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孟娇宁从来不爱跟鸣溪镇的小孩子混在一起玩,今天算是破天荒头一遭,路岁岁也十分诧异,眼睛瞪得溜圆:“她来做什么?”
小满头摇得像拨浪鼓:“不知道,我让阿虎拦住她,我好来报信,不过阿虎肯定拦不了多久。”
在鸣溪镇小孩子眼中,孟娇宁就是个比让人闻风丧胆的魔教还臭名昭著的武林公敌,倒不是因为她跟孩子王路岁岁不对付,而是因为她手握比告家长更为狠毒的杀招——
但凡鸣溪镇哪个孩子不让着她,她马上能表演一个三秒落泪,五秒坐地嚎啕大哭,非得嚎得满镇皆知。
她父母双亡,占据了鸣溪镇的道德至高地。此招一出,非死即伤,全镇小孩没有哪个没吃过亏的,就算是鸣溪镇小霸王路岁岁在父母的压迫下也得退避三舍。
次数多了,即使家长们看出她是在颠倒黑白、恶人先告状,也不愿意背上欺负孤女的黑锅,只能嘱咐自家孩子离她远一点。
担心小跟班们吃了亏,路岁岁吹响了挂在脖子上的竹节口哨,尖利的声音直入云霄,小跟班们齐刷刷地从四面八方赶来:“岁岁大王,无字天书里到底写了什么呀?”
糟糕,差点忘了这茬。小跟班们的眼神亮晶晶的,路岁岁不想让他们失望,强装自信安抚大家:“无字天书里的绝世武功太高深了,我一下子也没学会。”
“没事没事,你那么聪明的,拿回家多看看一定很快就能学会啦!”小跟班们对路岁岁的信任程度拉到了满级,怕她伤心连忙安慰道。
路岁岁看到玉儿来了,不动声色地把书递给她,玉儿默契无比地接过,比了一个“OK”,悄无声息地躲在其他小伙伴后头。
书被保护好了,路岁岁松了一口气。下一秒就看到孟娇宁打着一把浮夸的粉色遮阳伞昂首阔步向这边走过来,垂头丧气的阿虎亦步亦趋地跟在她身后。
小跟班们各个都握紧了拳头,牙齿咬得咯吱咯吱响:“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个时候闯我碎玉派圣地,肯定是来抢我碎玉派绝学的!”
路岁岁挡在大家前头,眼神不善:“孟娇宁,你来做什么?”
“这条路又不是你家开的,只许你来不许我来?”孟娇宁昂着下巴笑得张扬,提起裙摆踮起脚尖在路岁岁面前转了个圈,“当然是来炫耀的啦,你看这把伞眼不眼熟?”
优雅,真是优雅。
路岁岁抬头向上看去,这是一把通体粉红的长柄雨伞,伞柄做成花苞的形状,伞面上有一大片精致繁复的白色蕾丝,很难让人不怀疑设计者的审美。
但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路岁岁看出这把伞是路珍姐姐送的礼物!路岁岁虽然对这么浓艳的芭比粉敬谢不敏,但还是非常珍视地把伞放在了房间。
问题来了,孟娇宁到底是怎么拿到的?
路岁岁双眼通红,也不知是不是气的,她逼问到:“你是不是进我房间偷东西了?”
孟娇宁刻意往前走了几步,生怕路岁岁看不清,闻言笑道:“读书人的事情怎么能算偷呢?”
孟娇宁倒不是对这把伞有多么喜欢,但她就是受不了路岁岁有的东西她没有,所以今天趁着路珍刚走、路岁岁不在家她就找苏晓萍撒娇讨要这把伞去了。
苏晓萍对养女向来有求必应,二话不说就去路岁岁房间翻了一通,把这把伞翻出来送到养女手中。
“妈妈亲自去你房间,从你柜子里拿的哦,即使你藏得再好,也变成我的了。”说罢孟娇宁用力扯了扯伞上头的蕾丝,把原有的花纹扯得支离破碎,又一脸嫌恶地扔掉手中的线头。
殊不知就是这个举动彻底惹恼了路岁岁。
上次孟娇宁靠撒娇要走了路岁岁最喜欢的彩色糖罐,第二天就砸得粉碎。上上次孟娇宁抢走了路岁岁最喜欢的风筝,结果出门之后她就扔在雨花溪里去了。
新仇旧恨一大堆,路岁岁要是能忍那就不是路岁岁了,她像一只小牛犊直挺挺地冲了过去,小跟班们都惊呼出声:“岁岁大王,小心她又回去告状!”
小雪人仗着除路岁岁外的其他小孩子看不见它,肆意地扭动着身躯,比印度电影里的蛇还灵活,它不停怂恿着路岁岁:[快,打她,打她!谁不打谁是小狗!]
孟娇宁也慌了神,色厉内荏地放话:“你想干什么?你要是敢打我,我一定告诉爸爸让他打死你!”
路岁岁人小鬼大,虽然气得狠了,但也不至于就这么不管不顾地把孟娇宁打一顿,她狡黠一笑,冲着孟娇宁伸出双手。
在这关键时刻,小雪人也定在原地不敢惊动路岁岁,难道她骨子里流动的恶毒反派的天性终于要觉醒了?
*
“你一个人也能行?”车停在了离鸣溪镇五百米远的路口,唐文博打开后备箱帮路余把准备的零食、玩具、礼品拿了出来。
路余接过大包小包的东西,点点头闷不做声,他不愿意让唐文博被迫掺和到路家的一摊子烂事里,还是决定自己回去处理。
唐文博拗不过他,只得说道:“那行,我就住在县城里,你需要我帮忙就给我打电话,我随时赶过来。”
“知道啦文博哥。”路余冲着他潇洒地一挥手,笑得没心没肺,转身朝着那座静静伫立在水边的小镇走过去。
唐文博迎着阳光注视着路余的背影,即使已经二十多岁,路余还是清瘦的少年身形,他手中拎着一大堆东西,脊背却倔强地不肯弯曲,比雪中的松柏还要挺拔。
看着路余形单影只地走在石板路上,唐文博心里突然有些不好受,路余自出道以来,走到哪儿不是一堆人陪着护着,现下他一个人倒多了些形单影只的孤独感。
想到这里,唐文博自己都忍不住发笑,当初第一天送儿子去上幼儿园都没这么多愁善感过,看来真是给路余当老妈子当久了,形成习惯改不过来了。
路余的背影已经变成了一个小黑点,唐文博也利索地钻进驾驶座,发动汽车驶向背离鸣溪镇的方向。
*
鸣溪镇外围是一大片绿色的水田,正值五月,气温虽然起来了但还不算是酷暑,田间照样有人在劳作。
一个蹲在路旁抽水烟的中年男人从嘴里吐出团团白烟,看见来人站起身眯着眼睛打量了好一会儿才不太确定地问道:“你是路家的小余吗?”
六年过去,当初十八岁的少年长高了些许,头发也从中规中矩的黑色变成了张扬肆意的金色,稚嫩的五官也多了些青年人的成熟,要说变化,属实不小。
期间回乡奔丧那次,生怕被狗仔拍到扰得奶奶死后不安宁,路余帽子口罩戴得严严实实不说,看到奶奶下葬就匆忙离开了,所以大部分亲戚熟人都不太了解路余如今长什么样子。
都说红气养人,做明星做久了穿的用的都是价格不菲的名牌,从眉眼间都能看出些功成名就带来的自信,从前再熟悉不过的叔婶也要细看许久才能在眼前的路余身上找出些过往的影子。
“是我是我!”路余激动地向前走了几步,亲热地喊道,“莫叔,好多年没见了。”
在外漂泊的游子最怕遇到的便是返乡之后“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的尴尬局面,那意味着对于家乡来说,你已经是个陌生人了。
路余这次为了路岁岁的事匆忙回乡,时间紧迫容不得他多思多想,不然也免不了被近乡情更怯的复杂情绪折磨一路。
没想到还没进镇里就被叫出了名字,好似他压根没离开过,还是当年在镇上跑来跑去的小孩。路余此刻的心就像寒冬腊月喝到一碗热乎乎的羊肉汤,从喉咙到肚子都是暖的。
莫叔用力拍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地告诫:“回来就好,就算在外头犯了错,还是要回家的,家人总归是不会嫌弃你的。”
啊?这次回来即使算不上衣锦还乡,也不至于沦落到回乡避难的地步吧。
路余还不知道在妹妹的不懈努力下,他的风评在鸣溪镇已经变得岌岌可危,一头雾水茫然地张着嘴不知该回答什么。
好在莫叔想着年轻人不乐意听别人说教,也没有再多说,只是热情地指着榕树:“诶,还真巧,你们家的岁岁正好在树下玩呢,就是穿着白色衣服绿色短裤那个,看见没有?”
枝叶茂盛的大榕树投下一片绿荫,十来个四、五岁的小孩子躲在树荫下玩耍。路余顺着莫叔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根据莫叔描述的特征,一眼就看到了路岁岁。
夏天日头烈,鸣溪镇的小孩子养得没有那么精细,大人不会给小孩子抹防晒霜,常在外头跑的孩子哪个不是晒得黑黢黢跟少林的十八铜人似的。
穿着一件白色短袖和一条军绿色短裤被围在孩子堆里的妹妹却不同,漏在外头的胳膊和小腿白生生的,脸颊也跟糯米团子一般白嫩可爱,还没看清五官路余心里便对妹妹多了几分喜欢。
“哎哟,瞧我这记性。”莫叔懊恼地一拍脑门,“小余,岁岁对面那个穿得一身粉的小姑娘就是你爸妈捡回来的养女孟娇宁,虽说不是亲生的,好歹也算你妹妹,也该认识认识。”
路余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再次看过去时却看到那个名叫孟娇宁粉衣小女孩莫名其妙往路岁岁的方向逼近几步。
有路珍告状在前,路余对孟娇宁本就印象不佳,见状生怕她欺负了妹妹,把手里拎着的东西随手扔在原地就拔腿往榕树跑去。
离得近了些,路余也看清了路岁岁的长相。
明眸皓齿的小姑娘长得跟路余的奶奶路清莲如出一辙,活脱脱一个幼年版的江南美人。
秀气的鼻子,小巧的嘴巴,清凌凌的杏眼更是仿佛含着一汪清水,笑起来嘴边还有两个浅浅的小梨涡,光是看着就让人心情大好。
看起来性子软糯可欺的妹妹如何敌得过横行霸道的养女?忧虑之下,路余加快了脚步,拿出了当年在校跑一千米冲刺时都未曾有过的速度。
二十米——
十米——
五米——
正当路余快要赶到时,下一秒软乎乎糯叽叽的妹妹路岁岁却动作灵活地把出言挑衅的养女摁在树干上,又乖又甜的一张脸此时笑得如同童话故事里的邪恶反派。
她凑在孟娇宁的耳边,用不大不小恰好所有人都能听到的声音奸笑着:“我知道你是穿越来的,不过我才是这本书的最大反派!即使叫破喉咙,也没人来救你哦~”
惨案目击者路余:等等,我妹拿的不是小可怜剧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