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世
张静清赶张之维下山时让他做贩夫走卒,品百味人生,他第十天就从普普通通的贩夫走卒变成了走绿林道的保镖。
钟宝瑛实在是个有意思的人,她一点都不像朵温室里养出来的花,当然,温室里的花也做不到放火杀仇人全家。
但她要更霸烈一点,更阴险狡诈一点。
口中吐的是华夏上下五千年花团锦簇出的诗,手里做的是会让儒家仁义破口大骂的事。
比如两人住个小客栈,老板杀客,她转头就阴了老板一把,让满头华发的老板连声求饶。
正常人做不出这种事,也理解不了这种事。
如今这世道,普通人出门,哪个不畏首畏尾,小心做人,陌生处不起冲突,能忍则忍,这才是当今的真理。
可惜,张之维不是正常人,他的强大超乎寻常,所以看钟宝瑛做混世魔王时反而觉得比较有意思。
用钟宝瑛的原话来说,她在欧洲三年,要不是态度强硬,脑子又好使,早就被那群见鬼的白皮佬欺负死了。
好人在国内要被欺负,出了国还要被欺负,那不如当个有素质的恶人。
两个人好好探讨了一下关于这个有素质的恶人该怎么当。
毕竟素质和恶人这个词,向来不怎么搭得上边。
张之维在圈里不是恶人胜似恶人,令人闻风丧胆,他和钟宝瑛认识第三天之后就决定也给自己滚刀肉的名号前面加素质两字,听起来比较威风。
今后要是谁又被他打了,和人一说,是那个有素质的天师府龙虎山混蛋张之维干的,说出去也比较好听,说不定他师父听了能少骂他几顿。
由赣入川,路程对异人来说并不算远,可是他带了个普通人,还是个身体孱弱的普通人,这个身体孱弱主要体现在两人赶路的第四天钟宝瑛终于熬不住,倒下来了。
发烧、体虚、昏迷。
哪怕是张之维都有些发愣。
他在钟宝瑛之前哪儿接触过姑娘啊,哪儿知道一向表现得内心无比强大的钟宝瑛有一副风一吹就要倒地的身子骨,哪儿知道真正的普通人和异人比起来是个瓷瓶,一点病痛都能要了命。
他们在江西边境待了三天,这三天钟宝瑛高烧反反复复,看了数名大夫都不见好。
张之维怕地方没到,雇主死了,连夜把这位有素质的钟小姐带去了当地的济世堂。
接待两人的是济世堂的端木瑛和她丈夫王子仲。
说起来端木瑛和钟宝瑛前半生经历还挺像,执拗地留学英美,漂洋回国,名字里还各带了个瑛字。
端木瑛将钟宝瑛带去内事诊断时张之维坐在外边和王子仲闲聊。
这小子不过刚刚成年,却是牛老的高徒,当初和端木小姐结婚,他还陪师父一同去敬了杯酒。
“你们怎么会在江西这边?”
王子仲拿药的手一顿,不知想到了什么,过了半晌这才说道:“瑛不想当坐堂大夫,这片土地上苦难这么多,我们这种会治病救人的到处走走总比待在一个地方要好。”
前几年都在打仗,到了今年才算稍微安稳了些许,可却也是浮萍上的小安稳,一个激浪打来,时代下的所有人都有可能被颠覆。
无论是普通人还是异人,都无法逃脱,只能奋力挣扎。
张之维于是没说话了。
他与钟宝瑛西行,还没出赣,遇到的悲苦事多得可以用箩筐数。
张之维其实是个聒噪的性子,可是渐渐也少了许多说话的兴致。
悲苦这种氛围是可以传递的,从人到物到土地,再混不吝的人,都能感受到众生苦痛,继而沉默下来。
济世堂里来得人并不算多,这个小镇地处偏僻,思想顽固,前些日子端木瑛一个女人来这坐诊,受过不少非议,渐渐地来的人就少了些,但是普通的农民却也多了很多。
黝黑的手,小心翼翼的眼,站在济世堂鎏金招牌下,踌躇不前地不愿迈过门槛。
每次见着,端木瑛和王子仲都会冲他们招招手,让他们进门,说声看病不贵的。
张之维瘫在椅子里,撑着下巴看门口。
刚刚进来了个妇人,头上戴着蓝色头巾,手脚粗壮,收敛着胸口,坐在诊桌前有些犹豫。
“我、我听说这里有个女大夫。”她有一口浓浓的乡音,嗓子粗粝而哑,“我想请她看看。”
王子仲面上带笑,让她稍等。
时间有些长,过了几盏茶的功夫,端木瑛才一边擦手一边从内室里走出来。
她面上有凝重一闪而过,却只对张之维说:“钟小姐再躺两天,发身热就能好,不过要注意休息,这几个月大概忧思伤神了些,她的身体养养就能恢复如初,不要让她思虑太多,你进去守着她吧。”
张之维略一点头,冲她道声谢,撩开门帘进了内室,却依旧能够隐隐约约听到外头的交谈。
那村妇说:“大夫,我、我感觉我胸口好像长了个瘤子……”
再往后就越来越小声,张之维能听清,但早就醒来的钟宝瑛听不太清,于是躺在床上低声问:“那大姨生的什么病?”
张之维回她,“不知道。”
“你听得清,却不愿意告诉我。”
张之维乐了,拉开一条椅子坐下说:“人家大夫让你少想事,多休息。”
“你到底是什么人啊,”钟宝瑛仰头看着天花板,“你很强,我能感觉到,以前我只以为是武力上的强悍,可是现在却又觉得不止。”
“刚刚端木大夫看我是你带来的给我露了一手,你也拥有和她一样神奇的活死人肉白骨的手段吗?”
其实钟宝瑛表现出来的体虚发热都不难治,只是这小地方没有好大夫让她一拖再拖。
其实端木瑛向她展露的是异人里大夫最普通的手段,可是钟宝瑛不知道。
她第一次看到有人的掌心能燃起那么大的光团,压进她身体中后竟然能让人通体舒泰。
那样强大,令她甚至有些羡慕起来。
“我不会,”张之维大喘气着逗弄她,医术一脉他是真丁点不会。
但随即他用金光咒塑了只小鸟站在枕头边啄了啄她的头发,然后又化成金光点点散成一片星。
钟宝瑛眼睛亮了亮。
到底是二十来岁的小姑娘,见着这么神奇的手段,哪怕病恹恹也来了些精神。
“真漂亮。”
张之维笑哼一声,瘫进椅子里,“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在这个世界里很强?”
钟宝瑛想了想,他还真说过。
张之维这个人,看着懒洋洋地,可实际半点藏不住话,话还很多,这几天他闲着没事就给她显摆过自己过去做过的好事。
钟宝瑛听过就如过眼云烟,以为他在说大话,原来是真的?
“那你说你以前一巴掌打败名门少爷,那个少爷也和你一样不是寻常人?”
“嗯,”张之维应了声,“那是异人界四大家里的小少爷,确实很强,不过可惜遇上的是我。”
张之维很有几分狂妄劲儿,那种不在意别人的好坏为所欲为的狂妄劲儿。
就如同他说这种话,哪怕是钟宝瑛也要为他稍微担忧一下,当众让一个大家族的小少爷在家族长辈的寿宴上下不来台这种事,他会不会遭对方记恨。虽然如他所说,陆家和三一门是难得的光明磊落,不会在乎这种小事,可是钟宝瑛看出来了,他不是因为对方光明磊落才毫不在意自己的行为是否出格,他是因为自己的强大狂妄自信,才丝毫不在乎自己行为是否出格。对方是否光明磊落,从来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
也如同他在城防营眼皮子底下因为她算卦多给的那几张银票就把她这个杀人全家的凶手不由分说带出城。
他过得随性,善恶是否分明还有待观察,但狂妄得没边了这一点倒是真的。
有时候钟宝瑛很羡慕他这样的狂妄,就如同她们这样的普通人还在世间苦苦挣扎时,他已经拥有了随心的本钱。
跟这样的人相处久了,很容易迷失自我,学到他的狂妄劲却没有与之匹配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