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 轰动全港
因为龙套原因,造成NG,让王天林很不高兴,也让周星驰成为了大家的笑话。
中午的时候,郑桐领到一个盒饭,拎着盒饭到处找黄日华。
片场人太多了,找了半天,终于在片场的一角找到了这小子,他正和一个年纪约三十多岁,长相带有一些霸气的人聊天。
“过几天你们的学长,你的偶像发哥会去训练班跟你们讲课,到时候好好学一学,你呀,就有一点,紧张的时候就会结结巴巴,一定要改掉你这个毛病。”
“我一定会努力的。”黄日华握紧拳头。
“阿华!”
黄日华听到有人叫他,一回头看到郑桐,不由得惊讶地嘴巴都张开了,过了一会才惊喜地过来,高兴地说道。
“桐哥,你怎么来了?”
郑桐微笑不语,黄日华看到他的打扮,疑惑地问:“你不会是过来跑龙套的吧。”
“今天我过来看看你,顺便请你吃饭,结果被你们剧组抓了壮丁,成了一个群众演员。”
黄日华哈哈一笑,忙过来跟郑桐介绍,“这是炳哥,是一直很照顾我的前辈。”
郑桐微一思索,便想起了这人是谁,谭炳文,香港最资深的配音师,可以称得上是始祖级人物,六七十年代黑胶唱片时代就成名,灌唱了不少诙谐幽默的粤语歌曲,与很多骨灰级的演员,歌手关系很好,而且还是一位老戏骨,就在二十一世纪,很多黑社会的老大,他都有份出演,在香港演艺界很有人缘,也很有威望。
“炳哥,你好。”
郑桐忙恭敬地握住他的手,“阿华是我最好的朋友,有炳哥你照顾,实在是非常感谢。”
谭炳文眼见郑桐如此客气,心头舒畅,呵呵一笑,“阿桐你太客气了。”
“相请不如偶遇,炳哥,今天你一定要给我个机会,晚上我请你吃饭,今天我写的小说被明报买断,明天开始连载,算是一桩喜事,本来过来请阿华吃饭的,现在碰到炳哥你,希望您能赏个面子。”
谭炳文呵呵一笑,眼神一亮,笑着答应下来。
“想不到阿桐竟然是个作家。文化人,不错,不错。”
三人又继续聊了一会,下午开机之后,郑桐又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任达华。
此时的任达华非常年轻,眉目俊秀,他是艺员培训班第三期的学生,比杜琪峰、陈玉莲等人资格还老,和周润发、吴孟达、林岭东是同学,此时虽不如周润发混得好,但也在《千王之王》得到了一个戏份很重的角色。
郑桐下午又做了一次路人甲,最后结算工钱,得了二十块港币,在离开片场的时候,他找到了正闷头收拾东西的周星驰,伸出手向他道歉:“星仔,你好,我是郑桐,是阿华的好朋友,今天实在是不好意思,连累你了。”
周星驰一惊,愣愣地看了郑桐一眼,低头说道:“其实这怪我,是我自己的问题,我演技不好,不该发愣的,跟你没关系。”
“今天请你吃饭,算是跟你道个歉,以后交个朋友。”
郑桐发出邀请,周星驰更是一惊,此时的他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龙套,什么知名度都没有,而且刚才那事也不算是郑桐的错,结果人家如此低的姿态道歉,让他更加不知所措。
心里头的怨气早就消失无踪了。
“这个,真的没事,我……”
没等周星驰说完,郑桐一笑,“我还请了炳哥、阿华他们,大家都是圈子里面的人,以后多个朋友多条路嘛。”
周星驰一窒,随即点头道:“好。”
离开片场之前,郑桐来到正在默默诵读台词,一身白色戏服的任达华面前,礼貌地轻声问道:“达华哥你好,我是您的影迷,你演的洛华很棒(1978年《家变》中的角色),你能给我签个名吗?”
任达华抬起头,笑容满面,“没问题……”
黄日华本来要找一个便宜一点的小馆子,但郑桐财大气粗,加上他本意就是要结交这几个未来的大腕,所以很豪气地选择了帝湾大酒店这种上档次的酒店,四个人坐了一个包间。
“桐哥,你发财了?怎么选这么贵的地方?”黄日华小声地问。
“别担心,我小说被《明报》选中了,等我写完,能赚三十多万,这点小钱算什么?”
郑桐的声音稍稍大了点,落在几个人的耳朵里面,大家都是心头一惊。
本来这几个人的薪水就不高,邵逸夫出了名的抠门,所以,对于一本书就能赚三十万港币的郑桐,一下子形象在他们眼里就无线高大起来了。
“阿桐好本事,”谭炳文挑了挑大拇指,开始的时候,他还对郑桐没有什么看重,但此时他却真正起了相交之心。
至于周星星同学,完全就蒙了,他还以为人家不过是一个群众演员呢,哪晓得人家如此牛B,高人啊。
“明报查先生出了名的节俭,和咱们邵先生有得一拼,阿桐你的书千字多少钱?”
倒不是谭炳文不相信郑桐,而是他着实起了好奇之心。
“现在是千字一百港币,但如果反响热烈的话,就是一百五十港币千字。”
谭炳文咋舌,“这么高?倪匡也不过是千字两百,还是靠着他和查先生的关系,阿桐,你可真是不得了啊。”
“其实我的兴趣还是在电影,我写完这本小说之后,打响知名度,到时候创作剧本,炳哥,你有没有什么门路?”
谭炳文沉默了一会,仔细措辞,“我和吴先生有些交情,曾帮他的电影做过几场配音,只是,他对剧本要求很高啊。”
吴思远,思远影业的老总,著名导演、编剧,虽然现在他的公司比不上邵氏和嘉禾,但也算是未来电影界的大亨级人物。
郑桐知道,就凭自己现在的知名度,不管自己的剧本好不好,也都是丢进垃圾桶里的下场。
“呵呵,一切就请大家拭目以待吧。干杯!”
郑桐举起杯子,自信地笑道。
郑桐利用三天的时间,除了练习功夫之外,还买了一些日用品、衣服、手表之类,全身上下焕然一新。
然后交了几个月房租,将以前的贫民区房子留下,自己另外在离清水湾不远,一个叫星光公寓的地方,租了一套公寓,踏踏实实准备将《龙蛇》后面的稿子完成。
虽然是剽窃,但是也要时间爬格子不是?
除了香港身份证至今仍没有着落之外,其他的一切都预示这郑桐已经渐渐融入了香港生活。
而且,此刻的他不知道,这几天香港市民因为《龙蛇演义》,引发了一阵狂潮。
八十年代的香港市民,精神娱乐生活匮乏,除了电视剧、电影之外,就只有报刊小说。
金庸的《明报》,就是因为他的小说而销量大增,成为香港第一大报。
这个时候,没有铺天盖地的网络信息潮,没有良莠不齐、百花齐放的网络文学,所以,当一部小说在知名的报刊登载出来的之后,只要这部小说言之有物,精彩的话,就会引发市民购买欲望,形成话题。
只是《龙蛇演义》太牛了,这一部放在三十年后依然经典的国术流开山大作,文辞直白锐利,与如今一些文辞优美,满含华藻的武侠小说大相径庭,热血,直爽,加之里面的一些现代技术和哲理性语言,立刻形成了一股狂潮。
“太精彩了,喂,你们看过《龙蛇演义》没有?”
某校园教室里面,一个高大的男生手里举着一份报纸,大声嚷嚷,“这里面描写的功夫太帅了,而且说话太牛了,我肯定是一位功夫高手写的,看得让人爽呆了。”
“比金庸、古龙小说还好看吗?”一个学生问。
“金庸小说我都看了,这不一样,没法比,《龙蛇演义》更爽一点。”
那个高大男生将报纸举到面前,“练拳的人要死也要死在拳下,不能死在枪下。”
“近在咫尺,人尽敌国。”
“只杀敌,不表演的武术,就叫国术。”
“明劲,暗劲,化劲……”
无数热血的锐利文辞激发了年轻人的血性,《龙蛇》里面那神乎其技的功夫描写,开创了都市武侠小说的潮流,让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都疯狂地迷上了这部具有开创意义的小说当中。
《武侠与历史》和《明报周刊》的销量大增,而且涨势恐怖。
第三天,公交车上。
“王超太有血性了,我觉得形意拳很棒,我以为只有少林七十二绝技,降龙十八掌厉害呢,想不到那些八卦、形意拳这么厉害。“
“靠,金庸的武功都是瞎编的,《龙蛇》里面的才是真功夫。“
“啊?不会吧。“
“你没看到里面的描写吗?人家写书的是功夫高手,每一个招式,每一个感觉都是真实的,我太崇拜他了,要是作者能做我师傅就好了。“
“是啊,我要是有一个美女师傅就好了,我太喜欢那唐紫尘了。“
“是啊,连子弹都能接住,踏水而行,跟神仙一样的。“
“世上有这么厉害的人吗……“
“肯定有!“
香港某形意拳馆门前,数十个少年背着书包,手里拿着报纸冲了进去。
“师傅,收我做弟子吧,我要学形意拳。“
“是啊,我要像王超一样……“
“我要学功夫,血性的男人就是要学功夫。“
形意拳馆的师傅目瞪口呆,自己一向清静的拳馆怎么一夜之间就变得这么热闹呢?这是什么情况?
不仅是街头巷尾,拳馆学校,公共场所,就是黑道社团,很多人都成为了《龙蛇》的书迷,这本刚刚连载三万字不到的小说,在整个香港已经成为了一种现象级的武侠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