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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女人有力量,国家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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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宾的模样不似作伪,他的眼神的确很迷茫,呼延靖?从没听说过。

这下轮到齐云逸心里有些打鼓了,怎么可能呢?小说开篇时,呼延靖虽没成为一代战神,也正是刚刚闯出名头的起义军小将,投在自封为“勇王”的彭玉真麾下。而顾燕衡回京之后,再次出征的第一战就是跟彭玉真打的,也是这次,首次与呼延靖交锋。

李文宾不认得起义军的首领不要紧,可书里讲的是,他和呼延靖小时候是同乡,有一起给地主家里放过牛的友谊。因此齐云逸还以为顾燕衡以联络草寇为由杖杀了李文宾,是随便寻的个由头,为了让芸儿成寡妇罢了。

可见了面才知道,李文宾表面上看着一副市井小民的样子,实际上却很讲义气,说不定后期真是为了童年友谊,偷偷去看了呼延靖,才被顾燕衡定为吃里扒外,勾通叛民。

但是,这会儿他又一口否认认识呼延靖是怎么回事?

齐云逸瞥了瞥四周,低声道:“呼延靖啊,就搞造反的那个,彭玉真的义子。”

李文宾一下子捂住了她的嘴:“你不要命啦?什么彭玉真,这也是能说的?不怕杀头吗?”

知道彭玉真,怎么会不知道呼延靖?

齐云逸“啪”地打掉他的手,低低吼道:“你们小时候一起放过牛,你忘了?”

李文宾呆了一下,像看傻子一样看着齐云逸,半晌才凑近了问:“你还真是发烧烧的糊涂了?铃儿果然没骗我。”

齐云逸:?

李文宾道:“什么呼延靖,不是秦宁吗?咱们三个从小一起给刘大户家里放牛做工,偏他有骨气,做活儿使得,却断不肯给人当奴才,得了空还要去学堂听墙角呢。”

齐云逸有些吃不准,小说里从头至尾没有出现过秦宁这个名字啊,呼延靖这么不常见的姓氏,按说李文宾不会不记得,如果认识肯定是有印象的。

“那,真没有姓呼延的么?”

“没有。”

……

李文宾既提到了秦宁,话头就被牵出来了,不理会齐云逸的反应,自顾自讲起来:

“你竟连他也不记得了!秦宁倒是真同戏文里唱的那样,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志向挺大,只可惜托生在破落户家里,亲爹中了举人,就将老婆孩子卖给一个驿卒,自己跑去县里攀上什么老爷当了上门女婿,后来又不知去了哪里。”

“这后爹原也不错,比亲爹强多了,没过一年,他又有了妹妹,一家四口倒也过得和和美美。谁料后来灾荒连年,官府粮差却分文不减,那时咱们谁家不苦,因此才都给大户家去放牛做工。”

“就可怜秦宁这后爹,上头把公文丢了,却将罪名安在他的头上,丢了差事不说,一家子还欠了豪绅的钱,豪绅日日派人来家中又打又骂,把个汉子逼得失手杀了讨债人……”

“秦老爹没了之后,秦宁的妹妹又被豪绅看上,强逼着抢到府里,秦宁去县衙告,官绅一体,哪里告得赢?他娘接连受打击,没几日便死了。”

“后来,秦小妹受逼有了身孕,生孩子时竟又难产死了……自那以后,秦宁就消失了,再后来,有人潜入豪绅家里,将那豪绅连同几个儿子杀得干干净净,又消失得无踪无际,可我知道,那一定是秦宁做的!”

……

齐云逸一开始并不想听他唠叨,可听着听着,拳头都捏紧了,去他妈的万恶旧社会!

李文宾被她咬牙切齿的模样吓了一跳,忙道:“尝尝这客栈的招牌,打南边传过来的盐水鸭……”

齐云逸这才发现几个菜都上齐了,个个精细养眼,夹了几块尝尝,跟她那个时代的科技与狠活儿比差远了,胜在食材新鲜,烹饪方法朴实,保留了食物本来的味道。

她化悲愤为饭量,一边吃一边仔细咂摸李文宾的话,这样的成长经历,这样的行径,倒真像是呼延靖的做派啊……

小说里只对呼延靖的身世略微一提,说他跟李文宾是同乡,小时候家穷,受过刺激,行事比较乖僻,且没有什么感情,对官府和统治阶级都十分痛恨,他造反也不是为了当皇帝,只是为了推翻朝廷。

所以,作者太太对他的评价就不高,说他没有什么政治眼光,跟顾燕衡这种龙血凤髓的贵族比,眼界实在是低。

齐云逸倒不这么认为,呼延靖好像是封建社会的一个反思者。若他再晚出生几百年,估计会提出打土豪分田地!

……

李文宾看着下去一半的盐水鸭,还有桌上每道都下去了一半的菜,不禁咋舌:“你是不是吃得也太多了点?前段时日,你向来每样只吃几口,只为了能像夫人那样苗条腰细……”

齐云逸手里拿着一只鸭腿,指着他道:“饺子要吃烫烫的,女人就要壮壮的,你也吃,不吃饱饭怎么当猛一?”

李文宾:……

什么是猛一?被她带跑偏了,正经话是:

“你要真是想嫁人,可不能顿顿这样吃,我看你的确胖……不,不是胖,是壮实了一点。”

李文宾仔细看了看她,以前身体也不瘦弱,可总不如现在一样,腰背似乎挺直了许多,四肢也看着很有力量的样子,关键是整个人透出一种奇怪的气质,跟原来的芸儿似乎不大一样了。

齐云逸将手臂伸出来,用力凹了一下,道:“看见了吗?这叫肱二头肌,像你这样的弱鸡,我邦邦两拳打倒一片。”

李文宾:“……这样谁敢娶你啊?”

齐云逸欣慰地点点头,没人娶,那可太好了。

她近来每晚和晨起都会练一个时辰的太极拳,如今已经逐渐找回了感觉。

芸儿这具身体果然没有拖后腿,从小干体力活的她很快就适应了行云流水般的拳法,齐云逸的童子功似乎完完全全从原来的世界,跨越时空,转移到了她的身体上。

天驰王朝以女子纤细苗条为美,实际上历朝历代,包括后世,也大都是以瘦为美的,只不过这里的贵族尤甚,跟“好细腰”的楚王有一拼,每个贵族女孩几乎从小就没怎么吃饱过饭,裹胸、束腰使她们的胃口变得跟小鸟一样。

姜明珠就是这种审美下的最顶级的美人,跟别人不同,她的纤细瘦弱是完全天生的,妩媚明艳更是天然的风姿,是连隔了几百年的齐云逸也不得不赞叹的美。

顾燕衡是这种审美的凝视者,既如此,那齐云逸当然乐了,既能吃饱饭,又不入主流审美,最主要的是不入顾燕衡的审美,安全自然多一分。

这几日她看着身体微微有些显现的肌肉线条,睡觉都笑出声。

她挑眉朝李文宾道:“我要什么别人娶我?你娶我不就成了?难道你还嫌我壮?我告诉你,女人有力量,国家有希望!”

李文宾:……

到底是被什么野鬼附了身?说的话大半听不懂,但是娶她这个话题,可是已经提及好多次了,他怎么可能听不懂。

“你如果再这样戏弄我,我可真要生气!你也知道,我无父无母,连这个姓也是捡得别人的,说实话,叫我传宗接代我都不知道传哪门的宗,接谁的代,因此也不用娶个老婆当门面。”

李文宾说得斩钉截铁,断然拒绝了这一可能。

齐云逸也不恼,她本来就是为了试探一下,看李文宾是否真的是那种宁愿被人戳脊梁骨也不要娶个老婆当同妻的人,这么看来,他不愿耽误芸儿,倒也真是条汉子。

只是他不知道,芸儿需要事实婚姻没错,可她齐云逸需要的却只是表面婚姻。

这个时候不答应也没关系,来日方长,让他接受自己从芸儿到齐云逸的思想转变需要时间。

她笑道:“没关系,如果这事办不成,那你要替我办另一件事。”

李文宾听后,脸又变成了猪肝色,她以前只是无赖,现在似乎无赖中又多了些古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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