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章
我看着明玄抱着我的尸身哭的颤抖,认识他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见他哭成这样。
我试图去戳他的脸,人鬼的话应该也很有意思,奈何我穿过明玄身体好几次,根本碰不到他,只能徒劳放弃。
我寻找了一圈连肃魂,发现偌大的山间只有我一个孤魂野鬼,连肃应该早去投胎了。
心情有点空荡荡的。
我于是又飘回来,居然发现明玄还在抱着我的尸身,面上还有干透的泪痕,他什么也没做,只是看着我的眉眼出神。
明玄就这么抱着我坐了一天一夜,从天明到日落,这是夏天,我急得他身边记得团团转,生怕尸体腐烂生蛆。
他不会有什么恋啥癖吧,正当我怀疑时,明玄终于有了动作,他抱着我的尸身起身,小心翼翼为我换了一身新衣。
我以为这就要结束了,可是明玄转身去了一趟库房,手中小心翼翼捧着一个东西,是他当年斥巨资送我的生日礼物。
当年我和连肃在热恋,对于前夫哥送我的礼物,只是礼貌观看后就放在仓库落灰去了。
他把东西小心带在我的发上,我这才发现,那原来是一个凤冠。
胆子真大啊,他是让我嫁谁?
我飘在他身前盯着他,要把他盯出一个窟窿。
好在明玄没有敢给我穿嫁衣,他轻轻把我放在了满是鲜花铺垫的草床上,俯身虔诚又小心的吻了我的唇。
他又哭了,好爱哭呀。
都快四十岁的人了,哭起来一点都不好看,我伸出手隔空揉揉他的头。
随着同样的一场大火,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存在痕迹也跟着消失。
只有明玄在意。
他把我的骨灰葬在连肃墓碑旁,又堆满鲜花,还是个情侣墓碑,就是这个直男审美我忍不住有点想笑,这可真是地狱笑话。
还没等我咧开嘴,下一瞬,明玄持剑自裁于我的墓碑前。
他动作太快了,快到我还没反应过来,唇角还扯了一半的笑,剑坠落在地面,明玄已支撑不住跪下。
我眼睁睁看着明玄死在我身前,鲜血溅到了墓碑上,很快在地面晕开,他临死前还在看向我的墓碑,指尖颤着抚上。
“小姐……”
我灵魂一颤。
这算什么事,荒山野岭的,死了都没人给他收尸。
不过我既然能飘在这里,那明玄应该也有灵魂,于是我大声的喊明玄,等着他的灵魂与我见面,可是我发现我的意识逐渐模糊起来。
失去意识前,我似乎与明玄对视了一眼。
似乎睡了很久很久,我再度睁眼,周遭一片昏暗,唯有眼前闪着幽幽蓝光。
我看着身前的电脑,坐在原地缓了很久才意识道,我这是穿回来了。
手机显示现在是凌晨两点十二分,寂静深夜里,唯有我的心跳声砰砰作响。
我努力回想了一下,发现我只是赶论文的时候趴在桌子上眯了一会儿,世界最多也就半个小时。
原本应该很清晰的三十年记忆,忽然在我脑海里模糊起来,那一瞬间,我怀疑自己只是做了一个很真实的梦。
可能是太累了,我合上电脑,疲惫回了房间睡觉。
管他是不是穿越了,现在补觉最大。
脑袋陷在柔软的枕头上,我却忽然没有睡意,于是掏出手机在搜索栏里输入了那个王朝的名字。
和我记忆里一样,这不是真实存在的历史,却有几本网络小说里面出现了这个名字,我挨个点进去,发现都对不上。
于是我开始搜连肃与明玄的名字,并且怀疑起我的记忆,我是不是前段时间看了什么暗卫的小说或者游戏,这才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我把这件事告诉了我的闺蜜小赵,她给我甩来几个乙游链接,让我自己代一下,看看哪个符合我的梦。
闺蜜虽然不理解我为什么喜欢搞男人屁股,但她尊重,并且觉得我在做梦。我把这几个乙游挨个玩了一遍,纵然有设定相近的,可是都不一样。
连肃不是画师手下的精美人物,他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要是放在乙游里,他的人气大概也不会很高。
他不会花言巧语,不会主动讨好,只是很听我的话,沉默又寡言。
最终当然没有寻找到答案,我索性不再纠结此事。
因为万恶的期末考要来了,我没时间再研究可能是梦的记忆,只天天泡在图书馆,连公寓都少回,直到假期来临。
那天我推门走出去,发现公寓走廊里站着一个男人,一身黑色连帽卫衣,面容隐藏在鸭舌帽下,露出一点黑发。
但走廊就那么大,他挡在电梯前挺碍事的。
我用当地语言说了一句麻烦让一下,他似乎没听懂,我只好绕过他走进电梯,公寓灯不太好,所以丝毫没注意到他紧紧攥着的双拳和颤抖的肩身。
要是我注意到了,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着想,应该会第一时间报警。
我去楼下超市买了点吃的,打算犒劳一下自己,顺便迎接假期的到来。
马上圣诞节了,街道橱窗里挂满装饰品,父母牵着小孩行走游玩,是很温馨的景象。
我从柜台上拿了几瓶啤酒,想起昨天闺蜜推荐的调酒款,又转身去拿了瓶金酒与白朗姆,享受一下微醺的感觉。
在路过红酒区的时候,我停下脚步,忽然想起梦里那个很荒唐的场景。
要是有条件,高低得给连肃整个红酒浇背。
男人肌肉很好看,紧绷时戳起来总是硬邦邦的,腰身有肌肉却窄瘦,我最爱他受不了塌腰,能把猛男暗卫搞到崩溃,每次我都很有成就感。
连肃后半程总是会出一层薄汗,有时是因为动/情,大多时候是因为我的恶趣味,蹙眉闭眼又颤抖。
我总是喜欢故意折磨连肃,他分明知道,可是从未对我有过半句怨言,真的越来越像男妈妈。
他照顾我,也纵容我,我说他像我养的德牧,连肃没见过德牧长什么样子,但也跟着点头认同,于是我给他指村口的大狼狗,说其实看起来大差不差。
连肃才知道,德牧原来是狗,对于我说他像我的狗,连肃当时是这么说的。
‘能当主人一辈子的狗,属下很知足。’
给我听迷糊了,并且觉得这条狗有当妖妃的潜质。
可惜连肃只给我当了八年的狗。
思绪被扯回来,其实我不喜欢喝红酒,口感太涩,可是想起记忆里连肃汗津津的模样,我鬼使神差的刚想拿起一瓶。
可是有人比我动作更快。
有个人越过我的身体,抬手拿走我相中那瓶红酒。
这不是故意找茬吗,我回想着骂人的词汇,刚欲转头理论,视线便被这个人的手吸引。
骨节分明又修长的一双手,是个成年男性的手,没有外国人浮夸的体毛,看肤色是亚洲人,只是虎口处有很明显的茧子,是经年握刀磨的。
我看着那双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手,难得屏住呼吸,转头撞进一双漆黑的眼眸里,他低头看着我,眸底是难以抑制的欣喜与激动。
“主人,属下终于找到你了。”他低声开口,声音嘶哑。
一模一样的初见台词,眼前的人与记忆里重合。
是连肃。
感觉当了一把韩剧女主,在那瞬间,我真的感觉时间静止了几秒。
战歌起,我的脑子里自动响起bgm。
这应该叫穿越时空的恋爱,还是叫我的异次元男友。无论哪个都很魔幻。
只是这个身高与姿势,看起来像在壁咚,我很讨厌这种受到禁锢感的姿势,尽管对方可能是现代的连肃。
见我蹙起眉,男人也意识到什么,他飞快收回手,往后退了一步。
“抱歉,属下只是太激动看见主人。”
男人垂下眸,双拳紧紧攥着,声音已有些哽咽。
红酒杯放进购物车,我把连肃带回公寓,他和古代时候一样,尽职尽责的替我拎包开门,还伸手替我挡住电梯。
看他娴熟的模样,半点不像是一个古代人,黑色短发,身上穿的也很正常。
挡住电梯门的那个奇怪男人已经走了,我先是检查了一下门锁没有被破坏的痕迹,这才放心开门进屋。
刚一进屋,连肃就跪在我身前,像在认罪。
“说说吧。”我坐在椅子上看向他,顺手拆了包零食。
连肃看起来有些拘谨,在听我问后,认真发给我讲述了事情经过。
原来在连肃死后,他和我一样变成了孤魂野鬼,飘荡了好几日,彼时他还觉得用这种姿态守护主人也不错。
结果再睁眼就是二十一世纪。
连肃变成一个男高中生,拥有和古代一模一样的名字长相与身材,并且继承了原身的记忆。
连肃始终记得主人和他说过的那句话,去主人的世界找她。
这里光怪陆离的地方应该就是主人的世界。
连肃当夜离家,又被父母报警找回来。
我没忍住笑了。
杀人不眨眼的暗卫爆改叛逆少年,一夜暴走十里地那种。
后来连肃因为改不掉暗卫的习惯,还被现代的爸妈关进了精神病院一段时间,虽然他轻描淡写,可是那滋味应该不好受。
我抬手揉了揉他的头,他小心翼翼又痴迷的蹭了蹭我的掌心。
“多谢主人关心,属下无事的。”
从精神病院出来后,连肃学会了伪装,他学着做一个现代人,然后继续寻找我。
虽有一些不属于自己的记忆,可这里的万事万物对连肃都是新鲜的,他每次接触到远远超出古代事物的技术,内心便会生出愧疚与自卑。
委屈主人了。
这里的世界很先进,有太多可以打发时间的东西,而原本属于他的那个朝代,人人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主人只能在他身上打发时间,这对主人而言太不公平了。
看着连肃紧抿着唇愧疚的模样,我含笑用足尖轻踢了踢他,男人马上膝行到我腿旁,我给他喂了一块手中的零食,他一瞬都没有犹豫的吃下去。
还是挺乖的。
指尖还有些残渣,指腹压在男人温软的唇上,他熟稔又顺从的舔/舐干净。
除了换了时空与身体,一切都没有变。
连肃甚至抬起黑眸,眼巴巴的看着我,我仿佛看见了他身后摇晃的尾巴。
按照连肃的说法,他已经寻了我九年,他找遍了国内大小城市,这才把目标转向国外。
我思索一会,忽而眯眼看向他,“等等,你怎么认出我的?”
虽然穿越前后的名字是同音字,可是模样却不怎么相似,我不觉得连肃是一眼万年靠内心悸动认出我的。
连肃虔诚开口,眸子一眨不眨看向我,“无论主人是何种模样年龄,属下都会认出主人。”
他爹的,狗都有这种闻味寻人的功能吧。
我盯着他半响,忽而开口,“你说实话,你是不是见到一个和我像的就上去叫人家主人,靠运气撞到我的。”
连肃神情一愣,面上血色飞速消失,他颤声磕头,说自己绝对没有做过这种事,他只有我一个主人,也只管我叫过主人。
“这么害怕,显然是问心有愧,你怎么证明你没干过这事?”我故意追问,足下一使力,滑轮椅子就离他远去半米。
我蹙起眉,看起来有些嫌弃他。
连肃启了启唇,面色更加惨白无比,他绝望的看向我,因为他发现自己确实没办法证明。
“主人,对不起。”他艰涩开口,喉中似有刀割,“属下无法证明。”
连肃说完这句话像被抽干力气,挺大一只的,跪在那里却失魂落魄。
我这才勾起一抹笑意,只是单纯的恶趣味,很久没见他难过了,我很开心。
眼见连肃越来越难过,我才说了句暂且信他。
“我的世界是不是很便利,喜欢这里吗。”
应该没有一个古代人能拒绝二十一世纪的科技,我等着连肃给我反馈,可出乎意料的,他对我摇摇头,哑声开口。
“没有主人在的世界,对属下而言,都是一样的。”
屋里昏暗,男人安静跪在我身前,他保留了暗卫的习惯,呼吸声浅的几乎听不见,唯有胸贴浅浅起伏着,我觉得不做点什么有愧于自己。
“上床。”我简单指令。
连肃仅仅愣了一瞬,眸中是不敢置信的欣喜。
便如同古代一样,他不敢对我使力,双手撑在床头,俯身轻轻嗅了嗅我的发丝,面上是一片痴迷之色。
简单搞了一下,连肃这具身体虽然是个雏,可伺候我的技术却炉火纯青。
久违的感觉,我有点激动,不小心见了血,他愣了愣,第一反应竟然是怪自己没有准备好,他慌张看向我,而我浑不在意,只用纸巾随便给他擦擦。
反正他很会忍疼,出血也无所谓。
我让连肃去浴室把红酒塞子启开,他显然也想起那件事。
我抬起连肃下颚,先是灌了他几口。
水汽温热氤氲,随着淅淅沥沥的水声,似血酒体滑浇过男人肩背,随着修长笔直的腿落在地上,与水融合。
画面感很震撼,是文字无法形容的淫/艳美感,我直接大搞特搞。
连肃的体力很好,我累得不行,他还有力气给我擦干身子,又抱我回床上。
我窝在男人温热的怀里昏昏欲睡。
“主人。”低沉磁性的声音响起。
我懒洋洋应了声,抬头与男人的眸子对上。
他看着我,欲言又止。
“说。”
“属下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死亡,主人……”他声音有些抖,“主人回来,是因为过完了一生吗。”
很僭越的一句话,连肃说罢便沉默低下头,等待我可能来临的解释或惩罚。
我狠狠掐了他腰身一把,逼他抬头看向我,“没过完一生,你死后第三年我就得病死了,和你一样,一把火结束了。”
连肃沉默了很久,轻轻把头埋在我的肩身,却并不敢使劲。
“对不起,主人,对不起。”连肃一直在道歉。
他那么大一只,非要把头窝我肩上,不过一个好主人是不会和大型犬计较太多,我只是敷衍又安慰的拍了拍他的背。
我不觉得有什么需要避讳的,又大大咧咧道:“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我在古代也活够了,死就死了,就是明玄给我殉了情,没人给他收尸。”
我说罢一顿,扯着连肃的头发让他抬头,“等等,你能来,那他是不是也能来。”
连肃愣了愣,也没想到这件事,“或许可以。”
我想到下午出门时电梯旁那个沉默的身影,连肃又跪起来,眉眼紧张又不安。
我知道他在担心什么,狗与狗之间,也是会争宠的。
他俩上辈子能和谐相处几天,完全是因为连肃知道自己要死了,暂且放下旧日恩怨,专心为主人着想。
如今在现世,连肃拥有一个全新的身份,健康的身体,还寻到了支撑他活下去的我,自然要与明玄争。
其实我知道,就是我当着他的面和明玄滚在一起,他也只会默默承受,只敢在内心疯狂嫉妒。
“主人……要找他吗?”连肃小心翼翼的问,见我看过去,他立马解释道,“属下的意思是,如果主人想,属下可以帮主人寻找。”
这些年为了寻我,他已经有了一张自己的人脉网。
但我暂时只想养一只狗。
“只要你乖,我就不赶你走。”我摸摸他的头。
连肃忙承诺道:“属下一定很乖。”
连肃这具身体很干净,没有纵横在肌肉上的疤痕,也没有刺青,我躺在他怀里睡觉时掐了几把,看到泛起青紫后才满意的点点头。
没想到连肃的心思竟然这么细腻,第二天早上我睁眼时,就看见床头的一袋子东西,我扒拉了一下,瞬间来了精神。
“连肃。”我握着小绳缠绕的东西叫他。
“属下在。”
熟悉的男性嗓音响起,连肃端着盘子从厨房走出来,他上身光着膀子,带着我的粉色围裙,故意勒的很紧。
我挑了挑眉,看着他将早饭放在桌子上,然后跪到我床边。
这胸肌,真是货真价实的男妈妈。
“有点小吧。”我毫不客气揉了揉,随后评价了一下。
当然说的不是他,是我的衣服。
我看见连肃耳根红了红,“抱歉,是属下私自穿主人的衣服,请主人责罚。”
我把手中的东西递过去,连肃接过后,把电源放在我手里。
“知道怎么用吗?”
“属下知道。”连肃喉结滚了滚。
我笑了笑,口是心非的男人。说着不喜欢这个世界,实际上没少查攻略吧,大早上就把东西买全了。
连肃把我的围裙脱下去,小心翼翼的整理好,然后带上了我挑出来的那几个东西,我翻了个胶布给他粘上,打开电源,然后邀请他和我一起吃早饭。
连肃手机摆在桌子上,随着几声重叠的震动,手机里传来讯息。
我瞥了他手机一眼,下一瞬,连肃就把手机恭敬摆在我身前。
“主人。”
密码是我的生日。
我挑了挑眉,抓起他手机翻开。
连肃在我身前一向没有隐私可言,如今也一样。
刚才的震动是新闻推送,我随手点开浏览器,就看见他尚未删除的搜索记录。
【怎么讨主人欢心?】
【怎么劝说主人不养别的狗?】
【早餐吃什么对胃好?】
……………………
是一款居家实用性的人夫大型犬。
连肃显然也看见了,他紧抿着唇,紧张的看向我。
我勾起抹笑意,纵容了他这点嫉妒心。
连肃的联系人列表很干净,不过寥寥几人,他分别给我解释每个人是谁。
我点点头,随后掏出手机加了他的微信好友,连肃接过手机点了几下,然后又递过来,问我这个备注可不可以。
【主人】
“你开心就好。”我随口道。
连肃当然很开心,他甚至偷偷笑了好几次。
我怀念连肃身上的刺青与伤疤,他就给我准备了用的上的道具,别的好说,就是我拿出他买的特殊染料与刺青针时,难得沉默了。
这显然不是专业设备,我没学过纹身,可连肃对我是无条件信赖。
我把他绑起来,蒙上他的眼睛,在他大腿内侧落下刺青。
不是图案,而是字,不能说的那种荡/夫羞辱。
他颤个不停,我把他最狼狈难堪的画面拍下来,作为我和他对话框的壁纸,然后把手机砸到他脸上,让他看清自己身上的纹身。
一个极具羞辱的举动,可连肃却视若珍宝,甚至耳根红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