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嘉小说
会员书架
首页 >其他类型 >[英美娱]好莱坞征服日志 > The Escape(十一)

The Escape(十一)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

“我爱你,乔琳!”

“安可!安可!”

“《Without You》!《Without You》!”

“我们需要更多!”

等乔琳和队友鞠躬谢幕时,场下观众的尖叫还久久没有停息,希望乐队能够进行安可表演。

但无论如何乐队都不会重新回到舞台上了,他们现在通常只在自己的演唱会做安可表演,甚至有的时候,如果乐队状态不好,那么他们连自己演唱会的安可都会拒绝表演。

这点曾经一度在外界引起过争议,在安可表演已经事实上成为摇滚音乐会的固定组成部分的情况下,他们不设置固定的安可环节反而变成了特立独行的表现,有人说他们酷,自然就有人说他们傲慢。

可也正如乔琳常挂在嘴边的那几个词,她真的完全不在乎其他人怎么想。

她在走下舞台时已经满头大汗了,通常这个时候她总是能从她的助理手上拿到两条毛巾,一条湿的擦掉脸上的汗,一条干的吸走身上的湿意。但这次递给她毛巾的显然不是她的助理,而是她可爱的蓝眼睛男孩。

她笑着接过毛巾,一边擦着脖子上的汗,一边问戴蒙:“你喜欢吗?”

“当然!棒极了!”他脸上带着一个大大的笑容。

乔琳闻言笑着吻了一下他的脸颊,顺便跟亚历克斯点头,当做打招呼了。

乐队无疑在台上消耗光了他们的能量,通常现在就是他们待在更衣室或者酒吧进行快速派对的时候了,可今天不一样,乔琳更想当个观众,跟她的朋友们一起欣赏接下来的演出。

当然,在真的做观众之前,她还是想办法在后台的浴室冲了个快速澡,甚至还问另一支舞曲组合的主唱借了个吹风机。

随后他们便一起看了保罗·威勒的演出,而乔琳很快在后台碰到了来拜访威勒的诺埃尔。

“诺!”乔琳笑着打招呼的样子立刻让周围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诺埃尔的身上。

出乎乔琳意料的是,他没有像他们两私下那样叫她“Birdy”,而是像是其他朋友那样叫她“乔”,这是个亲密却又不算太亲密的昵称。

乔琳若有所思地想,这家伙是想保持低调吗?他完全不像这种人啊!

不过她没再细想,她反正不喜欢这个昵称,只是很愿意遵守诺言而已。

他们一起拜访了保罗·威勒,随后又一起去了酒吧。这次诺埃尔叫来了他的乐队,现场一时间变成了一大群人凑在一起,吵得乔琳头疼。

她对诺埃尔说:“这屋子里真的有太多保罗了!我完全记不住!而且我不喜欢叫其他人保罗!”

诺埃尔奇怪地挑起了眉毛,“为什么?”

乔琳摇了摇头,把答案留给了她自己。

还好,绿洲乐队的保罗都有自己的昵称——

负责节奏吉他的保罗被称作“Bonehead”,乔琳忍不住在心里琢磨这是不是跟他快要保不住几根头发的脑袋有关。他很有趣,虽然年纪是屋子里最大的,但实际上洒脱得像是刚满20岁。

负责贝斯的保罗被称作“Guigsy”,他是个非常沉默的家伙,大部分时候脑子都在他的酒精之类的东西上,可他喜欢《神秘博士》,这让乔琳有点欣赏他。

“任何喜欢《神秘博士》的人,”有点喝多了的乔琳大言不惭地挥手宣称,“他们一定是好人!”

诺埃尔一边大笑,一边嘲笑道:“你是说大概全英国三成的电视观众?”

乔琳翻了个白眼,“这难道不好吗?你的国家有三成人是好人,这已经是个很不错的成绩了!”

诺埃尔忍不住轻啧了一声,“Birdy,你真的是个孩子!喜欢儿童科幻电视剧!”

乔琳又狠狠地朝他翻了个白眼。

乔琳也见到了诺埃尔嘴里一直提到的“our kid”——利亚姆·盖勒格。他确实像诺埃尔形容的那样,是个很漂亮的男孩。他比诺埃尔高一些,有一双非常漂亮的蓝眼睛,眉毛几乎跟诺埃尔一样像是一个模子出来的,很粗,很显眼。

好吧,他们是亲兄弟,本来就是一个模子出来的。

他的那种漂亮跟戴蒙的漂亮不同,戴蒙明明比利亚姆更高,可戴蒙看起来更精致秀气,像是学生气十足的男孩,很容易招惹更年长的女孩。而利亚姆,他更像是个冰球或者棒球运动员,肩膀更宽,下巴略方,看起来更有攻击性。

当然,这不是说他长得就不精致了,事实上,他长得一点都不凶,乔琳甚至觉得他有那种神思飘移的表情,走神的时候看起来有点呆。

不像诺埃尔自持年纪大,利亚姆比乔琳只大一岁,他们两是整个房间里除了罗拉以外年纪最小的人。

出乎乔琳意料的是,不同于他之前给她留下的那个不好的醉鬼印象,利亚姆全程几乎都没跟她说过一句话。他只是坐在他的位置上,穿着一件海军蓝的毛衣,安静地喝着啤酒。偶尔乔琳觉得他在看她,可等她看过去的时候,他好像已经在扭头跟Bonehead说话了。

在此期间,戴蒙一直坐在乔琳身旁,大部分时候都把他的手放在她的肩上,搂着她,就像是在宣示什么主权一样。

乔琳没太在意他的举动,她只是跟这帮人混迹两三个晚上而已,音乐节结束,他们就又各奔东西了,不是吗?

聚会在十点半就结束了,有点早,可聚会上的很多人都有明天的演出要做,就像是戴蒙和诺埃尔他们,都要在明天的NME舞台上演出。主办方还派了摄像,要将整个演出都录下来。

而这一晚戴蒙仍然没有回去自己的房间,他在乔琳的床上待得很舒服。他们聊了更多严肃的话题,不是关于他们之间的关系的,而是他们各自的生活状态和音乐发展的。

要乔琳说,这甚至有点像是她在高中毕业前跟申请藤校的生涯指导顾问聊的那个天——

“阿普尔比小姐,你的个人陈述上说你打算放弃在竖琴方面的进一步努力,准备寻找新的职业道路?这个描述可能对于哈佛来说有点太模糊了,我们得找到更特别的切入点。”

好吧,看在这个正抱着她的漂亮蓝眼睛小伙的份上,乔琳决定还是别抱怨话题的严肃性了。

“所以你现在银行余额只有10.75磅?”乔琳有点惊讶地盯着他看。

戴蒙深深地叹了口气,“这就是史上最糟的乐队合约带给你的后果——几近破产的生活现状。”

“而现在你的脸还印在《The Face》的封面上,《The List》还称你们为‘伦敦的骄傲’?”

乔琳几乎要抑制不住自己的笑了,她有点怜悯地拍了拍戴蒙的头,“Poor kiddo,如果这让所有孩子知道了,再也不会有人想做乐队了!榜单上Top5的乐队居然这么穷,你在诺丁山的公寓都是租的!”

戴蒙无奈地翻了个白眼,“你知道的,那些奢华夸张的生活方式当然是真的,头等舱,豪华酒店,满是名人的派对什么的,当然都是真的,可另一方面,那些钱都没进我的口袋,没有现金,不是吗?”

乔琳的手指在他光裸着的肩头划来划去,“我简直不好说你们和石玫瑰相比,到底是谁签的合同更惨了。”

“那肯定是石玫瑰了,”戴蒙想都不想的就反驳道,“我们的现状很快就能转变了,可他们签的几乎是卖身契!”

乔琳叹了口气,“可怜的伊恩·布朗,他根本不会跳舞,他永远都不会是滚石乐队的米克·贾格尔那样的表演者,可他在台上的时候很自在,尴尬的自在,奇怪,但令人愉快,你懂我的意思吗?但我从来没见过他。还有约翰·斯夸尔,不确定我会不会喜欢他本人,但他无疑是个好吉他手!为什么好的吉他手都叫约翰?就像约翰尼·马尔?”

“因为这世上叫约翰的人实在真的太见鬼的多了!”戴蒙大笑着在乔琳脸上吻了一下。

乔琳笑着回吻了他,“说得对!”

“但是,乔,为什么你喜欢的都是曼彻斯特的乐队?”

“不,我还喜欢很多其他地方的乐队啊,像是the Who,他们来自伦敦,不是吗?”

戴蒙点点头,在她的肩头留下一吻。他无疑对她跟那些曼城来的粗鲁家伙来往有点不满,这种不满主要是针对诺埃尔的,他跟乔琳说了最多的话,他总是逗笑她,还亲昵地叫她Birdy(尽管大部分时候他的语气里都带着点儿嘲讽劲儿),他跟乔都没有专属于对方的昵称!

但诺埃尔算不上好看,至少他不像乔琳通常来往的那些人一样好看,她是个在好莱坞都有一席之地的电影人,身边到处都是漂亮的人,他也许没有必要过度焦虑。

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两性关系从来都没有定律,不是吗?他在遇见乔琳之前一直坚持认为自己不喜欢红发女人呢,可她把他脑子都搞昏头了,他根本没法在她身边认真地想问题……

乔琳的举动很快就打断了他的思绪,她回身把他推到了床头上,确保她自己可以坐在他的双腿之间。

她抬手解开了他衬衫的第一个领扣,“Love,专心点。”

他忍不住看着她,轻喘道:“乔……”

“嘘……”

她的食指轻轻地压在他的嘴唇上,而她开始吻他的鼻尖,一路向下。

——

第二天,乔琳很轻易就给自己找了个合适的位置看演出——舞台右侧,刚好站在现场音响工程师的旁边。

好吧,这位置没有她想的那么好,离音响太近了,她不得不戴上了保护耳朵的耳罩。这无疑降低了音量和效果,但不影响她能听到演出的大致情况。

没办法,她不想去下面的贵宾区站着,那儿都是泥,她的鞋子太漂亮了,她没法毁掉它们。

诺埃尔和利亚姆的乐队绿洲排在所有演出的第三位置,几乎是在天还没黑的时候他们就得上台了。

利亚姆今天叠穿了两件宽松的上衣,里面是白色衬衫打底,外面则套着一件深蓝色的毛衣,衬衫下摆和领子都恰到好处地露在毛衣外,搭着下身的牛仔裤和蓝色球鞋,整个人看起来乖巧得像是学校学生。

诺埃尔则跟乐队的其他人一样,穿了深色衬衫,只是他的衬衫仍然像他平时的衣服一样宽大,明显跟Bonehead那种合身的衣服不是一个风格。

但他们在一件事上保持了统一,那就是这两人都戴了黑色墨镜,倒是把范儿拽起来了。

他们在上台前路过了乔琳身边,其他人都微笑着跟她点了点头,诺埃尔直接摘下墨镜朝她挑了下眉作为打招呼,只有利亚姆走过去的时候明明看了她一眼,却什么都没做。

乔琳没法隔着墨镜看到他的微表情,反正他肯定没微笑就是了。她有点费解地把双臂交叉抱在了胸前。

她什么时候得罪那家伙了吗?他得罪她还差不多吧?没礼貌的臭小子!

乔琳翻了个白眼。

她隐约觉得他的态度很古怪,可她不想考虑太多,她脑子里没空处理这种事。

乐队上台后演出马上就开始了,他们的第一首歌是《Shakermaker》。

乔琳不得不承认,正如诺埃尔之前告诉过她的那样,利亚姆有着非常漂亮的嗓音,尽管很难说他是个非常专业的歌手,但是作为一个摇滚乐队的主唱,他唱歌的风格非常突出,让人过耳难忘。

当然,他唱歌的方法也让人挺难忘的,乔琳怀疑他是在用自己的鼻子唱歌,他几乎像是要把话筒吞下去了,又或者是要用鼻子跟话筒打一架。

更让她觉得好玩的是,他还有一个非常漂亮的白色星形铃鼓,基本像是偶尔想起来了,就从地上捡起来摇一摇。

尽管乔琳承认铃鼓的声音绝对给他们的表演增加了层次,但是他真的不是为了站在舞台中央时除了唱歌以外随便找了个事儿干吗?

嗯,他绝对受石玫瑰乐队主唱伊恩·布朗的影响很大。他们会不会只是石玫瑰的效颦者?

乔琳开始对他们的表演失去兴趣了,正准备回后台找其他人玩的时候,绿洲开始表演他们近期发行的单曲了。

“我需要做我自己,

我不能变成其他人,

我感觉我正在超过音速,

给我一杯金汤力……”

《Supersonic》。

乔琳停下了脚步。

“Hell,这确实是首好歌……”

她重新站回了原先的位置,微笑着跟着音乐晃动起了身体。

“我朋友说他可以带你回家,

他坐在角落里一言不发,

他家住在瀑布下……”

乔琳忍不住笑着拧起了眉,音乐和表演仍然很棒,可歌词到底是怎么回事?她觉得写词的那个家伙已经开始为了押韵瞎写了。

嗯,riff的部分有点像乔治·哈里森的《My Sweet Lord》,而且他们确实在歌词里直接引用了披头士著名的“黄色潜水艇”……

乔琳可以得出结论了,他们是个以吉他驱动为主的乐队,绝对从60年代的英国摇滚乐中吸收了很多东西,而且他们有个非常风格化的主唱——她几乎已经可以看到这个声音带领他们冲向英国排行榜的顶端了。

这会很有意思的!

乔琳满意地点点头,转身离开了。她站了得有二十分钟了,她想去搞点啤酒什么的,再跟戴蒙待一会儿。

戴蒙和他的乐队正在后台休息,他们的演出在更晚一点的时间,因此他们还可以悠闲地坐在他们的房车旁边消磨时间。

他笑着问乔琳:“表演怎么样?”

乔琳随手打开了一罐喜力,“不错,我很确信你们有竞争对手了。”

戴蒙挑了下眉,可乔琳看得出他不太信服她的结论,只是不想反驳她而已。

他说:“乔,那这不就意味着你们同样有竞争对手了吗?”

“确实,”乔琳耸耸肩,“只是在英国,我不介意这一点,这会很有趣的。”

她直白地鄙视英国乐队在美国榜单上的竞争力,完全没给身旁的男孩们留面子。这无疑让聊天的气氛冷了下来,可她完全不在意这一点,只是安静地享受着自己的啤酒。

戴蒙暗暗地叹了口气,他把自己受损的自尊心好好地收敛起来,转移了话题:“乔,所以你们的新专辑什么时候发行?”

“很快。”乔琳语焉不详,发行日期是商业计划,她没法跟实际上有竞争关系的人透露这一点。

也许是察觉到了自己说话的方式实在太冷酷了,她立刻补充道:“其实我也不清楚具体时间,我们的经理负责处理这些事,他知道我如果插手,我们就会把整个办公室都吵翻,因此他试图让他自己管理所有这些生意上的事……”

戴蒙有点好奇地看着她,“你不介意?”

“不,我控制着最重要的东西——钱,”乔琳挑了挑眉,“所以他不会也不能搞砸我的事。”

曾经被经理卷走不少钱还被迫负债的男孩们更沉默了,觉得今天的天儿简直没法继续聊下去。

这就是为什么模糊乐队里除了戴蒙这个“色迷心窍”的家伙以外的其他人都对乔琳有很复杂的看法,她有的时候确实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处在特权地位上,以至于她偶尔会很难相处。可她大部分时候都很可爱,友善,而且她确实很有才华,更别提她是个漂亮女孩了……

亚历克斯无奈地摇了摇头,这个美国“公主”!

还好,在气氛彻底僵化前,乔琳转而提到了他们的新专辑。

“我认真听了一遍,我得说这是张非常棒的专辑,对概念专辑来说有点松散,但非常丰富。个人来说,我很喜欢《Trouble in the Message Centre》,很明显有新浪潮的风格……没法不喜欢,我们基本上都是听着新浪潮乐队长大的,不是吗?”

她说到这里时朝着戴蒙眨了下眼,“特别是你很少用低音唱歌,对吗,love?”

戴蒙立刻露出了笑容,“很高兴你喜欢它,love。它的歌词基本上都是我从酒店房间的电话里得到的,随机的单词,拼在一起,然后就可以出发了!”

乔琳笑着亲了亲他的侧脸,“你绝对在歌词写作上有你自己的风格,亲爱的。”

戴蒙根本无法收敛自己脸上的笑容,他只是一直盯着她看,等她同他对视时再吻她。

史蒂夫走过来时看到的就是这一幕,他在他们身旁坐下时戏谑地说:“甜心们,去开个房吧!”

乔琳闻言笑嘻嘻地扭头又吻了一下戴蒙,同时伸手向史蒂夫比了个中指。

戴蒙则完全不介意史蒂夫言语里的讽刺,毕竟他是那个得到实际好处的人,不是吗?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