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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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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出生的城邑,有这么个规矩,”沈墨奚慢慢走到隔间栏杆前,悠悠道,“未出嫁的女子与外男相见,须以物遮面。除非男子以三媒六聘之礼娶她入门,否则不得窥视其真容。”

沈墨奚虽为商者,却无寻常市侩的铜钱气,一身素衣,无任何金饰装点,长发素簪随意一挽,在如此奢华的场景里,被衬托得十分单薄。若不是举止投足沉着自持与众不同,兴许此番装束,在人群中也未必能认得出来。

他一双墨目看向围廊间,幽邃如海,难窥其内,心思似乎颇重。

那带头挑事的男子看清说话之人的脸后道:“我当是谁,原来是沈公子。”

沈墨奚声名在外,能登上这楼船的人自然不会不知道,可鲜有人见过其本尊。一经该男子点出,没见过此人的宾客也好奇地探出隔间去看,都想瞧瞧这传闻中的天下第一巨贾究竟是何模样。一时间内场廊道内人头攒动,很是热闹。

“沈公子怕是小瞧了刘某,”起哄的男子是兵部侍郎的幺子刘旭,叶皓言曾在曲江宴上见过,“她是你的人,你自是要为她开脱说话,这借口倒也不寻点好的。公子以为刘某不知西岐风俗人情?西岐三十六邑,虽确如你所说各有各的规矩,却不曾听闻有哪座城邑不得未婚女子露面的。”

“再说,真不想摆弄姿色给男子看,又何必要穿得如此放荡,袒臂露足,遮住面容岂不是多此一举,”他冷笑一声,继续道,“老话有云,入乡随俗。便是她故土有什么劳什子规矩,与我等又何干?我等到你船上做客可是花了大笔银子,所图便是纵情声色。不过是让区区一介舞姬卸个面纱让我等瞧瞧模样,怎就成了坏规矩!她既在我大端演出,可不得随我大端的规矩做事!再说——”刘旭忽然嘿嘿一笑,“倘若这舞姬姿色绝佳,我等瞧过后,未尝不可按她故土的规矩纳她进门做妾!诸位说是也不是!”

“是!哈哈哈!”

此话一出,周围又是一众好事之徒哄笑。

同为女子的叶华亭见那舞姬尤在台上,下去也不是,站着也不是,不由得骂道:“这帮浪荡登徒子,脑子里尽是些腌臜秽物,就没些好东西!”

叶皓言闻言也是连连摇头。

这刘旭与他和江明锦同科及第,家中已为其安排好差事,近几日便要入朝为官。许是一朝加封官阶十分得意,加上酒劲,又见沈墨奚简装素衣,一番趾高气扬的言论俨然已将自己当作上宾,全然不把沈墨奚放在眼中。

再看沈墨奚,对刘旭的无礼煽动也不恼不怒。就见他双臂环身,一手托住下巴,一声长叹,轻哂道:“就怕刘兄看过她的脸后,没享受红颜的这个命。”

语落,一众公子哥儿议论纷纷,皆不知他葫芦里卖得什么药。

“你这话什么意思?”刘旭忍不住问。

“沈某如此不过是为刘兄考虑——我本不欲多说,可此情此景,却是不得不说。”沈墨奚摇头叹息,沉声道,“其实这遮面的规矩确实算不得什么大事,坏了也无妨。刘兄想揭她的面纱未尝不可,娶她为妻亦未尝不可。”

“可此女情况特殊,若要娶她为妻,之于刘兄等人,只怕是代价怕不菲啊。”

“怎的不菲?小小舞姬,难不成还是西岐王室!”刘旭一声冷笑,放言道。

“不知者不怪。”

沈墨奚闻言只一笑。

“也不怪刘兄不知。许是刘兄平日里习惯了修士保护,故总觉得这晋阳内外都如你周围处境一样,大家其乐融融,一派祥和。”

“但刘兄既了解西岐风物,那可知,西岐与大端谈妖色变的习气不同,因此不同城邑里聚落而住的……”

沈墨奚顿了顿。

“可并不全都是——人。”

他此话一出,人群里爆出一阵惊呼,众人皆议论纷纷看向场中女子。

叶华亭闻言好奇地问兄长:“她是妖?”

西岐不似大端,人与妖一同生活,相互扶持繁衍生息。人不会对妖有所惧怕,亦不会觉得非我族类而有所区分。因生活环境差异之大,众人推己及它,却是一时忘记了这舞姬有可能是妖这回事。

难怪此女舞姿琴艺如此令人惊叹,莫不是因为什么妖法惑人?

因兄长懂些仙法,晓得如何鉴别,叶华亭便向他确认。

却听叶皓言回:“不是。”

“开个玩笑,”沈墨奚见状又是一哂,“诸位不必惊慌。这舞姬并不是妖族。”

“给大家讲这么一则故事吧,”沈墨奚负手而立,扫过一众宾客,娓娓说道,“数百年前,有一喜好乐律歌舞的上古大妖于人间游历时,途经西岐,出手帮助了某个部落,那部落便盛情接待了他。”

“宴会上一对男女一人击鼓伴奏,一人以舞相和,技艺之精妙令大妖赞叹不已,甚是欣赏。尤其是那女子的舞姿,灵动翩跹,惊为天人。”

“西岐不似大端,民风开放。宴会结束后,大妖因心仪女子舞艺与她畅谈舞乐。二者倾盖如故,相谈甚欢,自上古之音聊到今者之舞,竟足足聊了三个昼夜。”

“大妖一朝得遇知己,遂对女子心生爱慕,却在闲谈中得知,此男女二人为夫妻一对,恩爱有加,且彼时,女子已身怀六甲。”

“大妖知自己与那女子有缘无分,且自觉人族阳寿较妖族不过弹指一挥,人与妖结合未必能得以善终,遂抱憾离去。自此一别便是经年。而那以后,他也再未遇见过如此与他相合投契的知心人,于是十年后,他因孤独寂寞思念故人而故地重游,却得知,那女子已于一年前亡故。”

“啊?”叶华亭一声轻呼,年轻女子对凄美的爱情故事总是更容易动容,不由得好奇地聆听那女子故去的缘由。

“大妖悲痛不已,从未想过短短十载已与佳人天人永别,一问部落中人才得知,花落飘零,竟是因忧思过度,心力衰竭,染病不治而亡。”

“后来他得知,这二人所在的部落虽人人能歌善舞,但终觉歌舞非安身立命之本,为保部落子嗣繁衍,生生不息,立有这么一道规矩——”

“族中女子产子后需退隐还家,相夫教子,并不得再以舞示人。”

“那大妖离开后,女子诞下一女,自此榅椟藏珠,洗手作羹汤。而韶华易逝,红颜易老。随着时间流逝,女子曾经纤细的腰肢,美丽的容貌,白嫩的双手在日复一日的操劳中渐渐衰败。曾一时无两的歌舞技艺也因疏于练习而渐渐荒废。可她夫君在外劳作奔波,在一次前往都城采买时因缘际会救了遭遇强盗的朝中贵人,那贵人欣赏他勇猛,遂对他加以重用,短短几载,加官进禄,蒸蒸日上。”

“丈夫在外如鹰击翱翔,女子却困于家宅,如花衰败。”

“可她与她那夫君相悦皆是因她年轻时的风华。久而久之,丈夫开始嫌弃她色衰庸俗,纳了一室小妾。二人如胶似漆,男子亦开始对妻女不闻不问。女子心碎神伤,日益郁郁寡欢,后一场大病……香消玉殒。”

“沈公子,你莫不是话本子看多了想过过说书先生的瘾?”有公子哥儿听不进去故事里的缠绵纠葛,只觉得不耐烦,“你说的这些与这女子有甚关系?情情爱爱扯来扯去,又与我等有何关系?”

“公子莫急,”沈墨奚不急不躁地说,“且听我讲完。”

“那大妖得知前因后果,心中满是惋惜哀恸。妖族不似人族,往往认定一人便是白首不渝,此前告别,他从未想过女子会迎来这样的结局,便欲杀了那薄情男子与其妾室为其报仇解恨,可遗女却无知地跑过来挡在生父面前,哭着求他放过阿父,大妖一时不忍,只得作罢。”

“出于对女子的思念,以及对自己未能救所慕之人于水火的懊悔,亦是出于对遗女考量而无法为女子报仇的遗憾。”

“他便用妖力与那遗女结下了一道妖契。”

“从此生至往后,凡是那女子的后代,与其相恋相守之人,需得一心一意,一生一世只钟情其一人,白首不离,”沈墨奚继续道,“若做不到,那妖契便会让其爆体而亡,不得好死。”

说到这儿,他环视一圈众人:“如此,诸位可还想摘掉那面纱,一窥美娇娘容貌?”

无人回话。

这群富贵公子终日在风花雪月声色犬马的场子里奔走,最是怕什么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约束,沈墨奚又如何不知?

而场中一众听得沈墨奚的故事,大概明白,他话中意思就是看了此女的脸便要娶她为妻,娶她为妻不说,一旦再寻欢作乐下场就是个死字,顿时觉得扫兴,没了欣赏舞姬姿色的心思。一时又觉得有些后怕,连带着看那场中舞姬也不顺眼了起来。

叶华亭听故事听得入神,喃喃道:“这舞姬……便是那对夫妻的后人?”

“是了。”叶皓言回说。

阁楼上沈墨奚继续说。

“故事终究是故事。诸位莫要嫌弃沈某多言,沈某说这些不过是想提醒诸位一二——”说是“诸位”,但说话的时候,沈墨奚却是牢牢看向刘旭,仿佛这话只说给他一人听般,“这天下之大,总有些事,是你想不到的,没见过没听过的。眼见未必皆实,所见所知未必已尽。可别拘于弹丸之地而忘了自己的位置和身份,惹上什么……不该惹的。”

他不过淡淡说来,脸上尤带三分笑意。话毕,那刘旭闻言脸上阴晴不定,却不再反驳回话。

他纵是骄横自大,但到底见过些许世面,沈墨奚话里有话,他若再听不懂其中的意思,多年诗书也算是白读了。

别惹上不该惹的。

说小了是警示,说大了是威胁。

天下第一巨贾,你不过一小小侍郎之子,又怎能仅凭一艘烟雨楼船窥得其全貌?

世界之瑰奇,他手下一届小小的舞姬都有如此奇妙身世——其麾下所御之人更不堪细想。

场中鸦雀无声,那刘旭一声冷哼,拂袖转身回了自己的隔间。其他公子哥儿见状也无心再闹,骂一嘴晦气后离去。场中舞姬抬首看向沈墨奚,他只阖眼微微点头,舞姬便会意听话地退了下去。

一番闹剧就此收场。一众人该吃吃该喝喝,不一会儿曲乐又扬扬地飘了起来。

沈墨奚离去前,眼角余光扫过叶皓言所在的隔间,得见熟人,他微微一笑,两人隔空互相点头示意,便各自转回的席桌用餐去了。

叶皓言笑着摇头,自己与此人已久未曾见,不想再会竟是这样的情景,正想着,却听叶华亭一声轻呼:“欸?人都去哪儿了?”

叶皓言这才发现,房间里只剩下了他与叶华亭两人,其他几人均已不知去向。

“江公子呢?”叶华亭疑惑地问。她过于专注方才的演出和沈墨奚所说的故事,竟忘了自己此行是为和江明锦亲近,待事了,现下自己邀约的人却不知去了哪儿,甚至连与他一同前来的嬷嬷也不见了踪影。

坏了!

旁边的叶皓言一拍额头。

忘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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