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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急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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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你这是要去哪儿?”醉儿正在廊檐下喂雀儿,看见李青歌一声儿不吭的就往外走,忙紧跟了几步,问。舒骺豞匫

李青歌‘哦’了一声,只道有点事,要出府一趟。

“小姐也要出府?要去哪儿?”醉儿忙将手里的小食盘放下,双手在裙上随意的搓了搓,欣喜道,“要不,我陪小姐一起吧。翠巧翠蓉两个一大早就出门了呢。”昨儿玩了一天,她兴头正足呢,似乎那玩的兴致到今天还不减呢。

“哦。”这件事,翠蓉早提过,李青歌也知道的,今儿是翠蓉那曾经夭折的孩儿的祭日,往年这个时候,她都会煮一碗孩子爱吃的鸡汤面,亲自去坟前祭拜,可今年,因跟了李青歌,回去不便,所以,她打算去庙里为那个孩子烧烧香,祈祷菩萨保佑那孩子将来能托生个好人家,再别受苦了。

而李青歌不放心她一个人,所以,派了翠巧陪着彗。

李青歌回头,看醉儿那张满是期盼的小脸,莞尔一笑,“就知道玩?”

醉儿嘻嘻一笑,“小姐今儿要去哪儿玩呢?”

“不是玩,今天我有事要办,你就留在府里,无聊的话,就陪画儿一起写写字吧。”李青歌道,话说,醉儿那字写的,实在是不敢恭维,虽然从小跟在自己身边,两人一样的老师,可到现在,醉儿的字写的比蚂蚁爬的也好不了多少鼓。

从心底里,李青歌觉得,一个女子虽不必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但起码得能识字读书。

醉儿原比自己大了两岁,今年也有十四,马上就要及笄了,及笄之后,这亲事......似乎也就要提上日程了。

前世亏待于她,这一世,她怎么着也对给她一个好的未来,若能给她寻个好夫婿,也不枉自己重生一场。

一听写字,醉儿那本就不大的小脸顷刻间拧巴的更小了,忙摇摇头,“罢,我还是逗我的小眉儿玩吧。”说着,又折身返回,走到廊檐下,拿起食盘,继续给那只她最疼爱的小画眉鸟喂食。

李青歌无奈的摇摇头,但愿自己能护住她的单纯。

——

李青歌走后,张氏突然开了门出来,走到醉儿跟前,堆起笑脸问道,“醉儿啊,刚才跟小姐聊什么呢?这么开心?”

一瞧张氏,醉儿心情就不爽,心情不爽,这脸色自然很差,她转了个身,背对着张氏,懒懒道,“说什么,跟你有什么关系?反正说了你也不知道,问了也白问......”

“......”张氏那叫一个气堵呀,她不过白问了这么一句,谁知这小蹄子还拿乔了?哼,以前在李家的时候,她怎敢如此对自己?但一想到自己如今的境遇,她心里却是一灰,如今,她混的连小姐的面都很难见到,更别提受到其他的恩惠了,目前能做的,也就是巴结一下这小蹄子,看能不能在李青歌跟前说个话儿卖个巧儿,只要李青歌肯接纳自己,她就有信心再次夺得她的宠信。

权衡再三,张氏心里虽不悦,但面上却装作不在乎,仍旧一副嬉笑的嘴脸,“哟,你这丫头,跟嬷嬷我说话也这么见外了?你想想你小时候,嬷嬷还给你喂过饭呢?”

“不记得了。”醉儿暗自翻了个白眼,没心没肺的说。

脑海里却嗖然想过曾经的往事,冷笑,给她喂饭?倒确实有过那么一次,那是她病了,夫人那天刚巧带着小姐出了门,便嘱咐了她来照顾自己,而她是怎么照顾的?夫人让厨下给她炖的补品,被这老婆子背地里端去跟自己的女儿吃了,而端给自己的却是已经凉透了的剩饭剩菜,自己气的没吃,不想这老婆子等夫人回来时还恶人先告状,说自己不省事,即病了就该好好养着,就算没胃口吃不下也得强撑着吃点,万不该打翻了饭碗?

为此,夫人还说了自己一顿。

张氏被她阴阳怪气的样子气的胖脸紫涨,但是,自从到了高府后,这李青歌一直疏远她,甚至只让她忙活院子里的一些粗活,根本不让她近身伺候,以往伺候吃饭穿衣出行的这些活,现在全部由醉儿这死蹄子一人办了。

这倒罢了,关键是,她也看出来了,这李青歌自来了这里之后,似乎一下子能耐了起来,不但将大太太整治成了那样,甚至还能在这高府混的如鱼得水,但凡是个下人的,背后无不说她好的。

看来,只要来日李青歌与高逸庭婚事一沉,这高家当家主母的位置势必非这丫头莫属。

所以,为了自己将来考虑,张氏觉得无论如何,都得将李青歌的心再笼络了回来。

而接近李青歌的第一步却是得从醉儿身上下手。

“不记得?那还记得这个吗?”张氏从后拿出一碟子糕点来,端到醉儿跟前笑道,“小时候,你们都爱吃嬷嬷我做的糕点呢。”

醉儿睨了眼那糕点,忙捂住鼻子,一脸嫌恶的挥手道,“唔唔唔,快拿开,拿开,我最讨厌这甜腻的味道了?嬷嬷,你也真是,今时不同往日,如今,我们都大了,口味也变了,尤其是小姐,最厌吃这些甜腻的东西了。”

“......”张氏被噎的目瞪口呆,好半晌才气呼呼的哼道,“醉儿,你......你这蹄子,休要欺人太甚。”她都已经这样拉下脸,就差没跪地求她了,这小蹄子也太过分了。

“哦?我欺你了吗?”醉儿索性也停下了手中的活儿,认真的与她掰扯起来,“张嬷嬷,你说,我好端端的在这干我的活,你老来了,说一些没头没脑的话,还拿这东西来熏人,还提什么小时候?哼,直说了吧,你来我这献殷勤,是不是又想向小姐要什么?”

“......”被醉儿这一股脑的数落,张氏哑口无言愣了半晌,待回神时,醉儿已经摔门进了屋里,只留她气的将那糕点一气儿撒到了地上。

“娘。”此刻,见院中无人,红喜从门里闪了出来,见母亲那浑身发抖的样子,不禁摇了摇头,“娘,你何苦与一个贱婢一般见识?”

张氏看了女儿一眼,自从那件事之后,红喜一下子好像老了十岁,才十几岁的年纪,竟然早早的就有了白发,亏她天天一早就帮她拔去白发,不然,如今她还不知落个什么模样。

但这倒还在其次,关键是,女儿的身体更是彻底的毁了,皮肤日渐暗沉松弛,甚至下身常常的流出恶臭的味道。

她知道,许是感染上了什么脏病了,但是,又不敢叫大夫来瞧,倘若真查出什么脏病来?她们娘俩只怕死无葬身之地了。

所以,背地里,她都使钱,托出门办事的人,偷偷去买些妇科的药回来。

可是,这药吃了一罐又一罐,这么多年攒的银子也几乎见底了,可红喜却一点好转不见,反倒日渐的消受憔悴了。

想到这,她不得不急呀。

这个女儿只怕是靠不上了,她得为自己将来考虑,所以,这些日子,她都在想着怎么讨好亲近李青歌,奈何,李青歌身边有三大瘟神,醉儿翠巧翠蓉,别说是她,就连太太开始派来跟她的伺候丫鬟们,也都在院内干活伺候,她的房间那是万万不得入的。

哎,翠巧翠蓉两个,那是一对尖酸泼辣的货,想她们说情?切,指望她们架桥拨火还差不多。

原本以为醉儿蠢钝,易对付一些,可刚才之事,又让张氏颓丧的想要去死了。

就连带着看自己的女儿也不顺眼起来。

“你个不要脸的小蹄子,你又出来做什么?还嫌不够丢人吗?还嫌你老脸的老脸丢的不够大吗?”张氏在醉儿那里受了气,这下正好在女儿这里出了来,越骂越起劲,“呜,也不知我上辈子做了什么孽,竟然养出你这么个......没用的东西来,哎——”

“你老做了什么孽,还需要问我吗?”红喜本来听见张氏在醉儿跟前讨了没趣,见外面没人,想出来劝劝,不想母亲劈头盖脸就骂,她这心里顿时也怒火冲天起来。

丢人?出了那样的事,她以为是她愿意么?都怪那个混蛋男人?她一个弱女子能反抗的了吗?能活着从那地狱回来,已经不易,不想母亲没有半点体恤,反倒是见天的谩骂羞辱,让她真恨不能一死了之。

但是,想到死,她多不甘呀!

“你,你这小蹄子,你还敢顶嘴?”张氏气急,冲上前去,甩开膀子就给红喜一个大耳刮子,“小贱人,若不是你,老娘怎么会被人嫌弃成这样?”在她认为,她一切的霉运,都是这不争气的女儿造成的,若不是她去勾、引大少爷,怎么会被送到那种脏地方?若不是她得了那脏病,又怎么会花光她的银子?还害的她在这府里成天抬不起头来,天天的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的?这样的日子,过的还有个什么劲儿。

红喜捂着发疼的脸颊,含恨的盯着张氏,却没有再顶嘴反驳了,这些日子,她早已习惯这样的打骂,心,早已凉透了—

原来,自己一直以为是天的母亲,也是靠不住的—

哼,她不信她的命运会这么惨?她一定会好起来的,到那时,哼,老贱人,到那时,看你还能说什么??

想到前儿,周嬷嬷突然背地里找了她,说的那件事,红喜眼中不由闪过一丝寒芒,心中杀意顿涌。

这个世界对她太不公平,她也要让别人常常苦痛的滋味,尤其是那——李青歌!

——

李青歌不知自己走后院中发生的事,此刻,她独自坐在一辆马车上,望着手里的护身符,陷入了沉思。

这护身符用红色绸布制成,然后用金线勾勒,中间两个字绣的歪歪扭扭,但依稀能辨认出乃是‘平安’二字。

这是出自娘亲的手笔,自从昨儿赫连筠交予她手中时,她即一眼认出。

娘是个生活白痴,虽然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但女工刺绣做饭洗衣,甚至叠被铺床都不会,为此,她常常懊恼,很羡慕那些能将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条的女人。

记得有一阵子,娘不知道从哪里受了刺激,买回了好多绸布针线,然后就将自己关在房里,苦练刺绣。

最后的结果是,娘的手指被针扎的可怜,爹一气之下,将剩余的布料针线全都丢了出去,幸好,娘做的够多,除去他们一家子的,这府里竟然人手一份娘亲亲自做的护身符,当时,她得的也是这红绸布配金线的‘平安’符,与赫连筠塞给自己的一模一样,而醉儿的是明黄绸布上红线绣的‘平安’二字,红喜的则是蓝布金线的‘平安’,虽然,布料丝线不同,但每一份上都绣有娘最美好的祝福‘平安’,虽然,那‘平安’二字没一个一份绣的好看,皆是扭曲的不行,甚至有的还丝线缠绕,分不出里和外,但,当时府里每个人都很开心。

所以,时隔多年,这护身符放在掌心,她还是一认就出,没错,这就是娘绣的。

只是,她的早已不知丢到哪儿去了?但醉儿的却还一直保留着,并且一直贴身戴着,昨儿,她也偷眼瞧了,那‘平安’二字真是一模一样的。

想来奇怪,这个倒与自己丢的那个一模一样?

还是......这本是赫连筠自己的?

但是,娘亲绣制的东西,怎么会在他手里?难道当年他也得了?还是自己府中有他的亲戚,然后转赠于他?

不,不可能,就算要赠,也不会用娘的这个?因为娘的绣工着实是拿不出手的,何况,若不是亲近之人,谁人会送这护身符?

一路疑惑不解,很快马车停到了筠王府门口,那车夫在外说道,“姑娘,到了。”

李青歌这才从思绪中清醒,轻轻的捻了符,然后塞进怀里,起身,下了车。

付了车钱,李青歌径直去敲筠王府的大门。

开门的福伯,一见是李青歌,顿时眉开眼笑,慈善的说,“是李小姐,王爷正在后花园,请随我来。”

“好,多谢。”李青歌温婉有礼的说,心里倒是有些意外,依上次来所见,这王府可是萧条的很,没想到还有花园,但不知那花园里都种的什么?

穿过几处回廊,福伯指着前方一片绯色的林子,说道,“王爷就是桃园。”

“哦。”入眼皆是绚烂的粉色,微风一过,漫天桃花如灵巧的蝶儿在翩然起舞,倒真应了那日烹茶幻技中的场景。

只是,那一日,她是受柳如兰画中提示所得,不想,这里倒又能看出这样的一副真景了?

福伯将她领到此处,便恭敬退下,李青歌便独自微笑着朝那桃园走去,心里想着,这片桃园,大抵就是这赫连筠与柳如兰不能忘怀的过往了吧?

但是,叫了自己到这里来?怎么感觉有些奇怪?

奇怪的还不止这个,而是,已然夏天,这里竟然还能桃花绚烂,难道这里的节气与别处不同??

迎面吹来扑鼻的桃花香,让人觉得分外心怡,一片片的花瓣在身后落下,倒让她有了一种似曾相识之感。

然,桃园不小,这赫连筠会在何处呢?

李青歌进了桃园,举目四望,但这里除了累累桃树,哪里有半个人影?

“三殿下?三殿下.......”她大声喊了几声,却无人应答,不禁凝眉发闷,会不会是福伯搞错了?或者是那赫连筠一开始在桃园,后来又去了别处呢?

罢,自己还是去找福伯,然后,到一偏厅等着才是。

可是,正当她转身要走之时,头顶却响起一道悦耳的男声,“这就要走了吗?”还真是没有耐心呢。

李青歌一惊,本能仰首,就见一片妖娆之中,那一抹银白,竟闪亮的耀眼。

她微微眯起了眸子,盯着悠然坐在树干之上的男子,嘴角微抽,却还是客气的说,“原来,三殿下在上面呀。”

“要上来吗?”话一出口,竟然也不等她答话,银白的身形一闪,李青歌只觉身子一阵轻盈,整个人就被他带到了树干上,与他并排而坐。

额头布满黑线,李青歌错愕的连半个字也说不出来。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眼前男子即便如孩童般淘气的坐在树干上,也能呈现出不一样的优雅来,白皙的皮肤看上去如同鸡蛋膜一样吹弹可破,映衬着粉嫩桃瓣,依稀透着淡淡的粉色,墨玉般的眼睛深邃如海,散发着浓浓的暖意,此刻,正笑意盈盈的望着她。

突然,修长的手指朝她头顶而来,李青歌本能一僵,却见他手中霍然多了一枚桃瓣。

是从她发间捻下来的。

“紧张?”他深深的望着她,如樱花般怒放的双唇勾出半月形的弧度,温柔如流水。

李青歌点头,过后又忙摇头,干笑道,“我......我怕高。”是的,即便不过一人多高的树干,她也不敢望下看,一双手紧紧的抓着树枝,生怕一不小心会摔下去。

而且,这还在其次,关键是,他带了她上来,等下还得抱着她下去吗?

不然,她要怎么下去?

可是,一想到再被他抱着,她双颊不自觉的火辣辣的烫起来,心里着实郁闷的不行。

“呵。”闻言,他低低轻笑,笑的暖暖的,“放心,我不会让你掉下去。”

“......”关键是她根本就不想上来,李青歌心里暗恼,但情知事情已然这样,多说无益,还是谈正事要紧。

她可没忘了今日此行目的,从怀中掏出那个护身符,李青歌直截了当的问,“这个,请问你是从哪里来的?”

昨天,本来就问的,可谁知这厮坏的很,说什么,想知道答案,自己一个人到他府上,他会尽数告知,有外人在场,他会不喜什么的。

“你还真是急呢。”倒一点也不会拐弯抹角?赫连筠心底微微的有些失落。

自己昨日给了她这个护身符,却没有告知来历,就想让她自己看了这东西,然后能想到点什么。

但依现在的情况来看,她根本什么都记不得了。

哼,她果然连他是谁都不记得了,更连她说过的话也不记得了。

难道问的有什么不妥吗?是他自己说只要自己今天能来,会将答案尽数告知的呀?

但瞧他突然落寞的神色,李青歌有些莫名,但还是尽量心平气和的问,“抱歉,三殿下,我知道是我太过急切,但是——”她看了眼手中护身符,心底一酸,眼眶逐渐泛红,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后,她方道,“此物乃我娘亲手所制,所以——我想知道答案。”

“是你送给我的,是你亲手戴在我的脖子上的。”抬眸,赫连筠深深的望进她的眼里,似乎在询问,你真的一点也不记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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