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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第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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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誩刚刚入圈的时候,把他挖掘出来的策划九姑娘就曾经说,他的声音很有个人特色。即使放到同类型的公子音里,耳朵敏感度高的人仍然可以认出来。

声音的辨识度高,有好也有坏。

好的地方在于容易让听众记住,坏的地方在于,无论披什么马甲都会被识破。

所幸,齐誩的主役剧并不多,最热门、流传最广的《陷阱》用的还不是本音,所以熟悉他真正声线的人占少数。

“你说‘谢谢’的声音,和那天晚上对戏结束时一模一样。”沈雁似乎属于声音辨认力很高的类型。

两个小时的对戏过程,虽然听上去时间很短,可他们都是台词密度极大的主役角色,有时候一句台词甚至重复好几遍。作为对手戏CV通常都要全神贯注地听,根据对方的变化作出调整。一来一往,容易留下深刻印象。

而齐誩去图书馆那天距离他们对戏才过两日,自然印象更深。

不过,光凭一句谢谢就能辨认未免太厉害了。

“我才说两个字,你就认出来了?”齐誩还没有从惊讶情绪中抽离,眼睛都忘了眨。难怪那时候……他总觉得书架前的男人一直看着自己。原来是因为这个。

沈雁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在他身畔坐下。

“不,我虽然听着像,但不能确定。直到——”

“直到我出现在医院。”齐誩愣愣地接过他的话。

“是。”沈雁承认。

“奇怪,明明你也开口说话了,为什么我认不出来……”齐誩喃喃自语,忽然一怔,想起了什么似地盯住沈雁,“对了。因为你每次说话都戴着口罩,声音失真了。”

说到这里,又想起他们第一次见面那个瞬间,从手术室里走出来的沈雁与他四目相接,抬起的手停了停,最后放回去的动作。

那时候明明以为他要取下口罩的。

“你是故意的?”齐誩前后一想,恍然大悟。原来那并不是他的错觉。

“抱歉……”沈雁沉沉叹一口气。

他的神色显出几分内疚,目光完全避开,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在膝头上十指相握,那是一种相当生硬的坐姿。无论确定身份与否,当时齐誩于他而言还是一个比较陌生的存在,而且自己作为“沈雁”出现,不知道如何去提只有“雁北向”才合适参与的话题。

只是一场对戏,说不定齐誩根本不记得他。

况且,他不知道他们之间将会有多少交集。

太多的不确定,不如不提,以陌生人的身份开始接触。

“别道歉,我只是有点吃惊,完全没有责怪你的意思。”齐誩微微一笑,把手放在他双手之上,安慰似地按了一下。感觉到沈雁的手在他的轻握下渐渐放松,不那么僵硬了,他才感慨万千地边笑边叹,“我只是想不到,你也一直在观察我。”

想不到,观察者亦是被观察者。

原来在他隔着手术室的玻璃墙,一笔一划记录描述那个人的所有关键词之后,自己也不知不觉成为观察对象。一方知情,一方懵懂,却都在谨慎而细致地观察对方,由好奇到好感,由无意到在意。

关于彼此的回忆像记事本上的一张张纸笺日积月累,回过神时,量变已经成为质变,其他书友正在看:。

更重要的是,这种质变并不是单方面的,而是相互的。

一旦知道了这些,心里便没来由的一阵柔软,软得像在阳光下融化的糖果,里外都是甜。

“为什么借这本书回来?”笑着回到原来的话题。

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他都不由自主想让眼前这幅拼图更完整,更清晰,哪怕“沈雁”与“雁北向”合二为一。

“因为你答应了。”沈雁忽然说了一句令人困惑的话。

“嗯?”

“因为你答应我,让我每天陪你说说话。”午后的光线照在沈雁脸上,眉梢处微微泛白,衬得他的眼睛愈发深黑,沉静。话说了一半,他叹口气,这才缓缓接下去,“这个提议虽然是我先提出,但是……因为我曾经的病症,我怕自己聊天的时候会冷场,会找不到话题而让你觉得无聊。后来我想起你曾经借过这本书,所以拿回来看看,想知道你读过什么,从中找到可以聊的东西,说不定能用上。”

一个意想不到的答案,却和刚刚自己的想法不谋而合。

看来不只是观察,主动探索的想法也是相互的。齐誩弯着眼角看他,笑叹:“还有什么事情是你瞒着我,我不知道的?说说看。”

沈雁抬起头,有那么一小会儿缄默不语,只是凝视。

“还有就是——其实我现在很紧张,”他哑着声音,轻轻道,“因为不知道雨会不会停,所以紧张。这个……算不算瞒着你?”

算的。

沈雁还真是瞒住了他,如果他开口之前,手指上微微的颤抖没有传递过来的话。

齐誩感觉自己的心被轻轻刮了一下。那种力道就像以前小归期用肉垫挠他的手心,没有任何杀伤力,毛茸茸,软绵绵的,恰好能触动一种怜爱的情绪。

身体在语言之前行动,在沙发上挪过去,衣服蹭着衣服,手也叠在一起。

齐誩稍稍把头一偏,枕在沈雁的肩膀上。

“沈医生,”他的头很轻地靠着,几乎没有落下什么重量。脸朝下看,看着自己的手指无声地在对方手指上磨了两下,“其实不管是晴是雨,你都应该有办法才对。”

那只手似乎有所意会,缓缓反转过来,与他十指相扣。

齐誩低声一笑:“要不要我教你?”

沈雁没说话,但齐誩感到他侧了一下脸,似乎靠在了自己的头发上。

“放晴的话,就按照你说的;下雨的话,你就留我到晚上,反正有雨,走也走不了,然后一直留我到第二天。如果还在下,就留到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总有一天会等到放晴的,不是吗?”

一边呢喃,一边用余光望向窗外。

窗子框出来的方格里,背景上的阴雨云层从中分开,裂了一道狭长的缝。有三两束嫩生生的阳光如同萌芽破土,笔直地射下来。

一起来到公寓,简单地收拾东西。

齐誩需要的并不多,拣几样日常用具,一些换洗衣物,一沓从单位带回来要处理的文件,还有笔记本电脑和录音设备。

在他整理东西的时候,沈雁环顾四周,细细打量他所生活的这间房子,。这个小区位于新城区,周围的几个住宅楼大同小异,风格走现代化简约路线,设施其实不差,墙壁和门窗皆是崭新崭新的。用心打点的话,会是不错的家庭居室。

“你的公寓很……”

“空。”正拆着电脑线的齐誩自动自觉抬起头,笑着补上一个字。

沈雁顿了顿,似乎没办法反驳,半晌才换了另外一个词:“新。你的公寓很新。”

齐誩边笑边摇头:“是挺新的,不过很空,没有什么家具,也没有什么装饰品。我都在这里住了好几年了,看起来还是跟刚刚搬进来一样。”

他所言不假。

放眼望去,家具都是现代派极简主义作品,非常几何的线条,色彩单调,木制家具基本上都是原木稍稍修饰一下,连多余的华丽元素都省略了,沙发和床之类的家具则清一色纯白,枕头和衬底连为一体,产生视觉上的凉意。

“我搬进来的时候就在电视台工作了,”齐誩从容道来,“正如你说的,记者平时工作很忙,出差是家常便饭,留在本地也时不时要外出。回到家里,就是吃饭,洗澡,睡觉,偶尔看看电视、配配剧,用不上太复杂太奢侈的摆设。”

沈雁默不作声听着。

看见齐誩从床头抽屉里翻出一堆大大小小的药罐,最显眼的几个就是胃药和止痛片,他不禁眉头紧锁。

“你平时都吃什么,为什么会弄成这样?”拿起其中一瓶胃药,他看着标签叹了口气。

“什么都吃,不挑。外卖最多,有空就自己开伙,忙碌起来的话就随便用饼干什么的填填肚子。”

本来齐誩还想加一句“有时候错过饭口就干脆不吃”,但是看到沈雁一脸凝重的表情,到了嘴边的话硬生生吞了回去。

“作息时间呢?”这道题更难了。

齐誩讪讪笑了两声,挑了一个他最常见的时间表来说:“这个很难讲,看情况吧——我出差很频繁,一般回来的时候都是当地时间早上出发,回到不是中午就是下午,实在累得不行就开始睡……睡到半夜醒,四周都安静了正好配音还债。录几个小时后,吃点早餐就去上班。”

更离谱的时间表他当然不敢说。

沈雁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眼神里尽是愕然,无奈,以及深深的焦虑。

“齐誩,”这句话里的每一个字都像叹息,“我真不放心让你一个人过下去。”

收拾物品的动作暂时停下,齐誩空出手来,遮起嘴边那一丝微微酸涩的笑容,直到它褪去,这才挂上另一种比较明亮的笑。

自己这种先苦后甜的心情,沈雁只需要看到最后那一部分就够了。

“我以为……你就是过来带我走的。”

他轻轻侧了一下头,孩子般狡黠地笑着。

拖着一只塞满东西的旅行箱,两人沿途返回。

为了节俭,而且这次没有带猫,所以就选择了搭乘地铁和公交车,慢慢坐回去。这两样交通工具一向比计程车耗时,等回到沈雁的住处,天色已晚。

下过好几天的雨,积压的乌云似乎已经耗尽,像一团拧干了的毛巾再也挤不出一滴水,空荡荡地搁在天际一角,风轻轻一刮便撕开一个洞。居然还有几颗怯生生的星辰从中探出脑袋,一闪一闪地点缀漆黑,好看的小说:。

老城区不但房子旧,连路灯都是最简陋的那种。

经历过无数风吹雨打的灯柱掉了一层油漆,看不出原来的颜色,灯管也很昏暗。好在沥青路面积水未干,灯照到水洼表面,粼粼有光,一下下漾动,比平时亮堂不少。

两个人在静悄悄的巷道里走。

沈雁主动担起拖拉旅行箱的任务。而齐誩没有东西可拉,便给自己添了一项任务,那就是拉住沈雁的另一边手。

入夜后气温骤降,而且雨水初停,风尤其料峭,凉飕飕削着脸,也削着手。他们都没有秋天戴手套的习惯,双手放在外面必然受冻,给了齐誩一个很好的借口实施,也给了沈雁一个很好的借口接受。

直到两人来到单元楼道口,考虑到没有电梯,旅行箱只能双手扛着上去,才不得不把手放开。

“你先在这里等。”沈雁弯下腰去扛旅行箱的时候这么说。

齐誩想起楼道里的灯还没有修好,明白了他的意思,很顺从地答应下来。毕竟自己是一个骨头里打着钢板,手臂上还绑着石膏管的人,这种漆黑不见五指的时候逞强绝非明智之举。不要摔伤,不要给沈雁增添更多的麻烦才是正理。

外面没有月亮,星光微不足道。他完全看不见沈雁的身影,只能听到因为负重而缓缓上行的脚步声。

过了一会儿,楼上传来旅行箱安全落地的闷响,途中没有出现任何意外,没有不慎绊住摔倒。齐誩微微松一口气,耐心等候。

“久等了。”

沈雁把箱子拖进门,并找出一只手电筒,之后便匆匆下楼,在原来的位置顺利找到他。

齐誩感激地朝他笑了笑:“辛苦了。”

第二次走进那间满是生活气息的屋子,齐誩对于自己将要在这里度过一个月这件事,仍旧会感到不真实。

这一天发生的一切都那么不真实,像做梦般。

每一个大难不死的人倒霉透了,突然得到这样想都不敢想的美好经历,大概都会产生相同的错觉。

因为沈雁中午做了很多饭菜,这时候冰箱里还留下不少,于是他们一切从简,把剩饭剩菜热一热吃了。晚饭过后,沈雁帮他把旅行箱里装的东西一样样拿出来,摆到合适的位置。

“书房里有一张小床,枕头被子都齐全。”沈雁说出前半句,齐誩以为他是让自己睡那边的意思,正要点头,却听他后半句一个转折,“我睡那边,你睡卧室吧。衣服和电脑那些都可以搬进去,桌子和衣柜我给你空出位置。”

“我睡书房就好。”齐誩忙道。怎么能让主人去睡书房呢?

“书房的床比较小,翻身什么的不方便。”沈雁轻轻摇头。

“你觉得我现在翻得了身么?”齐誩被他一句话逗笑了,指了指自己手上的石膏。

沈雁顿了一下,欲言又止似地看着他,最后还是坚持己见:“卧室的床躺着比较舒服。我怕你认床或者认房间,换到一个新环境会睡不着,床还是挑一张舒服的好。”

一个隔三差五跑外地的人,基本上不存在这种问题。

齐誩心里知道,沈雁当然也应该知道。

知道了还这么坚持,料定自己再怎么说也说不过他,齐誩只得苦笑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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