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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以柔克刚,无往不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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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柔情男人最懂,女人的美有种种,诸如容貌美、装扮美、谈吐美、举止美、身材美等,而似水的柔情则具有独特的魅力。女人的柔情能像春风一样吹散人们心头的忧愁和烦恼,给人们带来幸福和欢乐;它又像清澈的溪水,浇灌着友谊之树和爱情之花,使一切变得美好和谐。柔情似水,是女性诱人的魅力,也是一种征服他人的巨大力量。

◎温柔是女人最强大的力量

温柔是女人的秘密武器,也是女人的宝贵财富。一个女人即使事业没有多大的成就,即使文化学历不是很高,即使长相非常的普通,即使做不出可口的饭菜,但只要她有一大特点——温柔,她就能降服男人的戾气,消释男人的不满。

就像所有女子都喜欢阳刚的男人一样,天底下所有的男子也都喜爱温柔的女人。女人的温柔是最强大的力量,它能化解男人所有的坚硬和冷酷。正如贾宝玉曾经说过的:“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柔情的水遇上再强硬的泥也能将其软化。

古希腊神话里有一个英勇无畏的战士,当他的城堡被敌人包围时,他举起大刀,冲在前面,但当他看见围攻他的敌群中有自己最心爱的女人时,他顿时想起她的温柔以及她对自己的诸般好处,于是他束手就擒,不再抵抗。

但遗憾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女人却并不知道,上天所赐予她的柔情有着这么大的力量。她们为了巩固自己在男人心目中的地位,常常使出各种“武器”却偏偏忘却了最有效的柔情,总是显出自己最粗糙的一面,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有一天,小邓在外面和几个哥们儿喝酒,因为好长时间没聚了,不知不觉就到了夜里12点,这时候小邓的手机响了,他老婆问他在哪里,小邓说自己和几个哥们儿在外面喝酒呢,话还没说完,那边电话就撂了。小邓愣了一下,一个哥们调侃地说:“怎么?嫂子生气了?”搞得小邓很没面子,拿起旁边的酒杯一饮而尽……

凌晨三点多的时候,烂醉如泥的小邓被一个哥们儿送回了家。清醒以后,老婆并没有放过他,还是和他大闹了一场,说什么“还不如喝死在外面”等等。从那以后,小邓在外面的次数就越来越多,夫妻吵架的时候也就愈加频繁,后来他们选择了离婚。

离婚的那天,小邓说:“最后吃顿饭吧。”吃饭的时候,小邓对老婆说:“其实,你是个好女人。”他的老婆勉强笑了笑说:“都这份上了,还说这话做什么?”说着给小邓倒了一杯酒,并和他碰了一下杯,说:“希望你以后找个比我好的女人。”小邓不知是太激动了还是怎么的,呛酒了,咳嗽不止,他老婆很着急地起身给他拿餐巾纸,又轻捶他的背,边捶边问:“好点没有?”那样子,好像是感情很好的夫妻。小邓看着她忽然很动情地说:“你今天真美。”他老婆不好意思地回到自己的位子上,低下了头,眼睛湿润了……也许这个女人此时会想,如果当初能给丈夫多一点柔情,也许就不会落到今天的下场吧。

其实不但在婚姻中,女人需要保持上天赐予你的温柔,在与同事、邻里、亲戚朋友相处时,都需要保持这种特质。温柔是上天为女人量身而做的服装。女人如果穿上温柔这件衣服,就能在人生的道路上所向披靡。在现实生活中,还有很多女性把温柔用于工作当中,这令她们能在“山重水复疑无路”时获得“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奇迹。

柯达全球副总裁叶莺,这位美丽、性感、智慧的女性,之所以能成为世界500强中首位华人女总裁,她靠的不仅仅是聪明能干和极强的个性,更多的是会聪明地运用女性的柔情。

在谈到自己如何屡次获得事业成功时,叶莺是这样说的:“我的交际之所以成功,首先是女人的柔情,‘柔情似水’这四个字没有人用来形容男人,而绝对是形容女人的。女人是水做的,再硬的钻头钻不穿河床里的鹅卵石,可是水可以做到,所以‘柔情似水’不是指徐志摩诗歌中写的那种温柔的一低头,像水莲花无限的娇羞,而是有一种滴水穿石的力量。我每次做事前,绝不可能只从单方面思考,不可能只考虑到自己的利益,把别人当傻瓜。要将自己放在别人的位置想问题,由于环境、文化、价值观、地域的不同,可能我做不到100%,但至少能做到50%,这总比做10%好,更比0%要好。”

所以,她在到柯达的第三天,就以大中华区副总裁身份从香港飞到汕头,加入柯达已经持续了3年、正陷入僵局的谈判。当时这个被柯达称为“7计划”的谈判让每个参与的人都疲倦不堪。叶莺一加入到谈判桌前,便切中谈判要害,令局面柳暗花明,成功地达成了“98协议”。之后又完成了与乐凯的合作。

温柔使女人变得善解人意,宽容大度,也使她们更有人情味,更能理解别人的无奈和苦衷。所以,胜利不属于她们还会属于谁呢?这就是温柔的力量,没有声势,没有咄咄逼人,甚至悄无声息,却强大无比,无可抵御。

◎善良的女人是人间天使

女人因为善良而变得可爱,因为善良而变得伟大,因为善良而变得高尚!善良的女人是人世间最耀眼的光环,她们会把这种光芒带到人世间每一个需要点缀的角落,像钻石般恒久闪亮;像天空中划过的流星般让人眷恋;像丁香般长留芬芳在人间!

漂亮的女人固然可以获得男人的倾心,但是善良的女人俘获的不仅仅是某个男人的心,而是周围所有人的心。漂亮的女人就像雨后天上的彩虹,让人忍不住惊呼她的美;而善良的女人则像天使,带给人的是默默的温情和感动。

有这样一个女人:她一生清贫,因为小时候车祸被轧掉了一只胳膊,一直没有结婚,也没有什么正式工作,靠捡破烂维持生计。

有一次在捡破烂的时候,她发现一个孩子,有三四个月大,孩子的腿有点残疾,她看着可怜就将其带回了家。那时候她已经40多岁了,由于过度的操劳,她的样子看起来显得更加的苍老。孩子是个女孩,她就给孩子取名乐乐,希望她一生平安快乐。她很高兴,自己也有孩子了。

但是孩子是个不小的负担,才几个月大,正是花钱的时候,于是她就更加勤奋了。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喂乐乐吃奶,自己再草草地弄点吃的。因为孩子还小,放在家里不放心,她就把一个篓子背在身上,把乐乐放在里面,再带上尿布和奶瓶,还有几个装垃圾的袋子,然后出发。

每天,她要背着乐乐去十几里地外的镇上捡破烂。什么饮料瓶、塑料袋、旧报纸,都被她分类放在备好的袋子里。好的时候,一天可以赚三、四元钱。下午的时候,她去菜市场,捡点儿人家不要的菜叶子回家吃,有的人看她可怜,还会送给她一些好点的菜,她就千恩万谢的给人家作揖。

多少年了,她从来就是这样,一件衣服穿了十几年还舍不得丢,破了就补补,吃了半辈子的菜叶子,从来没有舍得改善一下生活,就连过年都舍不得吃好的。但是她对乐乐却很慷慨,乐乐小的时候不懂事,总嚷着要吃的,她都会笑着买给她。

有一次,她甚至花20元给乐乐买了大大的玩具熊,因为她看到乐乐好几天一直盯着一家商店里的玩具熊。大概乐乐也感到那不是属于自己的东西,于是就没吱声。可是,她捡破烂的妈妈居然给她买了,并紧紧地抱在怀里,引得路人注目。20元,她从来没有舍得花20元给自己买一件衣服,一双鞋。后来乐乐懂点事的时候,不好意思要别的东西,她也会给她买。

就这样,乐乐渐渐长大了,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她作出了一个很大的决定,那就是送乐乐去上学。知道了她的这个决定后,很多人都劝她说:“你自己那么不容易,还送孩子上什么学?把她养大就不错了,再说她的腿还有毛病。”可是她笑笑说:“孩子要上学才有出息。”

乐乐被送进了附近的学校里,孩子上学了,光是学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她就更忙了,除了捡破烂,晚上还给人做手工活,以维持生活。她的头发白了,眼睛花了,背也驼了。乐乐的学习成绩在班级里一直保持前三名,她很懂事,每天放学都抢着做家务,模样长得也俊俏,就是腿走路不方便。在乐乐即将小学毕业的时候,她又作出了一个惊天动地的决定,那就是给乐乐治腿,她带乐乐去医院检查过,医生说乐乐的腿如果动手术的话,有希望治好。知道她的人都说她太傻了,为了一个捡来的孩子值得吗?

但是她什么都没说,带着所有的积蓄和乐乐坐上了开往省城的汽车。手术很成功,乐乐的腿渐渐好了,为此她偷偷地哭了一场。后来,乐乐考上了初中,又考上了省重点高中,模样也越发出落得好看了。有一天,乐乐对她说,她不想读书了,她第一次朝孩子发火了,她说她就是拼上这条命也要供乐乐读到大学毕业。

乐乐果然考上了大学,她也变得愈加苍老了,她睡的时间更少了,她拼命的挣钱,她不想乐乐在外面吃不好,穿不好。可是即便她再努力,乐乐读大学的学费还是像一座大山一样沉重地压在她的肩膀上,让她喘不过气来。她感觉自己的力量是那么渺小,她想办法租了个摊位卖菜,每天起早贪黑的操劳着。终于熬到乐乐大学毕业了,她却倒下了,她摸着乐乐上班第一个月挣回来的工资,带着微笑安详地闭上了眼睛,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身上穿的是一件补丁摞着补丁的衣服。

善良是人性中最基本的品格,也是人性中最为朴素的美,只有在善良的土壤里,才能开出崇高的品德之花。我们不能苛求每一个平凡的人都像上面那位善良的女人一样用崇高的品德感天动地,但我们必须做到心存善良。

善良是试金石,没有了善良,拥有再多也会失去,有了善良即使什么都没有也能活得幸福,也能得到所有人的爱戴和尊重。身为女人,你可以没有美丽的容颜,但你不能抛却自己那一颗善良的心。因为一个女人不会因外表漂亮就变得可爱,可是善良的内心却能让她的美丽永在!

◎善解人意的女人最惹人怜爱

一个善解人意的女人无论在怎样的情况下,都不会把自己身边的男人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也不会时时刻刻地要求这个男人对自己言听计从。因为她知道,这个男人虽然是她今生今世的至亲至爱,但是,这个男人的心在属于她的同时,更多的应该属于他自己。

男人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人,这大概是女人私下里最热衷讨论的问题了。大多数女人认为,男人喜欢的应该是漂亮、妩媚、贤惠的女人。实际不然,大多数的男人还是对温柔的善解人意的女人情有独钟。

一个女人的容貌固然可以吸引男人的视线,但是,真正能把男人的心拴住的却未必是美女。因为,对于男人而言,一个能够理解自己、关慰自己的善解人意的女人顶得上一百个国色天香的美女。虽然风月情场上的男人都是围着那些性感美女打转转,但真正能让男人倾心的永远是那些能够和他站在同一片精神领地的女人。

那个和阿辉相爱三年的女孩向他提出了分手,因为她想出国,所以她爱上了一个老外,这让阿辉很是气愤。从此阿辉一心扑在了事业上,不到两年的工夫,他就有了自己的公司。但是在感情上他再也不轻易相信别人,他认为女人真是善变的动物,一点也不可靠。

阿辉把女人分为四种,第一种,外貌漂亮,但这样的女人大部分是花瓶。第二种,性格泼辣,她们做事雷厉风行,从不拖泥带水,适合做工作上的朋友。第三种,功利主义很强,为了钱或者前途可以舍弃一切,他以前的女友就属于这类。第四种,温柔,善解人意,她们聪明却会装傻,装傻是为了照顾男人的面子和自尊,装傻是一种宽容,宽容男人犯的一些小错误,因此男人会对她们充满感激。他最喜欢最后一种,但是他觉得生活里这类女孩太少了,几乎不存在了。

后来经一些好心的朋友介绍,阿辉认识了菲菲,在接触中他惊奇地发现菲菲就属于他喜欢的那一类女孩。比如,在朋友的聚会上,他喜欢海阔天空的神聊,菲菲总是用赞许的眼神看着他。但有时聚会过后,他会收到菲菲给他开的“处方”,那些纸条有时藏在他的衣袋里,有时夹在书里,上面的字句婉转地纠正了他的一些说法。阿辉对她的温柔做法和良苦用心自然是很领情的,同时心存感激。

最让他感动的是,她竟然用装傻的方式原谅了他的一次感情错误。

在阿辉和菲菲交往一年多的时候,他向菲菲求婚了,然后他们就开始买房子准备结婚。可就在他们结婚的前一个月,那个和他相恋三年的女友回来了,给他打电话,说要见他。这让阿辉犹豫起来,他原以为自己沐浴在菲菲爱的阳光下,已经忘记了那个为了出国抛弃自己的女人。可是他无法骗自己,他的心里还有她的位置,他开始动摇,他告诉自己,自己只是和她见面,只要不让菲菲知道,是不会伤害到她的。

于是,他为了和她见面,多次编谎言说要加班,后来竟然鬼使神差的以出差为借口和她一起去了海南。在那里,她的这个前任女友告诉他,那个曾经要带她出国的男人去了美国之后就杳无音讯了。现在,她又把阿辉当做了救命稻草,一定要他帮着办加拿大技术移民,还自说自话的规划着他们俩的未来。阿辉忽然发现,眼前这个女人是那么的任性和自私,与善解人意的菲菲是没法比的,想到这,心里非常后悔。

他不敢给菲菲打电话,就打到家里,他妈妈说:“菲菲这孩子真好,今天我不舒服,她来给我输液呢。儿子啊,菲菲这孩子不错,你也老大不小了,要知道珍惜。”阿辉嘴里答应着,心里更加不是滋味,接着他的妈妈又问:“对了,你这孩子是不是欺负她了,我见她眼睛红肿,我问她怎么回事,她说和一个同事闹别扭。我看不像,她那么好的一个姑娘怎么会和同事闹别扭呢?”阿辉忽然打了一个激灵,这些事公司里的同事都知道了,菲菲怎么会不知道呢?阿辉想到这心里忽然很害怕,他第一次感到自己是如此的害怕失去她。

一夜未眠,第二天一早,他就飞回了北京,在飞机上,他坚决的对前任女友提出的种种要求说“不”,这好像是他第一次拒绝她,忍受了她那么多次的无理要求,这次他终于有勇气去拒绝了。

重逢的那一刻,他看到菲菲红肿着双眼,依然装出很快乐的样子迎接他,这让他感到一阵心痛。他明白她的意思,什么都没说,只是紧紧地把菲菲拥到了怀里,他想这一辈子,他都不要菲菲再为他担惊受怕,他要好好的爱她,给她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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