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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前言不搭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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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法务?什么是律师?两者的区别有哪些?真正的法务工作是什么样的?作为法本、法硕、专硕毕业的你,是否也曾迷茫?作为初入法务工作的你,是否也曾彷徨?站在律师岗位门口感觉无限接近法的门前,是不是也想一睹这扇门背后的风景?笔者目前作为一名法务身份,结合自己十来年法务和律师工作的经验教训,决定搬下墙上的一块砖,抛出去,看看能否引出和氏玉。

写作之前,想先回忆一下自己的几段工作经历,以飨读者,不感兴趣的可以直接选择跳过。

笔者2013年6月毕业于山东某师范大学法学院,彼时的学院刚刚成立,前身是政法学院。这一所以师范专业而闻名全国的大学,内里的非师范专业自然也就有点特立独行抑或不伦不类(非贬义)。四年的大学生涯,笔者也多少形成了一定的法学理论基础,最起码能把民法和刑法、民诉和刑诉区分开来了,也懂得了法理学是一门研究法学基础理论的学科,而不是跟大家讲法理,但对于将来的法律工作,什么公检法、律师,笔者没有任何概念,更别谈什么是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务了。周围环境也给不了自己答案:家里面三代事农,对于城里人的工作,也一无所知,更谈不上指导笔者如何选专业,择就业了;身边的同学,大多专注于考研、考公,没听过有说主动去考法务的,那时候大厂还不大,大厂法务也没有那么时髦和流行,自然对于法务也不是同学间议论的对象,同学也多数只议论对象本身罢了;法学院的老师、教授和学者们,本来每天往返于校本部和长清分校就已经够累的了,再加上备课、开会,除了公开课以外,跟同学们之间私相授受、口口相传的机会几乎就没有了,也无法给予什么是法务的解答;至于学校关于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指导,大多停留在三方就业协议、实习协议等层面,让学校真正告诉你什么是法务工作,恐怕有点强校所难,很多人自己还不知道呢。可是,一旦毕业我们就会发现,从事企业法务、事业单位法务的人,还真不少。一群待在象牙塔里的大学生们,一头扎入现实职场之中,在没有任何准备的前提下,多少人可能会走弯路,多少人可能会捉急上岸,多少人可能会掉入急流,多少人可能在法务岗位上干到退休了。但是,当扪心自问法务工作是你自己内心的选择吗?我觉得即便是一些老法务,也不禁会打个寒战,只是没有了重新选择的机会。孙子曾言,“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如果想选择做法务的同学,请先庙算一下,自己是否准备好了?

笔者是没有庙算过的,顶多是跌跌撞撞进入了法律职业中,但想来冥冥中高中毕业自己选的法学专业就已经注定了。山东这边有个传统,但凡找跟体制沾点边的工作,还得请托关系。对于没有关系的我而言,能进入央企省公司这样的大国企算是非常幸运了。犹记得彼时刚毕业的我只身来到青岛,在临时租住的30多平米的小房子里浑浑噩噩度过7天后,决定找工作。没有任何工作经验、没有任何靠山矿、没有任何背景、没有任何人可以依仗、没有任何引荐的前提下,当做出决定找工作的那一刻,彷佛世界为之震动,大地看到估计也要落泪了(笑着笑着就哭了)。现在想想,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年轻没有什么不可以。当找工作时你才倍感知道,唯一跟你做朋友的不是时间,是你的学历学位。你只能凭借学历作为敲门砖来寻找你大学毕业后人生第一份工作,这一点论据导致读书无用论不攻自破。当然,进法律这一行,还需要一块砖,就是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庆幸的是我在大三那年就考出来了。前一周也并不是没开始找工作,而是在海投简历,记得当年是6月底周末的一个下午,收到青岛某律所实习的邀请,笔者告知该所资格证书还没有拿到,得毕业后得9月份才能取得,律所说没事,可先来熟悉情况。这样就开始了一段魔幻的实习律师(筹)生涯,后来才知道,这段职业生涯也就持续了两个月。私下里评论律所、律师不是我的本意,但是既然写到了这,既然是我的回忆录,既然已经做了马赛克处理,自然也就无须顾忌太多。这家所的主任是英国海归,所标榜的价值观是一家立足中国、面向全球客户的商事法律服务机构,旨在不断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服务专业化的发展趋势。律所高大上、主任也高大上,当然厉害的人脾气也很大,前前后后骂走的实习律所不在少数,这是后来话了。主任作为律界大咖,除有开庭外,每天早上11点半到所,晚上8点左右下班,中午吃一个丹香三明治,雷打不动。对实习律师很大方,毕竟没多少钱,第一个月我发了800元,第二个月发了900元,另外期间跟一个女律师合作一个离婚案件,写了各种代理材料,分了现金600元(好像是七夕当天,微信收款之后立即跟女朋友出去搓了一顿),以上就是这两个月的所有进项。虽然审查这什么劳务合同、劳动合同,但是这两个月律所没有跟我签订任何协议,发工资也都是现金,基本就是处于非常被动、被压迫的地位。我还记得第二个月发工资时,财务兼行政(不好意思忘记她的名字了,只知道是宋姐)拿了一厚叠现金说这是她的,然后点了几张现金给我说这是我的,心里非常憋屈,苦读10几年,学法4年,蜕层皮考出了司法考试,最终每个月的价值不足一千,当然了这都是酸酸的说法,人的价值不是金钱能够衡量的什么大道理baba的,可那时候一千就是你的价值。我那时刚入职还买了身行头,黑皮鞋、米色工装裤,外加蓝短袖衬衣,配上手提公文包,让自己看上去像律师一些,其实每次见客户内心慌得一批。平常工作主要有撰写各类材料,什么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庭审通报、通知函,审查合同,因为没有经验,因为没查法条,每次都是被主任批一顿;旁听庭审,带着一本厚厚的法律法规汇编,带着笔录纸,都是主任要求的开庭必备;跟着主任去拜访客户,学习谈判技巧,现场解答客户的各类法律咨询,学着收集证据(你懂的);接待各类咨询客户,虽然学过法律,但不见得能处理实际问题;打扫卫生、修电脑。记得中午吃的最多的就是泰山火烧,便宜还抗饿。这期间记得吃的最香的一顿饭是一个人取完材料,去路边的兰州拉面馆吃了一份大碗拉面(不是宽面),还奢侈的加了份牛肉和煎蛋。一个没有自己吃过兰州拉面的职场新人,注定不是合格打工人!

其实,律师这条路走下去,前景还是很不错的,行业里10%的人挣着90%的钱,你只要拼命挤进前10%就ok了,不愁没有饭吃。离开的原因也无非像马云讲过的,一个是钱给少了,一个是心凉了。前一个原因,在前面的论述中可以很明显看出,实习律师之路基本就是搭钱的买卖,带资上班。心凉了这个事,就在于这个律所主任根本没把你当成员工或者同事看,从来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偶尔的心平气和也是在于他装出的样子罢了。不记得从哪里看到过一句话,一个喜欢当着别人面骂你的人,说白了就是没把你放在眼里。经常把我们这些实习律师,不管男女,劈头盖脸骂一顿,什么你写的这个材料就是狗屁,你脑子被门挤了,什么ta是个彪子,你也是个彪子一类的话,如果你没有一个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在这样的语境和环境下,刚刚走出大学校园的你,自然只有默默偷哭的份。当然,笔者离开也有这些原因,只不过没有被骂的那么惨而已,我是亲眼目睹接连有三个实习律师被骂走的,律所一共十几个人,跟着这个主任干的也大概三四个人,其他律师基本一个月见不到一次,各忙各的。我离开还有个原因,就是感觉在这里的律师助理完全靠主任的言传身教,没有什么实习制度可以借鉴,意思就是他想教你就教你,他不想教你,你也没法无师自通,这就是律师这种师徒制或学徒制下的行业惯例。这跟我十几年寒窗苦读的学习习惯截然不同,自然也吃不消。事多钱少老挨骂,入不敷出混不下。当然,客观而言,还是学到了或者看到了一些在学校看不到、学不到的东西,比如审查合同的几大要点(查法条、找模板、抓细节、情景带入)、法律文书样式、邮件沟通习惯、与外国客户邮件往来翻译、鉴于条款等等,这些可能会终身受用吧。为什么说可能,遇到过所里扑在一个拆迁项目上的师哥曾说,这些模板可用可不用,只要把事说清楚了,不一定非要模板,模板只是新手用的东西。当时理解不到这些,现在看来,师哥说的很有道理,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就这样,2013年8月30日,在跟主任出去最后一次拜访客户的返程途中,我向他提出了离职,说了一堆感谢的话,主任只是默默点了点头,可能内心浮现过一丝麻木和不以为然吧,也没记得跟我说过什么特别的话,可能是我没有印象了,我印象最深的是我的离职报告,是用学校里买的带学校名称的信纸写的,这个错不了。就这样结束了魔幻的两个月实习律师生涯。这期间还要感谢于、姜、王、赵、焦等给予我的帮助,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们的名字都是叠字。写到这里,我感觉这段经历我可以翻篇了,如若浮云般飘过。

第二段工作是一个非常偶然的机会,女朋友的妈妈的闺蜜本来是想给女朋友介绍这个国企法务工作,结果这家国企回复说要个男同志,这样就把我推了过去,说是上一个法务因为女朋友在天津,要结婚去,所以打算离职,有空缺。这种岗位大多都是内招的,据说去面试的有三个关系户,我是最没有关系的,我们那个主管居然选了我,我记得当时面试就是做了几道题,答得不很专业,但凭着两个月的实习律师经验,也成功骗过了部门的领导,现在想想也挺庆幸的。企管部四个人,一个部门主管,三个员工,分别负责审计、工程造价和法务(偏合同),入职后才了解到规划部还有一个同事专门负责公司章程、合资协议的签订和保管,他的岗位是法务,所以我就偏向于合同和法律事务。为什么专人负责公司合资协议签订工作呢,因为所在企业为省公司,下面各个市区还有市级公司30几家,涉及到的公司章程、合资协议很多,需要专人负责,后来才了解,他也不是法学专业出身,而且后来查实当时签订的合资协议、公司章程、合作协议等等存在漏洞,有一个过亿的协议漏洞给直接导致了公司僵局,主管领导被处分,协议审核不严,这哥们也躺枪了。但由于他是北京总公司总经理的外甥,也就不了了之了,而且也追究不到法务员工头上,这都是后话了。现在想想真是后怕,如果早点去,说不定那个被牺牲的大概是我了。

2013年8月31日,一个周六,我就入职了该公司,每月薪酬3134元,负责合同、法律纠纷、制度、撰写各类报告,这一干就是4年半。进入企业才知道,什么是勾心斗角,什么是站队,什么是领导,什么是员工,那些在学校里学的大道理、学的什么“静以修身,俭以养德”、什么与人为善,我都见过她的反面,道听途说了一些传闻:有的人收下面人的金条、有的人跟下面有不正当关系、有的人打击报复、有的人利用中央巡视组举报的(后来是不是真的不得而知)、有的人利用关联交易打捞一笔的,笔者不能判断这些东西的真实性,如果是真的,那我真的是长见识了。从小接触的都是朴素的民风,哪里见过这些东西。刚去办公的时候,办公地点位于崂山区旅游风景区内,富丽堂皇的金石馆大楼,光租金就好几百个W,办公楼四四方方的跟博物馆一样,一个部门的房间大概120多平,感觉存在严重超标和浪费,其他副总、总经理的办公室更不用说了。但是基层员工的薪资很低,3000元左右每月的薪酬在青岛这个旅游城市根本也不够花,但跟之前对比要强多了,那时候也没有任何储蓄。无车无房无存款,女朋友还不离不弃的,不知道图啥哈哈。

2013年8月-2015年10月,办公地点都没变过,每天挤362路公交车,上班差不多就要一个小时。刚入职那会,几乎啥也不懂,部门主任更是啥法律也不懂,在专业性上没有指导,都是来自于外部山东某劳动律师事务所的协助。事无巨细及大小,我自己拿不准的,一律发给外部律师,他们也没少跟部门主任抱怨,说我啥也不懂,甩手掌柜。说实话,现在在把之前我审过的合同拿来,我会挑出一堆毛病,也会修改一顿建议,这个都是熟能生巧的事。但那个时候,真的是不懂,以至于有次部门主任(女)跳出来当众说我,你不要像个没有断奶的孩子一样,啥事都不懂,啥事都指望着我。其实也没有指望她,她也不懂。但经他们这么一说,我决定踏实学。再把之前听过的公司法讲义拿出来读、背,再把老师讲过的合同法、劳动法拿出来复习;每遇到一个合同,自己首先精雕细琢,反复推敲,自己这里没有问题了,再拿给外部律师看;每遇到一个法律文书,自己也会逐字逐句起草,把之前在律所实习的那两个月学的东西用上,查法条,查模板,找案例;慢慢的,审的合同越来越少收到修订,起草的文书也越来越有模有样。参与过几起法律纠纷,就使劲学,使劲记,琢磨答辩意见、代理意见;参与过几次法律尽职调查,跟着律师去工商、去税务、去土地、去房管,查资料,访谈高管,参与一部分材料的起草。逐步学到了法务工作的一些精神,也可以自己去跟着业务谈判了,也可以在专题会上发表专业意见了,也可以单独跟领导汇报工作侃侃而谈头头是道了。就这样,经过两年的锻炼,一个初步站起来的小法务成型了。那时候,每天审的合同有七八份,白天干不完的,就晚上审,写批复意见,写修订意见,忙的不亦乐乎。还要撰写什么普法总结、使用央企商标汇报、重大合同履行情况统计、土地调查报告、工作总结、各种各样的请示和批复文件等等,国企的公文写作流程也是这么慢慢练出来的。我越来越觉得,自己已经不只是企业的法务,而是律所的助理与企业法务的融合体,了解了这里面的相同与不同。我们30几家子公司,有一两家是招聘了专职法务的,其余都没有专职人员,都是办公室或行政或财务兼职,所有他们要签订的所有合同,按照报批报备事项额度,超额度的都需要上报省公司审批,如果同意签订的,下达文件批复,然后才可以签订,这样总部的法务非常忙碌。还有协助处理他们子公司的法律纠纷和各类商事纠纷等等,上传下达的工作能力也是这样锻炼出来了。当然了,法务工作有时候是与业务脱节的,这就导致你的意见可能不被业务认可,或者说你的意见是严重脱离业务的,但不妨碍你提意见的权利。现在看来,那时候给下面公司做的合同修订意见或者下的批复,大多数没有什么意义,不知当时的我们为什么会奉为圭臬?感觉更多的是对法务这个职位本身的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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