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会
布莱姆·阿鲁卡多将高脚玻璃杯里的加纳利一饮而尽,在一旁恭敬等待的血仆低下头,将托盘递到他手边。布莱姆看他一眼,高挑,金发,不过二十出头的年纪,不,或许更年轻,侍者的制服在他的肩膀处看起来有些松垮。
“谢谢你,孩子。”
他不动声色地将玻璃杯放在血仆手持的托盘上,眼眸低垂下去,不愿对上对方黯淡的眼睛。尽管周围的血族们照常觥筹交错着,却不难感受到他们生硬而刻意地持续着先前的话题,像是怕话头一停下便要面对这个尴尬的事实。他们在笨拙地尝试忽略布莱姆刚才的行径,仿佛是房间里的大象,某个不能议论的题目,某个不属于这里的人物。
而这种怪异的氛围很快便随着晚宴热烈的气氛消散了。酒过三巡,这几十年在罗马尼亚地区炙手可热的卡里普斯侯爵又在夸夸其谈他对酷刑的狂热,布莱姆走了神,无非又是在讲述一些将俘虏的头颅用蜂蜜防腐带回领地插在木桩上之类的事迹。那些在金雀花王朝才被初拥的新贵们皱着鼻子,面对这位蛮族侯爵酒后滔滔不绝的粗鄙言语,他们感到难以忍耐,却不好太拂了他的面子。其中一位的安茹伯爵便打了个响指,示意几名血仆走到他们面前排成一排。贵族们彼此交换了眼色,心照不宣地改变了话题,开始挑选自己满意的“晚餐”。
布莱姆不自在地揣起手,眼神不由自主地望向宴会厅的入口。这些血仆并没有穿着侍者制服,而是不论男女都套着一件宽大的白色丝绸袍子,这种来自东方的纺织物表面光洁又富有弹性,血族们咬穿他们的颈动脉而来不及吸食那汩汩涌出的生命之泉时,红色的液体便如宝石般顺着那柔软的丝绸滴下来。
布莱姆知道自己对这场荒诞闹剧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始终揣在怀里的手将指甲猛地嵌进掌心,才掩饰了他烦躁的表情。
“我先告辞了。”
他冷漠地转过身,临走前严厉地朝远处那个被人群簇拥的身影瞥了一眼。那身影傲慢地略向后仰着,使他腰间系着的黄金和珠宝装饰的皮带漫不经心地从长至大腿的黑色天鹅绒大衣中露出来。他搭在肩膀上的银白色长发在宴会厅华丽的枝形吊灯的照亮下,反射一层暖暖的金光。那金色让疲惫的布莱姆恍惚间想起先前那位血仆侍者的头发。
他和卢法斯是一奶同胞的亲兄弟。布莱姆没有忘记,他和兄弟曾经都留着那样的令人夸耀的金发。那时他们常常骑着马,在沿着海边悬崖上崎岖的小路巡视领地,诺森布里亚冬季强劲的风从北方的海面吹来,扫过远方的青绿色的树林,然后掀过他们的头发。冬日里苍白的太阳投下的光也仿佛是阴冷的,可他坐在马背上,只觉得身上热乎乎的,仿佛他年轻的胸腔里跳动着的心脏会无止尽地泵送澎湃活泼的血液。
布莱姆从来没有忘记过心脏那样剧烈地收缩、舒展的感觉,他是多么兴奋,多么惊奇呀。他是活着的,热爱着的。而现在,那隐隐抽痛着让他喉头收紧快要流泪的,也是同样的心脏吗?
布莱姆想,卢法斯或许早已忘记了身为人类心脏跳动的感受。这并不让他十分惊讶,在还是人类时,甚至是刚被初拥成血族时,布莱姆都在竭力忽略一个明显的事实:这个追随自己的双胞胎弟弟其实从未真正尊敬过他,也从未真正习得过人性。从孩提时代起卢法斯一心考虑的便只是家谱、继承权,以及同远近权贵们的联合或对抗。与此同时他从未尽过一天领主继承人的职责,去指导领土上的农奴们农务耕作,相反还动辄打骂他们来立威;对待父亲或自己,抑或是其他权贵手下的官僚,卢法斯倒是尊敬有加,半个字也不曾忤逆。早逝的父亲或许很早就看穿了卢法斯表面恭顺下的阴戾冷酷,但或许是怕给布莱姆带来更大的麻烦,从来也没声张训斥过他,从来也都一视同仁地对待他们,只是在临终宣布了由布莱姆继承领主之位。这遗诏来得毫无事先的预兆,以至卢法斯从没有一天真正信服过他领主的地位。他展现出对兄长过度地忠诚的盲从,一部分是出于习惯的延续,大部分则是为了正当化他心底极力隐藏的嫉恨与不甘。
而这种仅仅流于表面的亲情,随着卢法斯成为帝孚日的统领者、昔日风光的兄长只能屈居于他之下做二把手,也一点一点被权势带来的自负膨胀慢慢剥去。至于那张亲情表皮下面的东西,不止是布莱姆不愿去看,就连卢法斯本人也不敢面对。卢法斯视他为至亲、长兄,将自己嗜血、自私、懦弱、残暴的本性都归结于对兄长的付出或保护。鞭打农奴是为了替过于仁爱的哥哥立威,与权贵私交往来是为了帮刚正不阿的哥哥结交人脉,在维京人攻进诺森布里亚的城门时临阵逃脱是不想让哥哥为了贱民丧命,至于接受恶魔抛来的橄榄枝成为血族,自然是为了让牺牲的哥哥复活。一旦失去了名为亲情的挡箭牌,恐怕就连卢法斯自己,也一时无法面对自己这些决断背后的动机,便只好不断地浪漫化自己对布莱姆的亲情与依赖。以至到了最后,卢法斯也无法分清他心中对布莱姆的爱究竟哪部分是为了真正的布莱姆,哪部分又是他为了推脱自己种种罪行的责任而幻想出的。
“自己不只是一个嗜血贪婪的暴君。这一切都是为了哥哥。”为了能持续说服自己的内心,卢法斯对自己和兄长的感情更加严防死守了起来。布莱姆对于自己曾经极力否认却随着时间隐隐浮出一角的真相感到无比恶心,更对长久以来因为心软和不忍对弟弟的纵容感到懊恼不已。
布莱姆加快了脚步,即使他已经走到了走廊的尽头,宴会厅喧杂吵闹的声音又怎么是一条走廊的距离能阻隔住的。他听到音乐声变成了缓慢庄重的帕凡舞曲,这种舞步最近在欧洲宫廷盛行,很快便在帝孚日风靡了起来,是由许多对男女们组成队列进行的平稳舞步。想必出席者们早就结好了舞伴成双成对,应该不会有人注意到自己这个扫兴鬼的离席。
淹死自己淹死自己淹死自己。
淹死自己,就不用看到那些笑容,那伟大的,傲慢的,不可一世的红色眼睛。
那些眼睛俯视着他,好像在说,臣服于我们的力量吧,只要我们愿意,你不过是我们的猪狗。
几近窒息的布莱姆将头猛地从洗脸池抬起。他怔怔地注视着洗脸池上方的镜子中自己与他们别无不同的红色眸子。他在自欺欺人吗?为了让自己的精神不至于崩溃而编造出的谎言,他对自己说了几百年,还能够坚持多久呢?
“我是人。”他最终还是小声对自己说道。不是你们口中低贱的,卑劣的,弱小的,胆怯的,屈服的……我不是奴隶,也不是恶魔。
布莱姆用手敛了一把沾湿的头发,不再多想,走出了盥洗室。
宴会还在继续,他们还要无休无止地跳下去吗?
“父亲。”
身后传来一声冰冷恭敬的问候,布莱姆缓缓回过头,看到女儿维尔利特站在不远处。她今天穿着一条精致高雅的象牙白礼服,上头用金线和墨绿色丝线纹着繁复的藤蔓刺绣,她稚嫩的脸和矮小瘦弱的身体不过是十二三岁女孩的样貌,脖子上却戴着一条华丽的网状钻石项链,头上汉宁帽的长纱一直拖到脚踝。
他皱了皱眉,维尔利特应该是看到他离席所以才跟到这里来的。他没想到会在这里遇上她,事实上,他一直反对女儿出席这样的场合。虽然维尔利特已经一百多岁,用人类的感官衡量,他与维尔利特算是度过了相当漫长的岁月,可是在他心里始终觉得她不过是个还未长成的孩子。这并不是他第一次看到维尔利特珠光宝气奢靡享乐的做派,她一身冰冷的珠宝像是放射出刺骨的寒气般让他感到陌生。
他敷衍地朝她点点头。
“你也来了。”
“和汉斯爵士家的二小姐一起来的。”维尔利特回答道,“亲王陛下举办这场舞会,还特意邀请了那个叫贾思敏的东方人和依附于她的血族新贵们。我们先前对她早有耳闻。”
布莱姆疲倦地转回身去。贾思敏虽然二十年前与帝孚日签订了互不侵犯协议,但最近在废墟城堡一带形成了不容小觑的势力,早在协议签订后不久,他就注意到废墟城堡附近领地的血族人口快速增长,多是从其他边远地界移居过去的,魔物的数量更是成倍增长。他当年便懒得把这一观测的结果告诉卢法斯。反正贾思敏锋芒太利,个性又向来张扬跋扈,据卢法斯先去派去的线人传回的消息,她甚至多次在亲近的部下面前自称是血族女王。卢法斯疑心病重又贪极好势,恐怕从贾思敏在三界凭空出现的那天起就没睡过安慰觉了。这次宴会便是有意试探那些废墟城堡的血族们有哪些可以拉拢利用,而帝孚日又有哪些异心的贵族对贾思敏有投奔之意的。
?维尔利特口中的汉斯爵士无甚才华,却被屡屡重用甚至升为十三审判,显然是因为卢法斯看中他软弱谄媚,认为不能成大器的部下才会忠于自己。十三审判在他一次又一次的人事洗牌下早已无多大实权,变成一群俯首听命的傀儡,帝孚日创建之初的元首制正赤裸裸地蜕变为公开的君主制。卢法斯急于摆脱强大的血族贵族们对政务的控制,原先为帝孚日立下汗马功劳的贵族要么被相继问责,要么恐惧他的残暴而退出政界隐居起来。年轻血族中,有才能但是被初拥时间不长、出身门第不高的,也被排斥在政界之外。
卢法斯数百年间极尽侵略掠夺,无数土地囊括在帝孚日的版图之中,数不清的人类血仆和低等血族听任以他为首的帝孚日上层奴役。布莱姆对他的昏聩早就感到既愤慨又不解。卢法斯自幼与自己一同成长在诺森布里亚的封地,从小接受公正宽和的领主父亲的教导,但卢法斯却一直向往腐朽虚荣阴谋倾轧的宫廷。早就在他与父亲都不曾留意的时候,自己的弟弟已然完全腐化了。还是人类的时候,卢法斯尚且敬畏父亲与自己领主地位的约束,可变成血族后,掌握了恶魔般力量的他终于尝到了拥有至高权力的甜头,原先总是压过自己一头的兄长也成了受惠于他的部下,他自然是更加沉湎于腐朽堕落的权力美梦之中。
这样的君主与国家迟早自食恶果。不仅仅是以贾思敏代表的新一代血族政治势力,布莱姆还多次注意到人界中一股新的势力正在萌芽。长久以来受到血族迫害的人类们正摒弃前嫌,不论国籍、人种、地域、阶级的区别集结在一起,甚至还有叛变的吸血鬼、半吸血鬼加入了他们,组成了他们称之为“血猎”的组织,对在人界出没的血族产生不小的阻挠。尽管这个组织还像新生的婴儿一样稚嫩脆弱,布莱姆却有预感他们有朝一日会成为制衡帝孚日的关键力量。
可这些,他从未对卢法斯开口提过。布莱姆说服自己,或许只要静观其变,自己痛恨的这个残酷、畸形的王国迟早会自取灭亡,土崩瓦解。
只是恐怕年少的维尔利特还沉耽在卢法斯和其他帝孚日上层分子精心编织的君主制霸权的谎言之中。他像是要将无知的孩子引离危险的火源一样柔声对她说:“他们不是要跳一整夜吧,维尔利特?你也该回家去了。”
“现在天色还早。”维尔利特疑惑地看着他,“父亲不如还是和我一起回宴会厅吧。”
维尔利特朝他走近一些,然而,一股呛鼻的血腥味却钻进布莱姆的鼻腔。他的瞳孔却猛地收缩起来。他认得这个味道,是先前在宴会厅服侍的那位金发血仆。
“离我远点。”他努力克制自己颤抖的声音,从牙缝里凶狠地向维尔利特挤出几个字来。
在维尔利特诧异的注视下,他内心的恐惧、恶心与厌恶达到了高峰。她血红色的眼睛凝视着他,像是一个穿着绸缎珠宝的怪物要挖透他崩溃的内心。那股腐坏死亡的味道再次随着她的鼻息呼出,布莱姆愤怒地转头离开。
他几乎是跳下楼梯的,却极力忍耐着腿脚发软,试图让每一步都显得铿锵。他害怕维尔利特和其余数百双红色的眼睛会看穿他在落荒而逃,看穿他愤怒背后的恐惧与脆弱。从五百年前被初拥为血族开始,他从没吸食过一次人血,他从来无法想象那腐臭的味道为何对血族来说是一种唤起食欲的诱惑,他恐惧人的死亡,恐惧血族们冷眼见证着生命的流逝却无动于衷,可是他更恐惧的是……
他自己每每闻到那味道时,身体兴奋雀跃的本能。
他战栗着,忍住喉咙里干涸撕裂的痛楚,那个金发血仆暗淡无光的眼神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
他们为什么非要杀了他不可呢?
杀了他,和杀了布莱姆自己,又有什么不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