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回 金发女子
“不用了,我这手机也不是什么好手机,明天再说吧,指不定回去用电吹风吹吹还能用,先试试吧,”洛小凡知道夏芷家也不富裕,自然不会为难她,
接下來的这顿饭乏味极了,洛小凡满脑子都是那个女人的话:沈卓君在洗澡,
每次沈卓君睡前都会洗澡,难道说,他要睡了,他都要睡了,那个女人为什么还赖在他的房间不走,好多秘书和老板都有些非同寻常的关系,难道他们之间也有么,
洛小凡越想越难过,
回到新租來的房子中,夏芷和鱼舒彤自然是睡在一间房,洛小凡独自睡一间,
洗完澡,洛小凡还是沒有睡意,找出了电吹风,一个人坐在床边吹起了手机,
忙活了近一个小时,手机依旧固执的宣布它已阵亡的消息,
洛小凡也沒有办法,只能取下手机卡后,把手机恢复到原來的模样,躺在床上准备睡觉,
依旧满脑子还是那个女人的话,
天已经蒙蒙亮了,洛小凡觉得自己都已经着魔了,怎么只能想到那个女人的话呢,
他在洗澡,他在洗澡,他在洗澡,
眼角又一丝凉意,抬手触摸着眼角,原來是自己哭了,叹了一口气,坐起身,看着枕头旁边摆放的手机卡越发的生气,
这个沈卓君,不回自己的短信也就算了,还弄个女人在自己房间里面,之前不是说是和风少出差的么,怎么变成女人了,
一个冲动,她恶狠狠的把手机卡扔出窗外,
哼,你和别的女人在一起,我就让你找不到我,
洛小凡不得不承认,因为沈卓君,她真的很生气,
看着卡从窗口消失,洛小凡又开始后悔,不由自主的帮他找了千万种理由,万一只是恰巧呢,万一他和那个女人沒有关系呢,
她连忙穿好衣服下楼,寻找那张被他丢下去的卡,
窗外是一片几百平方的绿地,种满了夹竹桃,地上还覆了一层草皮,这要如何才能找到她那张指甲盖大小的手机卡啊,
她垂头丧气的,为刚才的一时冲动而后悔,
自己有是在外地,根本不能马上补办一张手机卡,如果沈卓君想打电话來解释昨晚的事情,结果发现打不通,他要有多着急啊,
其实,在国外的沈卓君也忙的焦头烂额的,这次合作的是一家跨国的大企业,企业的掌管人汤姆森是一个高大的白种人,他似乎有些看不起有色人种,对沈卓君总是拒之门外,
都在这里呆了五天了,连汤姆森的面都沒见着,沈卓君自然是急的很,
一早,风少打來电话说汤姆森的大女儿琼斯愿意见沈卓君一面,在国内的时候就已经听说这个琼斯是个女中豪杰,在商场上很有一手,深的汤姆森的信任,
只是这个琼斯在私生活方面有些不捡点,都已经年过三十了,一直沒有嫁人,保养的极好,看起來就像个二十岁的小姑娘一样,纯情可爱,可骨子里却极其的风骚,以拆散别人家庭为乐,
沈卓君连忙起床换衣服,匆忙间便把手机落在了房间,也沒來得及叫上秘书,匆匆的去赴约,
琼斯选择的地方是一家别具一格的小店,一张张圆桌上点着拉住,每张圆桌边都只放了两张椅子,店堂中熙熙攘攘坐着的几对情侣在小声交谈,轻音乐在耳边回荡,估计,在国内都找不到几家能有如此格调的餐厅了吧,
沈卓君随便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琼斯似乎还沒有來,可之前约好的时间已经到了,他在口袋中摸索着想给琼斯打个电话,确定一下她是否真的愿意和自己见面,
这时,他才发现手机落在了宾馆里,
他也不担心了,反正也丢不掉,点了一杯咖啡慢慢的喝着,看着窗外银装素裹的大街,突然很想洛小凡,
这个时候,这里是冬天,而在中国还是夏天呢,这个时间也应该还是中午吧,她这个小懒猪可能还睡的香甜呢,想起她那张熟睡的小脸,他心底泛起了一层层涟漪,
“你好,你就是沈卓君么,”
一个悦耳的女声在耳边响起,沈卓君连忙收回目光,只见身边站着一个金发碧眼的女人,
“是,你好,”沈卓君连忙站起身,处于礼貌的和那个女人拥抱,
“我是琼斯,”琼斯自报家门,“是我早上约你的,沒想到你來这么早,我还以为我早到了呢,”
沈卓君笑笑,绕过圆桌帮她抽出凳子,待她坐下后,才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坐定,抬眼看了那个女人一眼,
这个女人的确漂亮,周身都散发出高傲的气质,大概这是与从小所生活的环境有关系吧,金发碧眼,鼻梁高挺,薄薄的唇微微上扬,都说白种人的皮肤不好,可这女人的皮肤简直吹弹可破,在加上天生的皙白,这也难怪有无数的男人会为了她而离婚了,
服务生轻轻的走了过來,接过琼斯手里的外套,用衣罩罩好,挂在椅背上,待他俩都点完餐后,才轻轻的离开,
沈卓君抬眼又看了琼斯一眼,这女人的身材的确无可挑剔,丰满细腰,极其有女人味,穿着火红色的深V短裙,紧紧的裙子勾勒出了她较好的曲线,
“沈先生,听说你已经结婚了,”琼斯注意到沈卓君无名指上的戒指,瞥了他一眼,淡淡的问,
在她的印象中,东方人还是一副东亚病夫的模样,个子矮矮的,不超过一米七,皮肤黄黄的,瘦瘦瘪瘪的,也应该是一副唯唯诺诺的模样,
可眼前这个沈卓君却给了她另外一种感觉,
虽然瘦,可看起來却是很有精神,笑起來还格外好看呢,眼睛自然的成了半月状,带着神采奕奕的光点,个子也还算可以,可在白种人的影响中,他一米八几的身高,还算不上是个高个子,只能算普通,
最重要的是他格外的好看,甚至比一些女人还要好看,自认为阅尽无数美男的琼斯第一次见到他时也会大吃一惊,世界上居然会有这样好看的男人,立马边让住手打电话通知风少,说她愿意和沈卓君见面,
这当中,更多的肯定是个人原因,她想要征服这个男人,
“嗯,结婚两年了,”沈卓君明显感觉到琼斯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抬起手,故意让她看清无名指上的戒指,笑着说,“早上还和太太打电话呢,她还说要我给她带礼物,”
“哦,”
在沈卓君的话语间,琼斯只听见了甜蜜,看着沈卓君那双闪着幸福光点的双眼,心里暗暗的发誓,要将这个男人抢到手,
这样也不是正好证明了她琼斯的魅力么,
“沈先生,我想,这件事你还是要和我父亲汤姆森谈谈,毕竟这是关系到两个企业存亡的大事,”琼斯顿了顿,看着沈卓君手上的结婚戒指,感觉格外的刺眼,“我也做不了主,就算我现在答应了你,你还是要和我父亲重新再谈一次,”
“嗯,这样也好,琼斯小姐,你打算什么时候让我和你父亲见面呢,”
沈卓君心里一喜,什么策划案他早就已经准备好了,就差这个见面的机会,亲手将策划案交给汤姆森了,现在琼斯居然会主动引见,他自然是开心的很,
看來答应洛小凡一个礼拜回去,是肯定能兑现的了,
“今天吧,吃完马上就去,”
也不知道是不是琼斯故意拉长了进餐时间,一顿饭吃了好几个小时,沈卓君一直耐心的等着,他发誓,除了对洛小凡之外,他还沒对谁有过这么好的耐心,
终于,她放下了刀叉,宣布这顿饭已经吃完,
开着车,到了郊外的庄园,庄园中如城堡一般的建筑就是她的家,
琼斯并不着急带沈卓君去见父亲,反而是悠闲的先带着他在庄园中参观,时不时的还用她丰满的胸部在他的胳膊上蹭蹭,
可这个男人的反映,让琼斯有些失望,他似乎毫无感觉,甚至有好几次都感觉到他在可以的回避这样的接触,
难道真的如他所说,他们夫妻之间的感情那么好,结婚两年,沒有最初的热情,也沒有最后的亲情,
这样的夫妻最好拆散了,琼斯似乎是在得寸进尺,挽住沈卓君的胳膊,起初还和他保持了一些距离,走着走着,整个人都已经贴了上去,
由于胳膊被琼斯挽着,沈卓君无处可躲,好几次都想甩手走人,可想到之前付出的努力不能这样白费,所以,他只能忍了,
在庄园中走了大半天,眼看着就要天黑了,琼斯又在小路边的长凳上坐下,捶着腿说:“不走了不走了,都走了这么久了,我爸爸还沒下班回來呢,我们先休息一下在继续逛吧,”
“你爸爸还沒回來,”沈卓君不由的皱眉,
“是啊,我早上出门的时候他还在家,说今天不去公司的,可是我们回來之后,管家说爸爸去公司召开了一个紧急会议,你放心啦,爸爸回來管家会來通知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