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书
一语成鉴,当晚江望舒就收到了来自郑女士的连环夺命call。
郑女士自年纪大了之后,之前虽然对她不管不顾的,现在三五不时的也会要求她报备了。
她上来就是一顿劈头盖脸:“你翅膀硬了不是,发消息不回,电话不接关机。我是不是之后要去大街发寻人启事,你才会回我电话啊!”
一旁的江语晨也跟着鼓劲:“我姐那是谈恋爱了,嫌弃你天天查岗,这才不搭理你。”
郑女士这才偃旗息鼓:“谁?洛焱吗?”
提到洛焱,江望舒怒火就上了头。一旁同样在听着电话的陆白榆淡淡地冲她瞟上两眼,她的怒气立刻就散了。
江语晨继续抢话道:“我姐才相不中火火火呢,我姐的男朋友是沈一墨的舅舅。”
“就你们班那个第一名?”郑女士迟疑道,“但你姐不是跟火火火关系很好吗?小时候我去接她回家,她死活不愿意跟我走,说要住到火火火家里。”
陆白榆掀起眼皮又看了她两眼,那凉凉的眼神,看得她彻底没了火气。
江语晨嫌弃道:“妈,你也说了那都是小时候了。再说了,沈一墨的舅舅又高又帅的,智商还高,做饭也好吃,比火火火好多了,火火火就会抢我东西吃。”
“坏了,我不知道你姐有男朋友了。”郑女士一拍大腿,“难怪你姐连我电话都不接了,我之前跟你池伯伯撮合她跟火火火来着,你姐肯定是恼上我了。”
江语晨生气道:“妈,你怎么连姐姐有没有男朋友都不清楚啊。我不喜欢火火火当我姐夫,我还想让沈一墨当我大外甥呢!”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在电话那头吵起来了,一唱一和的像在说相声一样。
江望舒也不是傻子,自然清楚郑女士的策略,不过是见她真的生气了,这才来装傻,蛮不讲理地要和好了。
“好了,你到底找我干嘛?”她没好气说道。
郑女士戳戳儿子,小声说道:“你姐把你池伯伯电话都拉黑了,连他给的房子都不住了。你觉得她还会要你这个便宜弟弟吗?”
江语晨到底年纪小,他从小在江望舒身边长大,跟她还是很亲的。
听到姐姐不要自己了,他忍不住哇地一声哭出来:“姐姐……你、你真不要我了?连我的生、生日也不记得了!”
江望舒这才想起来,周日确实是她这个便宜弟弟的生日。
她被对方苦恼地连脑仁都疼了,连忙安抚道:“怎么可能呢,姐姐当然记得了,只是在想送你什么礼物呢。”
郑女士在电话那头露出得意的笑来,她随后说道:“儿子,你这次生日会要不要邀请你们全班过来啊?你不是一直念叨着沈一墨,你亲自送他邀请函怎么样?”这哪里是要邀请沈一墨,分明是要请他的小舅舅过来。
江望舒看向陆白榆,此前对方听着她讲电话,一言不发。但此刻,他的眼神稍稍回暖,显然不仅不介意见家长这件事,说不定还十分乐意。
她对着电话没好气道:“好了,到时候我男朋友也会过去。”
郑女士听到满意的答案,这才故作嫌弃道:“我有说要见他吗?”
但话锋一转,她又提醒她道:“到时候你爸也会过来,洛焱也会在。你自己看着办吧!”说完将电话挂断了。
江望舒将电话撂在一旁,躺倒在陆白榆胸前,抬头问道:“鸿门宴,这可怎么办啊?”
却见陆白榆在专心致志地看着手机,她靠近一看,手机的搜索界面赫然是:第一次见岳母要带什么?
江望舒绝倒。
“你与其担心这个,不如担心担心你的实习结果吧。”江望舒不满他忽视自己,用力戳了下他的胳膊说道。
这几天发生的事过多了,不自觉间,陆白榆已经在名义上已经成为了她的正牌男友了。说好的追求、表白根本不见了身影。
而且因为他们生活工作在一起,即便是交往了也根本没有她想象中的浪漫气息。
陆白榆察觉到她的心情变坏,提议道:“明天刚好是周六,不如我们去约会怎么样?你想起哪里玩?”
提到出去玩,江望舒起了心思。她脑子一转,想到了罗希小说里的情节。
“不如这样吧,我们明天假装不认识约会一天怎么样?就当我们是第一次认识,还没有成为男女朋友。但你对我一见钟情,喜欢我,想要追我,怎么样?”江望舒跪坐在沙发上,兴致勃勃提议道。
陆白榆靠在沙发上,双手抱胸,看着她乱转的眼珠子,总觉得她在憋什么让他出糗的坏招呢。
但在她的目光威逼下,他还是勉为其难同意了,谁让他还在实习期呢。
当天两人选了图书馆为地址,分别乘车前往。陆白榆开车,江望舒打车去。
周六天气很好,天公作美,阳光像是碎金一样。图书馆的人还挺多的,多是来自习的学生,他们约在了六楼。
他穿着一身咖色的风衣,架着金丝眼镜,力图假扮年轻。但沉稳的气质就有别于学生党了,尤其是浑身的精英感,压都压不住。
一路走来,不少人将目光投向他身上。甚至还有女生上来递纸条的,让他不胜其烦。
不过这一层同样有一处十分的热闹,但多是男生聚集,他们虽然貌似坐在那儿认真看书的样子,但余光却时时被人牵动着。
陆白榆看向风暴中心时,他的瞳孔微微收缩。
被他视线盯着的是一个女生,穿着一身浅棕色的JK制服,黑色的裤袜配乐福鞋,一副乖学生的打扮。
没错,那真是江望舒。
更让他惊讶的是,他染黑了头发,剪了齐刘海头戴着贝雷帽,这让她年龄看起来更小了,也更娇了。背着书包的她正垫着脚从书架上取书,清纯的样子像是冬日的一捧雪一样。
周围的一群饿狼都想染指这一捧雪,但鉴于她像是未成年的样子,都只是在观望。
陆白榆突然就明白了她早上为什么一再强调要他带上眼镜了,并且要求他穿的成熟利落点。
突然间,正在取书的她像是察觉了他的目光,看向了这边。只不过却不是他熟悉的狡黠模样,而是娇娇怯怯的,像是被他的目光看的不适了。
周围人对他投来谴责的目光,还有几个看着年龄不大的男生正对着他评头论足,陆白榆清晰地听到了“大叔”的字眼。
女生像是被他看的羞了,躲在书架后掏出手机来,像是在跟同学发求救信息。
陆白榆的手机疯狂震动着,江望舒的信息跳出来:你过来啊!快啊!记着你今天的人设!
他看完消息,迟疑地迈着步子走向书架,周围盯着他的人更多了。
江望舒已经把手机收起来了,换成了一本书。见他过来,她将书页展开,遮住了自己半张脸,只漏出一张水灵灵的大眼来。
那双眼睛见了他,又惊又无助,像是碰到了奇怪搭讪时的无助目光。
陆白榆推了下眼镜,看清了书页的封面——《洛丽塔》。他总觉得她意有所指一般,被这么一暗示,他还真觉得自己像是搭讪小女生的怪叔叔。
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搭讪别人,于是指着书页对她说道:“Lolita, light of my life, fire of my loins. My sin, my soul.你也喜欢这本书?”
他之所以会看这本书,还是因为江望舒。当时年纪里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开始流行大叔型男友,小女生们纷纷去看起了《洛丽塔》。
当时,她就是在这样的阳光下对着他念起了这句话,然后反问他:“你不觉得这样的爱很炽热吗?”
当初说着炽热的人,这会儿却慌张地丢下书,磕巴地对他说:“我就是随手拿的,我没看过这本书。”
说完匆匆拿了另一本书掩面逃了,只留下陆白榆一人面对众人形形色色的打量。
“看着就像是个斯文败类。”
“他不会是□□吧……”
“看着挺斯文一个人,怎么这样……”
还有被他脸迷惑而追着他过来的女生,当着他的面谴责他。
陆白榆:……
而奔逃而出的江望舒终于没忍住大笑出了声。
陆白榆则拎上某人出逃时忘记带上的书包,他打开发现里面笔纸具在。看着里面的东西,他挑了挑眉。
江望舒虽然是逃走了,但实际上并没有走远。而是随机挑了一本小说,坐在桌前装模作样起来,好等着某位心理建设完毕后的继续搭讪。
但随意翻着翻着,她渐渐入迷了。正在她看到精彩的时候,一只纸飞机突然飞到了书页上。
她四处看了下,没有发现陆白榆的身影,倒是桌对面的男生冲着她笑了笑。她不感兴趣地讲纸飞机扔到一旁。
随即,又一只飞了过来,她仍是不理。第三只飞过来后,她怒了。
打开一看,上面写着:你今天很漂亮,就像我多年前见到的你一样。
江望舒挑眉,接着打开下一张:
多年前你看小王子,里面是这么形容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如果你下午四点来,那么从三点钟起,我就开始感到幸福。”
当时我嗤之以鼻,觉得是文学的幻想性。
但当你进公司的第一天起,我就开始期待和你的见面。
江望舒勾起唇,原来他一开始就知道,一直都在耍心机。
她拆开最后一只,里面写了更长的一段文字:
说实话,我不是一个懂得浪漫的人,也写不出让人感动的佳句来。我唯一能写下的,就是我此刻的所感所想。
我一直觉得我们第一次恋爱时有些仓促,那时候我们俩天真、冲动又孩子气。那时候的我,只懂索取,还不懂得爱人。
当然,我也不确定我现在爱人的能力是否得到了提升,这点还需要你在未来检阅。
看到这时,江望舒不由得笑出了声。但看到后面,她却莫名有些眼眶湿润。
但相比那时候孱弱的我,现在的我能确保的是,我有了能给你未来的能力。可以让你不必让你向别人妥协,你可以做你自己想做的事。
其实关于相爱这件事,我从小就不曾对此报以期望。因为人类总是自私又愚蠢,我很难相信我会爱上一个人并把她置于我之上。
但遇到你后,我狭隘的想法被推翻了。
说实话,你不是最完美的人类,有着很多的小毛病,但这些毛病在我看来刚刚好。刚刚好的你,碰到一个冷冰冰的我,凑成还不错的我们。
纸短情长,我怕我再写下去,将来求婚时的誓词都被我写尽了,你也知道我不是一个很擅长煽情言辞的人。但没关系我们还有很长久的未来,在死亡临近之前,我都用行动来证明。
你的陆白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