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李思巧
我叫李思巧,死于某年某月某日的一个晚上。
时间我忘记了,但他不重要。
我从小到大都没有真正意义上体会过被爱的感觉。所以我时常陷入巨大的空虚之中。像鱼缸里的鱼,日复一日的活动在相同的位置。为何物质富足便会使人陷入巨大的精神空虚之中,我不明白。
按道理说,李思巧有颜有身材,有成绩有家境,为何会这样?是几千个夜晚里头顶戒尺面壁思过,是被规划到几分几秒的未来,是每日早餐精确到毫升的牛奶,是永远不变的白衬衫和灰格裙子,还是从无休止的对比和指责。
我至今都没有答案,但我受够了。我受够被人处处限制和束缚的人生,我受够了他们背地里莺歌燕舞,灯红酒绿,回来却装作合格父母。
所有的事情被逼到一个节点就会爆发。我16岁那年,父母出国经商。他们商量好待我成人,再接我出国。
于是我便知道我的机会来了。
我人前依旧是老师夸赞同学喜爱的乖乖女。背地里却也开始频繁繁出于酒吧,夜店等场所。最先独自一人,后来成群结队。
我刚开始从不喝酒,只是静静的端着一杯冰水,坐在吧台。在昏暗的灯光下观察每一个人,沉迷酒精,深陷□□,酒多的地方人就不容易清醒。在这种地方什么样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后来看惯了之后,我选择加入,开始一杯,后来一箱。喝的时间长了才发现酒量其实是练不出来的,所谓练好也不过是后来逐渐习惯了那种沉迷的感觉。
我逐渐向某个社会群体靠拢,靠着外貌和花言巧语向上走,这种短时间内的放松让我突然获得了极大的快感和满足。但同时我也会面对一些不曾处理过的问题。
但选择加入他们就要成为他们。在他们欺负别人的时候,你也要一巴掌打过去,即使他和你无冤无仇。
随波逐流,这样才不会成为被孤立的个体。在这条写满不公平的食物链里,只要不在顶端,就意味着你随时都有危险。
所以当我看到林初满身血污的趴在洗手台上的时候,我没有表情。
我并不了解事情的经过,只是听说好像与一个男生有关。我觉得可笑,这里的女生好像对男生的青睐格外在意。
从各种意义上说,林初很像我。像我之前那样。懦弱,沉闷,想反抗又没有勇气。于是我没有来头的对她起了恶意。我想杀死她,就像杀死曾经的我自己一样。
我想逼她求饶,让她变成我一样的人,可她性子很倔。被打时从不屈服。
怎么欺负他的过程我忘记了,只记得后来她找到了靠山,一个叫陈执的男人。
我听说过陈执,也见过他。
他和我一样,虚度年华,游戏人间。他以代打谋生,收钱□□。没活的时候他总是顶着一头黄发坐在角落灌两瓶啤酒。他面色很冷,很少有表情,像街边常见的那种不学无术的小混混。但他更帅一点。
具体帅到什么程度,我说不上来,因为我对外貌其实没什么概念。但你看他三天两头的换女朋友,就能知道他那张脸多受欢迎了。
有时候我甚至觉得,他要是染回黑发,再带个眼镜,说他是当年的高考状元,估计都有人相信。
这就是无法磨灭的气质,哪怕败絮其外。那天我对着新男朋友秦勤说:“你觉不觉得,我,林初和陈执,其实是一类人。选择了不同道路的一类人。”
秦勤明摆着是没听懂,胡乱地应付我:“什么呀,她那么小。”
这话听的我想吐,我瞥他一眼,不再吱声。我突然发现当狗腿也是一种天赋。有些女人能因为钱忍受一个那样的男人,也真是一种本事。
秦勤不丑,论五官他比陈执还优越点,就是矮了两厘米,气场上不大占优势。
但他人是真的烂,跟女生站一起的时候,手脚从来不老实。他还老觉得我会跟他之前那群傻了吧唧的前对象们一样争风吃醋,为他吵的不可开交。其实我根本就不在意,他这样的人,我连为他吵架的兴趣都没有。我只是替那些女孩觉得晦气。好在他技术还可以,能让我在无聊到闭着眼数星星的晚上有点事干。
某天晚上我们欢爱,在他越进越深的时候我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我好像被卷入漩涡里了。
黑吃黑。
林初找了陈执,我找了秦勤。如果林初换了下一个,我也要跟着踹了秦勤去找另外一个吗?
我到底是为了什么,后来我自己都说不清。
我昂头迎合他,脑子里却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有。一个叛逆的乖乖女。我这样定义自己。
从小到大,我严格的按照世俗的标准长大。学芭蕾,练奥数,弹钢琴,画油画。人人都喜欢我,可没人爱我。那时候我唯一的叛逆就是在十五时,疯狂的暗恋过一个男生。
我们总是不经意的遇见。我发誓,我真的没有故意偶遇。而我看他的时候,他也在看我。
在我如痴如醉的暗自心动了好几个月后,我迎来了我的大结局。
他站在草坪上,手捧鲜花极其浪漫的和另一个女生表白了。
我喜欢的很短,所以没怎么受伤。可是后来我没怎么克制自己,却再也没能喜欢上别人。
可能当时他太干净,眼眸里全是清朗。之后我混的圈子太乱,人都不真诚。
秦勤轻叹一声,把我拉回现实。我脑子里像过了场电流。
我好像把什么重要的事忘了。
不过最后,我把这件事也忘了。
我依然每天两斤啤酒,在舞池里跳到凌晨四点。穿着暴露的衣服漏出完美的曲线。
可这却让我在与林初的一次对峙中丢尽了脸。
我从未在一个人的脸上看到那么丰富的表情。错愕,惊讶,紧张……甚至连陈执那个木头人都拧紧了眉头。
视线下移,我也笑不出来了。
血,全是血。目光所及之处皆是鲜红一片。像我积攒了数月的例假突然泄洪一样。
我好疼。
秦勤本着他最后一丁点良知安排我进医院做了手术。在床上恢复了几天我就跑去和他大吵一架。
虽然知道他就是那样的人,可我亲耳听到那些话还是气的半死。出门时看见林初,我很好奇。但他们告诉我,林初和陈执什么也没有。
呦,这小伙还挺能憋。
但我更不服气了。为什么所有人,只有我过得不好。
于是我参与了一票大的。却把自己给搭上了。
所以当我看到林初爸爸拿着镰刀一步步靠近我的时候。我承认,我躲不过。不死在今天,也绝不会活到明天。
现在,换我满面血污的倒在地上。身上是大大小小的刀口。脖颈那段最重,几乎剖开了我半个脖子。大动脉被割断,哗哗的往外冒血。血和泥土被黑夜混在一起。我的视线一点点模糊。
要走的时候,有人问我:“后悔吗?”
我没有回答,因为我看到了十六岁的李思巧。父母刚刚出国,她自己一个人跑到酒吧。白衬衫和灰裙子与这里格格不入。
我拍拍她的肩膀,她转身看我。
我没有问她为什么来这,为什么做这些。我只说:
“后悔做李思巧吗?”
她摇摇头说不后悔。
所以你听,
“我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