左玄不等他说完便念咒驱使佩剑飞往东岭。他不想知道魔道突袭的原因,只想快点见到罗汐。
天知道他多怕,他满脑子都是魔道,异兽,袭击这些字眼。他清楚魔道的手段,只求罗汐能安全转移……
“没有?”
“是的,”一名身着外门弟子服饰的年轻人翻着册子说,“确实没有。”
“不可能!她是我的侍女,是个凡人,你再仔细找找。”
“没错,确实没有。”年轻人显然有些不耐烦,“不论是修士还是凡人,在进入结界后都会被安排在我这里登记。”
左玄手在抖,心坠入了谷底。
……
光照在脸上时,罗汐醒了。她打了个哈欠,伸个懒腰,慢吞吞的起来。睡一觉起来,火灭了身上还是暖的。
怪不得古代喜欢兽皮(其实现代也是),裹在身上暖洋洋的超舒服。罗汐抱着狼皮蹭蹭,才把它收好,起身漱口洗脸。
这森林肯定有古怪。她猜想这森林里可能有迷阵什么的,古代不是很多这些吗,何况这是修仙的世界。不然为什么她老是碰到“鬼打墙”?害她走了几天了都走不远。
可惜她不会法术。罗汐在心里默默感叹。
倒不是怕一直困死——反正有吃的有喝的够她活,只是怕脱离世界太久,她迟早变成野人。
中午前,罗汐捕到一只大兔子。
她去河边清理猎物,这只肥兔子能补充她一天的能量。熟练地剥皮,剖腹,清理内脏。清水冲刷着兔子的血,混合出刺激的味道,她看着被冲进小溪里的血水,突然感觉渴了。
也不算是渴了,她不想喝水,就是,很想喝一口血,稀释的也行。罗汐舔舔嘴唇。她不知道怎么回事,血还是刺鼻的,腥臭的,但她就是想喝,想让那带着毛发的血液灌满口腔,让那浓烈的腥味充满鼻腔,然后流进喉咙,食道,刷洗她的胃……
她有些懊恼刚刚放血时没有留点给自己。舔了舔手里的血渍,咸咸的,带着点苦味。味道不怎么好,她想。可是不讨厌。
罗汐不知道什么时候这样的。每次捕到松鼠,兔子,野鸡这些小动物时,都很想喝一口血。有几次,她也确实记得留了一碗血,直接喝了。血的味道不好,她记得,松鼠的太少,野鸡的带着怪味,鱼?鱼没什么血还是算了。回忆起每次处理猎物的情况,她没有一次是不想喝的,喝不到,尝尝也行,只是有多少能到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