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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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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机来接他们的时候,对她说了句“太太这边请”,她的脸又红到了耳根。

他紧紧攥着她的手,把她搂过怀里说道:

“太太,我怀里请。”

她半躺在他身上,闻着熟悉的香水味,她往他怀里蹭了蹭。

他搂着她,指尖穿过柔软发丝,轻划她凝脂般的细小脸庞。

他说:“我怎么就能这么喜欢你呢?”

她回:“可能一时兴起吧。”

刚说完,她就后悔了。

不过开个玩笑,他跟变了个人一样,放开十指紧扣的手,把她晾在一旁,心事重重般,兀自望着窗外的街景。

那个时候的南京,满目疮痍,到处都是重建工程,灰尘漫天。

坐在另一端的她,不知道怎么关窗户,被灰尘呛得咳嗽几声。

他没心疼她。

汽车停在国府大院,一堆记者蜂拥而上,他把门一关,仿若车里没有人。

司机带她离去的时候,她望着他的背影发呆,雨点飘落窗户,她想给他送伞,但却出不得这车门。

就算出了这门,她也没有身份站在他身边。

不过一时兴起罢了,她安慰自己。

*

一九四六年初的南京,雨季长,雨水多,一场雨连续下了二十多天。

后来,大雨初晴,她在花园放音乐,随着音乐独自起舞,回头的一瞬间,瞥见他在院门外望着她。

他瘦了好多,眼眶浮肿,下巴瘦削,眼神踟躇,不知是想进来,还是不想进来。

她也不搭理他,自顾自唱着歌,还是那首《玫瑰玫瑰我爱你》。

只不过经常和下人们聊天,她的普通话已经好了许多,甚至还和一个上海来的小妹学了些上海话的调调。

现在唱这歌,丝毫不逊于大上海舞厅的歌女。

最后,他没有进来,在门口听她唱完了整首歌,托下人送了朵玫瑰,传话:

“太太,先生说你唱得很好。”

听到这句话,她滑落两滴热泪。

下人们都以为太太是因为听到先生的夸奖,感动得落泪,毕竟自从去年末住进这个公馆,先生一次都没来过,都以为她是被冷落的太太。

但只她自己才知道,发音腔调都可以通过练习改进,但唯独快乐无法通过练习获得。

她唱这首歌的时候,明明就没有之前快乐。

他却敷衍说好听。

后来,下人拿了几本册子,又传话:

“太太,先生说让你学点字。”

说完这话,下人们都偷偷笑了,没想到一看就是大家闺秀的太太居然不识字。

只不过有识字的下人看了册子上的名字,才知道他们服侍的太太,叫冯芷柔。

冯笑笑学了一点字,最先学会的就是宋明哲三个字。

学会查字典后,她开始看报,看报纸上关于宋明哲的新闻。

报纸上不常有宋明哲的新闻,但宋远哲、宋清哲的新闻倒是不少。

冯笑笑学习速度很快,不到一年,她就已经能流畅读报了。

宋氏三公子,大哥宋远哲出金融界的新闻,二哥宋清哲出政界新闻,而三弟宋明哲则出花边新闻。

报上说宋明哲包养了九个姨太,第九个姨太还是个拿不出手的小乞丐。所以,至今都还没有在公开场合露过面。

原来,她只是个九姨太。

全天下都知道这事,而她这个当事人最后才知道。

他果真是一时兴起。

*

1947年的秋天,梧桐落叶的时候,她突然非常想念重庆。

江上人家的老板对她很好,托关系给她弄来一张船票。

收拾好行李准备趁夜离开的那天,他第一次踏入公馆。

月光下,他瘦得不成形,但望向她的眼神却比月光温柔。

“不要走好不好?”他恳求道,声音沙哑。

她记得他第一次问“好不好”的时候,他是个温文儒雅,带点小促狭,但又很明朗的先生。

但是现在,他满脸憔悴,眼神浑浊,抱着她的时候,她感觉不到他的炽热,至少比在轮渡上时,要少了几分真情。

他问:“你选轮渡,是不是想慢一点忘记我?”

她点头,泪落成行。

他把她箍紧,不肯松手,生怕她跑了一样,说道:

“不要忘记我好不好?”

她又在南京撑了一年,因为离开的时候,他说:

“我宋明哲这辈子还没结过婚,但是我要给你最盛大的婚礼。”

她这才知道,所谓的九个姨太,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

掩人耳目?她信了,将老板的话抛之脑后。

老板说,一无所获的话,就先回来吧。

她不。

*

去香港之前,他先带她去了上海,十里洋场,灯红酒绿,夜夜笙歌。

那个时候,最火的是《夜上海》,《玫瑰》已经很少有人唱了。

他便把舞女赶了下去,把她拥上舞台。

她不敢唱,他便清场,轰走了所有客人。

场下空无一人,只他一个观众,她才敢开嗓。

她换上舞女的演出服,聚光灯下,红裙妖冶,她学着舞女的样子扭动腰肢,练得炉火纯青的曲调从她殷红的唇齿流出,柔声细嗓间,一词一句都是难以排遣的惆怅与迷惘。

那个时候她才明白,原来那些歌女,并不是无病呻吟,只是初闻之时,她不解其意。

等她真正动情,经历过爱他,恨他,厌他,最后偏偏舍不得他这种种折磨之后,才深感心酸与无奈。

“玫瑰玫瑰我爱你……”她唱道,可满脑子都是:

先生,我不能爱你啊。

“我们回重庆好不好?”她低头对着话筒胡言乱语。老

板说,一无所获的话,就先回去,她想带他一起回去。

他一步跃上舞台,擦掉她的泪珠,“你还是不信我?我这就带你回香港。”

她不是不相信他,只是不相信自己。

*

她没想到,他真的带她回了香港。

她的假身份宋明哲早就准备好了,要她背的资料,她也背得差不多了。名字就用她在南京时的名字,叫冯芷柔。

刚开始老夫人很排斥她,好在被软禁在公馆的几年,她识汉字、学英文、弹钢琴,又习惯了穿旗袍,喝下午茶,聊起天来一副富家千金的神韵便有了,很快就讨了老夫人的欢心。

就连与宋家三兄弟的一些往来信件,有时候都是让她帮着写的。

渐渐的,时间一长,老夫人像真把她当自己儿媳妇看了,经常聊一些宋家三兄弟的事,但聊得最多的还是宋明哲。

“听说明哲去重庆的时候,迷上了个什么乞丐。为了去找那乞丐,翻遍了全重庆的火锅店,吃得嘴里长溃疡不说,还落下个胃病,折腾了好几年才治好,真是气死我了。还好,他也只是玩玩。最后还不是选的你,你这么知书识礼……”

后面的话,她已经听不清楚了,脑袋轰鸣,一直回响着那句“为了去找那乞丐,翻遍了全重庆的火锅店”。

她一直以为是他喜欢吃火锅,他们才会遇见。

原来,他是为了找她,才喜欢吃火锅。

“在南京的那几年,你是在治病?”她问。

“也不全是。”他低头,帮她整理领口、袖口。

“为什么不跟我说?”她问。

“多大点事。”他觉得没什么,从衣架上取下不知道第几套婚纱,让她试穿。

站在试衣镜前,她仿佛认不出自己了,不过五年光景,她就像脱胎换骨了一般,从流落街头无家可归的冯笑笑,到飞上枝头嫁入世家的冯芷柔。

到底哪个才是真正的她?

她勉强咧嘴笑笑,却笑得不甚自然。

他问她怎么了,她说不出来。只是听说这些天抓了许多埋藏在政府要员身边的间谍,她有一种很不祥的预感。

*

这种不祥的预感,在新婚前夜,终于爆发。

宋家上下在为婚礼忙里忙外的时候,他匆忙递给她一张机票,香港飞重庆。

还附带了一张身份证,名字是冯笑笑。

“你不和我一起走吗?”机票只有一张,她的答案不言而喻。

他用力抱紧她,揉着她新烫的头发,半天没有说一句话。

他冰凉的手指按着她清晰的脊骨,一节一节往下数,惨淡而又不易察觉地笑了下,说道:

“你不是玫瑰,你是玫瑰上的刺。”

她一瞬间僵住,面色惨白,在月色下,更显清寒。

她明白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她回抱着他,想说些什么,但都堵在了喉咙,直到他孤寂的身影融进黑夜之中,也没能说出口。

回到重庆的第二天,报上用一整个头版描写了宋家三公子的婚事。

照片上的宋明哲依旧是那个气质非凡的富家子弟,而那个叫冯芷柔的女人,面容姣好,一脸富态,只是对于她而言,是个完完全全的陌生人。

这场盛世空前的婚礼,也与她无甚关系。

后来,又过了半月左右,报纸上风向一转,新z府倒台,宋家干系最大,一时之间,人人喊打,“民族败类”、“汉j”、“卖g贼”等字眼开始相继出现。

报上说宋家逃到了台湾,而薄情的宋明哲,九个姨太一个都没有带,除了九姨太还逃亡在外,其他的逃的逃,死的死,一时之间成为人们的饭后谈资。

路过唱片店的时候,刚好放到那首《玫瑰玫瑰我爱你》,她突然就想起在上海舞厅唱歌时,人家唱的是情情爱爱,她却唱得凄凄怨怨。

那个时候,她就知道,他不会有什么好结局。所以她劝他跟她走,可她终究不过是他一时起意的露水情人,怎会抛家弃业跟她走?

一想到此,心底便泛起一阵酸涩,不知是神伤于与他曾有过一段感情,还是为他的结局感到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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