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果然,粗瓷碗与细瓷碗,在重量上的区别还是非常大的……黎锦心里这么想着,好奇地来回翻看着手上的这个大碗。
这种碗确实是相当大,也许沉重也是与它的大小有关。
它摸起来尚算光滑,但颜色却不是莹洁如玉的纯白,而是一种又灰又黄的怪异白色,或者可说是一种又黄又白的浅灰色。
没有花纹,外层涂着一层暗淡的灰绿色,碗虽然应当不算旧,却因为颜色显得与新无缘。
这种碗非常之厚,厚度快有一指了,自然也因此非常沉重。
黎锦道:“细瓷碗很贵吗?”
老将军道:“若是对过去的我们家而言,自然不算什么。但如果说的是穷人家的话,还是挺贵的负担呢。”
黎锦轻轻叹了口气,她想了想,又忍不住说道:“孩儿今天在铁匠铺订购了一些镀银的铁碗。”
老将军很高兴地道:“那很不错啊。”
订购一些镀银铁碗有什么很不错的呢?黎锦暗想,父亲好像永远都是这样淡然而又乐观。
他什么事都觉得很好,什么灾难都觉得问题不大。从黎锦有记忆以来,她都几乎没见过父亲着急上火,也简直没有见过父亲生气发怒的样子。
黎锦觉得自己已经算是脾气很好、容易看开的人了,但与父亲相比,在这方面的境界却差得很远。
不过黎锦也并不想成为父亲那样的人,她觉得自己现在这样就挺好的。
当年离家的时候,黎锦年纪很小,太单纯,不谙世事,几乎还是个小姑娘呢。
她只知道父亲病了,弟弟当时太年幼,而朝廷需要至少有一个人去镇守边疆,并且当时找上了黎家。
而这个人选,黎锦想了想,在家族里也只有自己适合些,所以她就负起原本应该是父亲的责任,去当了将军。
而现在过了好几年,回家后,黎锦回忆了一下当年的情况,忽然觉得事情实在有些可疑。
当年父亲生病的事情是真的吗?他该不会……只是装病不想去镇守边疆吧?
以前就隐约这么怀疑了,只是时至今日,黎锦觉得自己的怀疑越来越可信了。
当年黎锦离家的时候,可是抱着父女或许再不能相见的决心去的。
她当时在边疆镇守时,几乎日日挂念父亲的病体,生怕这一别便是生死永别。
不料才过了一年多,父亲忽然寄信来,说自己万幸,身体已经痊愈。
黎锦多疑地以为是父亲骗她,心中依然忧愁不安。就连父亲后来寄给自己的信,她都要怀疑是早已病故的父亲在生前写好,死后又托人定期寄出给自己安心的谎言。
幸而又过了一段时间,黎锦见到父亲的信件中,提及了一些时下的新鲜事情,并且能对她在信中所述之事有所回应,她这才稍微放心了些。
但就算在这时,黎锦也是常常怀疑,与自己通信的人并非父亲,而是父亲找来的与自己笔迹相似、代写信件的人。对方为了让自己在边疆安心镇守,就这样一直欺骗了下去而已。
可惜的是,时间久远,黎锦已经忘记自己当年是为什么又相信了与自己通信的人是父亲的了。
总而言之,在那之后,父亲再没提过生病的事情。
当年,黎锦以为他是对自己报喜不报忧,便有疾病也瞒着自己不提。但她现在回家一看,显然也并非如此。
现在的父亲,怎么看都是健康得很,毫无病色。
身为女儿,黎锦自然希望父亲越是健康强壮越好。但结合当年的事情一想,父亲的健康强壮不能不让她又不由得重又生起疑心。
黎锦想到这里,不由得轻叹一声。
“小鱼,怎么了?”老将军看出女儿的不高兴,便问道。
黎锦道:“爹爹,阿诚虽然是我的随从,却也是我的得力助手。他聪明乖巧,十分能干,是好人家出身的孩子。孩儿觉得如果与粗人同住,太委屈他了。孩儿想让他住在别的地方。”
“这倒是个问题……”老将军想了想道,“不知这孩子愿不愿住在我这屋子的‘厢房’里?”
厢房本来是不好的位置,指的是在正房两旁的小房屋或者小房间。但若是住在老将军的屋子的厢房里,倒是要比与下人同住强得多了。
阿诚却是吓了一跳,说道:“这怎么成?阿诚哪里有资格叨扰老将军呢?!若是允许阿诚单独住的话,阿诚倒想在院子空地里搭一个帐篷,在那里凑合栖身也便罢了。”
黎锦听了阿诚这话,心里虽然知道该说些别的,却没一时忍住,不由得失声笑了。
黎锦这一笑,与她一贯温和庄重的形象很不符合,时机也不恰当。
阿诚听了,心生疑惑,怔怔地看着她。
老将军也笑了,他道:“也是有趣。锦儿年纪还小的时候,天气和暖之时,就喜欢在自己院子里搭帐篷,不喜欢睡在屋子里。听了你这话,锦儿大概是想起自己小时候的事情才笑的。”
黎锦收起了笑容,道:“天气和暖时暂且不提,现在可是秋天了,再过些日子便要入冬。你若睡在帐篷里,该多么冷啊。京城又不是山区,柴火都要花钱买的,在帐篷里烧火取暖也绝不便宜。”
阿诚有些为难地道:“这的确是没办法。我将就着冷些算了。”
老将军道:“我看你这孩子性情倒实在,伶俐俊秀,也确实像是好人家儿女。既是锦儿要关照的人,我便顺着她,护着你一些便是了。”
阿诚听了老将军的话,似是颇为感动。他当场便要跪拜下来,却被手疾眼快的黎锦拉住了。
黎锦道:“这么点儿事情,不至于下跪谢恩。这件事我和父亲做主,就这么定了。”
阿诚道:“多谢老将军。多谢将军。”
黎锦道:“不必谢了。我们武将世家,本没那么多讲究。我有一个弟弟出仕在外,对他甚是想念。阿诚你今后便当我是姐姐,我们做一家人相处好了。”
阿诚听了,脸有些红,表情很是微妙。黎锦竟有些看不懂其中的意味。
但见他深施一礼,道:“将军的大恩大德,阿诚没齿难忘。”
黎锦浅浅笑道:“行啦,这么点事情,原不应如此大惊小怪。我先洗碗去了,你也早些休息吧,明天还要干活儿呢。”
说罢,黎锦端起碗筷,就要往外走,阿诚急忙把她拦了下来。
“这些事阿诚来做就行了。还是将军先去休息吧。”
“好,那这活计就交给你,我先休息去了。”黎锦见阿诚这般,倒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黎锦出去洗漱了一番,便准备睡了。
天虽然才刚刚擦黑,但干活的人也没有什么资格消遣。
就算挣了几个小钱,黎锦也依然舍不得点灯。
明天,还得去英亲王府别院找紫衣女子送糖雪球……黎锦想了想就觉得头疼。
她宁愿那紫衣女子住在真正的英亲王府,若是这样,黎锦进门时起码不会觉得多么为难感伤。
虽然天渐渐黑了,外面倒依然是灯火通明。其繁华热闹的程度,甚至超越白昼。
毕竟是京城,有些人入夜才出去找乐子,更有些人甚至是彻夜不眠。
路上街上,尚有许多做买卖的商铺,都点着油灯或是蜡烛。
这些灯虽然单独一盏并不亮,但胜在数量够多,全都加在一起,也是显得很亮。
但如果是坐在屋子里,想借着这点灯光读书的话,亮度就不够了。
没钱又想看书的话,最好是走出门去,到夜间市场上寻个明亮的角落,理直气壮地端着书研读。不过,这样做的穷书生倒也不多。
黎锦天刚黑就躺在床上,自然根本不怎么困,但又想休息不想动,便开始胡思乱想。
这京城中,到了晚上,就有一种新的夜间市场,叫做夜市,常常开到三更天才结束营业,也有彻夜都开着店的商铺饭庄。
又有一种市场叫做鬼市,极深的夜里才开,到天快亮的时候便散了。
鬼市上买卖的东西,要么便宜、要么稀奇,很吸引人,所以专程为了逛鬼市而早起的人也很多。因为是光线昏沉的时候才做的买卖,假货赝品也就颇多,时常有不老成的人上当受骗。
不论是夜市还是鬼市,都没有税吏收税,所以很多做小买卖的人也乐意在夜间经营。节约了税金,便是节约了不少经营的成本。
想到这里,黎锦暗暗思索,或许应该改天去夜市、鬼市转转,看看别人都在买卖些什么东西。自己若能想出些类似的商品,也可以去那里经营。
眼下做的糖雪球这东西,虽然味道爽口,一时应该会有人喜欢,但终究只是零食,太容易吃腻、而且会偏好这种口味的人本就不多。
虽然是自己得意的独创之作,但做法其实很简单。若有聪明人见了,难免会看出门道,跟着模仿,自己的优势也就没了。
总而言之,只做这一行并非长久之计,得赶快想办法做些别的东西去卖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