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救我
“女,女女侠,你就饶了我们几个吧,我们也是混口饭吃,如果早知道要打劫的是您,那哪怕再借我们十个胆子也不敢在您身上造次啊”
“你废话怎么这么多,我没叫你回答就不许跟我说话,听不懂吗?”
这群人里的一把手早就已经昏过去了,现在唧唧喳喳个不停的估计是他们的二把手。
长得贼眉鼠眼就算了,声音还是个破锣嗓,撕扯着喉咙朝她鬼哭狼嚎,听他说话对沈琅的耳朵而言简直就是一种酷刑。
“女侠饶命,女侠饶命啊”
破锣嗓子好像听懂了沈琅的话又好像完全没有,沈琅简直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来面对眼前这个杀千刀的傻子。
“闭嘴,现在听我说话。我说完你同意就点头,不同意就摇头,但要想清楚如果摇头的话很可能会有杀身之祸,现在听明白了吗?”
破锣嗓子点头如捣蒜。
这下终于听懂了,沈琅暗暗舒了一口气。
“既然那个女人叫你们劫我那就继续照做,我以此手势为号,你们躲在暗处如果看到我比了这个手势就立刻现身追杀我,懂了吗?”
破锣嗓子先点头而后又摇头。
“说话”
破锣嗓子如蒙特赦,立即吐豆子似的开口。
“女侠,你的意思我都懂,可是我们都打不过你,万一我们一个不小心劫持了你,你一生气给我们兄弟脑袋开瓢了该怎么办”
这的确是沈琅的风格,沈琅自己也不得不承认确实会存在这种可能。
“这很简单,只要你们控制好速度,既能演出在追杀我的感觉,又能保证不真的追上我不就完了”
“女侠,你说的轻巧,可真正难为的是我们这些人啊”
“怎么,你们打劫我本就是必死的结局,现在我好心给你们机会活命还不要了?当然,你们也别想着埋伏的时候偷偷溜走”
“我跟找你们办事的女人很熟,既然她能找到你们,那我自然也能,不过我的脾气可比她差多了”
“我平生最恨不守信用的人,只要是违背了和我的交易,那就算他们跑到天涯海角我都会把人抓回来好好折磨”
“不过不用担心,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只要你们乖乖配合我,我是不会对你们做什么的”
“况且,我想你们也一定不是那种背信弃义的人,对吧”
沈琅嘴角轻轻笑了一下,看向那群抖如筛子的壮汉的眼神似乎也含了笑。
只不过这笑实在让人,不寒而栗。
“女侠我懂了,只要是女侠要求的,哪怕是刀山火海,我等都在所不辞”
破锣嗓子这下终于聪明了一回,知道识时务者为俊杰的道理,没再继续跟沈琅叫苦连天,默默领着兄弟们拖走他们老大朝树林深处走去了。
这下终于清净了,沈琅乐得自在,随意找个大石头靠着休息一会儿。
“也不知道雾剑什么意思,这都巳时过了好久,不是说萧牧白会途经此地么,怎么到现在连个人影都看不见”
沈琅心中虽多有腹诽,但最终还是只能就这么干等着。
——
“踏踏”是马蹄与地面的敲击声。
洱元坡是出了名的荒郊野岭,十天半个月都可能不会来一个人,除了先前那伙儿故意被找过来的倒霉蛋,沈琅觉得骑马之人很可能是萧牧白。
就要见面了,沈琅心想。
马蹄声越来越近,沈琅判断好距离以后高举右手做了先前比划好的动作,四指弯曲垂直折下,这是行军前的准备动作。
“臭娘儿们,还敢跑,看我不把你抓回来让你尝尝惹怒我的滋味”
那群土匪果然按照沈琅的要求从林子里冲了出来,为首的正是先前被沈琅撂倒的彪形壮汉。
“救命啊,救命”于是就有了先前那幕。
这群人是废物吗?她都已经把步子放缓成这样了都还能跟她差这么远距离,虽然知道最后一定会穿帮,但也不能一开始就出岔子吧。
于是沈琅又悄悄放慢了步子。
“大哥,女侠好像慢了下来,咱们要不要加快点速度跟女侠靠近点儿”
破锣嗓一边吼着“快追”,一边小声问身旁的老大。
“我说你笨你还真笨,前面那只是个简单的女人吗?当然不是,她可是个不折不扣的女杀神,你疯了才想跟她靠近吧。要我说,你赶快叫兄弟们再慢些,咱得跟她保持点儿距离,不然一不小心追上喽咱可小命不保”
“嘿嘿,大哥果然英明神武”
破锣嗓满心欢喜地给后边兄弟们传话再放慢些速度,别真把人给追上了。
对后面发生的一切毫不知情的沈琅还在假装逃命,她虽心下疑惑后面那群人怎么还没赶上来,但也深知萧牧白就在前方,她不得不提前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
她与这位老朋友已有许久未见,没想到再次相见竟会是以这种方式。
罢了,反正前世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比这还狼狈得多。
“将军,前面好像有动静”
说话的是陈兴,萧牧白的副将之一。
萧牧白一共有两位副将,年长一点儿的是毕远,性格稳重老实,待人处事往往滴水不漏。
年轻一点儿的就是陈兴,他跟着萧牧白统共还不到三年,性子活泼,虽不擅同人相处却耍得一手好棍法。
这次归朝,萧牧白特意想磨磨陈兴好动的性子,于是便把安顿亲卫的任务交给了他,直到昨夜陈兴才完成使命匆匆赶回萧牧白身边。
昨晚本就睡得迟,结果今天一大早还得被毕远叫起来陪将军练剑法与枪术。
说“陪”自然不恰当,毕竟从始至终他都只能被动挨打,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将军的确越来越厉害了,但他和毕远都心知肚明将军是从哪天起,才开始变成如今这副不要命的模样。
斯人已逝,活着的人却仍在为其牵肠挂肚。
“将军,我们要去看看吗?”
陈兴见萧牧白没有回他的话,于是便再问了一道。
“找忆安就必须经过此路,我们只管往前,路上无论发生何事都不要搭理,只当没看见就是”
萧牧白瞥了一眼路旁的花草,它们的枝干纤细,一阵轻风吹过,便能倒个七七八八。
自然,萧牧白看见的并不是路边的这些花草,而是风。
不寻常的风向与风速无不昭示着前路疑点重重。
“是”陈兴也觉察到了些不同。
“救命啊,公子救我”
沈琅终于跑近了些,她看见两匹毛发棕黑的马儿悠悠地朝前迈蹄,高坐马首之上的是两位身着常服姿态端雅的俊俏公子。
后方身穿暮云灰蓝锦直裰,面容还有些青涩的少年郎,与沈琅记忆里那个打输了还会哭鼻子的小孩儿似乎重合了起来。
几年没见,陈兴出落得愈发成熟,沈琅第一眼还没把他认出来。
没办法,谁叫陈兴现在和以前的差别实在太大,直到方才沈琅的脑海里都还能浮现出他哭得鼻涕眼泪糊满脸的样子。
不服输的小屁孩儿,这是沈琅当时对他最大的印象。
行于前方昂首端坐的男子面如冠玉,高鼻薄唇,眉目硬朗,一身象牙白纱锦藤纹领袍穿得清雅端正,乍一看还以为是哪个饱读诗书的翩翩公子。
饱读诗书其实不错,很少人知道萧牧白从军之前参加过科举,院试乡试皆为第一,只是在进行会试的前几天突然选择弃笔从戎,毅然转为武举,最后拿了个武状元。
谁能想到这一身象牙白的衣裳会穿在萧牧白的身上,一个满身杀戮刀尖舔血的兵疯子。
不过沈琅又能好得到哪儿去?
她喜红衣,不过也只是因为不希望让人见到她身上沾太多血而感到害怕。
穿上红衣,许多人也就分不清她身上的是血还是衣裳本身的颜色。
这其实也算不上沈琅的喜好,她怕麻烦,仅此而已。
“公子救我”沈琅离二人越来越近,直至
侧身已经拂过俊马的鬃毛才堪堪停下。
“公子,我与家仆行经此地却遇到贼人打劫,他们不仅掠走了我们身上所有值钱的财物,还把保护我的忠仆一一虐杀”
“我在其中一个仆从拼死的保护下才得以跑出来,但他们还是发现我逃走了,于是便又派人赶过来追杀我”
沈琅每一句话都喘得厉害,听起来她似乎的确是经历过一场劫难,刚刚才死里逃生。
“姑娘,你要不……”后面的陈兴刚打算开口。
“禁声”
萧牧白没分给沈琅一丝眼神。
听到命令的陈兴赶忙将后半句吞了回去,他急忙转回头目视前方,也不再看沈琅半分。
“公子不信我?”沈琅泫然欲泣。
“你?有何值得我信”语气冰冷毫不客气,不愧是萧牧白的风格。
“追!那臭娘儿们应该就在附近”
“大哥,听说那娘们儿还有个当官的爹,我们把她杀了会不会引火上身啊”
“当官又怎么样,我就算把他女儿杀了,他也抓不到我”
“如果那娘们儿听话,我可以考虑考虑把她收了当老婆,给我生几个大胖小子。等到了那时候,生米早就煮成了熟饭,这声“女婿”无论如何他都得叫”
“哈哈哈哈还是大哥厉害”
后面的话越来越粗鄙不堪,不仅陈兴听得捏紧了拳头,就连沈琅也按住了额间怒火中烧的眉头。
只叫他们自由发挥,没叫他们放飞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