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边荒之城的霸王餐
几人一路行了有一个月的时间,终于见到了大荒边缘的城镇。
城墙高大,通体褐色。不过那不是原本的颜色,而是无数次抵御兽潮时人族修士与凶兽激烈厮杀,留下的血迹染成的颜色。
城墙之上有身披甲胄,手握钢枪的战士,身上散发出滔天的煞气。他们都是在此和凶兽浴血厮杀多年。
莫名和莫云还有金闪闪走进城门,肩膀上那只黄色的猫令路人都纷纷回头。带着战兽、战宠的人不少。莫名第一次到大荒之外的地方来,两只大眼睛到处打量四周的行人。
“原来大荒外面的人也这么少啊!这么大一座城,我还以为很多人呢!”莫名在街上看了半天,却发现这里并没有多少行人,街边少有摊位,只有一些店铺人烟稀少。
莫云闻言笑道:“这里是边荒地带,平日里多有凶兽出没,甚至每隔十几年还会有兽潮攻城,哪里来的许多普通百姓。在这里的基本上都是修士,如果你到了楚国繁华之地,那里的人要比此处多上千倍!”
莫名不禁咋舌,“莫云哥哥你怎么会知道的那么清楚?”
莫云脸一红,“我也是小时候听姑姑说的。”
大荒中人,生活的环境中布满了危险,除非是绝顶高手,谁敢轻易踏出大荒十几万里之遥?
金闪闪却是得意的一笑,“这么说你们都没见过什么大世面了?没办法,看来到了这种地方还得靠本大爷嘛!”
莫名和莫云都向金闪闪看去,不知道他有什么好的建议。
“不说那么多了,现在饿得要死,先去弄点吃的再说!”
金闪闪昂首阔步走在前面,带着莫名和莫名走进了一家酒店,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嘿,一只猫在走路,谁养了这么逗的东西?”
“哈哈~不会是什么耍把式的人养的吧?不过看起来还人模人样的!”
……
金闪闪眼睛一瞪,“看什么看,没见过这么帅的帅哥是吧?”
弄得一群人直翻白眼,这只猫不仅极度能装逼,还很无耻。连带着看莫名和莫云的眼神都有些不对劲。
“有其宠必有其主啊!估计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一群人议论纷纷,毫不避讳的笑道。
莫名和莫云的脸色都很不好看,不过因为不熟悉外界的环境,只得跟着这个据说很懂外面情况的猫。
两人一猫找了张桌子坐下,金闪闪立刻招呼小二过来上菜。
店小二过来一看,也愣了神,没见过猫跟个人似的上桌子。那些豪门子弟带来强大的战兽、战宠的倒是不少,他心说你一只家猫来凑什么热闹。
“瞪什么瞪,还不赶紧把好酒好菜都给我上来!”金闪闪一瞪眼,小二看莫名和莫云没表示,还以为是只被主子惯坏了的家猫,心想反正有人付钱就行。于是很快就好酒好菜摆满了一桌。
金闪闪上去撕下一个肘子,放在嘴里咬了起来,还一边支吾着:“都别客气,吃好喝好!”
莫名和莫云也很久没吃过一顿正经饭,这几天都是烧烤野味,早就腻了。两人看见金闪闪吃的那么香,忍不住也开始狼吞虎咽起来。这一桌子吃相,除了莫云文雅一点,金闪闪和莫名都活像饿死鬼一样。
莫名一手拿着鸡腿,一边扯过呆住的店小二,“有包子吗?”
小二愣愣的点了点头,莫名立刻高兴的喊:“太好了,给我来一百个!”
旁边几个桌子上的人本来还在谈论着那只猫有多搞笑,到了后来全都被这一桌子的吃相给吓得呆住了。
尤其是那个小毛头,才八九岁的模样,几十个包子眨眼就没了,他是吞天兽转世啊?
还有那只猫,直接扑到桌子上啃了起来,吃了那么多东西肚子都没见起色。
众人感慨,果然不一般啊,此猫和它的主人都是极品!
酒足饭饱,金闪闪躺在椅子上拿鱼骨头剔牙。
店小二颤巍巍的走过来,“几位客官可吃好了?”
“恩,还行吧!”金闪闪耷拉着眼皮。
“我还没吃饱。”莫名大大的眼睛透着一丝可怜,像被主人遗弃的小狗一样。
一群人再次被雷到了,这毛头小子绝对是吞天兽转世,吃的东西都快比他自己还重了。要知道,这里可是边荒,食材也多是凶兽的肉,一般人吃个几块就饱了。
“咳咳~”莫云似乎感觉到了别人看自己几个的眼神不对,咳嗽了一声道:“莫名,吃东西半饱就好了,吃得太饱不容易消化。”
“那么,几位可以结账了吗?”小二抹了抹额头的汗。
“结账?”莫名和莫名都一脸茫然,“什么东西?”
他们看向金闪闪的时候,金闪闪则是吐出一根骨头,“笑话,本大爷去哪里吃东西向来那都是给他们面子,谁敢问我要钱!”
“几位朋友莫要开玩笑,在这边城可是没人会收钱的。”柜台后面原本在算账的账房先生一脸苦笑。
“不要钱啊,太好了,我们也没有。”莫名刚要松口气,那位账房接着说:“我们只收晶石。”从店里立刻冲出来几个伙计,身上元气涌动,竟然全都是修士!
一群人都感觉到有好戏看了,没想到这几个极品还是来吃霸王餐的。
莫名有些坐不住了,悄悄的问莫云:“我们没有晶石该怎么办啊?”
“不知道哪里来的几个土包子,没有晶石还跑来吃饭,可笑!”
莫名还未回答,楼上忽然传来一声冷笑,一个刻薄的声音传入耳中。
莫名和金闪闪都忍不住朝楼上看去,一个穿着白衣的少年正一脸鄙夷的看着他们,嘴角冷笑连连。
他周围是一群年纪不大的少年,都是十五六岁岁的模样,皆是面露嘲讽之色。
“竟然跑到这边荒之城来了,是过来喂凶兽的吧?那么点骨头还不够给我养的战宠塞牙缝的呢!”
“这边荒之城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来的,想送死也不找个好地方。”
莫名和莫云的脸上都露出怒色,心说我吃饭不给晶石管你们鸟事啊?你说个毛线!
金闪闪则是反应更快,爪子一挥,一根骨头暴射而出,击中了第一个出言嘲笑的那名少年额头。
“哎呀!”那少年的额头顿时起了一个大包,剧痛无比。
旁边几个吃饭的商人却是眼睛一凝,刚才那一手不简单!
“竟然敢动手,揍他们!”
一群少年激愤,他们是何等身份的人,从来只有他们欺负别人,除了学院那些所谓的妖孽天才,什么人他们放在眼里过。
一群少年从楼上跃下来,拳掌间有元气涌动,全部都是塑体境,向莫名他们攻来。
莫云虽然眼中有怒色,但依旧坐在原处并未动弹,金闪闪则是一脸兴奋,抓起啃了一半的鸡爪子、鱼骨头丢了出去,其中蕴含了巧妙的劲道,砸的一群少年嗷嗷叫着到处乱逃,身上很快挂上了一堆骨头啃剩下的食物。
莫名也早就生气了,另外几个少年向他扑来,他手掌连拍,就把他们全都拍飞了出去。这还是他留手的缘故,不然这几人就算不死也是骨断筋折。
原本看热闹的一群人不由大惊,那只无耻的猫如此厉害倒是可以理解为它是某种类似猫的凶兽,但那小毛孩只有七八岁的样子,身手却如此了得!
连一旁的账房先生都有些惊讶加无奈,惊讶的是小丫头和金闪闪的实力,无奈的是这明明是自己的事,怎么闹到现在他们倒是打起来了?
不过,想归想,手中的算盘打得依旧飞快,桌椅板凳一切的损失都记了下来。
等到那一群少年不是被骨头杂物淹没就是被莫名拍飞,莫云才咳嗽一声,对账房先生道歉道:“抱歉,我们家族中人很少入世,身上也没有晶石之类的俗物。不过承蒙款待,这里有些东西,还请手下。”
他伸手翻出一根兽骨,上面泛着点点银色。顿时让人都望了过去。
“那是雷云豹的骨头,已经有了那么多银色斑点,是凝元境的雷云豹啊!”
一个眼尖的商人立刻看到,起身过来对莫云拱手:“兄台这根骨头是炼器的上等材料,如果愿意的话,还请卖给我,我可以出一百枚晶石!”
他是一位在内地和边荒游走的商人,做的就是凶兽尸骨的买卖。
账房先生淡淡的道:“这件东西这位客人已经说了要给我们酒店,还请见谅不能相让。”
“嘿,难道你这一顿饭能值一百晶石吗?”那商人冷笑。
“哼,一根雷云豹的骨头才值一百晶石吗?这位客人,你们这顿饭不算,这雷云豹的骨头给我,我返你一百五十晶石。”
账房先生看也不看那商人,对莫云说道。
周围有人看着那商人哂笑,他在这边荒之城名声并不好,刚才听了莫云说是隐世家族出来的想要去捞便宜,谁知人家账房先生戳穿了他。不过他也不敢怎么样,能在这边荒之城有立足之地的人,个个都不是好惹的。
莫云点头,笑容柔和如同春风。
“好!”
他并没有去讨价还价,而是欣然接受之后和莫名还有一脸臭屁相的金闪闪离开了。
“先生,我们的损失怎么办?”一个伙计过来问。账房先生当头给了他一巴掌,“你个蠢东西,刚才那个青年能拿出来凝元境凶兽的骨头,你以为那是你惹的起的人吗?就是老板来了,都得客气相待。损失的话你没看见地上躺着的那几个家伙吗?”
伙计挨了一巴掌,心情本来就不好,于是把火气都撒到那几个少年身上去。
“都给我起来,把帐给我结清了!”
几个少年顿时一股火气,刚刚被一只猫和一个丫头给揍了,现在连个伙计都敢来欺负自己。
“我爹可是朝中大臣,你敢这么对我!”
“我是江陵大族宁氏子弟,你想找死吗?”
一群少年怒喝,那伙计冷笑。
“身份地位?在这边荒之城除了实力之外都是粪土!”
几个少年大怒,要紧牙要和他动手。
可是,那伙计身上稍微露出了一丝炼气境的实力,几个少年顿时就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