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村里人都以为夏虫不念书了,专心留在家里务农。
大家私下里还觉得可惜,既然不读书了,钢铁厂的工作要是不卖,夏虫还能去当工人。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有人说夏虫傻,铁饭碗都端不住。
夏虫也没有特地去解释什么,知道她在家自学的也就村支书和桂兰婶一家。
他们都不是多嘴的人。于是误会就这样产生了。
她爷奶巴不得她辍学省点钱,在他们的认知里,夏虫手里的钱早晚是他们的。
夏铁牛难得在饭桌上夸她懂事了。
夏虫如果知道,一定会骂一句“狗屁”。
夏金宝撒了那么大的慌,害夏铁牛在全村人面前丢人,他回去被夏铁牛揍了一顿后,还不是该去上学,还是去上学了。
夏铁牛怎么不说让他懂事点,别读了。
说白了,还是重男轻女那点思想在作祟。
夏虫偏要读书,还要读出去,让村里人好好看看。
放眼整个十里村读书识字的人少之又少,女孩能上学的更少了。
除了夏虫几乎就找不出第二个。
男孩子还好点,好歹有几个混到小学毕业的。
像夏虫和夏金宝这种读到初中的,已经算是高学历了。
像夏国斌那种高中毕业,又捧上铁饭碗的,那就是香馍馍。
听说村支书家的门槛都快被媒婆跨烂了。
让夏虫想不到的是,别人眼中的香馍馍不止夏国斌一个,她也算一个。
不仅自带房子,还有放在明面上的800块钱,谁家要是娶了她,那还不得发财了。
所以,夏虫才会收到那么多打量的目光。
人家都是在评估娶她回家划不划算呢。
之所以迟迟没有行动,是因为夏虫之前被传出了一个大乌龙。
谢小芳故意曲解她的意思,在村里乱传她要招上门女婿。
但凡讲点脸面的人家都不愿让儿子当上门女婿,那不是打爹妈的脸嘛。
他们是没本事,但没本事归没本事,让儿子当上门女婿,就相当于公开承认自己没本事。
这换了哪对父母能受得了?
所以大家都在好奇,谁会第一个站出来争当上门女婿。
他们压根就没考虑过夏虫是否会接受。
在他们看来,有人愿意做出那么大的牺牲,让未来的孩子随母姓,给夏虫家传宗接代,夏虫就应该欢天喜地地接受。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愿意的,给多少钱都不行。
也就是夏虫不知道他们在自己背后说什么。
不然她真怕自己收不住脾气,也学那些老娘们站在田间地头骂他们异想天开。
不过,还真有那不信邪的,以为夏虫还像以前一样好拿捏。
夏虫不是要找上门女婿吗,她家儿子多的是,各个都是光棍。
王二妞从孙女谢小芳那里得知夏虫想要找上门女婿,心头顿时一片火热。
之前她想着三个儿子娶不到媳妇,总不能绝后吧,就想让他们的大嫂,也就是谢小芳的娘帮小叔子传宗接代。
她大儿子也是同意的。
现在看来是她想左了,还平白无故害自己被外人好一顿嘲笑。
王二妞将赔钱货孙女好好夸了一遍,觉得她总算为叔叔们做了一件好事,看她都顺眼了许多。
谢小芳心虚的很,她三个叔叔最大的快四十了,最小的也有三十五岁,但她家里太穷了,名声又差,导致一直没有姑娘愿意嫁进来。
就连她爹结婚也晚,好不容易才娶上了她娘。
她奶说了,要是她娘不愿意给小叔子们生儿子,就等农忙结束,给她随便找户愿意出高彩礼的人家嫁过去。
他们家收了彩礼,好给她三个叔叔说亲。
谢小芳不想随便被卖了,她心里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怎么也要争取一下。
再说了,她奶能给她许配什么好人家,还不是穷的揭不开锅的农村人,也没有文化,不像金宝哥是个文化人,以后肯定有大出息。
她谢小芳合该过上好日子才对,再怎么样也不能比夏虫差。
所以为了打消她奶想随便给她许人家的念头,她就把夏虫给推了出来。
谁让夏虫说出那段迷惑性发言,什么“谁规定她一定要嫁人了。”
当时听到的可不止她一个人,她只是稍微帮夏虫解释了一下她话里的意思。
谁知道村里就传遍了。
而且她也没有说错啊。
哪个女孩子到了年纪不结婚的,夏虫不想嫁人,不就是要找上门女婿的意思嘛。
她只是向她奶随口提了一下,她奶就动心了,这可不关她的事。
谢小芳经过一番自我催眠后,彻底放下了心里的那点愧疚。
王二妞的思想也是“与众不同”。
她觉得夏虫一个小孤女,只要和她儿子结婚了,以后还不是任由他们拿捏。
先就让他儿子委屈一下,入赘就入赘吧。
等把夏虫的房子和钱拿到手,就不是夏虫能说了算的了,还是得听她的。
王二妞想得很美,有了夏虫手里的800块钱,她还能给另外两个儿子娶媳妇,看谁还敢说他们穷得娶不起媳妇。
这下子不全都有了嘛。
她让小芳爹赶紧去接小芳娘回家,出嫁女总待在娘家算怎么回事,多少工分都被耽误了。
小芳爹对这个结果也是喜闻乐见。
他本来就是迫于娘和几个弟弟的威逼,才勉强同意的,现在知道自己媳妇不用给弟弟生孩子,高兴地出门接媳妇去了。
王二妞和三个儿子商量着谁去娶夏虫比较合适。
老二不愿意,他喜欢胸大屁股翘好生养的,夏虫一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片子,他可看不上。
老三也不愿意,他看上了邻村一个寡妇,但那寡妇婆家不放人,除非谁家出得起高彩礼。
那小寡妇眼光还高,但越是这样,他越是想把人搞到手。
老小更不同意了,咋滴,哥哥们不要的就推给他嘛。
那他成什么了?
虽然夏虫长得不差,甚至比自己侄女还要好看,但她那样子一看就不是会好好过日子的人,张牙舞爪的,不是他喜欢的类型。
他喜欢温柔贤良的,最好像大嫂和侄女那样。
三兄弟推来推去,就是没人愿意娶夏虫。
王二妞一拍桌子怒了,“你们不娶,难道要老娘去娶嘛?
你们要是不怕被人嘲笑娶不到媳妇,那你们就继续单着吧。
反正绝的是你们老谢家的根,以后去了地府你们自己去跟你们的爹谢罪吧。”
三个儿子耷拉着脑袋,不再争吵。
是啊,能娶到媳妇总比一直憋着强,过了这个村,谁知道还有没有那个店呢。
她娘想的是很好,娶了夏虫用她的钱给其余两个兄弟娶媳妇,但夏虫愿不愿意拿出来,还是个未知数呢。
万一她死活不愿意,闹到村支书那里,你看村支书会向着谁。
夏虫可是刚把工作让给村支书的儿子,村支书感激她还来不及呢。
而且既然他都娶了夏虫,那夏虫的钱也就是他的,让他把钱拿出来给兄弟娶媳妇,他心里还有点不舒服。
这钱它攥在自己手里不香嘛。
老小最聪明,眼睛咕噜噜直转,立刻就把里面的门道想清楚了。
于是他改变了想法,对着哥哥和老娘说他来娶。
两个哥哥都舒了一口气,老三能自己主动提出来,那是最好的,免得伤他们兄弟和气。
王二妞也很满意,老三年纪最小,他是最合适的,村里也能少说些闲话。
只能说王二妞对“小”这个字有误解,村里普遍结婚早,35岁的男人都能当夏虫爹了。
原主爹也才36岁,夏虫叫他一声叔叔,完全不过分。
王二妞他们这主意打的,也太恶心人了。
他们就等着秋收一过,立马去向夏虫提亲。
老小这几天更像是做贼似的,总是去偷看夏虫,俨然一副她已经是自己的人了的模样。
要多猥琐有多猥琐。
王二妞怕拖久了,会有人和自己家抢夏虫,趁着休息不上工,一大早就带着老小上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