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咪大震惊
有些人,他生来就是人群中的焦点。
林绾蹲在老汤馄饨摊对面,她藏在一个店铺门口的石柱后,露出半张脸来,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对面。
李今流依然穿得崭新漂亮,发尾在他低头吃馄饨的时候垂在肩上,月白的发带偶尔随着他的动作在发间若隐若现。
但林绾却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李今流有些变了。
林绾刚才一见到他的时候,只想冲过去将这人绑住,可她还没到地方,李今流却冲着旁边招招手,林绾才注意到,馄饨摊不远处有个脏兮兮的小乞丐,眼神巴巴地看着桌上的馄饨,见李今流招手,才后怕地过去。
林绾不知道李今流说了什么,但大概也能猜到。
她看见小乞丐狼吞虎咽地吃着碗里的馄饨,李今流笑得开心,又招呼老汤再做一碗。
林绾愣在原地,她看得入神,但就在李今流往这个方向看时,又猛然惊醒,连忙躲了起来。
她莫名有些心虚,但又告诉自己,见都见到了,不急在这一时,等小乞丐吃完再过去也一样。
这一等,林绾觉着自己气势都没了。
直到李今流起身离开,连忙跟在后面。
李今流一路走走停停,林绾时常对这人在想什么感到好奇,他明明知道自己是黄金案的替罪羊,怎么还敢悠闲地在大街上闲逛?
这可是京城,不是什么不知名的小村子。
他七拐八拐进了一处小院,林绾怕跟丢,不免跟得近些。
一转弯,林绾一阵天旋地转,连忙抽出佩刀,可这人像是早有预料一般,手一击,林绾暗哼一声,被这讨厌鬼死死按在墙上。
林绾可没客气,膝盖一顶,那人连忙松了手,弯着腰又哭又笑地求饶,“好娘子,你这是做什么?”
林绾眼一白,收回佩刀,“自…自…卫。”
李今流笑得弯了腰,林绾一脸莫名其妙,这人怎么回事,她不自在地咽了口水,“你…你…怎么了?”
“我听见了。”李今流眼神温柔,他直起腰,只看着林绾在笑,眼神咋也不眨,看上去比平日正经多了。
林绾睁着杏眼,慢了半拍问道,“什…什…什么?”
李今流却收回眼光,耳朵不由自主地红了起来,偏自己不知道,“你是个好捕快。”
他一说完,就像是想起什么,话锋一转连忙说道,“我带你去见个人?”
林绾见他示意自己一起去,哪里还不明白,她忍不住直接问他,“你…你…早就…就…知道我…我…刚刚跟着你?”
李今流见她生气,心里想着,我不仅仅是知道你刚刚跟着我,我昨晚还见了一只醉猫。
想到昨晚林绾红着脸的慷慨激昂,他心情大好,原本他故意找了个位置让林绾看见他,还特地多点了一碗馄饨。
但是没想到这个傻猫就直愣愣看了他好一会,然后躲在对面就是不出来。
没办法他只能将人引到胡同里,打算好好逗逗她。
可这会见林绾半眯的眼睛,他脑中突然警铃大响,直觉自己要是说出来,怕是这只猫儿气恼。
连忙摇头否认,“哪有?”
他一贯会示弱,连忙好声好气说道,“我不辞而别……”旧事重提,林绾白了他一眼,李今流歉意一笑,又撒娇似地说,“我没找到赔罪的办法,哪敢来见你。我带你去见的人,你一定开心?”
林绾的好奇心被他勾连出来,什么人她见了一定会看心,莫不是……
她瞳孔一睁,不可置信地看着李今流,难不成这厮将保镖找到了?
李今流也不解释,快速地拽着林绾的手,左拐右拐在四通八达的胡同里。
林绾一阵晕头转向,暗暗思忖,李今流这人难不成是京城人士,不然怎么这么熟路。可又一想,这人口音和官话没半点相似,倒像是扬州那边,软软糯糯的。他能这么熟路,八成是因为他本职是个贼吧?
林绾可耻地脸红了,她觉着自己这样想不太好。
不过一会,两人到了一处大院,林绾知道这个地方,这是京城有名的杂子所。
平日里外乡里来京城杂耍的艺人和最爱住在这个地方。果不其然,里面一会传来吊嗓子的声音,一会传来叽叽喳喳的吵架声。
林绾听着倒像是唱戏的伤了耍猴的猴,嚷嚷着不赔钱就见官。
林绾一进院子,画着花脸的人连忙塞钱给抱猴的人,两人一声不吭地赶紧散开,不仅如此,大院子里立马安静下来,打里面出来一个穿着体面的笑脸老人,嘴里奉承着,
“哟,官爷,今儿怎么有空过来,是小的哪里做的不对吗?”
林绾平日只在城东那一带巡逻,城西的杂子所只听孙有说起过,她摇摇头。李今流接过话笑着说,“刘爷,别紧张,这我朋友,我带她来看看。”
“你小子还能和官爷做朋友?可别是吹吧。”刘爷说完,对着林绾鞠一躬,拉着李今流的胳膊到了跟前,“你有这关系也不早说,我给你换个房间,你早前住的地方不合适。”
李今流摸摸鼻子,“费这事,我住的挺好,我和小捕快还有事,你忙去了。别担心,她是个好捕快!”
说完拉着林绾越过一众人,开心地和旁人打招呼,他这样子在林绾看来可真像一个抱着大米得意的坏东西。
很是有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炫耀感。
林绾一叹气,认命地跟着他穿过大院子,在众人的好奇中跟着李今溜进了里面,
拐角的一间暗房,这看上去像是堆杂物的。四处的窗户都被封着,六月的阳光是一点也没进来。鼻子尖充斥着稻草发霉的味道,李今流一推门时,里面传来一声惊恐的声音,“谁?”
“是我?”李今流回了话。
那人探过头,见着林绾,突然激动起来,“你带官差来做什么!!”
李今流关上门,轻声安抚,“文君,别怕,林绾是个好捕快!”
“好捕快!!”文君突然笑出声来,“天下乌鸦一般黑,哪有什么好捕快!”文君言语激动,又自嘲地笑出声来,没笑两下,又止不住地咳嗽起来。
林绾眼神凝重地看着李今流,以她对李今流的了解,不会无缘无故地带着她来见这人,而且听这人说话,对朝廷像是有很大怨气。
这个叫文君的人身上有冤案,是林绾的第一直觉。
“她…她…她是谁?”
“你是那个刀妹?”文君听着林绾说话,才认真看着她,而后失笑一声,“我记得你!”
林绾有个不靠谱的猜测,下一秒就听到李今流的回答,“文君就是你们口中的血手狂魔!”
林绾以为自己听错了,她不可置信地看看李今流,又看看躺在地上的文君,结结巴巴地看着李今流说道,“可…可…这人是…是…个女的!”
血手狂魔的案子也算是轰动一时,三年前,血手狂魔莫怀空入赘到江南富商毕家,成为毕家独女毕文君的夫婿,两人成婚不过三月,莫怀空突然狂性大发,在中秋夜毒杀妻家三十二人,然后不知所踪。
连报案收尸的都是毕老爷的侄子毕耀文。
当时正值新皇登基,这事也算是新朝第一血案,因为一直没抓到莫怀空,朝廷将他当做典型案例通报,并出钱悬赏这位在逃犯人,他的画像可谓是贴满了大街小巷。
这也是当时王阿元一眼就认出血手狂魔的原因。血手狂魔的赏银在三年后已经飙升到三百两,是王阿元四十年的俸禄。
所以林绾才觉得这事情怎么都说不通,谁都知道,血手狂魔是莫怀空,他妻子是毕文君,并且三年前中秋夜就已经死了。
但现在,林绾瞧着地上的这人,觉得这事可真是稀奇。她头疼地叹口气,问道,“这…这…是……怎么回事,毕……文君不……是死了吗?凶手……不是莫……怀空吗?”
文君躺在地上,悲切地笑出声来,“是啊,毕文君已经死了,我现在是莫怀空。”她闭上眼睛,不知道想到什么,又盯着李今流,“这人真能帮我?”
李今流难得郑重,“你没有更好的选择!”
毕文君沉默良久,才说出当年的真相。
毕家小姐毕文君长到年纪十六岁,从不外出,是个标准的大家闺秀,毕老爷天天愁她的婚事,相了一家又一家,终是遇到了落魄的寒门子弟莫怀空。
毕老爷觉着莫怀空再怎么样也是个读书人,对人谦逊有礼,长相文雅。自己女儿要是选了他,那一辈子可算是圆满了。
两人一见面,毕文君就知道莫怀空也喜欢她。
她也喜欢这个好看的小郎君。可莫怀空却拒绝毕老爷,直言自己不能娶妻。心高气傲的毕文君哪能接受,摸着他动向多日,终于堵到这人。
两人推推拉拉掉到湖里,倒让毕文君发现一件不得了的事情。
莫怀空是个女人。
她大惊失色,一连病了许多天。莫怀空心有愧疚,经常来看望她,两人一来二去感情更甚,可偏偏都是女子,哪能成婚。
毕文君病好后,莫怀空便不来了。毕文君日也想,夜也想,觉着嫁个臭男人有什么好的,一没莫怀空好看,二没她有文采,三没她细心温柔。
总之莫怀空这也好,那也好,没过几日她又得了相思病。
毕老爷心疼女儿,连夜去请人,莫怀空无法,便说出女儿身份。
原以为这事就这么算了,但毕老爷觉着,什么都比不上自己的宝贵闺女。不就是个女儿家吗,莫怀空以男人身份面世,不如入赘他家,以后抱个孩子抚养也行。
两人就这样成了婚!
原是一桩美事,可没想到引来豺狼。
借住毕家的毕耀文偶然发现莫怀空的女人身份,竟然动了歪心思,打算一男御二女,还说这是为了家产不外传,两人拒绝后,这人中秋那晚在饭里下毒,毒死了毕家老小。
那晚,毕文君闹着要和莫怀空去点花灯,半夜才回。
然而毕耀文这个畜生在两人回去时一榔头打死了莫怀空,只有毕文君命大逃过一劫。
第二天她打算报官。谁知道莫怀空毒杀毕家,打死毕雯君后逃之夭夭的事情传的满城风雨。
她顿时万念俱灰,没有人知道莫怀空是个女人,死后被人说是毕家小姐。
而她就成了莫怀空,成了血手狂魔。
林绾听得气愤,要知道毕耀文这个畜生继承了毕老爷的家产,成了江南首富。她握紧拳头,看着泪眼婆娑的毕文君,脱口而出一句脏话,“王…王…王八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