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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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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婉和王冲之之间的谈话,总是不能避免一个“第三者”——王允之,宋婉还知道顾忌一些王冲之的心理,谁也不想总是听女友说起别的男人吧,王冲之就没有那根弦,说着说着他的话题就很自然地拐到了自己的兄长王允之身上。

王允之,自幼就是那种别人家的孩子,他出生之后就不怎么爱哭,很好哄,会走路之后就没摔过跤,被舅舅一句戏言有“学武天赋”,他也果然对习武有了兴趣,不用人怎么教就能学得很好的那种“天赋异禀”。

等到习武惹了事,伤了手,被父亲勒令必须弃武习文,王允之才踏入了文学道路上,并大鹏展翅,高速狂奔。

在别人还在为圣人的微言大义绞尽脑汁的时候,王允之已经能够提炼中心思想,并表达出自己的看法;在别人还在为了一句诗词苦思冥想的时候,王允之已经能够文章天成,妙笔生花了;在别人还在为了弹琴而手忙脚乱的时候,王允之已经可以随手弹出几首新曲来,顺畅自如,颇有高洁之气……

若说别人还是在王允之出名之后才了解这位是怎样的“三绝”公子,那么王冲之这个近距离被碾压的,就很惨了,对比太惨烈,小号完全没必要练啊!

兄弟两个站在一起,父母赞赏的目光永远落不到王冲之身上,甚至都因为对比太强的原因,有那么点儿“不忍目睹”。

如果说开始王冲之还能用“这是我亲哥,他能耐我也有光彩”来糊弄自己,那么后来就完全受不了总是当“王允之的弟弟”了。

——谁也不想一辈子就当一个对照组,衬托别人的出彩。

宋婉在意识到这一点之后,基本上不会提及王允之,反倒是王冲之,放不下这个“毕生之敌”,无论说点儿什么都会捎带王允之一点儿话题。

对此,宋婉以为这是他们兄弟两个的“相爱相杀”,外人是插不进去的,她也聪明,绝对不会在王冲之面前发表对王允之的看法,或褒或贬,信不信,她敢说王允之一句不好,王冲之就会跟她翻脸,那是他的兄长,她凭什么说呢?人家两个才是血脉相连的亲人,她这个半路加入进来的,还是要有点儿自知之明的。

宋婉觉得自己跟王冲之的关系好,其一是因为她纵容他的各种小动作,完全不以异样目光相对,其二便是因为她从来不会说他家人,哪怕是他非常不喜欢看不惯的王允之的不好,其三么,或许还有部分是志向相合?

王冲之从小沦为对照组,对人生未来的希望,不是逆流而上做什么大官把兄长比下去,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而是安安生生过自己的日子,等着看王允之翻车的那天。

当然,那天能不能等到,还是个玄学问题。

照“三绝公子”如今的名声,今年的科举是定然会榜上有名的。

关于“三绝公子”为何出名许久,至今不曾科举上岸,咳咳,只能说名人都是有点儿狂放不羁在身上的。

王允之第一次科举的时候,前一夜还在跟友人饮酒作诗,恨不得来个通宵达旦,坐在考场的时候,身上的酒气都能把差役熏走,宿醉未消,答题答一半就睡着了,还碰倒了墨砚,污了卷面。

第二次科举的时候,前几天他就被禁止外出,关在府里,据说由王大人亲自看守,结果考试的时候倒是没出什么幺蛾子,但王允之的试卷太过慷慨激昂,论证一题上,他直接斥责当今纵容贪腐,倘为祸国之源。

这种卷子,哪个考官都不敢录取,若不是王大人人缘儿好,皇帝问起来的时候还有人帮忙遮掩一二,恐怕王允之都不会有这一次科考的机会。

如今这第三次科举,王大人已经放下话来,说王允之若是再敢随心所欲,就不认他这个儿子了。

王冲之把这话说给宋婉听的,可说完之后自己就先嗤之以鼻:“他哪里舍得。”

宋婉心里吐槽,咱就是说,你要是有这样的儿子,你舍得不认他吗?

随他怎么说,她反正是不接茬的,宋婉这样想着,忽然觉得视线范围内有什么东西,仰头看去,忍不住轻呼一声:“啊,鹰!”

“什么?”

王冲之抬头去看,顺着宋婉的视线方向,果然看到了一只雄俊黑鹰从天空掠过,那种高度,怎么看都很近了,黑鹰的眼睛似乎都能反光。

是、真的、能反光!那眼睛是宝石做的,黑色的猫眼儿石格外不同,这样的距离,王冲之视线挺好,一眼就看出来了,这黑鹰纸鸢只怕并非常人所有,只那一对儿宝石眼睛恐怕就能买下一个大宅院。

“是纸鸢。”

王冲之看到了那黑鹰腹部延伸出去的线,顺着往线的方向看了看,屋檐林木遮挡,什么也没看到。

宋婉也没看到放纸鸢的人,便又把目光移到那黑鹰上,“做得可真逼真,我还真的以为是鹰呐,我就说嘛,鹰不可能飞这么低……”

说着说着,她想到了自己曾经在福胜寺树上捡到的那只黑鹰纸鸢,因做得实在逼真好看,损坏的地方也少,她捡回去后还自己修补了一番,用白纸修补,又用墨水把纸涂黑,用细笔描上一二翎羽纹路,只可惜因缺少绘画用的金粉,她描补的那一块儿细看上去,总有一种“战损”“黯然”之感。

也是那次,宋婉才真正意识到了自己的“贫穷”,连找个纸鸢师傅修补的钱都没有,更是买不起画画用的金粉,真的是好穷啊!

满屋子的摆设,加上收到的礼物,看着都不便宜,但真正能够被她用来换钱的是没有,还会因为人情往来而需要买礼物赠送,就说她生病收到了礼物,那么别人生病要不要送礼物过去?要的吧,回礼嘛!

再有个喜事,比如说宋宣科举通过,要不要送礼物?

大家都高高兴兴,热热闹闹的时候,你连锦上添花都不去做,还指望以后有这个哥哥吗?

宋婉未雨绸缪,不得不早早就开始薅羊毛,羊毛出在羊身上,她以后买个贵的礼物还回去,总不至于亏了宋宣的钱,也能表了她的心意。

拿哥哥的钱,还哥哥的礼,一进一出,正好收支平衡。

这一想,宋婉突然一拍脑袋,收回了看向黑鹰的视线,“光顾着给你求平安符,我都忘了我哥了,快,跟我去再求一个!”

王冲之听到宋婉的话,嘴角就忍不住上翘,本来是不耐进大殿拜佛的,他从来不信这个,但这会儿也乐颠颠被宋婉拉着快走,等到进了大殿,塞功德的时候也主动出手,成功让宋婉得到两个平安符。

一次功德,最多两个。或有“好事成双”之意。宋婉不管那么多,反正她是不肯只拿一个的,不然岂不是亏了?

灵符的本钱,除了佛祖度上的金光(玄妙之光),恐怕一个铜板都要不了,一次功德少说也是十两起步,这其中的利润,简直不能想。

宋婉心中难免有些大不敬地腹诽,今天又是为迷信活动买单的一天。

接了平安符,宋婉反手递给了王冲之一个。

“又送我?”

王冲之挑眉,这玩意儿也不带凑对儿的吧。

“呐,你一个,我一个,我这个要送给哥哥,你的呢?嘻嘻,我就不知道了。”

宋婉笑着,收好自己的那个平安符往外跑,王冲之在后面瞪眼,伸手去拽,眼看着那飘带从指尖划走,心里也有点儿痒痒的,想都没想就直接追上去了。

因在寺庙中,两人也并未大声喧哗,宋婉不过跑出殿外就停了脚步,笑眯眯转身看向王冲之,一树桃花就在她身侧,茂密的枝桠若华盖一般,粉嘟嘟的花瓣挂了满树。

王冲之一跑出来,就见到那粉色花树下冲他巧笑的宋婉,小小少女已经有了几分属于春意的媚,却因出自天然,便似那树上桃花一般,无情也动人,好似开在了心里。

手中捏着的平安符突然有那么点儿烫,烫得似乎化了,有些粘手。

王冲之脚步顿住,竟是一时呆呆地看着宋婉,宋婉见状,又是一笑,压下面颊旁的花枝,顾盼流转之间,像是抛出了一个小钩子,只等着有心人上钩。

王冲之再次动起来,脚步突然就沉稳了许多,每一步都踩实了才迈出,等到来到宋婉面前,他抬手,摘下那悄然落在宋婉发髻上的桃花,手指捏着,迟迟没有扔掉,“等哪日,我做了桃花簪送你。”

“好啊,是粉玉的吗?”

玉色天然,取之不易,尤其是在古代,没有机器,多靠人工,价值也就更高。

宋婉属于是脱口而出,想到价值之后才略懊悔,这可比要金要银贪心多了,怕是要成了难题,忙又要改口,才张嘴说:“也不必要是玉……”

“玉的好,衬你。”

王冲之开口抢过她的话,还捏着桃花的手擦过了宋婉的脸颊,那颤巍巍的花瓣划过的时候有些痒,宋婉看着王冲之,眨眨眼,突然就觉得空气中也多了些粉色的泡泡,是桃花太多,看花眼了吗?

复又一笑,她偏头,亲了一下那还被捏着的桃花,软软的唇若点火一般,让王冲之飞快地缩回了手,连那一直捏着的桃花也掉落在了宋婉的肩上……衣袖中,指尖轻捻,若炽热难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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