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5章 我乃天子的爷爷辈,禁军岂敢放
魏相给简寇下令的时候,是五月十三的巳时。
半个时辰之后,分散在雒阳各处的昌邑郎在沉默中鸣金收兵了。
当阖城官民以为此事要就此掀过去时,重新集结起来的昌邑郎,分出了一曲五百人,浩浩荡荡地杀向了雒阳县西南。
这里居住着雒阳县里最富有的巨室大族,最“贫穷”的人家所占有的家訾也在五百万钱以上。
其中,占地最大的一片宅院,正是陆家宅邸。
率领这一曲昌邑郎的不是简寇,而是跟着简寇一同来长安的年轻什长柳相。
半年多前,简寇奉昌邑相安乐的命令,带兵查抄贪官田不吝的宅邸,这柳相就是他的左膀右臂。
那个时候,柳相还是一个见到田不吝那美艳的如夫人就要露怯的“雏鸡”。
但是现在的他和那个时候相比,已经是判若两人了。
柳相跟着苏武和傅介子的使团去了一趟西域,见惯了漠北的风沙,见多了沿途的胡姬,练就了一番坐怀不乱的本事。
历经九死一生回到长安城之后,他获得了五大夫的爵位,后来又顺理成章地在昌邑郎中担任了军侯,统领一曲兵马。
今日,用不着简寇出手,柳相这个军侯就能对付陆家了。
当这五百昌邑郎杀向陆宅时,已经有人将这个变故传到了陆家内宅。
年过五旬的陆续当时正在堂上自饮自酌,刚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还有些不相信。
他知道魏相刚毅狠决的为人,也知道那五千郎卫来者不善,但他没想到魏相真的敢派人来“破”陆家的宅院。
是不是虚张声势?
“父亲,这魏相是要置我等于死地啊!”陆续的幼子陆咬牙切齿地说道。
陆续一共有三子,长子和次子都在长安为官,只有他最疼爱的小子陆接留在身边看守家业。
这陆接平时也不愿读经书,反而是对舞枪弄棒颇有兴趣。
虽然练的都是一些拳绣腿,可是架不住身边的家奴帮闲阿谀奉承,所以他本人倒是非常自得。
竟然妄自称自己是“洛阳大侠”。
占着这样一个大名,这陆续实际上做的则是一些男盗女娼的腌臜之事,不知道祸害了多少良家女子。
这样一个仗势欺人的豪猾子弟,面对汹汹而来的昌邑郎,又怎么可能束手就擒呢?
此刻,他没有任何的担忧和恐惧,反而有一些跃跃欲试的兴奋和激动。
似乎想要与那昌邑郎比试一个高低。
“这魏相是不是疯了,难道还嫌闹得还不够?”
陆续也攥着拳头自问了一句,腮下的那一撮稀疏的山羊胡不停地抖动着,怒气充盈着有些浮肿的脸庞。
“父亲,魏相恐怕是为了在县官面前争宠,所以才要将事情做绝,看来是铁了心要当万人唾骂的酷吏!”
“他一直与我陆家有旧怨,此次更是要挟私报复,真乃歹毒之人!”
陆接又骂了一连串的恶毒言语,口沫横飞,义愤填膺。
似乎他陆家从未做过任何歹事,今日是被酷吏所欺压。
这也不怪他们,在他们心中,自己做下的那些事情,一桩桩,一件件其实都合情合理,哪里有什么不妥的呢?
祖辈当了官,难道不应该用恩荫让晚辈也当上官吗?
天子赐发了那么多钱粮禄米,难道不应该多买一些土地?
家族生发得越来越大,难道不该买一些奴婢来充实内宅?
家中子侄辈有人当官,难道不该寻找机会做些商贾营生?
在河南郡和长安城开枝散叶,难道不该与朝中重臣联姻?
在陆续和陆接的心中,这些事情全部都天经地义,做起来没有任何的迟疑和犹豫。
目的决定行动。
为了获得土地、奴婢、钱财和地位,许多手段就无所不能用了。
想要的土地,刁民不愿意卖,难道不该用些手段逼他们就范吗?
不交租的佃农,偷奸耍滑要赖掉地租,难道不该请郡县官员主持公道?
魏相这种酷吏危害一方,让民不聊生,难道不该想个办法将他逐杀出去?
天子下乱诏迁百万家訾之户到平陵县,难道不该串联同侪进谏?
他们哪里是为害一方的“豪猾”?简直就是大汉一等一的忠臣和良善之人啊!
这样的“首善”之家,被魏相这酷吏威逼压榨,这还有天理吗?这还有王法吗?
在这种情形之下,陆续和陆接这父子二人,当然会觉得受了天大的委屈,心中自然悲愤交加。
“我就不相信,这魏相敢真的动我陆家,无非是装腔作势,给自己一个台阶罢了!”陆续背手嘴硬道,心中仍有几分忧虑。
“父亲,防人之心不可无,魏相那酷吏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韩不害可是说杀就杀了,这五百昌邑郎也都是实实在在的啊。”
年轻气盛的陆接越说越气愤,一怒之下,就拔出了腰间的长剑。
伴随着“铿锵”一声响,利刃出鞘,这正堂中多了凛人的杀意。
老成持重的陆续沉默了片刻,一边摸着腮下的那捋胡须,一边在心中盘算着现在的情形。
魏相初到雒阳的时候,陆续确实担忧了很长一段时间,并且已在暗中做好了迁籍的准备。
但是这几日,他之所以沉得住气,连魏相斩杀了郡守韩不害,他都不为所动,不是看不清形势,而是吃了一颗定心丸。
他的姻亲,也就是当朝天子的叔公,宗正刘德派人送来了一封信。
这信中说得明明白白,魏相斩杀韩不害的消息已经传回了长安城。
长安城仕林震动,朝臣和巨室豪门都群情激奋,正准备联名弹劾魏相。
虽然信发出的时候,长安城的巨室豪门还没有“动手”,但按照刘德所言,几乎是“势在必得”了。
刘德在信中让陆续要“稳如磐石”:他们在河南郡和魏相闹得越凶,刘德他们在长安城才能跟着闹。
内外夹击之下,才能让天子看到这民不聊生的动荡,才能“逼”着天子将魏相召回长安。
“巨室豪门乃大汉天下的栋梁,吾兄当为天下楷模,不可在魏相身前屈膝,我等愿为兄之后援。”
正是有了刘德的这句话,当别的巨室豪门自请传籍的时候,陆续才敢无动于衷。
没想到魏相的动作那么迅速,丝毫没有任何的迟疑,竟然真的敢发兵来“剿”?
陆续有些怕,但又还心存侥幸。
他怕的是魏相最后发了疯,真的用强的;侥幸的是魏相可能只是做做样子,吓唬吓唬别的人家。
毕竟,陆家算是雒阳县乃至整个河南郡的
魏相就算真的想要杀鸡儆猴,恐怕也挑错了对象了。
而陆续和刘德是同辈的姻亲,刘德又是天子的叔公,按民间的方法论起来,自己也算半个天子长辈了。
魏相的头再硬,还真的敢往陆家的宅门上碰不成?
刘德说得对,只要陆家闹得大一些,让魏相下不去手,那刘德他们在长安城就能逼天子收回诏令。
想到此处,陆续终于在心中拿下了主意。
“你去点齐宅中所有的奴仆部曲,把家伙都拿上,护住宅院的各处要害,我倒要看看魏相敢如何?”
“父亲英明,孩儿也是如此想的。”陆接兴奋地说道。
“传令之后,你我到前院与这魏相会一会,相机行事。”
“唯!”
陆接领命而去,整个陆宅立刻就热闹了起来。
这陆家的宅院也是三进三出。
但是规模比寻常三进三出的宅院要大得多了——四周还多了许多附属的宅院。
形成了长宽达到二百丈的庞大宅院群落。
这个规模已经超过了长安城里任何一家巨室豪门宅院的规模。
就连以前的霍宅现在的张宅,规模都远远不及。
这一大片宅邸的四周还围了一堵两丈高的土墙。
虽然不过两尺厚,墙上也没有通行的甬道,但是略无缺口,看着仍然非常壮观。
在一些要害之处,还有高耸出来的塔楼,居高临下,正可以作为弓弩手的射台。
宅邸的面积那么大,住在里面的人自然也少不了。
除了陆家本家和附族的远支亲族之外,还有大小奴婢和雇工佃农大约八九百人。
如果放任这些豪门不管,那么再过几十年,他们就会逐渐形成更加庞大的门阀。
到了那个时候,这围了墙的宅邸就会变成更为森严的坞堡,那些奴婢雇工则会变成私兵部曲。
待各郡县城内城外到处都是类似的坞堡之后,那么地方割据势力就会形成尾大不掉之势。
中央朝廷拿他们就再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还好,现在还来得及。
巨室大族的实力还不够大,根基也不够深,明面上更不敢与皇权对抗。
……
陆家宅院的各个角落中传来阵阵急促的钟声,檐下的燕子们被惊得四散而逃。
这几年来,在陆接带领之下,陆家那三四百的壮年奴仆被练得很有一些章法。
在这阵阵钟声之中,他们各司其职,守门登楼,气势汹汹地守在各紧要之处。
虽然民间不能私藏铠甲和强弩,但是兵刃和弓箭还是能轻松获取的,陆家这样的豪强更是如此。
短短一刻钟之后,整个陆宅就已经是一片金戈铁马的气象了。
而旁边那些已经自请转籍的人家,则关门闭户,不敢发出任何的动静,深怕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毕竟,这些家訾百万到几百万之间的人家,平时还能横行乡里,但是绝对不敢和陆家一样硬气。
一时之间,雒阳县城的西南角陷入到一片寂静当中,这肃杀之气逐渐传到了雒阳城其余的地方。
……
午时一到,脸上仍然有几分稚气的柳相,带着五百人来到了陆宅外。
出使西域一趟,柳相与阮扬、刘病已、郭解等人并肩而战,射杀过山贼,砍翻过匈奴人。
刀光剑影之中,也经历了几次生离死别。
有了与死亡擦肩而过的经历之后,柳相虽然年岁没有增加,但内心却坚韧了不少。
他的面庞如以前一样俊秀,独自走在街市上仍然会引来许多妇人小娘的殷切目光。
但是他的面庞也被西域的风沙磨得粗粝了许多,眼神也被刀剑寒气刷得亮了许多。
尤其是右脸颊上那道被匈奴人的箭簇划过的伤痕,更让他的秀美平添了几分英气。
这样一个见过了生死的军侯,又怎么可能看不出陆家要“负隅顽抗”的小九九呢?
陆家是什么来头,背后与长安城有什么纠葛,柳相自然已经知道了。
但是他也仅仅只是记下来这些事情而已,却没有任何的忌惮和害怕。
他只记得三件事情。
一是记得他是天子亲自拔擢的昌邑郎军侯,自然应该听天子诏令。
二是记得天子按功给柳家赐了三顷地,加上
三是记得魏相手中有虎符,所以柳相“只听将军命令,不怕陆家威名”。
跟在他身后的这五百昌邑郎,也知道三件事。
一是知道身为昌邑郎,应当令行禁止。
二是知道只要能立功,立刻就能封爵,土地一个月之内就会发到家中,陆家不是豪门,而是立功的工具。
三是知道天下巨室豪门占有土地甚多,想要让像自己一样的百姓有地可耕,必须要将巨室豪门打压下去。
作为个体,柳相和昌邑郎的力量都很弱小,但是合成一个拳头,他们的力量极其骇人。
这几个月来,天子除了盯着他们的日常操练之外,还常常亲自到营中来给他们讲经。
讲的要么是《礼记》中的“大同天下”,要么是《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国君为轻”。
虽然出言有些骇人,但天子可是当今的
昌邑郎们将这些话都听了进去,并且认清了一件事:天子与巨室豪门不同,更看重他们这些百姓。
想明白了这些事情,陆家这严阵以待的模样,在柳相和昌邑郎们看来,就显得非常可笑而滑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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